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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准确定位,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等,力图从国资监管层面再做突破,增强国企活力。
方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进行了科学界定: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务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明确国资委的定位问题,是实现向管资本转变的前提。
由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关键是要调整优化国资委的监管职能。方案从强化管资本职能,落实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整合相关职能,提高监管效能;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等5个方面,对国资监管职能做出优化调整。
其中,方案中直接列示的43项被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颇受关注。取消、下放的诸多事项大多涉及企业经营权,目的就是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如取消“直接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把规范的权力让渡给企业,可以让企业更加独立等。
突出国有资本运营则是监管职能转变能否接得住的关键一步。方案提出:牵头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施资本运作,采取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中央企业创新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等相关投资基金。但改革不会一蹴而就,要积极稳妥推进。方案在最后也提到,要坚持试点先行,结合企业实际,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分类放权、分步实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档次过多不利于税收管理和税制公平的问题。今后,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等货物税率均为更低的11%。
5月7日,保监会印发《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要抓住重点领域,加快堵塞制度漏洞,补齐制度短板,解决监管制度滞后、缺位、交叉、重叠甚至相互冲突等问题;要健全公司治理监管制度,加强机构股权、入股资金真实性和关联交易监管;要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深化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实施。
5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章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以及原油期货标准合约等11个相关业务细则。原油期货是证监会批准的首个境内特定品种,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可依法参与原油期货交易。其整体方案框架是“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
4月21日,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在京共同签署了《关于实施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监管的合作机制框架协议》。同日,海关总署与税务总局和外汇局分别签署了《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合作备忘录》,作为《框架协议》的具体落实机制。根据《框架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加快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证国家海关、税收、外汇政策的有效执行。
海关、税务、外汇三部门加强彼此间信息共享,实施联合监管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部门之间协同共治的基础和抓手,对更好地防范和打击走私、骗取出口退税、逃骗汇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海关、税务和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共同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各自执法领域的监管,形成管理合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月15日,央行官网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金融安全带来了新挑战。中国人民银行将组织深入研究金融科技发展对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影响,切实做好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指引;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引导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正确使用;此外,还要强化监管科技(RegTech)的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愿与产学研用各方携手,共同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为服务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