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的幻觉

2017-06-08 22:28梁文道
意林原创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情歌流行音乐听众

梁文道

情歌无疑是流行音乐的大宗,早在20世纪40年代,就有学者把当时的美国流行歌曲分成三大类:恋爱中的情歌、受到挫折的情歌以及表达性欲的情歌。可是在那个年头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到底是令人吃惊的。因为当年的流行音乐和今天颇有不同,除了情情爱爱,还有许多游子缅怀故乡的温情,士兵想念故国的母亲,城市人感慨传统生活的方式。情歌并非唯一一种吟唱失落情绪的歌曲。

研究流行音乐的专家Simon Frith曾把流行音乐定义为一种感伤音乐,原因就是不管个别歌曲的主题是什么,它们几乎都是失落的。亲人的离世,老家的消失,光阴的流逝,当然还有爱情的终止,皆是人所共有的经历与情怀。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不介意把它唱出来。

划分流行音乐与其他艺术音乐(例如古典与爵士)的最简单标准,就是可唱不可唱,易唱不易唱。可唱易唱的音乐最容易唤起共鸣,你开车的时候、洗澡的时候都能随口哼出那些轻易进耳随便上口的调子。至于卡拉OK,那就更不用说了。Simon Frith认为这其实也是近代宗教歌曲的特性,在教堂与会所里面既然要求信众齐心诵唱,那些圣诗的难度自然不能太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宗教歌曲的主旋律也是感伤的,歌者祈求上帝抚平自己的苦难与悲伤,或者在困苦之中盼望幸福的来临。这些福音歌曲可以轻易地转化成现代流行音乐——就像Ray Charles那样把灵歌变成狂野的情歌,因而遭到物议——只要我们用爱神的方法去爱上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这种转移是成功流行曲的必要元素,例如Eric Clapton的《天堂之泪》(Tearsin Heaven)本来是他写给亡子的悼歌,不知怎的却成了酒廊里的情歌,动情的听众都以为那是送给心中爱人的曲子,还要假装对方已不在人世。

流行音乐是一种集体的情感形式。再讨厌它的高雅听众在热恋或者失意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地沉浸其中,因为它们无处不在,你不用刻意去听,它自然会在商场、餐厅和车子里渗透飘荡,变成你的声音环境。

曾几何时,流行音乐真是种公众的音乐。大伙要在酒馆和咖啡厅里聆听,分享属于集体的情怀,比如说战火之中家园的破败,远方田园里独守农庄的年迈双亲。听着这些歌曲的时候,我们参与了集体身份的塑造,因为我们有一样的失落。这也就是一些和游子思乡有关的歌在内地会大行其道的原因了,毕竟中国是世界上流动工人最多的国家。

情歌之所以成为流行音乐的主流,首先是技术的作用。各色复制、储存和播放音乐的设备使得表演者和听众不用并存于同一时空,更使得听众能够分解成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我们再也用不着和其他人擠在一起,只要去唱片行买一张唱片,甚至在电脑上直接下载,然后自己静静细听。

这种技术革命正好发生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大家族的崩解,社区邻里的分裂,令人的情感转向收缩,只投射在另一个人身上。爱情成为我们这个时代通俗里最受重视、最被颂扬的情感,不是毫无原因的。

人在孤独之中,特别是夜里,听着歌手以现代录音设备所赐的低吟技巧泣诉(从前唱歌的人使用横膈膜,而非喉咙),你会以为他是你认识的人,正伴和着你的寂寞和思念。重点并不在于世界上是否只剩你俩,也不在于他唱的是不是他自己的真情实感,而在于他和你参与了这个情感形式的游戏,丰富且填满了它。爱情是一种幻觉,情感形式亦然,但它们的效应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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