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重庆市召开201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同志主持会议。重庆、河北、山东、福建、浙江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有关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现将发言材料整理刊发,以飨读者。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是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水资源战略储备库。近年来,重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始终把保障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为改善长江流域水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一、完善政策制度,推进绿色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
先后出台《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重庆市环境保护督察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近50个重要文件。将13个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根据资源环境差异,把全市划为五个功能区域,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的意见》、《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等配套文件。
(二)加强制度约束
实行严格的环保制度,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共暂缓审批、不予审批环评项目300多个,涉及投资超过500亿元;累计依法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立案275件,对186人采取强制措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74起、148人。
二、加强改革探索,推动机制创新
(一)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机制
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PPP模式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逐步市场化。如:通过比选确定重庆市三峰环境公司承担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两个圾焚烧项目已投入运行多年,现主城区垃圾焚烧处理率达50%;两个正在抓紧建设,2018年三厂建成投运后可达80%以上,预计2020年四厂投运后可达100%。鼓励其余区县通过PPP引入社会投资人,利用先进技术建设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二)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机制
三峡库区区县财力薄弱,我们将大部分区县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给予国有专业平台公司,除争取国家补助外,依托其市场化融资,承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职责,市政府再根据成本核算价格,购买服务,保证了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1%。
(三)探索乡镇污水处理市场化模式
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小而散,建设成本高、污水收集难,建立全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的“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模式。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市级财政专项补助(按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1.20 元/吨、城市发展新区 0.80 元/吨、主城区0.60元/吨予以补贴),2017年底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四)建立垃圾处理异地补偿机制
按照“谁输出、谁补偿,谁接受、谁受益”的原则,出台《重庆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异地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由生活垃圾输出区按照50元/吨的标准缴纳异地处理补偿费。2016年主城区共收垃圾异地处理补偿费8000多万元,4000余万元补偿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所在区县,4000万元用于全市统筹。
(五)建立价格调控资源集约使用机制
建立阶梯水价、特种行业水价等政策体系,出台《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8元/户与天然气费一同征收;污水处理费采用阶梯价格与自来水费一同征收。搭建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强化协调服务,推动项目建设
(一)加强信息公开
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控规修编过程中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主动公开项目审批、核准情况,在土地招拍挂阶段一次性公布周边环保设施规划情况;要求项目施工现场公布周边环保设施规划布局,受理群众查询要求。在项目选址、论证、开工准备阶段,通过邀请参观建成运营项目、举办开放活动等方式,与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沟通;通过征地补偿、产业发展带动回馈及吸收就业等方式,与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达成理解和共识。如:长寿巴斯夫MDI项目就通过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厂外事故应急响应”等专题讲座,全面开展责任关怀等方式,建立了有效的政、企、民沟通平台。
(二)加强工作联动机
市维稳部门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重大环保建设项目不评估不上会、不评估不决策。发改部门出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在重大环保项目审批中必须随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批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社稳评估结论为中风险项目,需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后再论证;高风险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环保“涉邻”重大事项;一旦发生“邻避”活动,所在区县政府第一时间介入,及时规范处置;新闻、公安部门同步开展舆情监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三)加强资金筹措
成立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10亿元,撬动40—50亿元社会投资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安排18亿元专项地方债券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申请世界银行贷款支持小城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十二五”以來,全市投入680亿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各级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多年保持在2%以上;累计推进实施240余个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总投资约80亿元。市、区县两级政府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缺口纳入财政兜底,2016年仅市级财政兜底补贴约13亿元。
(四)加强督促考核
将环保工作推进、污水垃圾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区县党政一把手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由市委常委会审定,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管理体系。同时制定实施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环境保护督察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
下一步,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到2017年全市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到2020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二是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和提标改造工作。加快城市拓展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到2017年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17年,全市敏感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三是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向农村延伸,并逐步提升无害化处理率。2020年,主城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9%以上;渝东北和渝东南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延伸到农村,到2020年,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四是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向资源化利用转变。“十三五”新建10座、续建3座焚烧发电厂,新增焚烧处理能力14200吨/日,继续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理、工业胃等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促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理由填埋逐步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
五是初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十三五”末,分片区建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9座,基本实现全市餐厨垃圾、果蔬垃圾单独收运并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