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斌
摘 要: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是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既定策略,也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策略,其内涵是高校引入市场教学竞争机制,旨在归还权利,让学生享有受教育的选择权,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地方高校的学分制改革深受思想观念、政策与制度、办学条件的制约。文章探究以理念转变为先导,树立学分制的教育理念;以“试点院校”为案例,“取长补短”;以政策为依据,逐步推进;以改善办学条件为根本,提高办学水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健全学分制管理配套制度的改革路径。
关键词:学分制;地方高校;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7)06-0073-04
一、高校学分制改革的外在形势与内涵实质
(一)发展态势:历史与现实迫使高校推进学分制改革
當前,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已经成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由之路和既定策略。事物的发展都有其时空背景,历史的选择与现实的需求都在倒逼我国地方高校推进学分制改革。从历史的角度而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经历了学分制到学年制,然后学年制再到学分制的嬗变历程。嬗变的过程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政治属性,高校早已不是“象牙塔的隐士”,而是处在社会发展的中心地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然需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的需求。早在1919年民国时期,北京大学就率先实行选课制,其后东南大学全面实施学分制,不久其他国立大学也相继实行学分制并一直运行到解放初期。新中国成立后,学习苏联经验,从1952年开始全国高校实行学年制,一直到1978年。1978年3月,在全国科学会议上,方毅同志提出了,“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实行学分制”,揭开了新中国学分制改革的序幕。20世纪80年代,学分制改革由部分重点大学试行扩大到非重点大学,并且在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高校实现学分制改革”的意见。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稳步推进及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影响,国内高校加快了学分制的改革进程,到2002年我国已经有57%的本科院校实行了学分制[1]。同年,职业教育大会专门针对当前的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弹性学制,学分制的改革由大学扩展到整个高等教育领域,学分制的改革得到了扩展和深化。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强调要“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历史就如‘足迹,它时刻提醒着现实,曾经走过怎样的道路。”我国学分制的改革历程在方向上已经指出了,学分制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选择。
从现实的需求而言,学分制改革是高校改革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学分制是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才素质的新需求而采取的教学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2]。高等教育的政治属性,决定了高校的发展必然要为政治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就需要运用市场的规律来培育学生,以使学生能“适我所用”。然而大学又是独立的“学术组织”,拥有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的基本精神,大学不能因为政治、社会的需求而成为附庸或工具,因此就需要运用制度来协调这种矛盾,“学分制是现代大学所采用的一种旨在有效协调知识、社会需要和学生发展之间关系的基本教育教学制度,包含了具有浓厚的现代元素的大学教育理念和精神”[3]。另一方面,学分制改革是提升本校竞争力的突破口。“目前,经中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约1400家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办学,给中国高等教育带来了危机。”[4]国外大学的各种先进办学理念和思路、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也深深地吸引着中国的学生。国内高校要想在国际上保持竞争力,推动学分制的改革无疑是一项重要的突破措施。
(二)质量诉求:学分制引入教学服务市场,可以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质量是任何高等教育领域的改革都不可回避的课题。当前高校课程供给仍然是自然壁垒状态,高校之间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课程共享,这严重制约着高校课程的开发以及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通过学分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课堂教学主动接受学生自主选择,有利于催生越来越多名副其实的教学名师和精品课程,从而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其一,学生作为教育服务消费者主体的意识明显增强,按学分收费和高校间学分互认逐步推行,正不断倒逼大学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其二,随着云计算技术的出现,每个人在云计算时代都可能成为知识的创新源和生产点[5]。
(三)权利归还: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自1978年实施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理念也越来越被认可。“消费者主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指‘消费者在决定某个经济体系所经营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上起着支配和主导作用。”[6]地方高校的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消费者”理应有权选择学习的内容、课程、授课教师等,然而地方高校的管理体制依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学年制,学生按专业划分,以班级为单位,修习的课程、学费、实践教学内容等都被严格的管控,否则不给予学位或毕业。学生本该有的权利,却长年被剥夺,使学生学习缺乏自主性,加上课程的老旧及实践内容的缺乏造成了培养的人才与市场脱节的弊端。学分制的改革从法学视角看,是权利的归还,是还权给学生,让其成为学习中的“主人”,是各所地方高校“还债”的举措,偿还学生被剥夺的受教育选择权。
二、地方高校学分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一)思想观念
教育观念相悖,深受“尊师卑学”观念的影响。“尊师卑学”是指在教育教学中,一是教师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而学生的地位则相对卑微;二是教师的言传身教是绝对权威,学生的自主性、灵活性被忽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荀子就提出了“天、地、亲、君、师”口号,教师的地位与国君的地位相提并论,那么学生的地位则自然是“臣”甚至卑微至“民”。其后历朝历代又有“事师之犹事父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学莫重于尊师”等尊师的名言。时至今日,虽然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学法泰西,平等、自由、公正等理念提升了学生的地位,但是“尊师卑学”的观念依然在延续,“教师、课堂、书本”依然是教育中的三中心,学生的切身利益、自主性、灵活性等都被忽视。
这样的教育理念必然是教师主导教育教学实践,学生必须根据教师的教学进度、授课方式、考核方式、评价方式等来学习,学生的主动性、自主性受到限制,个性和特长难以发展。学分制的教育理念,则是“以生为本”,学生的学习具有很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学生个体根据自己的资质、兴趣等选择不同的课程,用不同的时间完成修业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更加平等,更加民主,学生在教育教学中处于主体地位。
管理理念偏差,个体、个性须服从集体、共性的原则。有怎样的管理理念必然就有相对应的管理制度,个体与集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任何社会中都存在的矛盾,社会主义强调人的社会性,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共同性,集体利益重于个人利益,社会管理的制度是围绕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原则来设计的。地方本科院校基本是采用同一专业,按学年制实行统一培养模式、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统一的课程安排、统一考核方式、统一的评价模式、统一的学生管理。
利益观念的作怪,深受“铁饭碗”思想的束缚。任何一种制度的改革,其核心都是利益在驱动,成功与否的关键是怎样处理好利益分配。在学分制改革过程中有不少教师是持反对意见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学生真正有权选择课程和授课教师的时候,他们所开设的课程是否有学生选择?从现象上看,部分教师只是担心他们的“铁饭碗”会被打破,而本质上却反映了部分教师害怕竞争,教书不是为了“育人”而是为了利己,足可说明他们的教学质量一般,不受学生欢迎。
(二)政策和学分制配套管理制度
国家有关学分制改革、管理等的相关政策并不完善。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存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方式,当前深化高教领域综合改革的主题及其确立方式决定了这一改革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征[7]。地方高校学分制改革也必须遵从“自上而下”的路径,然而当前学分制改革过程中,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省、市层面都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国家层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要“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的意见,然而后续没有出台有关学分制改革、收费、管理等政策。省级层面:虽然山东、湖北、江苏、上海、广东等省市相继出台有关学分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但是还不完善。
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制度不甚合理,高校办学自主权较小。虽然高等教育哲学中存在“认识论”和“政治论”的合理性,但是过分地强调高等教育需要理清楚为谁服务时,必然会破坏高等教育的内部发展规律,“政治论”越强势,高等教育的“工具性”也就越明显。在学分制改革过程中,政府对高校的行政性干预较多,例如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毕业审核等方面可能会受到政府的干预,除少数高校外,绝大多数地方高校都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专业设置申报制度,非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审核不得开设;而且教育部对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都有相关规定。
高校学分制管理的配套制度建设滞后。学分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某一个部门进行调整而能完成,如只对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分制进行修订,或单独完善选课系统等并不能完成学分制的改革。学分制的改革必然是全校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教育觀念的转变,课程体系的建设,师资力量的提升,选课系统的完善,考试和评价制度的建设,学籍管理的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建设等互相配合。
(三)办学条件
资金和资源稀缺。地方高校普遍存在办学经费紧张并且日益恶化,教学配套资源稀缺长年得不到改善的问题。与中央直属高校相比,“地方普通高校获得的国家财政扶持力度远不如中央高校,2010年生均教育经费不及中央高校的一半,生均财政性支出仅为中央高校的47.08%”[8]。地方高校资金不足的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峻,一方面是高校在不断地扩招,而高校获得的资金投入却没有同比例增加;另一方面,通货膨胀较严重,从现象上看投入的金额是在增加但是从资金的实际购买力或使用价值来看却并没有提高太多。
师资数量欠缺和质量偏低。学分制背景下,“高校课程”就如同“商品”,“商品”的“制造者”是教师,教师数量、教师素质决定着“商品”的数量、种类和质量。地方高校师资数量不足和师资质量不高严重制约着学分制改革的推进。一方面,地方高校大多是在扩招的过程中通过合并、新建等方式建立的,本身就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但是地方高校扩招的速度远远大于师资的增长速度,而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机制又不完善,造成师资数量和质量都在下降;另一方面,教师本身的素质并不满足学分制的教学要求,由于我国传统的高等教育是条块分割、专业对口的培养模式,造成地方高校教师本身缺乏宽口径、厚基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较高、人文素养低、知识结构单一。而在学分制的课程教学中更强调的是知识的“通识性”,并不是像学年制那样强调它的系统性,造成教师教与学生学之间的矛盾。
课程数量不足。按学校的生均开课门次最低0.3来算,拥有1万名学生的地方高校每学期应当开设3000门及以上的课程才能有效地满足学生选课的需求,保证学分制的改革质量,然而地方高校普遍存在课程数量不足的情况。
三、地方高校学分制改革的路径
(一)以理念为先导,树立学分制的教育理念
理念是行动之源,学分制的改革不仅仅是课程建设、制度建设、师资建设等“形式”上的建设,更重要的是教学理念和管理理念等“精神”上的转变。
一是要转变教学理念,树立“以生为本,以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学分制下的新型教学观,就是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观念,抛弃“师尊学卑”的观点,把每个学生当作一个和自己平等的、独立的个体,尊重他们、理解他们,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提供实践和创新的机会,使每个学生都能在自己已有的基础上得到锻炼和成长。
二是要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用包容的胸怀接受每个个体和个体的独特性。任何学生都是有差异的,学生之间不仅在资质、性格、爱好等先天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而且在后天的生存环境、行为习惯、个人发展条件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因此每一个学生都是独具特色的存在,在学分制的管理中应当充分尊重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特别是在教学管理中要保证学生学习的自主和自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兴趣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等自由地选择课程、授课教师、毕业年限等,改变学籍的管理方式,对不同毕业年限的学生给予同样的待遇。
(二)以试点院校为案例,“取长补短”
地方高校在推进学分制的改革中,要充分借鉴试点院校的经验,领导重视、多部门合作、广泛调研、深入讨论、完善改革方案、稳步推进。一是校领导要牵头,领导多部门对试点院校进行调研。学分制的改革必须是在校领导重视的情况之下才能顺利推进,没有校领导的重视和参与必然是寸步难行。校领导带头,以教务处为主协同财务处、网络管理中心等多个管理部门对试点院校进行调研。选择与本校办学条件相当的试点高校作为调研对象最合适,调研的高校不用太多,但必须要深入,提前做好调研的提纲,调研安排等。梳理清晰被调研高校是怎样启动学分制改革的?在推动学分制改革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怎么克服这些困难?有哪些操作性的经验等等。除此之外,每个二级学院也要在院领导的带领下进行调研。二是校领导牵头,组建学分制改革的专门办公室,结合本校情况对学分制调研的材料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分析,取其精华,撰写本校学分制改革方案,然后发动全校教师对方案进行论证,取得广泛认知后再逐步推行。
(三)以政策为依据,逐步推进
地方高校应当意识到,在当前,我国的管理体制、行政环境决定了高等教育领域的任何体制改革必然是“自上而下”的,在国家、省、市没有出台学分制改革的相关政策的时候,应当“以静应变”,不应冒进。地方高校在学分制的改革中应当以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为依据,逐步稳健地推进学分制改革,在不同的时期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分步实施。基本的思路应是由学年制到学年学分制再到学分制的过渡。第一个阶段在同一专业按年级实行学分制,加大选修课数量,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教学以行政班为主,在大学英语和数学等公共课的教学上尝试教学班的管理模式,同时逐步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学生管理配套措施的改革。第二个阶段在同一专业内开展跨年级选课,给学生更大的学习自由度,总结前一阶段的经验,尝试在部分专业课的教学上实行教学班,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第三个阶段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
(四)以改善辦学条件为根本,提升办学水平
改善地方高校的办学条件是保障学分制改革成效的关键。一是加大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国家财政拨款,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需要丰富高校教育经费的来源,社会团体和个人办学支出,社会捐款,社会集资,学杂费,事业性收入及其他收费。二是加强各类教学资源的建设,不仅需要增加实验器材、多媒体课室、学生运动器材及场地特别是图书资料,而且还要对它们进行更新和完善。
加大师资引进力度,提升师资水平。教师是大学的“灵魂”,“大学非有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地方高校在学分制的改革过程中关键是要引进及培养充足的师资,特别是要引进一群有影响力、高水平的教学名师,并对新进青年教师要做好岗前培训,完善“传—帮—带”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通过教学竞赛、示范教学活动等,发现、培养骨干教师。
加强课程建设,开发MOOC课程,精品资源课程,微课,尔雅通识课等信息化背景下的课程。学校需要合理分配教学任务,鼓励教师从事教学,提升教学的绩效,放宽教师的开课申请。一方面,学校要加大对教学激励力度,提高教师的教学热情,降低教师的开课申请门槛,特别是要放开青年教师的开课申请,引导他们开设通识类选修课,丰富课程的数量、种类;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开放MOOC课程、精品资源课程、微课等,这些课程可以作为通识类选修课,课程考核通过后给予学分计算,这些课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地方高校师资不足、课程不足的困难。
(五)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学分制的管理制度
实施学分制需要高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导师制度、选课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分收费制度以及考核制度等。
健全导师制,加强对学生学习的引导。“借鉴美国等一些国家的高校的成功经验,可以考虑要求学校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担任本科学分制导师。”[9]导师的权责要做成规章或制度,要求导师帮助引导学生的学业设计、提供每学期的选课指导,对学生在学业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向用人单位推荐自己的学生等。学校应当从品行、学术以及学生评价等多个方面对导师进行评价和奖惩。
实行选课制,优化选课系统。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要推行真正意义的学分制,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选课制。制定具有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减少必修课的比例,扩大选修课的比重,不仅要增加课程的数量,而且要丰富课程的种类。优化选课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的技术,建立和完善强大功能的选课系统,减少选课故障。
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学校要允许学生根据自身的条件,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将学习年限放宽为3—6年。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适当放宽转专业的限制,提高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建立和完善主辅修制、双学位制度,取消补考,实行重修制。建立学分预警制度,划定学生每个学期修习的最低学分标准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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