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
“振兴东北”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提出的重大战略。从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次提出“振兴东北”,到2016年再次提出“全面振兴东北”,东北处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性“爬坡”过程中。东北振兴,从经济发展角度研究,事关全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大局,从人本主义角度研究,事关一亿东北人乃至相关更多人的福祉。全国民众、海外炎黄子孙以及国际人士对中国东北的发展及其战略寄予厚望。
现在,社会有些舆论把“东北经济下滑”作为深层和症结性问题,笔者认为,这只是“表层现象”而已。应当透过“东北经济下滑”的表层现象,探讨其深层的问题,笔者以为,是根深蒂固的“体制病”、“结构病”、“发展方式病”三种“病”在作怪。
东北要振兴,必须要有战略支撑。笔者在这里提出以政府、企业家和一亿民众组成的“金三角”结构,作为战略支撑。
政府宜"服"不宜"主
务必由“政府主导型”走向“服务型政府”
长期以来,东北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过多采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权力的任性以及与市场的边界不清。如何使政府有权而不任性?就要推进权力职能的结构性改革,设法解决“政府主导型”问题。
老子《道德经》说: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乱)为”。这个“辅”字颇有哲理,“辅”的深刻奥妙值得参悟参透。当代,这里讲的“圣人”,可以看成政府决策者或管理者。古代圣人讲究一个“辅”字。今之,政府可讲究一个“服”字,走向“服务型政府”,参透其中奥妙,自觉摆脱“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此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
既然政府变成“服务型政府”,那么,在经济活动里面,应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服务之中,笔者建议保持包容与超然。比如前面提出的国企改革与民营发展:“两翼齐飞”战略,在实施“两翼齐飞”中,政府应包容国有与民营,同时应超然一些。国企与民营之间如何摆平、站哪一边?“手心手背都是肉”,原则上说,建议中立公正。同样,在对待企业、劳工这两个方面,无论对企业(投资方)或者对(职工)劳方,也都要保持包容与超然,企业(投资方)与(职工)如何摆平,政府站哪边?“手心手背都是肉”,原则上说,也建议中立公正。这个问题笔者在《包容性改革论》已经论述,供政界朋友参考。
着力解决政府职能“四位”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更好”作用,表明要向政府干预型模式告别。受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影响,东北一些政府權力比较任性,表现在经济职能上“四位”(错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应努力解决上述“四位”问题。“四位”之中重点扭住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即“越位”问题,无论是对国企,还是对民企,都不应搞“政府干预”。针对现在权力“干预过多”、“短期行为”以及“吃卡要”的风气,应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尤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与此同时,解决服务“缺位”“不到位”问题。还要特别下力克服“政府臃肿、推诿扯皮”的积弊。
“三张清单”与避免“贿选案”重演
“三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东北欲优化营商环境,须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这就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12月7日已审议通过,这是东北地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是一有力举措。在调研中感到,东北不少地方在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连吉林长白山下的二道白河小镇都在搞PPP模式,且有成效)。
在此情况下,更应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鉴于东北一些地区政治生态恶化,应强调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建立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避免贿选案及其引起的连锁事件的重演。
企业家宜"扶"不宜"除
提高对企业家阶层的社会尊重度
笔者在调研发现,东北地区现在对企业家阶层的社会认知度、尊重度不高,一些地方有所谓“关门打狗说”;一些地方前些年竟出现经理在企业被“除掉”的惨剧,后遗症犹存;还有的冤假错案至今并未解决。人们呼唤创造适合于企业家生存发展的政治环境。23年前,笔者在《现代企业创新论》指出:“为了造就宏大的企业家队伍,必须对企业经营指挥者正其名、复其位、厚其薪。”正其名,首先应在理论和观念上拨乱反正。习近平总书记早讲过:“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笔者在调研中问过多位人士对习近平此语的看法,多回答“闻所未闻”。要落实习近平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企业家的认知,此乃市场活力的来源也。
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环境
企业家合法权益,一是权,二是益。关于权,笔者讲“复位就是让企业家在企业坐其位,行其权”。今天,东北企业权力方面面临复杂的关系。一些企业家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方面的权力有被截留的现象,应设立企业家维权服务平台。关于益,今天,东北企业家的薪酬已经不是突出问题,主要是财富问题。应建立新的机制,让企业家专心创造财富,安心享有财富,遂心支配财富,放心传承财富。建好企业家权益之“巢”,自然就会“凤还巢”,甚至会引得新的凤凰来。
社会容错与企业家自我纠错并举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汇集成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东北应率先完善对企业家的容错帮扶机制,对不涉及违规决策、没有不当利益输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应予以宽容。
与社会建立容错机制相向而行,无论是本地土生企业家还是外来的企业家,自身都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纠错的内在机制。而且,“社会越容错,自己越应自觉”,应加强自身修炼,特别是仁义、诚信、敬业等品质的修养和锻炼。有了这样一支企业家队伍,东北“金三角”支撑结构,就有了可靠的第二个“金角”。
民众宜"鼓"不宜"堵
“鼓起”一亿东北人的士气
东北人民是有光荣传统的,无论在抗日战争时期“十四年抗战”,还是解放战争时期建立可靠的“东北根据地”;无论是在抗美援朝时期“担起后方重任”,还是在“一五”时期156项国家建设“三分天下有其一”东北人民都做出过突出贡献。今天,东北遇到困难,有些人产生悲观情绪、失望情绪,个别人甚至“唱衰东北”,中央和地方党政应该扭转局面,奋力“鼓起”一亿东北人的士气,“唱兴东北”。由于东北腐败较重,矛盾重重,群众有些怨气,对此宜“疏”不宜“堵”。要改变“一包围,二撒钱”的后发模式,提前做好民意疏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前面。
改善一亿东北人的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东北振兴的关键问题。2016年中央有关文件“破例”提出“允许地方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可以有序地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的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地区的改革成本,来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这个“资产换保障”的思路是基于“人本”的,应该落实。除去与全国民众同样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社保、食品安全等“六大共性”问题之外,主要有四:一是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虽然上世纪年代末和本世纪初的“下岗潮”问题基本已经过去,但是近年因压缩“过剩产能”产生的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突出(“双鸭山事件”有此背景);二是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问题(笔者在白河林业局驻地白河“厂区”看到,棚户区改造有进展但任务艰巨);三是“厂办大集体”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据了解,厂办大集体职工约200余万);四是号召回东北或来东北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生活问题。此外,从更大视野看问题,还有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等。无论如何要坚决守住民生底线,防止当地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领域。
驱动一亿东北人的自身发展
笔者在《人本结构论》中指出,应把“以人的发展为导向”作为结构转型和发展的基本导向。第一,从理论角度来分析,追求人的发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而且是人类文明的最高价值。第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摆脱“中心主义”惯性运作的理性选择。第三,从未来趋势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适应新阶段国人需求变化的必然要求。
东北经济振兴,主体是“人”。近年来,东北人才外流是事实。怎样留住人才,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才?如何实现人的创新创业?这涉及到在“东北全面振兴”新阶段工作的落脚点放到哪里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在东北吉林讲“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三个“人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东北全面振兴也必须把握这样一个根本导向。
从人的發展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发,需要科学把握“东北全面振兴”的大逻辑。对于“振兴驱动”不能做“单向度”的理解。要有全面的把握,笔者称之为“双驱动”:一则,通过全面振兴,驱动东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则,通过全面振兴,驱动一亿东北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具体说,改变人自身的结构和素质,实现人的价值。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克服狭隘化和“单向度”的传统思维。既要他人扶助,更要自我救赎;既要回味光荣,更要新的解放,让每一个东北人“心灵放飞”,把东北人从传统体制这个无形的笼子里解放出来,实现自身进步和发展。马克思说这是“新社会的本质”,也是东北全面振兴的战略本质和“伟力”之所在。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