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涛
摘 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阶段,国有企业也积极参与到改制进程当中,并进入深水区。虽然从形式上来看,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已经分离,但是从改制后具体操作和运作来看,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无论是工作效率、还是经济效益都没有得到显著提升,国有企业依旧没有走出困境。简而言之,所有权与经营权尚未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分离,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缺乏优势,如何实现权利分离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文从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内涵及二者分离可能性入手,分析当前两权分离现状,并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情况,探讨两权分离建议与措施,旨在为我国国有企业两权分离提供更多支持。
关键词:国有资产 所有权 经营权 分离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10(a)-181-02
近年来,现代企业制度下,实施两权分离已经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其他类型企业一样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国有企业改制并非偶然,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在实践中,两权分离现状并不乐观,存在很多阻碍和问题,并未实现完全分离,因此,加强对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能够为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支持。
1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概述
1.1 内涵
国有资产所有权,是国家对于全民所有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及处置等权力。从社会实践层面来看,它是一种法律关系,由全民所有制经济所决定,也是所有权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国有企业经营权,是在国有资产所有权基础之上衍生出的一种独特的权力,具体是指经营者基于自身生产经营效益而从事的经济活动。对于两权内涵及概念的把握,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和把握两权分离。
1.2 分离可能性
就商品而言,商品自身有实用价值。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的终极目的是获取价值,以满足人们某种需求。基于此,可将国有资产细化为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所有权。由于国有企业自身具有客体广泛性特点,国家无法对实物予以支配,需要获取到价值所有权,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对国家企业的控制和支配。同时,在实践中还需要让渡出实物形态所有权,由企业予以管理和运用,实现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此外,股份经营主要是股东共同出资,财产所有权归公司法人所有。股东如果入股,那么所有权就会出现分离,转变为法人所有权。在此期间,一旦公司终止,法人所有权将会完全归股东。不仅如此,企业经营决策人员与企业之间缺少资产纽带关系,且没有直接产生经济利害关系,企业无论亏损与否都没有压力,故导致国有企业内部长期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状态当中,员工工作热情低,且创新力不足。可见,财产所有权最终属于股东,而非公司,但国家始终保持最终所有权。
2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分离现状
2.1 非公司国有企业方面
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是以国家指标为参考安排具体的事务。而企业转产、停产,或者扩大规模等生产经营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通过后才可以进入到实践环节。基于公司特点来看,受到企业管理、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多数企业会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如果出现亏损情况,无法形成自留资金。企业上缴利润存在很多不合理现象,即经济效益较好,缴纳的也会多。而部分盈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会形成一些自留资金,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配,剩余归国家所有。
2.2 承包经营国有企业方面
主管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以合同條款为基础建立平等的法律关系,合同由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明确双方各自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多由主管部门主导,企业仅具备执行权。目前,承包合同签订后,其中规定承包期限为3年以内。
2.3 两权分离现状
深入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来看,两权尚未完全分离,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具体来说,一是依旧坚持和延续计划经济理念,没有彻底改变,对于全民所有制内涵及特点认识不够深入,尚未做到与时俱进,相比较私营企业来看创新力不足。二是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不合理、且地区之间科技含量相差较大,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转变还需要很长时间。三是针对两权分离具体分离方式、程度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虽然在实践中将一些权力让渡给企业,但多以分成方式为主,且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未真正意义上实现两权分离。四是两权分离是受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影响而出现的全新的事物,故如果在改革过程中,无法确保企业权利是无法实现改革目标的。而出现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缺少完善的法制和制度规范。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要赋予企业主体地位,并通过法律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企业创建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
3 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分离建议与措施
3.1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营模式,使得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要实施股份制经营。一般来说,国有大型企业都可以按照股份公司模式进行改制,并在股份制后,保持企业公有制基础,明确上市公司的持股、控股比例即可。其中国家可以控股50%以上,以股东身份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控制。在此基础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股东身份为主,建立董事会,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间接性管理,使得各项工作之间能够相互衔接和过渡,为企业创造效益。
3.2 建立国有独资企业
现实生活中,针对与国民经济发展、民生息息相关的大型骨干企业来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在企业经营中,国家可以给予相应的宏观调控,针对公司合并、解散等可以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同时,针对股东大会的权力可以由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一些重大事项。在经营中,针对部分经营状况较好的国有独资企业来说,可以由国家赋予相应的权利。
3.3 摒弃承包经营方式
现如今,股份合作制能够有效突破诸多限制和约束,在平等、自愿情形下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可以采取多元化经营方式。如针对国有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来说,可以将其改组为股份合作制进行经营。企业可以在此过程中,以合作者的身份参与到企业经营活动当中,并从企业经济效益中获取相应的回报。采用这种方式,能够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主体之间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以此来提升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主体之间平等能够避免政府过度干涉。即便在经营中遇到退出和转让情况,依旧能够保证国有资产完整性,为两权分离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3.4 积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影响下,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两权分离具有推动作用。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以公司组织领导体系为基础,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其中涉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等职能机构。不同的机构所具备的权利也所有差别,如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实施代表大会制,能够根据公司生产和发展现状制定经营和投资计划,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等。而经理层则是在上层领导下执行公司章程等,实现对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经营和管理。科学严谨的法人治理机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能够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供坚实的保障,因此在实践中要积极建立和推广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企业内部结构,从而加快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4 结语
根據上文所述,市场经济转型阶段,对企业未来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当前,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彻底,导致企业无法进一步发展,与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企业自身综合竞争力和创新力大打折扣。因此,随着时间的发展,针对国有企业两权分离问题,我们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加大研究力度。目前可以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内部结构,并摒弃承包经营方式,赋予国有企业更多自主经营权利,使其能够加强对外部市场经济环境的关注。此外还要积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从制度层面上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指导,加快两权分离,从而促进国有企业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毛泽民.劳动者对企业的财产享有经营权之研究[D].湘潭大学,2014.
[2] 李密.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分离[J].河北煤炭, 2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