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时代公安舆情管理

2017-06-19 14:47许光
消费导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舆情

许光

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网民通过终端浏览资讯、获取信息、评论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国家政策的是是非非,强大的网络舆论媒介应运而生。

应该说迅速发展的网络媒介,为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为各级公安机关更加快速、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出日益突出的作用;与此同时网络媒介又赋予了公安舆情应对新的课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时代中网络舆情的威力巨大:“炒谁谁死,捧谁谁红。”因此如何积极、有效地应对网络舆情,营造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将成为未来公安舆情应对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网络舆情及其特点

1.什么叫舆情。“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老百姓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舆情”既是人们谈天论地随意发表言论的场所,又是表述对个体事件意愿情绪的方式,不修边幅,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宣泄与言论。

2.网络舆情现状。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网民的职业分布广泛,社会各个阶层、各行各业都可以站在不同的立场、角度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讨论、评价,不仅参与人多,而且面广,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评论都能得到集中反馈。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及依法治国战略大环境的影响,网民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都得到空前的提高,加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相对滞后,这必然给公安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

3.网络舆情的特点。与传统媒介舆情相比网络舆情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其一、网络舆情信息空间维度大。传统媒介中信息有限,版面所能容纳的字数和图片量是有限的;广播、电视固定的时间内只能播出固定量的新闻信息。而网络具有海量信息存储能力,它有巨大的储存和再现功能,不受版面和时段控制,而且超链接的独特功能,使得网络能很便捷地汇总、整合信息。因各类重大案(事)件发生后,网络能够迅速集中各面的信息,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这就把公安机关处置案(事)件推到了法律的前沿,无形中给公安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其二、网络舆情信息具有不受审核限制。一般说传统的媒介对民情、民意总有个加工、筛选,而互联网就取消了这道“工序”。如果把传统媒介比喻为“记名投票”的话,那么互联网就是“无记名投票”。自由、平等、开放是网络创建的初衷,在这个原则上,个人的真实身份具有匿名性。这就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大胆自由表达意见的安全空间,这种宽松、自由的环境促使人们无拘束地发言。

其三、网络舆情信息极具放大效应。在传统媒体时代,公民的自然舆论力量相对于媒体的“强势”显得比较“弱势”,而网络的传播方式为信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互动提供了更多、更方便的机会,网络也为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打破更多限制的平台,传播的过程呈发散状,外在的力量难以控制,极易产生舆情的放大效应。随着社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一些深层利益矛盾突显出来。公安机关在日常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如若处置方法不规范、处置措施不得力,一旦矛盾矛头指向公安机关,极易引发涉警网络舆论,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涉警舆情炒作工具和手段。

二、公安机关如何应对与引导网络舆情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处置。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中国目前已经进入自媒体时代,“微博、微信”等都可成为信息传播平台,各级公安机关应充分认识到互联网在舆情信息传播上的重要地位。一方面互联网作为宣传工具和舆论传播媒介,公安机关应逐步形成与各类网络媒体的沟通与协作的意识,更新传统观念,不断培养网络信息敏感度,要清醒認识并高度重视舆论在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导向作用,积极借助媒体力量,全面展示公安工作。另一方面互联网也是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破坏活动的重要手段和阵地,各级公安机关应通过网络舆情研究推动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网络信息研判水平、操作本领,适应信息化社会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二)加快网络舆情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互联网管理法律仅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整个互联网法律体系缺乏权威性的法律依据,权力交叉、责任不清问题时有发生,往往出现立法落后于互联网发展、管理脱节现象。完善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法律,以法治网,强化政府的制度管理,是引导网络舆论的根本武器。

(三)积极搭建全新的网络舆情互动平台。

1.注重实际,加强合作。公安机关要经常性地主动向党委宣传部门汇报工作,不断加强交流与沟通,赢得强力支持:定期与网络媒体单位、本地网民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在这过程中,既要讲究策略,加强协调。同时也要积极进行新闻宣传,为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和素材,满足网络媒体、网民对警务新闻的需求,促进互动,实现双赢。

2.加大对公安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要通过网络媒体,及时把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群众,增强群众认同感;把公安工作的亮点和成绩汇报给群众,增强群众安全感:把违法犯罪规律、治安形势通报给群众,增强群众防范感,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共筑和谐家园。

(四)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引导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当前,来源于互联网的公安机关危机舆情逐年增多,歪曲事件真相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避免恶意炒作,就要求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引导机制和危机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网上舆情和敏感信息的掌控和研判,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掌握主动权。要变“删堵”为“顺通”,加强正面引导,并及时向公众公布事件真相,避免浏览者的驻足炒作,从而预防和减少网上涉及公安机关危机舆情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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