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
随着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被定性为一宗涉嫌以虚增收入、虚构银行存款为手段,企图将有毒资产装进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并且两家企业主体及当事人收到了证监会开出的处罚通知后,此案已被定为资本市场上的“忽悠式”重组第一大案。
然而,如果不是来自“群众举报”,证监会果断立案及随后采取的取证调查行动,那么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的重组很可能成功,而当鞍重股份和九好集团管理层、利益相关者点着钞票的时候,被欺骗的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又有谁承担责任?
重组上市与IPO标准“等同”。重组上市是将相关资产“重组”进上市公司,而一般的并购重组,同样是将相关资产重组进上市公司,只不过是资产在体量上有所不同而已,但在审核标准却存在区别。九好集團欲将有毒资产“重组”进上市公司,也再现了某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频频出现的以劣充优、以少充多、以次充好的劣根性。不刹住这股重组歪风,被“忽悠”的将不仅仅只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而是整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