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两地

2017-06-10 17:33冯积岐
花城 2017年5期
关键词:志成儿子

冯积岐

清晨(北京某小区)

黎明不是窗外的鸟啾声传递的,不是窗帘上的衰弱的亮光传递的,将黎明传递给王小芹的是老头子那条硬硬的胳膊。少肉的胳膊搭上王小芹肥厚的胸脯,睡梦中的王小芹仿佛被干柴戳了一下,意识苍白地一亮,嘴里咕哝了一声:睡,睡吧。她把脸向枕头里埋了一下,试图把没做完的睡梦续接下去。清晨的睡眠是最甜蜜的。老头子把一丝不挂的身体干瘦地偎上来,揽住王小芹的胳膊向她的肚脐那儿挪了挪,一只大手把她搬了搬。王小芹醒了——老头子少肉的手上表示的欲望钻进了她的睡梦的深处,她无法再做梦了。王小芹抓住了老头子的那只手,好像抓起了一把扫院子的扫帚顺墙立着——把手臂挪过去,叫它贴住了老头子的身体。王小芹说,一个礼拜前才做了,又想做?晚上吧,好吗?老头子说,那本《老人》杂志我叫你看了的。王小芹說,我看了,你都七十一了,不能那么勤。老人说,文章中还说了,老人长时期不做,脑垂体会萎缩,性欲会减退。王小芹说,才一个礼拜,咋能说是长时期?老人很固执,他侧过身来,再次揽住了王小芹。王小芹也侧过了身,她的梦境被老人可怜的欲望无情地碾碎了,她无比清醒,她知道,老人决意要做的事,谁也挡不住的。在二人世界里,他依旧扮演着当年做小领导时的角色—— 一旦说出口,就要照办。不知他的老伴在世时,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王小芹无奈地抱住了老人。两个人拥抱在一起,巨大的温柔缠绕住了老人,他的血流在加快,欲望在张扬。

十年前,四十岁的王小芹从S省凤山县松陵村来到京城,给老人做保姆。那时候,老人退休刚一年。老伴儿在他退休的前一年去世了,老人还没有续娶。是儿子叫他请一个农村保姆的——儿子的算盘珠子朝自己拨——假如父亲续娶一个年轻的继母,这八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就很难归入自己名下了。恰巧,从S省来了一批农村保姆,王小芹是其中的一个。她被老头子选去了。王小芹虽然不是美人儿,但完全可以用漂亮来形容,她硕壮,丰腴,胸大,屁股大,浑身的每一处都充溢着力量。她的性感在丰满红润的嘴唇上,在直勾勾的眼神里,在身体很肉的那些亮眼的部位。也许,老人自己消瘦一些,他就喜欢那种胖乎乎的女人——看起来不只是养眼,而且使他心情舒畅,心潮澎湃。当然,他是请保姆,不是处情人,可是,毕竟两个人要在一个屋檐下过日子,保姆首先要看起来舒心。他选王小芹是感觉的需求,没有什么理性原则。

从千里以外的农村来到大都市,王小芹心中涨起的陌生和新鲜、興奋和惊奇,甚至迷惘、茫然,久久难以消逝。小区里,那一幢一幢眉眼相似面孔相似的楼房曾经几次为难过王小芹,她抬起头,把目光挂在空中,仔细辨认主家住在哪一幢——尽管她的记忆力并不差,尽管楼房上标示着第几号,她还是弄错过几次,几次上错了楼。街道上比麦地里的野草还旺的大车小车使王小芹心烦意乱;菜市场上,人头攒动,城里人和小商贩讨价还价的坚持不懈使王小芹害怕——我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呢?树木旁,电杆下,甚至人行道上,男女小青年的搂搂抱抱使王小芹脸红耳热,他们把手伸向彼此身体上的那个地方——农村人在被窝里才那样做。让王小芹难堪的一个又一个镜头刺激着她最敏感的神经,尤其是京城里的人音调很低音节很短的说话声,如同嘴里衔着一颗珠子在滚动,她听起来很焦急。她觉得,连小区里的花呀草呀的都朝她挤眉弄眼,有嘲笑的意味。在乡间土路上,她昂首挺胸,被她的目光扫过的田地、庄稼、树木、野草都俯首帖耳,温顺乖巧,而在小区里,在城市的街道上,她走路时,不自觉地低眉垂眼了。新鲜和陌生的背后隐藏着她不可掩饰的卑微。上了楼,回到主家住的单元房,王小芹站在穿衣镜前左端详,右端详,前身一看,后身一看,她连自己的长相也怀疑——和城里人相比,我是不是很丑?老头子从身后抱住了她的腰,镜子里的老头子在她的耳边说,看什么?挺好的。她用关中话说,好啥好?你怕是酿(讽刺)我哩?老头子笑了:不是我让你。真的,好。

刚进这个家门,老头子给她说,我叫宋志成,你就叫我老宋或宋师傅。王小芹一听,愣了一下,嗫嗫嚅嚅:你比我爹才小一岁,我叫你宋叔,行呀不?老头子面部的光彩倏忽间黯淡了一下,仿佛舞台上的灯光在急切地转换,他无意识地把手搭在了她的膝盖上,礼节性地拍了拍,看着她。她默不作声,接受了他那不无亲切的动作,——老头子没有将动作继续下去,他收回去了手,笑了笑:是这样,小王,你也不要叫我老宋,不要叫我叔叔,就叫我宋大哥,好吗?王小芹脸上淡淡的红晕在挪动,在变稠,她本来想说辈分、年龄之类的话,她一看,宋志成热乎乎的目光中含有对她的压迫,她把滑到嘴边的有关辈分的话,咽回去了,只是模棱两可地笑了笑。在后来的日子里,王小芹很少叫他宋大哥,只是在两个人搂抱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在她忍不住呻唤几声之后,才叫大她二十多岁的宋志成一声宋大哥。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王小芹觉得,这位大哥比她的丈夫马三娃还要好一些。马三娃动不动就出大声,就吼她。马三娃整天沉着脸,满腹心事的样子,连两个人同房时,脸庞也是冰冷的,好像他是在受苦。这位宋大哥从不出大声,说话声也跟棉花一样柔软,他教她怎么使用天然气灶,教她怎么开空调关空调,教她拖地板,连蹲马桶也是宋大哥教她的。刚来那天,她不会,也不敢使用马桶,尿憋得不行,蹲在卫生间,尿在了地板上。宋大哥并没有生气,好像早就知道农村人不会使用马桶,就一遍又一遍地给她说,并做出示范。第一次乘坐电梯,王小芹不知道下楼上楼按哪个键。宋大哥不仅给她做了示范,还捏住她的手腕,教她用手指头去按键,她那抓惯了锄头镢头的手指头很笨拙,她的手指头感知到的是宋大哥按键的灵活,更有宋大哥传递给她的父亲般的温暖。

下了楼,王小芹挽着宋志成去小区里的公园散步。迎面来了一个和宋志成年龄相仿的老头子很温和地叫了一声:宋科长。他问宋志成:是亲戚吗?宋志成说,不是,是保姆。宋志成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王小芹,目光里盛着一种得意的满足。而那个喊科长的老头子眼神中的狡黠和妒忌连王小芹也能看得出。王小芹不知道科长是多大的官,更不知道宋志成曾经是什么单位的什么科长——宋志成不说,她不问。她想,难怪这位宋大哥对她这么好,人家原来是当官的。当官和没当官就是不一样。马三娃能和宋志成比吗?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没有可比性。如果马三娃和宋志成一样,她还到京城里干什么——王小芹在心里原谅了马三娃对她的冷淡和粗鲁。刚进京那几天,她每天晚上要给马三娃打个电话,她在电话中问儿子的病怎么样,问三娃身体怎么样,马三娃每次只回答三个字:“好着哩。”她问地里的庄稼,问娘家的父母亲,问村里的人,问天问地,马三娃还是那三个字:“好着哩。”马三娃不肯多说一个字。她本来想说,我想你哩,你想我没有?还没等她开口,马三娃把电话挂了。她虽然知道马三娃是这脾气,但她不能接受马三娃的冷淡。她放下电话,就把宋志成拥上了床,——连她自己也廓不清她出自什么心理要这么做。是做给马三娃看?——马三娃当然看不见。还是报复马三娃?马三娃有什么罪过?第二天晚上,王小芹照旧给马三娃打电话,马三娃将极简省的三个字,缩减为一个字:“嗯。”她说了几分钟,马三娃用“嗯”做了系统的回答。后来,她就很少给马三娃打电话了。躺在宋志成身边,她也想过,马三娃没有什么错,马三娃不只是要下地劳动,自己做饭,还要照顾有病的儿子。马三娃还有什么心思和自己说情话?马三娃有她这个婆娘和没有她有什么两样?他可怜着哩。一想到恓惶的丈夫,王小芹潸然泪下了。只有这时候,王小芹才十分清醒。她断然拒绝了宋志成的求欢。可是,当宋志成再一次纠缠她的时候,她黯淡的心情顷刻间云消雾散了,该做什么还做什么。

宋志成的儿子很少来父亲住的小区,偶尔来一次,他走进房间一看,就明白,父亲和保姆已成了什么关系,心中窃喜:父亲肯定不会再续娶了。因此,儿子没有责备父亲,没有怪罪于王小芹。做儿子的比父亲更有智慧,更有远见。

老头子已经起床了,王小芹还赖在被窝里,此刻,她正在享受一种慵懒,一种柔情,一种受宠,一种感官并没有得到满足的向往。老头子只是点燃了她,并没有把她的身体彻底地安顿下来,但她还是很体谅老头子的——年龄不饶人啊!老头子渴望她,而她能够全心全意竭尽全力和他做,就是她的价值所在。农村女人虽然不可能有如此理性的认识,但她的神情表示的意味就是这样的。每一次抚慰之后,老头子不叫王小芹做饭,他即使再困乏,也要亲自下厨。在他看来,这是他对王小芹的回报,对她的疼爱的表达,他是喜欢王小芹的。他在王小芹那里满足的是感官,也是精神。当他依旧能将小他二十一岁的女人搂在怀里抚慰时,他感谢她的身体,感谢生活给他的恩赐,感谢王小芹——王小芹激活了他。王小芹滋润了他的情緒,给他的精神注入了活力,他满足的不只是身体的受活。

王小芹从被窝里爬起来的时候,宋志成已经把早餐做好,端来,放在了餐桌上:一人一盘煎鸡蛋,一人一块面包,一人一杯热好的牛奶,两盘小菜。宋志成将两个苹果削好,用刀子切成块,搁置在盘子里。王小芹洗漱完毕,趿着拖鞋,走到宋志成跟前,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飞快地一吻:“老头子真好。”宋志成说:“有你,我就好。快吃。”王小芹坐下来,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宋志成凉拌的黄瓜,嗔怪道:“老头子真行,干什么都行。”宋志成叹息了一声:“老了,不行了。”王小芹说:“我说行就行,还谦虚个啥?”宋志成笑了笑。夜晚的快活似乎并未转眼即逝,它沿着时间,流到了清晨,使清晨的气氛柔软、光滑。新鲜的太阳光含着笑意均匀地抹在窗玻璃上,房间里盛满了春天的温馨。

清晨(凤山县松陵村)

马三娃撩起门帘一看,他的儿子马大全站在炕上,朝脚地尿尿。尿水不能停留似的,从淡白色的地板砖上大模大样地四散而去。马三娃不敢指责儿子,他牙疼似的咧了咧嘴,面部勉强地挤出一点哭笑不得的表情。他无可奈何地放下门帘,摇了摇头,稀疏而花白的头发似乎摇落得满地都是。清晨略带凉意的光线十分明朗地照出了他脸上略显麻木的苦涩。儿子在那里拉撒,他就默默地在那里打扫。这已不是第一次。

马三娃是在儿子“啊!啊!”的狂叫声中醒来的,可以说,他一整夜都被儿子有声无字的喊叫所包围所侵袭。他刚刚入睡,儿子就像射箭似的抛出一声狂叫,那一声过后,他正在痛苦地酝酿着睡眠,睡意像刚浸出土地的嫩芽,就被儿子大脚似的喊叫踩得稀烂。儿子折腾一夜,他一夜难以安睡。

小时候的马大全可不是这样的,留在马三娃记忆里的马大全活泼、好动、聪慧、敏感。马三娃和王小芹的一声叹息,几句争吵,或者一个加重的语气,马大全都能从中捕捉到父母亲情感的变化;马三娃和王小芹还没有把不愉快的气氛制造成熟,马大全就嗅到了,就用哭喊表示抗议。马大全六岁开始读小学,一路读下去,每学期都是班级里的前五名。马三娃和王小芹两口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儿子身上——儿子一路读下去,直至读大学,考上研究生,为自己长脸。马三娃和王小芹都只是初中毕业,马大全的爷爷辈、父亲辈,没有人读过大学,马大全读了大学,也是祖宗的荣耀。读小学三年级时,马大全就喜欢写诗。马三娃不惜花钱,暑假里把马大全送到县文化馆举办的诗歌培训班学习,求人把马大全写的那些被称为“诗歌”的顺口溜发表在凤山县的县报上——儿子要什么,他们两口就给什么,只要儿子能成才,他们苦点累点也乐意。马三娃两口不只是在儿子身上寄托了他们的道德理想,他们觉得,儿子是他们生命的完善。他们对儿子的娇惯和放纵使松陵村人感到担心而厌恶。在街道上,马大全和人家的娃娃打架,王小芹走过去,不问事情发生的原因,不问谁错谁对,抬手先给人家娃娃一个耳光,再领着马大全朝家里走。读到小学六年级,马大全的同桌女同学不小心把唾沫吐在了马大全的衣服上。马大全纠集了两个男生,到厕所里去,把身体的污垢弄下来,给女同学嘴里喂,说是“吃豆渣”。女同学气得大哭不止,回家找到王小芹,给王小芹诉说马大全的卑劣,希望她能训斥儿子。王小芹不教训儿子不说,反而骂人家女娃娃不要脸。马三娃和王小芹两口没有料到,如此娇惯马大全后患无穷。马大全的任性就是这么被马三娃和王小芹培养的。当这种任性无法搁置时,灾难就来了。

儿子的聪明使马三娃和王小芹既欣慰又不安。欣慰的是儿子的学习成绩好,不用马三娃和王小芹操多余的心。不安的是,儿子早熟了——农村人有一句话说,太灵醒(聪明)的娃娃命不好。因此,马三娃和王小芹倒很担心有什么灾难突然降临到儿子身上。儿子读小学五年级。冬天的一个黎明,儿子爬出来去了学校。儿子走后,马三娃和王小芹再也没睡着,两個人就钻进了一个被窝。因为和儿子睡一张炕,因为儿子很敏感,一个冬天,两口子不敢轻举妄动,压抑着自己。儿子去了学校,他们才安心了,才有了兴趣,两个人毕竟才三十岁刚过。他们只顾自己尽兴,把自己投进快活林,仿佛这个世界死去了。长时间不做,一旦做起来,未免幅度大了些,未免忘情。他们完事后才看见,儿子站在脚地——儿子到了学校,发觉睡觉前读的语文课本没有装进书包,就回家来取。不是儿子无意撞上了不该看到的这一幕,而是,儿子有意地记取这个不该记取的镜头。

没几天,隔壁的嫂嫂到家里来,一进门就大呼小叫:哎哟哟,我的压压(妈妈),你家大全不得了了。王小芹一头雾水,尝不出嫂嫂话中的意味。嫂嫂说,你家大全给他哥(嫂嫂的孩子)说……嫂嫂瞅了一眼王小芹,眉眼里溢出了不无讥讽的笑意,欲言又止了。王小芹说,看你,有啥话就说,说半截,留半截干啥呀?嫂嫂说,这话我真说不出口。嫂嫂似乎故意留着悬念,激拨王小芹,王小芹急得眼睛都绿了。嫂嫂说,我说出来你别怪罪我。王小芹说,不,不怪你。嫂嫂说,你家大全给我儿子说……嫂嫂停顿了一下,两条肥壮的腿夹了夹,屁股挪了个地方,好像她的话一出口,下身就难耐,必须把肥腿夹紧。嫂嫂粗话出口了:大全说,他爸和他妈××,叫他看见了。王小芹一听农村人惯用的直指男女生殖器的粗话,脸即刻红了,她忽地站起来,掂了一把笤帚,要去学校里打儿子。嫂嫂拦住了王小芹:我给大全说了,叫他不要把这话拿出去乱说。大全当面答应了的。不要怪娃娃,要怪,全怪你们两口子,干那活儿,把门也不闩上?王小芹大概觉得嫂嫂说的在理,就自认了错。

马大全下午从学校回来,王小芹没有叫他端碗,审贼似的审问马大全给隔壁他哥说过什么话。马大全一句也不抵赖,把他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王小芹抡起笤帚就打,一把新笤帚打烂了,马大全不认错,脸憋得通红,一声也不哭。王小芹又挥起木棍打,被马三娃挡住了。马大全没吃一口饭,瘸着腿走出了院门,他回过头来,给王小芹砸过去一句:我说的是真话。老师教我不要说谎,要说真话。你们两个就是××来,我看见了。

王小芹气得放声大哭:娃娃这么小,咋能知道这种事?儿子成熟得使王小芹害怕,担心。

马大全读到初中二年级就辍学了。不是因为他学不动而厌学,他有自己的想法:他要去少林寺学武术。在他看来,他以后要在社会上站得住脚,不被人欺负,就要学一手好拳脚。小时候的马大全并不想弄拳脚,他想当一位诗人。他从电视上看到,省城里举办少年诗歌培训班,交三千元,培训七天,还可以在省城里的《少年月刊》上发表三首诗。他一心要去。马三娃和王小芹不叫他去,——那时候的三千元,对农民来说就是现在的三万或者更多。马三娃没有那么多钱。马大全哭喊着要去,马三娃在亲戚家借了一千八百元凑够了三千块。马大全去了省城,培训了七天,回来后,一首诗也没给他发表。骗局,完全是骗子的做法。马大全写诗的理想破灭了,就要当一名好汉。马大全动了这个念头,是有原因的。他刚进初中校门的第一学期,就遭到了三年级同学的欺负。几个三年级的学生把他堵在了回家的路上,向他要钱,他不给,这几个同学就对他拳打脚踢,向他身上撒尿,嘴里喂屎。他只好把身上仅有的十三块钱给了这几个同学。接下来的日子,这几个同学,叫他给他们买烟抽,买糕点吃,买啤酒喝,他不敢不买。他没有钱,只好向马三娃和王小芹撒谎,说学校要班费,要卫生费,要校服费。他把向父母亲要来的钱全部给了欺负他的同学。那时候,他就想,如果他像电影电视中的少林好汉一样,有一身高强的武艺,谁还敢欺负他?让他最终下了辍学决心的是父亲的挨打。在一次调整土地中,村委会主任要把马三娃的二亩一等地调换给自己的弟弟,马三娃坚持不同意。村委会主任就指使了几个人在黑地半夜将马三娃打了一顿,马三娃被打断了两条肋子骨,地也没有保住。马三娃知道是村委会主任指使人干的,自己又说不出口,白挨了打。马大全从王小芹口中断断续续地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后,他咬着牙说,要去杀了村委会主任。王小芹怕马大全惹祸,把兒子在家里关了几天。马大全从此不再去学校了,他也不再学写诗了。写诗不能当饭吃,也救不了他。在他看来,他的父亲在村子里受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欺负是因为没有身手,有了身手,天下无双,就不会被人欺负。马三娃和王小芹坚决不叫儿子去少林寺,也不给他路费。于是,马大全就上到房顶上去,把房子上的瓦一片一片向院子里撂,并高声叫喊,他要跳房。他的大伯和婶娘把他劝下房,他又去上吊;上吊被救,又去喝农药。这么折腾了半年以后,马大全整天躺在炕上不起来,不说一句话,石头一般沉默着。他吃了睡,睡了吃。在房子里屙,在房子里尿,身上不穿一件衣服。马三娃责备几句,他就一丝不挂地跑上街道,马三娃吓得不敢张口。到了晚上,马大全就开始折腾,一夜不合眼,过一会儿就怪叫一声,那叫聲好像不是发自人的口腔,而是一头无法命名的动物发出的十分尖利十分凄凉的哀鸣。他的喊叫如同一根烧红的烙铁在马三娃和王小芹的身上烙,连隔壁两邻的人也惊骇不已。已经到了夏天,马大全一丝不挂,身上裹一件脏兮兮的军大衣,站在太阳底下不动;而寒冬腊月,他却穿一身短裤短袖,在街道上奔走。马三娃和王小芹这才意识到,马大全患上了什么病。他们带上马大全去凤山县医院治疗,县医院的医生只是给他开了些镇静的药,吩咐马三娃带儿子去西水市精神病院治疗。

马三娃和王小芹踌躇再三:假如不给儿子治疗,也许会越发严重。可是,带儿子去一回西水市精神病院,松陵村人会将马大全当作“疯子”看待。如果“疯子”的坏名声传出去,谁还敢把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后来,马三娃打听到,渭河南岸的渭滨县有一家民营医院,专治精神病。于是,马三娃和王小芹夜半三更时把马大全带出松陵村,带到了六十里开外的渭滨县第四医院(精神病院)。一位年龄在四十三四岁的丰满漂亮的女医生问了问马大全犯病时的症状。马三娃和王小芹分别叙述了一遍。马大全呆呆地坐在女医生的对面,目光直直地盯着女医生,女医生要诊他的脉,他却抓住了女医生的手,死死地抓住不放,嘿嘿一笑:你的手好,胖,就是胖,比王小芹的胖。马三娃说,大全,放开手,叫阿姨给你诊脉。马大全说,不是阿姨,是小珍。也许,马大全的这种行为,女医生司空见惯了,就说,是小珍,我是小珍。马大全说,小珍好。女医生说,你也好。马大全这才放开了手。马三娃和王小芹不知道,儿子嘴里说的小珍是马大全读初中时的一个女同学。马大全的意识里保留着女同学的漂亮和对她的欲望。马大全发病以后,马三娃和王小芹才知道,马大全在学校里的时候就给一个叫周小珍的女同学递过条子,说他喜欢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追过周小珍;有一次,竟然当着周小珍的面抹了自己的裤子,吓得周小珍尖声怪叫。

女医生用漂亮的音调很漂亮地问马三娃孩子是住院治疗还是看门诊。马三娃说,先吃点药看看。女医生打量了一眼马三娃,问他来时带了多少钱。马三娃把身上的钱掏出来当着女医生的面数了数,总共九百一十四元。女医生说,给你们开八百六十四元的药,留五十元,你们三个回去坐车的车费就够了。马三娃还不知道,这个民营医院按你身上的钱多少开药。他说,也行。

花了八百六十四元,买了一包羊屎蛋似的黑色丸药。据漂亮的女医生说,这是他们医院用自己的秘方炮制的中药。回到家,马大全吃了一天这药丸就开始拉肚子,服用两天过后,马大全的肚子里被掏空了,身子被掏空了,他躺在炕上,不再喊叫,只是嗜睡,白天睡,晚上还睡。一个礼拜过后,马大全脸色苍白,颧骨突出,两眼无光,如霜杀了的麦苗。这个秘方的全部作用就是把病人放翻。

一月过后,马大全的身体渐渐恢复。他先是沉默得如封冻的大地一样,三天也不说一句话。后来,就在晚上大喊大叫,叫声多了些尖利,像三伏天的太阳一样,毒辣辣的。

馬三娃和王小芹难以安宁。

马三娃又要带马大全去渭滨四院。王小芹一听,开口便骂:“骗子!全是骗子!马三娃,你头脑里进水了,得是?你就没听说,那个女医生是骗子。狗屁丸药,只有两样泻药,剩下的全是麦草。听人说,渭河两岸的麦草垛子全被那家医院买完了。七八块钱的药,要八九百块。良心叫狗吃了。白眼狼。”马三娃说:“那你说咋办呀?”王小芹说:“咱就是砸锅卖铁,也要去大医院给娃看病。”

马三娃和王小芹只好把马大全带到西水市精神病医院——他们不再顾及儿子以后订婚的事。到了医院,照例要做各项常规检查。一个上午,这儿排了队,又去那儿排队,这儿交了钱,又去那儿交钱。忙活了半天,医生才说,马大全是躁郁症,一定要住院治疗。马三娃问王小芹:“咋办呀?”王小芹说:“还能咋办?住下就住下。”马三娃眉头一皱:“不知道要花多少钱?”王小芹说:“进了医院,还说钱?就是把我卖了,也要给娃治病。”马三娃咬了咬牙:“住!”

精神病医院里封闭式管理,不要家属陪护。病人一旦住进去,就如同进了监狱,不能随便出来,家属只管按时交钱。

马大全在医院里住了四十天,花了一万七千

六百四十四元。这是马三娃积攒的准备盖房子的钱。马三娃横下了心,房子不盖了,只要能给儿子治好病。马三娃依旧怀揣着美好的愿望。

马大全从医院里回来,晚上不再喊叫了,也不再死睡不起,只是痴呆呆的,坐在院子里,目光注视一个地方,不换眼,好像要用眼睛把那个地方死死地钉住,钉牢;好像要把视线能及的地方用眼睛吃掉,吞咽下去。他木然的样子,仿佛一段木头。家里进来一个邻居,他看也不看,视觉里似乎是一片空白;父母亲和邻居说话的声音再大也进入不了他的听觉。不是他无视这个世界的存在,他好像是没在这个人世间,只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一旦出了院门,便在街道上、田野上茫无目的走。他仰起头,不看路,只看天,脚下面乱踩,踩到麦地里,就在麦地里走,踩进水坑,就在水坑中踏。马三娃怕他走到沟里去,走到枯井里去,尾随在他的身后,看守着他。

马三娃清晨一起来就去建筑工地上做小工。他一看见儿子就心烦,就绝望。繁重的体力劳动对他来说是一种逃避,是忘却的一种方式,是自我惩罚的途径。他认定,他之所以有这么一个儿子,前世肯定造了孽。要么,是父辈或祖父辈做下了什么坏事,在他的儿子身上报应了,——他相信因果报应。这是上苍对他的惩罚,他只能默默地承受。他在工地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埋下头干活。额头上滚滚而下的汗珠,冲刷着他积累在心中的烦闷和不知由什么地方生出的负罪感。当马三娃出去干小工的时候,王小芹在家陪着儿子。她已有几年没有添置新衣服了,为给儿子治病,已花光家中的所有积蓄。她只好把穿过的衣服翻出来,洗了又穿。她心中不可能有马三娃那样的重负,也没有什么罪恶感,只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当儿子死睡而去之后,她就很无聊,端一张小凳子,坐在房檐台上,茫然地看着院子里的那棵泡桐树,看着叶片上的叶脉。她用目光能触摸到树叶的肥厚,以至能看出叶肉的纹理。看着看着,她陷入了遐思,一旦看清了横在她眼前的人生之路,她心烦意乱,心中黯然,茫然,泪水直逼眼角。才三十多岁,她的生活就成了一潭死水,毫无希望可言。她一天一天地等待,等待儿子的病有所好转,等待日子有起色,等待一个能爱她会爱她的男人出现在她的身边,可是,在等待中,她一天一天地失望。

一个十分寂静的晌午,儿子又昏昏沉沉地睡去了。院子里和房间里很宁静,似乎能听见空气在流动。王小芹成为这宁静的一部分,她好像不存在了。她不知道村委会主任是什么时候走进来的——五十多岁的人,脚步轻得如同十五的月光。村委会主任拿来一张表,叫她填上名字,村委会主任告诉她:马大全可以吃上低保了。她还没有说谢谢,这个黑脸汉子已经掩上了门。等她明白过来,她已被他压在了身底下。她只说了一句话:三娃在那边屋子里睡着。这个男人一笑:怕啥哩?我是谁?还怕马三娃?她已好久没和马三娃同房了。在村主任的吭哧吭哧声中,她忘记了丈夫和儿子的存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这个世界,忘记了所有的烦恼,紧紧地搂住了村主任的腰。王小芹从房子里出来时,才发觉,她的儿子站在房子门外的房檐台阶上,紧紧地盯着村主任的背影——这个男人一只手按在院门上,正在开门。回到房间,王小芹逼到眼角的泪水很自然地喷涌而出了。在痛哭流涕的时候,她是清醒的,她回到了自己的真实存在中。她觉得,在松陵村,她是命最不好的一个,是最可怜的一个。她渴望有一个能体贴她、有情调的男人抚慰她,而不是村委会主任那样粗暴地蹂躏她,也不是像马三娃那样,像使唤农具一样使唤她的身体。

王小芹是四十岁那年离开松陵村走进北京城的。她的道德理想坍塌了,对儿子,对家庭,对自己都绝望了,只有逃离,才能解脱。

马三娃说:“一定要走吗?”

王小芹说:“一定。”

马三娃说:“没路可走了?”

王小芹说:“就是。”

马三娃说:“你走了,大全谁管呀?”

王小芹说:“他都十九岁了,还要我管?我能管吗?我在家里,迟早会死在他手里的。我害怕,我每天都害怕。”

马三娃说:“他是儿子。”

王小芹说:“冤家,前世的冤家,今世的债主。”

馬三娃叹息了一声:“你走吧。”

王小芹也叹息了一声:“你就原谅我吧。我不走,有啥办法。”

马三娃做好了早饭。他在锅里热了两块蒸馍,做了两碗苞谷糁稀饭。马三娃刚把蒸馍取出来放在案板上,正准备向碗里盛,马大全进来了。马大全用铁锨在后院铲了半铁锨土,他在马三娃转身取勺子的眨眼间,把那半铁锨土倒进了锅里的稀饭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马三娃回头一看,马大全的眼神中怀有不可抗拒的抵制和野性的敌意。他摇了摇头,放下了勺子,好像给自己说,这饭没法吃了。他拿了一块蒸馍,蹲在房檐台上去吃。吃了两口,他站起来,喊了两声儿子,给马大全说,不要闹了,馍在案板上,拿上吃。

太阳还没有出来,春天的清晨,清醒的光线光秃秃的,院子里泛滥着苦涩的凉意。

中午(北京某小区)

王小芹挽着宋志成下了楼。王小芹的挽法无疑有年轻人的骚情和情侣般的淡定——也许,小区里的人看惯了,并未发现什么新意。宋志成略嫌疲惫的脸庞上不合时宜地挂着轻薄的满足——不只是王小芹小他二十一岁的年轻的身体给予他的。他明白,他的同龄人中,像他一样,每天晚上依偎着王小芹这样的女人的老头子不多,而且,他依旧能享受身体的快乐。这就是他的福祉,他还希求什么呢?和宋志成在一起,王小芹有意识地把烦恼抛弃了,埋藏了。她要把自己搁置在没有烦恼没有忧虑,轻轻松松的境况中去。她的角色感很明确,叫她什么都行,说她什么都无所谓——厮混、鬼混、通奸、陪睡的保姆,哪怕有人说她是一次性付了款的妓女,她也不在乎。这个时候,她已经不是马三娃的婆娘,马大全的母亲了。她断然放松自己,放开自己,她像一匹脱了缰的野马随性地在草原上奔跑,让心中的无所谓泛上来,涂抹在脸庞上眉宇间,以至转换为极大的满足。她对自己的生活是满意的——吃好,穿好,睡好,玩好。她似乎处于醉酒状态,意识模糊不清,好像身处在九霄云外,身处在梦幻之中。她一旦清醒过来,坐在马桶上用手在自己的腿上身上掐,拧,由低声啜泣到号啕大哭,角色感又爬上了心头——我是马三娃的婆娘,我是马大全的母亲。我是女人!她双手抓住自己的头发狠狠地揪,她流着眼泪恶狠狠地对自己说,我恨你,王小芹!说她不想马三娃,不想马大全,是自己哄自己。当她和宋志成折腾一番,平静下来之后,她久久不能入睡,马三娃和儿子双双站立在她跟前,她不敢多看他们一眼。她只有一个念头——明天去银行,把自己挣来的钱全部转给丈夫——她只能用金钱来弥补她的内疚、不安。她以为,马三娃收到了钱就等于收到了她对丈夫没有丢失的感情。刚结婚那几年,他们两口一心想把日子过好,想建立自己美好的小家庭。马三娃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拼命地干活,而且,不叫她多出一把力;在太阳底下,马三娃怕晒黑了她;在冰天雪地里,马三娃怕冻着了她。马三娃宁肯累死,也不叫她干繁重的活儿。她怀马大全那一年,想吃猪蹄子,马三娃骑上自行车一口气到县城买回来三个猪蹄子。他把包着猪蹄子的纸一层一层解开,把猪蹄子递到她手里,看着她吃,而他却未曾尝一口。马三娃确实不会浪漫,可他对她的疼爱在心里。她和村委会主任有染的事,三娃肯定是知道的——别人不说,儿子会说的。可是,马三娃装作不知道。直至村委会主任出车祸死掉后,马三娃才说了一句:狗东西,不会再欺负咱们了。马三娃确实是个好人,好男人。好人在如今顶什么用?好人就是无能的人,不是马三娃无能和马大全有病,我能到京城里打工吗?在家里,我一觉可以睡到日头一竿子高?在家里,我不看人眉高眼低,我自由自在?不!是马三娃把我害苦了,是马大全把我害苦了。一整天里,王小芹一句话都不说。宋志成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苦笑一声:你别管。晚上,宋志成向她求欢。她很讽刺地说,来吧,你来;你不行老头子,你老了。宋志成一听,立时没了兴致。自己把自己折磨几天以后,王小芹自觉地回到了快活的生活状态,照样吃,照样玩,照样睡,照样和宋志成做爱。

春天新鲜清澈的空气懒洋洋地展现在他们面前,又是一个没有吹风的好日子。两个人的振奋一拍即合,他们的脚下仿佛踩着千篇一律的广场舞的音乐行走,他们迈出去和收回来的脚步是一样的节奏。

小区的公园里,除了花和草,就是老大爷和老太太,像王小芹这些说不老也不年轻的女人只是点缀。

宋志成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打太极不会下象棋,一到公园,他就加入到一堆閑聊的老人中去了。在单位上,宋志成本来是可以干到处级或副处级的,可是,在关键时刻,他就把握不住自己了,就犯了忌,犯了错。不是他工作干得不好,他写一手好材料,也会巴结、迎奉上司,为人谦和,人缘也不错。按规则,干了副科,干正科,干了正科,干副处,干了副处干正处。即使按照潜规则——三分之一的工作,三分之一的人缘,三分之一的关系(和上司),他也够格,每个三分之一,他都是满分,尤其是,他和上司可以说是酒肉朋友。当提拔他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他和某个女同事开过房;他和某个女同事关系暧昧;他被某个女同学的丈夫捉奸在床。他一生没有其他爱好,只爱女人。他的爱人就是因为他的不检点,他的放荡不羁而气病的,气死的。难怪他只干到了科长的位置,不再进步。

宋志成一生关心政治,喜欢政治,一生泡在政治之中,即使退了休,还没有剪断政治的脐带,需要政治的滋养就像他需要女人的刺激一样。到了公园,他就和那些像他一样有“政治”嗜好的人围在了一起。王小芹把一个水瓶子递给他,给他说,喝口水再说。他挥挥手说,你去吧,去吧。此时,宋志成就和这些老人前三皇后五帝地侃起来了,一直从溥仪退位说到北伐战争,从北伐战争直奔八年抗战,解放中国,三反五反,反右斗争,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唱赞歌的老头子和持不同意见的老头子,都摇晃着白发苍苍的头颅,都唾沫星子乱溅,都指手画脚,都扭头捩颈,有的甚至义愤填膺,出言不逊。宋志成不温不火,时而说改革开放好,时而说毛泽东时代令人怀念也是好时代,他的旗帜并不鲜明,观点既明确又模糊。有两个老汉指着宋志成说,老宋,你稀泥抹光墙一辈子,退休了,还是个老滑头。你幸亏只是个小科长,叫你当上省长、市长,老百姓非遭殃不可。宋志成并不恼怒,他说,这就是政治,你不懂;他说,人生就是垃圾桶,塑料瓶子、废纸、烟头,什么东西都可以搁进去。政治就是个大包袱,左的右的,好的坏的,都要包进去。政治就是玩的,能玩得转,就是人物。宋志成和其他老头子一样,有一种反常的清醒,一种多余的激动,一种难以理解的陶醉,他们几个人说得有声有色,津津有味。

王小芹雖然没有北京户口,毕竟在北京生活了十年,她对她生活的小环境像对她自己的身体一样稔熟了,她悄悄地脱下了“农村人”这张皮——从心理上。她的自卑感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人与环境的熟悉在消退。她时时处处在扮演城市角色,总想把自己融入城市,却融不进去。从一个纯正的农民转换为一个更像小市民的农民,王小芹是付出了代价的。刚来那些日子,宋志成陪着王小芹去菜市场买菜。她眼看着别的女人和小商贩讨价还价,她也学着做。可是,她那西府话一出口,小商贩听也听不懂,对她一脸的不屑,挥手叫她走,不和她做生意。她气恨不过,买了一斤青菜,趁小商贩不注意,随便抓了一把,放进了袋子,撒腿就跑。小商贩大嘴一张,锐声呐喊抓贼。惹得菜市场里的人都围向了她,有的人开始向她挥拳头。宋志成撵上来,把所有的菜都退还给了小商贩。宋志成没有过多地责备她,只是说,你不能这样做。她丢了多大的面子,她心里清楚。她去农贸市场,内急得不行,去上厕所。上毕厕所,从棺材似的小门里出来,一个穿着入时的女人进去一看,她没有冲厕所,叫喊着,叫她回来冲厕所。她不,她还高声叫喊:你算个啥,连我拉屎的事也要管?几个城市女人一起上来,把她推了进去。原来,她不知道按动什么机关,可以冲干净厕所。很时髦的女人嘴里不停地说,农民,农民,真是个农民。宋志成应朋友之请,和她一同去一个四星级酒店去吃饭,席间,她去洗手间,洗毕手,把脚和凉鞋一起搁进洗脸盆中去洗,幸亏没有被人看见——宋志成一看她的凉鞋是湿的,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晚上,宋志成问她凉鞋是怎么湿的,她如实回答了。宋志成说,下不为例,那是洗手洗脸的地方,不能洗脚。生活在城市里就应该遵守城市里的规矩。尽管,她也学着城里人的样子做,可是,她的精神世界、情感世界依旧很农民,不是她想融入城市,就能融入城市。她在公园里悠闲地转了一圈。她跟着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学了几个月,一旦跳起来,脚下面还是乱踏——踩不上音乐。幸好,这个公园里,有几个陕西人组织了一个自乐班,演奏秦腔、眉户。当那些唱得出色的“名角”歇下来喝水、抽烟的时候,她就跟着唱秦腔,她的腔调有一点月白色,但听起来还是有秦腔的味道。她只会几段戏,如:“西湖水还依旧,憔悴难对满眼秋”“我家的表叔数不清,没有大事不登门”。她唱得最秦腔的还要数《三娘教子》中三娘教训儿子的那一段。

当宋志成他们争得面红耳赤之时,这边的王小芹,正在唱“三娘教子”,当她唱到“左边尿湿换右边”之时,突然泣不成声了。她给拉板胡和打板的那几个人摆摆手,双手掩面,跑到一边去,坐在了一个石凳上,任凭泪水从指缝里向出流。她不是入戏了,她是随着剧情进入了往昔的生活。这一段唱腔,不知怎么地勾起了她流逝了的岁月——她在生活的镜子里看见了她年轻时生养儿子的艰难,看见了马大全那一尺五寸长毛茸茸的、可愛的样子。生下儿子刚满月,她就下地劳动了——那时候,分田到户才几年,農民们尝到了在自己分到手的土地上耕种、收获的甜头,他们拼命地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耕作。她和马三娃农闲时就去县城里卖擀面皮——她在娘家时就学会了做面皮的手艺。他们在县城西关卖了十几天面皮,几个城管过来不由分说,将他们的面皮摊子踩烂了,威胁他们,不叫他们在街道上再经营。尽管,他们的面皮摊子被几个城管几脚踩得稀巴烂,他们没有沮丧,重新购置碗碟,重新开张。他们一心要给儿子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让他好好读书,一直读到大学,把农村的根拔掉,生活在城市里。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梦想的翅膀说断就断了,儿子书没读成不说,反而成了他们两口的精神重负。儿子由沉默寡言而变为精神病患者,以至掂起什么农具就用什么农具打她。进京的前一个月,她正在水池边专心致志地洗衣服,儿子抡起一把铁锨,盖头打下来,幸亏她眼尖,头一偏,躲过了一劫,不然,儿子一锨下去,她的头会被打成一个烂西瓜。她不能断定,儿子要将她打死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她不能断定,儿子是病态中的疯狂行为,还是恨她的必然动作。她既疼爱儿子,又害怕儿子,可以说,是儿子将她逼出了松陵村,逼进了京城。

王小芹不能给马三娃和马大全说,她在北京城里给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老头子当婆娘,她只能给父子俩说,她在干家政。维系她和丈夫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只剩下钱了。她不能陪儿子去治病,不能给儿子做一顿臊子面吃;她不能和丈夫嘴对嘴心对心地拉家常,从天黑拉到夜阑人静;她不能由丈夫使着性子在她的身体里放肆地耕耘。她每隔三个月,就把自己的工资寄给马三娃。她不乱花一分钱,除过给自己留几个零花钱以外,她把全部工资给了马三娃。她吩咐马三娃一定给儿子好好治病。她只能这样弥补对这父子俩的亏欠。她觉得,这个宋志成没有亏待她,每月给她四千块——按行情,她拿三千才合适,而多余的那一千,是宋志成睡她的酬金吧——即使,宋志成不多给她一千,要睡她,照样睡。她那一身肉,能值几个钱?由此,她觉得,老头子从不下眼看她这个农村女人,知冷知热,是个对她不错的好人。马三娃把她寄回来的钱积攒起来,盖了一座大瓦房。瓦房盖起来了,她的名声在村子里的口舌下烂掉了,松陵人猜测她在京城给人当二奶或者在什么地方卖淫,不然,哪里能有钱盖大瓦房?虽然村里人在背地里把她说得一塌糊涂,说她卖淫毫无根据,但说的人多了,虚构的事好像变成了真的,而且,其中,有人物,有情节,有细节,像电视剧的故事一样,诱惑人,吊人胃口。开始那几年,每年春节,她还回松陵村几天。几年以后,她逢年过节也不回松陵村,她仿佛从松陵村人的视野中消失了。其实,松陵村人只是把她当作说闲话的边角料,她即使从地球上消失了,也不关他们的活人过日子。在京城生活的时间长了,乡愁也淡了,好像松陵村只是一个符号,只是一个梦,一觉睡醒,梦中的事早已荡然无存了。她照旧给马三娃寄钱。她用这些钱表示她的存在,表示她是马三娃的婆娘,她是马大全的母亲。她吩咐自己,极力不去想丈夫和儿子。如果要把丈夫和儿子拎出来,排在她当下的生活后面,她就难堪、难受,甚至十分痛苦,无法和宋志成共同生活下去。

在这个和煦绵软的春天的中午,王小芹不知怎么的,想起了儿子马大全。她的悲伤,想按,也按捺不住,往事争先恐后地站立在她的面前……

马三娃外出干小工去了。那是个天气阴沉沉的日子,她刚把村委会主任送到院门口,马大全撵出来了,他眼睛里喷着凶光,站在两步开外,拳头紧握在一起,恶狠狠地说:我要杀了他!王小芹闭上院门,给马大全说,回房子里去。她去拽马大全,马大全一把将她推倒在地,在她的腿上踩了一脚,踩得并不重,不然,她的左腿非被踩断不可。她瘸了好几天,儿子已经知道了她和村委会主任干了什么。她无法给儿子说,村委会主任妈得罪得起吗?不是他,咱家能批一院新宅基地吗?她无法给儿子解释,越抹,她越黑。

王小芹宁肯相信儿子是正常的——有正常人的思维和欲望,也不相信儿子是疯癫的。隔壁的嫂嫂来串门。嫂嫂一看,儿子坐在房檐台上发呆,嫂嫂便说,大全,你要听婶婶的话,按时吃药,不要胡思乱想。你这样子,把你爸和你妈都愁死了。谁料,儿子突然蹦出一句:马三娃和王小芹××,我看见了。我也要和女娃娃××。嫂嫂一听,一脸的惊愕,双眼圆瞪,半晌才说,等你病好了,叫你爸你妈给你娶媳妇,有了媳妇,想干啥就干啥。马大全一听,站起来,掂起屁股下的小凳子,向房檐台上狠劲一摔,凳子七零八落如同挨了一枪的野兔子,趴在地上不动了,他跳起来说,我不要媳妇,不要,媳妇瞎,媳妇和别人××。王小芹的嫂嫂赶紧打圆场:既然我娃不要媳妇,就不给你娶。儿子的这些话,像是疯子的言语,又和正常人的话没多大区别。儿子的这些话,如同刀子在她心上割。她无法面对儿子,她只能一走而了之。

和宋老头生活在一起,让身体、情绪和精神都适应、顺从新的环境。她本来就不是多愁善感的女人。这景致,这音乐,这人群,这氛围把她固定在心情平静而愉悦的框架中,她只是跟着日子的脚步向前走,至于说能走到哪里,她不去想。想得多,太累人,她活一天就要轻松一天,快活一天。她偶尔玩玩手机,手机中有几则心灵鸡汤很刺目:女人是贪欢的动物;女人就没长良心。她扫一眼,觉得那些话轻如鸡毛,在她心中连一点划痕都没留下。女人贪欢有什么错?尤其是三四十岁的女人,哪一个不想夜夜睡在男人的怀抱里被男人揉搓?她在城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她清醒了许多,城里人和农村人就是不一样。城里的男人和女人们,哪一个不是吃了×,×了吃?他们把男女之事看得和吃饭一样重要。这才叫活人,及时行乐对着哩。和宋志成在一起,她没有烦恼不说,心里轻松得好像胸膛里没心没肺——这就够了。不然,她会活得很累,被自己的心理重负压倒在地,趴下不能起来。

突如其来的情感变化使她自己也始料未及,这不仅仅是一句戏文引起的——积累的情感迟早要爆发,那两句唱腔只是导火索而已。她双手捂着脸,先是流眼泪,继而啜泣,接下来便号啕大哭。她先是双肩随着哭声抖动,好像遭了电击,一抽一抽的,随之,整个身体也抖动了,像移动的探照灯的灯光。她似乎越哭越伤感,这一场哭好像久旱了的土地必然要来一次透雨。她的哭声像扇面一样扇出去了,扇向了四周,在覆盖的远端,她没有看见马三娃和马大全——她不是为他们父子俩而哭的。她自己哭,哭自己。当她止住了哭声以后,她明白,大放悲声的是她自己,哭泣的内容里边只有她自己——我活得太憋屈了,太不是人了,太苦了。哭泣过后,王小芹的情绪很快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她的身体仿佛也轻松了,脚下也能踩到音乐的节拍上了。

王小芹来到宋志成他们那几个人中间的时候,老头子们都准备回家吃饭。

宋志成没有注意到王小芹发红的双眼,他的目光里只有王小芹依然性感的嘴唇和依然充斥着欲望的脸庞,他说:“小芹,上午吃什么饭?”王小芹说:“我想吃家乡的岐山臊子面,咱去陕西餐馆吃。”宋志成是山东人,能吃惯面食——即使吃不惯,也只能依了王小芹。在他那个家,早已是王小芹说了算。

两个人走出了公园,在路边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新民街上的陕西餐馆。

王小芹和宋志成分别要了一碗岐山臊子面,一个肉夹馍,两个小菜。宋志成还要了一瓶三两装的白酒。两个人吃得有滋有味。

中午(凤山县北杨村)

马三娃吃毕早饭,八点准时走到距离松陵村只有三里路的北杨村。他在工地上和砂浆,用架子车拉红砖。临出门时,马三娃从外面锁上了院门,不然,马大全会跑出家门,伤了别人的。马三娃做好了中午饭,放在了锅里——他知道,马大全不会吃。不吃,他也要照常做。中午饭,马三娃是在工地上吃的——工地上管一顿饭。到了工地,马三娃只顾闷声不响地干活儿,一刻也不歇,他连一支烟也不抽,连一句话也不说。在工地上干小工的农民都是附近村庄里的,他们都知道,马三娃有一个疯儿子。要么,他们用麻木、漠然的目光看他;要么,他们用怜悯、同情的口气和他找话说。马三娃目光低垂,本来就发黑的脸膛像用刨子刨过一样,沉得平平的,无论谁说什么,他的嘴里只吐一个字:“嗯。”

王小芹离开他和儿子那一年,他才四十三岁(比王小芹大三岁)。王小芹留给他的是有病的儿子,是一道难题,是一味难以下咽的苦药。他并没有放弃给儿子治疗,可是,去了一家又一家医院,儿子的病还是没有治好。隔壁的嫂嫂给他说,大全没有啥大病,娃是花痴病,只要给娃娶个媳妇,就能“药到病除”。娃明明是个疯子,谁家的女儿肯嫁给娃呢?这一剂药仿佛云遮雾罩的山顶上的灵芝,即使“青蛇”再現,也未必能采来。儿子的病治不好,马三娃心里的重负放不下。他不停歇地干活儿,不只是为了挣钱,他不能待在家里,更不能闲着。待在家里,他一看见儿子,心里就塞上了一团乱麻,站不住,坐不住。只有汗水才能冲刷掉他的烦乱。

王小芹走后,隔壁的嫂嫂一如既往地关照着他和马大全。一天,嫂嫂把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给马三娃领进了门。嫂嫂说,这女孩儿是她娘家的,成数欠一些,只有七八成,但五官端正,女孩儿该具备的都不欠缺——言下之意,可以和男人同房。嫂嫂的意思是,把这女孩儿塞进马大全的房子,看看这一剂药是否对症。女孩儿见了人,嘴一咧,傻笑一声,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嫂嫂指住马大全说,这是你女婿,你今晚就和他睡,把衣服脱光睡,听见了没有?女孩儿又是咧了咧嘴,算是回答。马三娃和嫂嫂蹲在房间外面听动静。女孩儿走进马大全房间里没多一会儿就丢鞋落帽地跑出来了。马大全手里提着一根木棍,追赶着打那女孩儿,不是马三娃眼尖手快,拦腰抱住了马大全,说不定,会闹出人命的。马三娃的嫂嫂由此断定:马大全并非花痴。他说他也要××,是疯话,不是男人的本能和念想。

打人,已经成为马大全的一个“症状”了。马三娃也记不清马大全是从哪天起,变成了这样。马三娃没有少挨马大全的打。他一句话没说完,马大全就一镢头打过来了。他抓住镢头把,夺过来,搁在了一边;他没有防顾,马大全在他身上就是一棍子;他刚端起饭碗,马大全就把饭碗给他打翻在地了。尽管这样,马三娃从未给儿子还过手,在他看来,这是病,是儿子犯病了,并非儿子恨他——他从没有嫌弃过儿子,而且,一直疼爱着他,千方百计给他治病。儿子怎么会仇恨他呢?有时,他也想,是不是儿子嫌他没有把王小芹从北京叫回来?是不是儿子想妈了,在他身上出气?王小芹从北京回来过年,儿子从未打过她。这就怪了。有一天晚上,他刚睡下,儿子提着一根棍子进来了,他还没起身,儿子一棍子打下来,把他打倒了,幸亏,没再打第二下。第二棍子下去,盖头打来,他就没命了。他哭了,他放声大哭——他从没有哭过一声。男人的眼泪有很重的分量。生活再艰难,心情再晦暗,他也不会用眼泪去对付,用哭声去释放。这一次,他由衷地哭了。中年男人的哭声十分苍凉,十分冰冷,十分凄苦。他哭出的是真实的情感,是由不了自己、非哭不可的号啕。他一哭不可收拾。哭了老大一会儿,儿子进来了。儿子站在他跟前,垂下眼皮,一句话也不说。他哭着说,娃呀,你把我打死,谁管你呀?娃呀,我是你亲爸,你咋能下手呢?他哭了半夜,儿子在他跟前站了半夜。直至他把眼泪哭干,把声音哭哑,哭得昏昏沉沉才止住了哭。后来,在床上躺了三天,腰才不疼了,才能干活了。从那以后,晚上睡觉,他要关上房子门。

那一年儿子从西水市医院回来,他觉得,儿子好多了。他就叫儿子去庵棚里看西瓜。他种了五亩西瓜,再有三五天就开园了。他盘算,五亩西瓜至少卖四五千元,有这四五千元,可以让儿子再住一次医院。他回去吃毕晌午饭,到西瓜地里一看,兒子挥着西瓜刀,在瓜地里乱砍。就一顿饭工夫,三分之一的西瓜被儿子砍杀在地里。他没有骂儿子一句。儿子是病人,他咋能和病人计较?

和马三娃一起干活的小青年怀着好奇的心情说,三娃叔,你说我姨离开你十年了,得是?马三娃“嗯”了一声。小青年说,这十年你没粘过女人?马三娃又“嗯”了一声。小青年说,我不行,十年不×女人,你咋撑得住?马三娃又“嗯”了一声。一个和马三娃同龄的人说,二蛋,你年纪轻轻的,不要欺负你三娃叔了。女人不是馍馍饭,不吃把人能饿死,得是?小青年说,你们这一代人,真是白活了,不吃馍馍饭能行,没女人×不行。打死我也不信三娃叔不想女人。

四十三岁,身边就没女人,马三娃不是不想。他对女人的念想被烦恼压萎缩了,压死亡了。在没有王小芹的日子里,在夜深人静之时,马三娃也想过王小芹。可是,当他听见马大全在房间里“啊!”“啊!”地大叫时,他心乱了,心疼了,对女人的想头灯一样灭了。

开饭了。

中午飯是一块馍,一碗小米稀饭,一小勺炒洋芋。马三娃打来饭菜,蹲在树下,风扫残云般地吃着饭菜,他吃不出什么味道,随着饭菜的下口,他的饥饿感像漏水的水渠一样被堵住了。

下午及夜晚(北京)

对于宋志成来说,吃毕饭的午觉雷打不散。他睡觉时,要拉住王小芹的一只手方能入睡,仿佛王小芹的那只肥厚的手给了他安全感,消解了他的恐惧,有那只手在,就好像婴儿躺进了摇篮,在轻轻的摇动中安然地入睡了。刚来那一年,王小芹很不适应午睡。尤其是不适应脱光衣服在大白天睡觉,她觉得,一个人一天只能晚上脱一次衣服,早上穿一次衣服——当城里人午睡时,千百万农民正在田地里劳作。王小芹虽然脱了衣服躺在了宋志成身旁,却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她就不安分,用手在宋志成的身上乱摸。宋志成尽管睡意蒙眬,经过王小芹这样一摸,身上发痒,心里也发痒,他就把王小芹揽在了身底下,尽管他的身体很勉强——身体的能力和心理需求有反差,但是,一这样,宋志成就如同瘾君子过了瘾,王小芹随之睡着了——她的习惯就是这么养成的。人的卑鄙就在于,什么都可以习惯。习惯是很可怕的。有了这样的习惯,到了这个时候,王小芹就呵欠眼泪不断,一躺下,一脱衣服,很快入睡了。睡午觉的农民王小芹养成了城里人的习惯和做派。

一覺睡醒,洗了脸,宋志成和王小芹走出了小区,坐上了地铁。前一天,他们就说好的,这个下午去逛商场,去给每人买一件春装。

现在是包装时代,商品需要包装,人更需要包装。衣服不仅给人增加靓度,而且改变人的风度和身份。王小芹进京后的第二年春节前回到了松陵村。松陵村的人们一看见王小芹都目瞪口呆,她的上身是火红的质地很好的羽绒衣,下身是黑色宽腿裤子,头发是烫了的,一对金耳环带着小坠子,一走一摇动。她的整个容貌改变了,身上闻不见农民的土腥气,也不像个完全的城里人,她变成了“四不像”。由于烫了的头发剪短了,本来就丰腴的脸盘显得更大了,更扁了——如同被压扁了的十五的圆月,而脖颈上的褶子无法抚平,比两年前更深刻了——和任何农民女人没有什么两样。她那一举手一投足,一坏笑一眨眼不仅很农民,而且多了几分狡黠,使人看起来心里很不舒服;假如把脸盘换成十八九岁,那一身打扮更像档次不高的小姐。嫂嫂一看王小芹的样子,惊呼道:这是小芹吗?咋这么年轻?王小芹哧地一笑:不是王小芹是谁?还年轻?北京城里和我一样年龄的女人看起来才二十多岁。嫂嫂说,北京的水大概不一样,把你吃嫩了。王小芹说,不只是水不一样。嫂嫂说,你给我说说,你在京城里干啥工作?王小芹又是一笑:给一个大官干家政。嫂嫂说,多大的官,比村主任、乡长大?王小芹一听,笑得后仰前俯:村主任、乡长算个啥?人家有小车,有司机,家里有做饭的,家门口有站岗的,有保姆。嫂嫂压低了声音说:当大官的有没有小老婆?噢,现在不叫小老婆,叫二奶、三奶什么的。王小芹一听,脸唰地红了,脖颈上洇出了红晕,她很难过地说,这种事,我咋知道哩?嫂嫂一看小芹窘迫的样子,赶紧岔开了话题。

晚上,马三娃给王小芹说,你明日把这身衣服换了去,穿这么艳,村里人说闲话哩。王小芹说,我穿我的关村里人啥事?三天以后,王小芹还是把那身衣服换了,不换不行——马大全趁她没留心,端起一盆洗毕碗碟的脏水盖头给她泼了下去,王小芹像被蝎子蜇了一下,跳起来了:大全!你?你咋能这样?她既不敢骂儿子,又不能打。脱下衣服是她的唯一选择。她把衣服洗了一遍又一遍,也没洗净几处污渍。

生活在城里,王小芹首先从衣服上开始城市化。可是,她穿上咋样的衣服似乎也缺少城里人的气质、风度:要么就十分艳丽;要么,就灰头灰脑。她本来就不具备城市人的审美情趣,缺少色彩感,样式感,她只能模仿,像不会写小说的初学写作者一样,形式上模仿了,内容上无法模仿。城里人穿一身雅素的,她也买一身雅素的,可是,那衣服一旦上了她的身,她的年龄似乎也增加了几岁,看起来如老太婆一般;城里穿鲜艳的,她也穿鲜艳的,衣服鲜艳了,那灰头灰脑没改变,使她变成了小姐的模样。在城市里混了几年以后,她才不自觉地让身体靠近了城市。

上了国贸大厦,宋志成和王小芹从一楼看到三楼,又从三楼下到一楼。在一楼,王小芹给自己选择了一件天蓝色的很薄的羊毛衫,标价一千八百五十元。她将羊毛衫在身上比试又比试,她叫宋志成评价,宋志成说你看咋样就咋样。她一听,又把羊毛衫放回去——其实,她希望宋志成说好,只要宋志成开了口,她就买了。王小芹从宋志成的口气中判断,宋志成嫌贵,不想给她买。宋志成对她好,她承认,也很感激。她心里清楚,宋志成再好,也和她是两条心;宋志成再好也不比马三娃,即使她和马三娃吵闹得不可开交,也不会分心。宋志成的心不会在她身上的。马三娃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而宋志成不是这样,他心里想吃肉,嘴上却说,他要喝汤——心里想的和嘴里说的在两股道上跑。这是不是他当科长养成的习惯?是不是指甲盖大的权力也会改变人,使人变得虚伪而狡诈?王小芹无法断定。可她能感觉到,在二人世界里,宋志成一不小心就摆出一副领导派头来,给她说话,是命令的口气。相处十年了,她看得明明白白的,她和宋志成没有多少感情,只是交换关系——宋志成花钱买她的劳动,买她的身体,她的付出是对金钱的回报。即使宋志成和她做爱时说的那些甜蜜的话,也只是一出戏的前奏曲,并非是情感的写照。随着戏了曲终,烫热的语言便凉如秋水。宋志成身上的小气、圆滑、虚伪以及和年龄不相仿的好色,是和马三娃的憨厚、宽容、善良无法相提并论的。为了得到钱,为了给儿子治病,对于宋志成的所有毛病,她都容忍了。宋志成不给她买衣服,就算了。她已经拧身走了,服务员叫住了她,拿出了比这一款少三百元的另一件撒着碎花的羊毛衫。她摇了摇头,又拿起那件天蓝色的,宋志成这才说,你喜欢,就买了。王小芹说,叫我去试试。

到了试衣间,王小芹脱去身上的衣服,将新的羊毛衫从头上向下套。可是,她怎么也套不下去,不是领口小,而是她的头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把羊毛衫挂住了,羊毛衫过不了头部。她生怕把衣服挂坏了,又想拉下去试试。她使劲地摇了摇头,想把头上的什么摇掉似的,她一紧张,便发觉,眼前一片黑暗,羊毛衫遮住了鼻子和嘴,她的呼吸也紧迫了,似乎有了窒息感。她想喊一声,又不敢喊——这时候,谁来帮助她呢?她的选择有两种:要么,脱下来;要么,套下去。既然,想套,套不下去,就脱。可是,那羊毛衫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想脱,还脱不了,她眼前的黑暗越来越厚重,被羊毛衫套住的眼睛、嘴巴、鼻子、耳朵似乎都被糊上了泥巴。她急了,眼泪花向出涌。她不只是尴尬,她处于困境了。这困境是自找的。她给胳膊上使了点劲,身子一缩,屏住气,终于将羊毛衫脱下了。她急急忙忙穿上自己的衣服;急急忙忙走出试衣间,将羊毛衫塞给售货员,只说了一句:不合适。她拽上宋志成,拔脚就走。上了五楼,她买了一件内衣,——花了二百元买了一件对她来说十分奢侈的内裤。在农村里,她只穿三到五块钱的内裤。即使进了京城,她也没有穿过这么高档的内裤。这件内裤,极大地满足了她的心理。她挽着宋志成到了四楼,给宋志成选择了一件大红的夹克衫。宋志成自从有了王小芹之后,穿衣服不再干部,不再古板,王小芹有意识地把他包装年轻——使宋志成在年龄上和她缩短距离。

衣服买好后,他们去天坛公园逛了一圈,在街道上的一家小餐馆吃了晚饭,华灯初上时,回到了小区。

宋志成先洗澡——王小芹照例给他搓了脊背,给他擦了上身。宋志成洗毕,王小芹便开始洗——他们洗澡的时间比平日里提前了一个小时,因此,上床的时间也比往日提前了一个小时。九点钟,两个人就在床上了。

王小芹一身精赤,她脱掉睡衣,把二百元一件的内裤穿上。她在穿衣镜中前一看,后一看,心里笑了。往日里,她买一件新衣服上了身,只看到衣服给她增添的光度和亮度,她没有想到,一件内衣,给她的身体增添的色彩比外套更有分量更有度数。

她站在床上,叫宋志成前身后身都看了看,问道:漂亮不漂亮?宋志成盯着王小芹丰肥的屁股,盯着她私处凸起的地方,高档的粉红色内衣竟然把她肉肉的下身勾勒出了味道醇厚的线条。宋志成流着口水说,好,就是好,这才体现了价格和价值的正比。王小芹一听,扑倒在宋志成身边,搂住他的脖颈,呢呢喃喃:谢谢宋大哥给我买了这么贵的衣服,我活了半辈子,还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还没等宋志成开口,她咽了一口口水,说,衣服再好,没有宋大哥你好。两个人拥抱在一起了。

王小芹脱了内衣,脱成一丝不挂后,吩咐宋志成脱下睡衣。宋志成像听话的小学生一样,脱掉睡衣。宋志成刚偎依过来,王小芹一把推开了宋志成,翻身坐起来了。她疑神疑鬼地说,好像有人喊我。宋志成也坐在了床上。他们屏住气听了一会儿,房间里沉寂得如同死去一样。于是,两个人又躺下了。王小芹还没有躺稳当,第二次坐起来了:有人喊我,真的有人喊,你听,你听。宋志成说,你听邪了,睡吧。王小芹抬了抬身子,屏住气听:没听邪,是大全喊我,是儿子。宋志成说,谁也没喊你,是你自己喊自己。你想儿子了,过几天,回去一趟。王小芹说,不,我明天就回去。宋志成说,也行。她确实想儿子了。儿子还不到一岁时,嘴噙着她右边的奶头,一只手在她左边的乳头上不停地用力捻动,捻动。儿子咂几口奶,抬起眼,看她几眼,她不由得在儿子额头上亲一口。她和马三娃在月亮地里割责任田里的麦子,儿子不睡觉,撵到地里来,跟在他们身后拾麦,夜深人静,儿子终究趴倒在麦捆上睡着了,那种睡姿,她至死不会忘记的。小时候的儿子多么令她疼爱呀!宋志成一看,王小芹突然沒有情趣,也就作罢了。躺在床上,王小芹久久不能入睡。夜晚恬静而温馨。王小芹穿上了睡衣,钻进了自己的被窝。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远处的霓虹灯的光线反射到房间里来,房间里微弱的亮光触摸可及。王小芹第一次发觉,城市里的夜晚,光线丰富而暧昧,不比农村,农村的黑夜很踏实,很真实,天一黑,眼睛目击到的是老老实实的黑夜,城里的夜晚仿佛半闭半睁的眼睛,黑夜好像包裹住了许许多多的隐秘,使王小芹觉得深不可测,心神难安。

下午及夜晚(北杨村 松陵村)

吃毕中午饭,马三娃坐在水泥袋子上,身体靠住水泥堆,两眼空洞洞地看着头顶的蓝天,一朵白云静静地粘在蓝天上,一动不动。几个年轻人在地上铺开了一张牛皮纸画的棋单,下象棋。他们高声呐喊:“跳马!”“上车!”马三娃没有任何嗜好,连下象棋也不会,更没有兴趣围在一起湊热闹。他的人生就像破烂的水泥编织袋,无法补缀了。在松陵村,和他年龄相仿的人都抱上了孙子,都不会像他这样劳累了,可他呢?依旧要每天出来打工——他倒不怕劳累,劳动就是他活着的方式,可他活得毫无希望,毫无信心。马大全快三十岁了,依旧一时清醒,一时疯癫。他每年都要带上儿子去一次医院,省城里的大医院也去过,儿子的病终究没治好。他想再辛苦一年,到年底带儿子去北京治病。马三娃一眨眼,看见天上的那朵云好像朝下掉,他惊吓得闭上了眼:云怎么会掉在地上呢?它会砸死人吗?等他睁开眼时,他的身旁坐着一个比他年轻几岁的工友。那个人朝他笑了笑:三娃哥,想啥哩?得是想婆娘了?打电话向回叫呀!马三娃“嗯”了一声,声调模棱两可。工友说,不叫王小芹也行,听说县城里的凤凰酒楼上的女娃娃多的是,去开一次洋荤也行,你挣死挣活攒那些钱干啥呀?还指望啥?最后这句话把马三娃刺疼了,他扭过头,瞪了工友一眼。这里的工友,没有人不知道他有一个疯儿子,在工友们的眼里,他是白忙活。挣些钱,就该吃吃喝喝,玩玩女人。可是,他心中那盏灯还没有灭,一线光亮在遥远的地方闪烁,不然,他早喝药了,上吊了,他哪里有心思想女人?工友一点儿也不顾及马三娃的感受,又来了一句:你闲着,人家王小芹可没闲着。现在的女人离了男人能行吗?她们那骚×一天也闲不下。马三娃骂了一句:你那×嘴都不闲,你婆娘能闲下吗?马三娃站起来,掂着铁锨,和浆去了。按规定,午饭后休息一个小时。还不到一个小时,马三娃就开始干活了。只有在劳动中,他才会驱除烦恼和苦闷。十年了,王小芹没有给他说过,她在城里究竟干什么工作。他没有问过王小芹,他明白,王小芹说干家政,是在骗他。他能感觉到,王小芹干的不是正当的事情,从王小芹的穿戴,说话的口气,他判断王小芹不是凭力气挣钱。他想了又想,他无法责怪王小芹。不是王小芹给他挣钱他能盖起大瓦房?给儿子看病的钱全是王小芹寄回来的。就算王小芹的钱是卖×挣来的,他也认了。他能要求王小芹给他保持贞洁吗?有贞洁,没有钱,日子咋过?要脸还是要命?不是他没有男人的尊严,没有做丈夫的尊严,他无奈,他活到了没办法对付生活的地步。他相信王小芹不是心甘情愿地做坏女人,她比他更无奈。他只能替王小芹把谎言掩埋,千万不能揭穿。他不嫌弃她。他只怨自己没本事,挣不到钱。如果他有本事,能挣来钱,还能叫王小芹到城里去干那事?他只能求王小芹不要干犯法的事,不被逮住。他觉得,王小芹也是可怜人,并不坏。他宁肯相信王小芹是为了这个家,为了儿子,也不肯相信,王小芹是图快活图享乐;他宁肯相信即使王小芹给他戴了绿帽子也对他是有感情的,不肯相信王小芹会离开他,离开这个家;他宁肯相信,王小芹是他的好婆娘,也不肯相信王小芹是个卖×的坏女人。

干到半下午,工头来了。工头一看,一袋子水泥散在了和浆机的不远处。工头高声喊叫:谁把水泥袋子弄破了,不收拾?没人答声。工头叫了一声:谁干的?一个小青年尖声说,是三娃叔来。工头走到马三娃跟前,质问他:马三娃,得是你干的?马三娃随便地“嗯”了一声。工头说:好你一个马三娃,看你老实,你才一点儿都不老实。你以为钱就那么好挣?得是?你以为,人都像你婆娘一样,腿一叉,钱就来了?你婆娘用裤裆里的瞎×给你挣来了一座大瓦房……还没等工头说下去,几个干活儿的人“轰”地笑了。马三娃把铁锨提在了手里,向工头跟前一逼:“你再说一句试试!”马三娃手中闪着亮光的铁锨动了动。工头不敢吭声了,他一看,马三娃的那张黑脸十分狰狞,双目中仿佛在喷火。马三娃高声说:“我婆娘是瞎×,对着哩,你婆娘的×好不到哪搭去。谁不知道,你女儿给县上的头儿当二奶,你才揽到了这工程。”马三娃话一出口,几个干活儿的农民工仿佛被吓住了,屏声敛气,不认识似的看着马三娃,生怕他蹦出更恶毒的话来。工头指住马三娃,气急败坏地说:“好你个马三娃,你再胡说,看我咋收拾你!”马三娃说:“你收拾了我们这些劳动人民,谁给你挣钱呀?”工头说:“你还是劳动人民?你是个锤子!”工头竟然不知道用什么话可以砸倒这个老老实实的农民,他只能用眼睛干瞪着马三娃,胸脯一起一伏。马三娃吭哧了一声:“你才是个锤子!”两个工友一看,拽住马三娃的衣袖,把他拽走了。

工头气呼呼地走了。

马三娃平心静气地干活儿。一个工友问马三娃:“你咋知道,人家的女儿给城建局的局长当二奶?”马三娃连“嗯”一声也没有。另一个工友说:“你不要问三娃哥了。这是明摆的事,你不给局长、县长送钱,能叫你包工程吗?没有钱,有女人也行。”这个工友把一锨砂浆抛进车里,愤愤不平地说:“人心瞎了,世事瞎了。”

傍晚收了工,马三娃回到了松陵村。

马三娃打开院门上的锁,推开院门,一下子愣住了。院子里的景象好像一个人被开膛剖腹了,这儿一床被子,那儿一把铁锨,这儿一床褥子,那儿几个碗,被单、衣服、筷子、勺子、镰刀、铁锨、锄头,房子里所有能搬动的东西乱七八糟地躺在院子里,仿佛被冰雹打了的庄稼,更像一具被肢解了的身体。马三娃呆站了一会儿,双手抱住了头,蹲在这一派难以收拾的残局跟前。夕阳收拢了最后一线光,这乱七八糟即将被黑暗的包袱包住。马三娃顺手提了一把镰刀进了房间。他拉开了电灯开关,马大全从朦胧中跳了出来,他蜷缩在炕上。马三娃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将他提起来了:“给我说,是不是你干的?”马大全耷拉着脑袋,一脸的木然。院门锁着,不是儿子干的,还有谁?马三娃的问话显然是多余的。他抡起镰刀把,在马三娃的屁股上打了几下,丢下镰刀走出了房间。儿子闹病以来,马三娃从没有打过儿子。今天,他是头一次打儿子。

马三娃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一看,他临走时做好的稀饭仍旧在锅里。显然,儿子没有吃中午饭。马三娃鼻子一酸,心里十分难受,用拳头在自己的脑门上捶了几下——他仿佛清醒了许多,难受得想吐。他走出厨房,再次走进儿子的房间,儿子依旧蜷缩在炕上,看起来,如同一件破麻袋。马三娃说:“大全,你晌午没吃饭?肚子饿了吧,爸给你擀面去,一会儿就好了。”

第二次进了厨房。马三娃把面和好后,蹲下来,开始摘菜。他摘菜的手不停地抖动:你为啥要打儿子?他是个病人,他拿不住自己,你也拿不住自己吗?你咋能和病人计较?你是糊涂了,还是心瞎了?儿子饿了一天肚子,他没有吃饭,没有,没有……马三娃一边摘菜一边自责。儿子在受折磨,在受罪。他觉得,儿子比他更可怜,儿子需要疼爱。王小芹没在家,他应当把两个人的爱给儿子,他真不该打儿子。把菜摘好,马三娃准备下面时,再次走进房间去叫马大全下炕来吃饭。

擀好的面下到锅里,烧开后,马三娃取来笊篱,把笊篱伸到锅里,向碗里捞面。马三娃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走进厨房的马大全手中提着他顺手放在房间里的镰刀。马三娃没有回头,一只手端着空碗,一只手抓著笊篱捞面,眼看着笊篱里的面条就要倒进碗里了,一镰刀向马三娃的后脑勺上砸来了,是用镰刀背砸的。马三娃手中的空碗和笊篱同时掉进了锅里,他一回头,只见挥动镰刀的是儿子,他只微弱地叫了一聲:“大全。”还没等他再开口,镰刀背又砸向了他的脑袋,一连砸了几下。他来不及再看儿子一眼,扑倒了,像粮食口袋似的半趴在锅台上,头颅栽进了下面的开水锅里,锅里的血红色即刻洇开了。马三娃没有丝毫气息了,他比黑夜更沉寂。

马大全扔下镰刀,走出了厨房,蜷缩在院子里的一床被子上。

夜色重重地压在院子里,院子里死寂无声。马大全偶尔似人非人地呐喊一声,底气不足的喊声穿过这沉寂,仿佛种子一般种在院子里的角角落落。沉寂像茅草一样在院子里疯长,夜晚的光线十分微弱,依稀可见马大全如同一团烂棉絮,扔在院子当中。黑夜沉重地压在了这个院落里,黑暗如同砖块一样,黑得很严峻,没有一点儿缝隙。天和地被黑夜连缀在一起,这院落,这村庄,漆黑一片,显得周全而庄重。马大全猫叫似的在哭泣。

责任编辑 杜小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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