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佳
北京市密云区法院对一名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代理人实施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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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庭审秩序,彰显司法权威,日前,北京市密云区法院依法对一名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代理人采取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8万元。
原告乐某与被告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文某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在该案宣判过程中,文某情绪激动,态度恶劣,不顾法官阻拦,将谈话笔录撕毁,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在主审法官朱成辉进行严厉训诫后,文某仍不承认错误,法院决定依法对文某实施司法拘留并处以罚款8万元。文某情绪十分激动,声称自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要求立即看病。承办法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急救人员的建议下将文某送往密云区医院进行检查,并在其身体状况稳定后带回法院进一步说服教育。最终,文某诚恳向法官道歉。鉴于文某行为影响、悔过态度及其身体状况,该法院最终决定对文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并处以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