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
近年来,国际上对华钢材出口反倾销之风愈演愈烈。美国商务部2月2日宣布终裁结果,裁定中国企业63.86%~76.64%的反倾销税率和75.6%~190.71%的反补贴税率。本次遭到美方“双反”调查的钢铁企业中,不仅有民营企业,还包括山西太钢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此外本次美国对中国钢铁企业发起的“双反”税率高于往年,对部分企业裁定的反补贴税率甚至达到190.7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3月20日前后作出终裁。
一、“337”调查简介
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可以说“337”调查是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双反”调查(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升级,是为扼制中国钢铁产业而采取的极端措施。
二、“337”调查原因
(一)美国、全球钢铁行业产能过剩
由于当前全球经济状况不振,需求不足,导致钢铁产能过剩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美国同样如此,此次作为原告的美国钢铁公司,2016年净销售收入为102.61亿美元,同比下滑11.3%,净利润亏损0.59亿美元。
自2015年以来,美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频频发动钢铁产品“双反”调查,对巴西、中国等多个国家的冷轧板、不锈钢板等钢铁产品进行多起贸易救济调查。而中国作为钢材输出大国,无疑首当其冲。
(二)担心中国钢企抢夺美国市场
由于中国的生产成本相较于美欧等发达国家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准,包括钢材的生产排放标准,相较也有相当的差距。这也导致了在规模竞争的情况下,我国能依靠低成本保持充足的竞争力。
而这种低成本的冲击,对于本就经营不善的美国钢企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也因此,美国政府自然将矛头对准了中国,借“337”调查将中国钢企逐出美国市场。
(三)保守主义、放全球化势力漫延
众所周知,随着特朗普上台和逆全球化趋势抬头,宣扬美国利益优先,并优先体现在制造业上,推动着美国国内对于中国钢铁产业本身就并不友好的氛围,钢铁领域贸易摩擦数量势必会增多,外贸形势不容乐观。
四、“337”调查造成的影响
(一)我国钢企失去美国市场
从2015年开始,美国几乎对中国钢铁主流产品都反倾销,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双反”调查造成了我国对北美地区钢材出口的大幅下跌。早在2006年,美国曾是中国第二大钢铁出口市场,我国出口美国钢材产品540万吨,占我国钢材出口总量的12.6%。到2015年,中国累计向美国出口钢材仅242万吨,涉及金额28.49亿美元。一些钢企甚至在近年来逐渐取消对美欧出口。在这种趋势下,中国钢企将逐渐失去美国市场。
(二)引起欧盟的连锁反应
欧洲的钢铁行业在近年来每况愈下,已经数年陷入产量缩减、就业下降的恐慌。在此背景下,美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就成为引起欧洲的连锁反应的导火索。欧盟4月7日针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征收新的反倾销关税,对从中国进口的热轧扁钢征收18.1%到35.9%不等的关税,期限为5年。这一最终关税高于2016年10月实施的13.2%到22.6%的临时关税。
与美国在我国钢材出口国家的排名仅为第十名不同,近年欧盟一直位列我国钢材出口第三大经济体,同时我国也是欧盟第三大钢材进口来源国。海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累计出口钢材1.08亿吨,同比下降3.5%。但中国向美国、南美洲、北美自贸区(不含美国)和欧盟28国出口钢材总量1369.7万吨,同比减少27.17%。而一旦欧盟决定继续对中国钢企实施反倾销举措,无疑是对中国钢铁行业的又一个重击。
(三)中国钢企经营雪上加霜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钢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前三季度,中钢协会员企业累计盈利252.06亿元,亏损面下降21.21%。在这种稍有起色的情况下,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反倾销调查,显然让国内许多钢企本就经营不善的状况雪上加霜。
2013年10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提出化解过剩产能要落实“四个一批”,即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转移一批显然就是将国内过剩的产能通过扩大出口的方式向外输送。而在此情况下,不说扩大出口消化产能,甚至可能因出口规模减少,积压库存,给我国钢企带来更大的压力,甚至影响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顺利实施。
五、“337”调查的对策
(一)国家组织、协调钢企应诉
对于国际上硝烟四起的贸易保护战,国内钢铁企业几乎都选择了直接规避。这显然是因对于单个企业而言,应诉成本过高、而且难以取得明显成效。“337”调查引起较为复杂,导致那动辄上百万美元的应诉成本往往使出口商望而却步,不得不选择放弃应诉,这也导致中国企业的败诉率高达60%,远高于国际平均败诉率26%。
然而,在这次的“337调查”中,更多的充满了政治背景,原告方在法律层面能够站得住脚的证据非常薄弱,我国钢企胜诉的几率会很大。
在此情况下,相关政府部门应当为企业提供平台,组织企业集体积极应诉、维护合法权益,主管部门也应当向世贸组织投诉反映情况。尤其是这次“337”调查涉及许多国内大型钢企,完全有能力联合起来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拓展新市场
当下,正在大力发展基建,需要大量钢铁原料的东南亚显然是中国钢材出口的新市场。近年来,东南亚市场正在快速增长。我的钢铁网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东盟出口总量达3893.75万吨,同比增长12.62%,占我国钢材出口总量的35.89%。
我国可以借助“一带一路”政策,通过亚投行投资帮助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大力发展基建,增加其对钢材的需求,促进我国过剩钢材产能的出口。
(三)落实供给侧改革,削减产能
钢材市场的根本问题依然是产能过剩,经济增长乏力导致需求量不足。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这就使得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按照原有比较优势配置建设的产能出现了过剩。如2016年我国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粗鋼产能仍超过8.0837亿吨。
在此情况下,落实供给侧改革,削减产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首先,实施产能置换,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其次,严格执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再次,实施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压减一批过剩产能。此外,开拓国内市场需求,消化一批产能。最后,鼓励“走出去”,转移一批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