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步工作法”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017-06-07 00:05朱军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10期
关键词:中江县村规民约村民

朱军

德阳中江县白梨村村民吕长贵年过六旬,但在近期村里开展的低保评议中,他第一个退出。“现在我把自家的两亩地流转给了村里的蔬菜专业合作社,自己又到合作社打工,能够自食其力,就不再拿低保了。”吕长贵说。村民主动退保,白梨村支部书记吕长喜将其归功为“新村规民约实施后,人心好了”。

近年来,中江县大力开展“强化领导监督、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起草、反复征求意见、依法表决备案、认真组织实施”的“六步工作法”制定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837个村(社区)全部重新制定实施村规民约,增强了村规民约的认同度。

?尊重民意 说村民关心的事

村规该咋写?杜绝口号化,只写村民关心的事。

2013年5月,中江县规范推广村规民约工作启动,作为试点镇,东北镇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规范村规民约工作指导小组率先成立。

让人想不到的是,起草工作刚启动,在征求群众意见时就“卡了壳”。

“喊几句口号,就可以把人思想变好?韭菜就能卖出好价钱?”在东北镇资杰村第一次召开的村规民约意见征求会上,村民吴详会公开质疑,“我们只讲实际的,搞些空名堂,耽搁时间”。

同样的质疑在白梨村也存在。“10年前白梨村就有村规”,吕长喜回忆说,那时的村规都是县上统一制作好的,宣传板往村口一插,时间长了没人注意,村民说“有也等于没有”。

“村规民约要通熟易懂、简单管用,说村民关心的事、具体的事。”中江县县委书记周新说。

吴详会是当地的韭菜种植户。韭菜种植不只是一项技术活,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大,吴详会一直想动员村民成立合作社互帮互助。

“会后,我们专门找到他,并告知准备把‘加强农业技术致富经验交流、互帮互助写入村规,吴详会当即表示支持,还一口气提了很多建议。”资杰村村支书陈孝红说。

经过前期“艰苦的宣传过程”,越来越多的村组在后期村规民约起草中“找到了感觉”。 2013年8月,白梨村将收集到的百余条意见整理成该村村规民约初稿;同年9月,村民代表根据初稿讨论意见形成第二稿,并在第二稿基础上再次征求群众意见,确定第三稿。

“第三稿还不是最终定稿。”吕长喜介绍,根据县上规定,村上还要将第三稿报给东北镇司法所,由东北镇司法所逐条审核,删去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条款。

2013年以来,通过起草、讨论、表决,中江县837个村、社区全部通过了贴近本土、各具特色的村规民约,有的侧重征地拆迁,有的侧重产业结构调整,还有的侧重殡葬改革。

?广泛动员 增强村民凝聚力

违反村规该咋办?奖励先进、惩罚落后,严重的广播批评。

“村规民约讨论修改的过程,既是村民对村规接受的过程,也是自己受教育的过程。”东北镇党委书记陈杰说,哪个村讨论得热烈,那个村的村规实施效果就越好。“好效果”,来自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自觉遵守。

3月13日,白梨村村民高维红、林金先、陈永长、莫昌辉等4人又一次义务清扫公路沿线卫生,根据该村的村规民约,每个村民都有维护美丽村庄的义务。吕长喜介绍,以前村上每周都要请保洁员打扫卫生,每年的费用在8000元左右,现在村民自己就把这段路打扫了。“做不好左邻右舍都要说,一次两次后,自己都觉得没面子。”

村规民约制定后,中江县以各村为主体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村规民约。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丰富村规民约内涵;通过召开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民主评议,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评选等方式,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扬奖励;同时对违反规定的村民予以批评教育或者适当处罚。在实施过程中,各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及时讨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陈杰说,村规民约实施后,群众间少了争吵、多了帮助,不少矛盾村民自己就化解了,干群间也少了猜忌、多了沟通,“现在村‘两委成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思考产业结构调整、脱贫攻坚和‘四好新村建设”。

?借助“无形之手” 從“管人”到“治心”

时隔多年,中江县为何重拾村规民约?从“管人”到“治心”,村规民约的威力有多大?

“因为村里有些事要管好,需要‘另一只手。”周新说,自己进村入户调研,常常看到一些空巢老人,因为很多子女忙于工作逢年过节都没法回家看看;“四好”新村硬件设施建得好,但环境卫生没跟上;有些村民心胸狭窄,遇到一点小事就“大动干戈”,村民时有抱怨。“养成好习惯,必须用大家的共同约定来约束。同时还要持续完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农村生活方式在变,要“管”的东西越来越多。在基层治理尤其是村庄治理中,大家越来越觉得仅靠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远远不够,还要借助乡村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中江重拾村规民约,就是要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重构乡村道德、凝聚人心。

如今,中江县村、社区一级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增强。近四年来,全县收集到群众反映涉及发展、民生、稳定的问题,在村(社区)解决95.63%,仅有4.37%由乡镇或县上解决。“六步工作法”充分体现了村(居)民在基层公共事务治理中的主体性作用,通过自觉自律和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切实增强了村(居)民相互之间的凝聚力,提高村民们的生活共同体意识,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事实证明,近年来,在“六步工作法”的推动下,中江县的村规民约已经深入人心,并发挥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社会风气好转等良性效果,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作者单位:中江县委组织部)(责编:张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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