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

2017-06-16 15:25赵乙龙
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鸡公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

赵乙龙

一、研究背景

鸡公山自然保护区自上世纪80年代建立以来,有效地保护了区内的森林系统和野生生物,维持了其生态系统的稳定。本文从保护区建立和保护区的建立对当地居民的影响这一角度入手,对鸡公山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以达到为该地域以及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目的。

二、生态补偿与生态补偿机制的概念

生态补偿概念的变化,从自然属性到社会属性,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属性阶段,生态补偿强调的是生态系统在受到人类行为或自身影响时,而体现出的抵制影响、调整自身状况保持系统稳定的功能。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生态补偿的概念从自然属性过渡到了社会属性层面,即为了弥补人类行为对生态系统所造成的干扰和破坏,对破坏环境的机构或群体者额外征收生态补偿费用,意在防止生态环境被进一步破坏。第三阶段,上世纪90年后期退耕还林还草、原生态林地保护、生态保护区环境维护与建设等众多巨型生态工程的开启,标志着我国生态保护区补偿机制的初步研究,在这一背景下,生态补偿基本是被理解为国家的经费流转补偿。我国对景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界定仍是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对生态保护区补偿机制的规范,可以借鉴生态补偿的概念,即:为保护景区生态整体的服务性能和作用,保护区内珍稀濒危物种的存在而建立起来的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关系,具有激励效应的长效机制安排。

三、鸡公山概况

鸡公山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地处河南省信阳市境,在桐柏山以东,大别山最西端,面积三千余公顷,95%以上面积被植被覆盖。保护区植被以亚热带植物成分为主,区内森林茂密、生物资源丰富,为河南省最丰富的区域之一,景区以内植物250余科、910属以上、2250多种。这种温暖潮湿,植被覆盖率高以及北亚热带季风环境都为此区域内的野生动物的繁殖生息提供了适宜环境,据考证,区内共有陆生脊椎动物340多种;两栖类十五种;爬行动物三十四种,景区内共有五十三种野生动物属于国家重要保护的野生动物。

保护区内有李家寨镇、鸡公山街道服务处、武胜关服务处筹建处等三个乡镇,鸡公山街道办事处和在建的武胜关办事处负责保护区内的行政管理事务,李家寨镇辖区面积200多平方千米,共有居民5000余户,人口三万人,共计十八个行政村。

四、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框架、标准、方式与途径

(一)生态补偿框架

按照“受益者付費”的原则,提出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补偿主体有三类: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和个人。

信阳市政府为保护性的开发鸡公山,才建设的管理监督组织机构,监管着鸡公山景区内外的区域。信阳市政府承担着保护环境的责任,因此信阳市政府及以下各级政府都需要对鸡公山自然保护区进行补偿;保护区内许多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利益的驱动使开发活动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要对鸡公山自然保护区进行补偿。建设者的成本转移,往往是会加注到社区居民和旅游者身上,因此,有对保护区进行补偿的必要,以此为基点,反馈给社区居民,改善当地人民生活标准,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区的存在给旅游者和居民提供了优质的环境,为社区居民创造了就业机会,因此个人也对保护区有责任,需要对其进行补偿。据调查分析进行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所承担和获益的比例如下图1所示。

为此,鸡公山景区的生态补偿的目标,是鸡公山当地居民。我们知道,社区居民对待外来旅游者的态度变化,可以用“多克西模式”来说明,当地旅游的发展,引发当地居民从兴奋—漠然—厌恶—反抗这样一个态度转变的过程。而作为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资源的一部分,社区居民的对旅游的接受与配合程度,影响着外来游客的体验度和感知度,影响着旅游地的旅游质量。所以,将社区居民作为生态补偿的对象来对待,明确其利益需求,改善其生活水平,提高其生活质量,鼓励其参与到当地旅游中来,使其享受到旅游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直观效益至关重要。

(二)生态补偿标准

1.根据《河南省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实施办法》条例第二章“补助标准和年限”第五条进行补助。

2.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农作物是种植单季水稻,近两年平均产量维持在 630公斤/亩左右,2014年国务院批准的水稻最低收购保护价是为每50公斤135—138元;据调查结果显示,稻种、肥料、杀虫剂和劳务费用分别在22元/亩,100元/亩,15元/亩和15元左右,年收益为1701—1739元/亩,种植水稻的年纯收益为1551—1589元/亩。根据机会成本法,计算得出,鸡公山自然保护区区内居民接受退耕还林的发展政策的机会成本为1551—1589元/亩。

3.据走访社区居民可知,野生动物破坏造成的损失在120—160元/亩的大致范围。因此,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社区居民在参与到生态补偿的过程中后,作为补偿对象,应获得的资金补偿为:1776—1814元/亩。根据受偿意愿调查的结果,鸡公山社区居民提出的补偿标准为:1500—2000元/亩的居多,因此,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为每年1500—1814元/亩较为合理。

(三)生态补偿方式

生态补偿的方法有多种,我国目前的生态效益补偿的途径化为政策弥补、资金赔偿、实物补助等。资金补偿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也是最急需的补偿方式。保护,自然少不了资金支持。通过调查,本文作者发现,61%的受访者认为,生态补偿的资金,应是来自于缴纳生态保护税,29%的受访者认为,门票反哺生态补偿费用,而门票反哺的额度,宜在门票票面价的20%—50%,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门票价为45元/人,也就是应将每张门票收益中的9元—22.5元作为生态补偿的反哺费用支持。

(四)生态补偿途径

首先,协调好保护区内的利益分配,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的分配关系,充分认识到保护区内社区居民在生态补偿中的弱势地位,使得各个相关者有平等的话语权。

其次,加速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政策完善。2012年,《鸡公山管理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颁布,明确划分了补偿者、被补偿者、补偿区域、补偿多少、补偿流程、获得资金的渠道、处罚程度、环境破坏评定方案及矛盾解决程序等。

再次,应寻找长期有效的资金补充途径,以保障保护区补偿费用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适当扩大生态环境税费的税类,根据对资源的利用程度不同,设置不同梯度的征收标准。同时,要保障门票收入的部分能够征收并反哺到鸡公山保护区的生态补偿中。

五、结论与讨论

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面临着一定的生态问题,诸如物种岐异度减少,生态环境破坏等人类过多的干预等问题,无论是基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身的保护需要,还是出于生态系统之于人类的各项服务功能和环境价值的依赖和利用需求的考虑,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都是势在必行的。通过调查问卷和意愿调查分析得出,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主要应该来源于政府征收生态环境税支付和门票反哺。不管征收生态环境税还是市场调节的其它生态补偿方案,都要求确定其标准、原则、实施方法和体制,将生态补偿的方案归入《自然保护区法》中,以法律方法确立生态补偿资金获得和方法,对自然保护态补偿的法律制定是未来进一步研究的重要方向。另外,由于文章尚未明确提出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的具体标准,因此,如何按照开发权限制的代价和社区居民的愿意受到补偿的程度,来确定鸡公山自然保护区的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也是未来研究中要继续努力的一个方向。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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