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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新时代背景下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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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即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
“新型职业农民”这个词汇,虽然被赋予新时代的内涵,但也折射出一些传统的偏见。正如我们把进城务工人员称之为“农民工”一样,劳动者在建筑领域,为什么不称为建筑工人?在环卫领域,为什么不称为环卫工人?这里面很多从农村来到城市工作的青年,他们没有从事过几天农业劳作,但是“农民”的称呼却如影随形。这里的“农民”更多是一种身份象征,而非职业标志。无论他们从事什么职业,似乎都难以摆脱来自农村出身的底色。
因此,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一种主动选择的“职业”,后者是一种被动烙上的“身份”。现在,大量的农村青年外出打工了,主动选择离开农村的土地。这是大多数“身份农民”脱贫奔小康的道路选择,是时代的进步,历史的必然。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冯仕政说,“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经济角度来说,它有利于劳动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尤其是在当前人口红利萎缩、劳动力资源供给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更是意义重大;从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说,它更加尊重人的个性和选择,更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意味着农业需要专业和分工,原来自给自足的农民可以独立完成农业的一条龙工序:开荒翻地,购买种子,积肥买料,播种插苗,除草施肥,松土除虫,收割储存,市场销售……再细化下去,一些农具都是农民亲手制作,养牛以便提供畜力,养猪或鸡鸭可以换取流动资金。一个人身为农民,就得身兼数职,像是一家无限责任的公司,它与气候争夺产量,与同行争夺价格,与市场争夺份额,责任与风险都近乎无穷大。
如今提倡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把一条龙的流程简单切割,有人买种子化肥、耕田种苗,有人锄草施肥、撒药收割,有人收购运输、存储销售,看起来专业化了,但协同性则要求更高,没有规模效应更加无从做起。尤其是这里的专业分工面对的也不再是熟人社会,而是陌生人社会,讲究的不再是人情世故,而是法律规则,这恐怕也是未来的难点。
英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梅因在《古代法》中提出,“迄今为止,一切进步性社会的运动,都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个150多年前的观点至今仍然有振聋发聩的效果,新型职业农民的出现,就是从“身份到契约”的社会进步。它不仅意味农业规模化生产成为可能,更意味着农牧产业、农村社会、农民阶层的分流分化分层,新型职业农民的涌现会助力现代化对传统产业、乡村社会的改造升级。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行政决策,还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方面面的大事件。
习总书记指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要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主攻农业供给质量,加强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供给。
这意味着,现代农业,不仅是数量农业,更是质量农业;不仅要提供大路货,更要生产农业精品。在物质生活不断得到满足的今天,消费者更加注重食物的绿色、有机和安全,尤其是大城市中的中高端消费者。我们欣喜地看到,一些新型职业农民正在努力开拓这个市场空间,有的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但是,离市场的需求,依然有相当的差距,期待更多的职业农民跟上去,为市场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绿色有机的农产品。
新型职业农民,对政策和市场多有敏锐的洞察力。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村的职业农民,也包括返乡下乡的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和退伍军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分类,一般来说,新型职业农民具体可分为:“生产经营型”型,即以家庭生产经营为基本单元,充分依靠农村社会化服务,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生产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专业技能型”型,是指在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专业从事某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农业劳动力。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社会服务型”型,是指在经营性服务组织中或个体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主要包括跨区作业农机手、专业化防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沼气工、农村经纪人、农村信息员及全科农技员等。“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是全能型、典型的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白领”,“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中的“蓝领”,他们是“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依靠力量,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骨干农民。
这些职业分工主要来源于两批人:一批是原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通过经营积累、技能培训、市场催生等条件,从原来的身兼数职变成了专司一职,从传统的身份农民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批则是非农民群体看到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趋势,从其他行业转移过来,他们之前可能是学生、工人、商人、教师、手工业者、退役军人等。当前,新型职业农民规模不断扩大,既是政府政策鼓励所致,也是农村社会变迁的趋势,更是市场经济催生的产物。
然而,现代农业是运用科学技术,根据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科学合理管理的社会化农业方式。传统的人畜劳动被现代技术性能优良的农业机器所取代,农业生产过程同加工、销售紧密联系,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放眼于市场大环境,拥有一定的农产品经营管理能力,这是“新职业”在时代的背景下,必须具有的素质。
了解市场、学会分析市场。新型职业农民在以市场为主体的大环境下,明确农业未来发展走向。了解农产品从产到销全过程中市场所起的作用,熟悉流程,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多渠道收集信息,调查不同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分析市场上某一农产品目前的供给状况,合理判断,进行正确的预测,降低农产品上市后出现的各种销售风险。
正如习总书记用“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九个字勾勒出新型职业农民的鲜明特征,这是担负这个职业必须拥有的素质,新型职业农民,“新”字的含义,并不简单。
摆脱传统观念,做出正确决策。市场多变环境下,规律的发现与自身的决策能力密不可分。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发展规律和趋势,职业农民要通过不断比较、研究才能发现其本质,从而指导自身对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做出正确决策。
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将生产及人力管理资源不断整合发展。以往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对于掌握金融方面知识的意识比较薄弱,对生产成本没有一个合理的控制且农业生产计划不明确。新型职业农民要通过系统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学会控制成本。在农业发展规律下,协调生产与人力资源的管理,对从种植、培育、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农产品创新培育模式,向高品质、高产量、低风险方向发展。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让农产品市场对产品检验更加严格。农产品的质量从种植到营销中要有全面的质量监控。网络时代,运用农业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平台,对农产品的各个环境实行精准监控。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数据支持,创新培育模式,为农产品的高品质创造条件。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鲜明的示范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既能发挥传导市场信息、运用新型科技的载体作用,还可以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整合金融、科技、土地等各种要素资源,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农业农村改革综合效应的形成。
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新型职业农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不仅能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更激发了当地贫困户的脱贫积极性,很好地实现了“帮贫带富”。
近年来,各地政府很注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并让他们依靠培训所学,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以实际行动带领更多农民实现脱贫致富。目前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55%,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活跃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农村创新创业“双创”促进机制,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采取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激发了更多人投入到农业领域中的热情,促进农业部关于“到2020年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总量超过2000万人”目标的实现。
因此,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农民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助于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与合理配置。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首要的是劳动力统筹,在让一批农村劳动力尽快真正融入城市的同时,必须提高农业、农村吸引力,让一部分高素质劳动力留在农村务农。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农户,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现代农业的现实和未来。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因此,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构成单元和细胞,对于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发挥重要的主体性、基础性作用。
同时,从“三农”政策实施来看,要通过政策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倾斜”,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三农”政策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他们将传统农民从土地里解脱出来,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并且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中有两点与职业农民有关的建议被采纳,第一是加入了“培养更多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容,第二是在原稿“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之前加上了“进一步采取措施”7个字。毋庸置疑,这是中央政府赋予了职业农民更多发展和想象空间。“新型职业农民”第一次出现在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此后,农业部开启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但我们相信政府的举措更多的是呼应实践中已经涌现出来的新型职业农民。正如30多年前小岗村的包产到户改革获得中央的肯定,农民、农村、农业领域的民间智慧总给人惊喜。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历史的车轮滚滚发展到今天,经济社会发展、城乡面貌改变给农业、农村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培养造就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将传统农民从土地里解脱出来,对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编辑:王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