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与文

2017-06-06 17:20张中行
作文周刊(高考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正题成文慧心

张中行

同一个题目,有选择内容的自由,有选择表达方式的自由,审题之后,写的自由总是内容和表达混在一起的。以下混在一起谈谈审题之后、成文之前的运筹,也就是怎么样使文与题能够巧妙地配合,

一、常与变。

常是顺着题意写,或者说,照一般人所预期的那样写。如题目是“我的老师”,成文,是记某一位老师的为人和自己的观感,是常;成文,不是写人,而是写看到蜜蜂为集体而忘我地劳动,受启发,决心向蜜蜂学习,丢掉自己的私利观念,是变。作文,有题,要扣紧题目写,所毗通常是走常道。但也不是不可毗变,变,只要意思好,与题在某方面能对应,也可以算是扣紧题目写。只是要记住,变必须是意思的需要,不可为变而变,立异毗为高。

二、大题小做与小题大做。

科举时代作八股文,命题有大小,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是大题,“吾身”是小题,八股文规格有定,字数大致有定,所毗大题须小做,小题须大做,以期能够多而不臃肿,少而不单薄。这是逞慧心,慧心之下有自由。这种逞慧心的办法可以移用于现在,就是不管题目怎么样,我们可毗依照自己的意愿,欲长则长,故短则短,欲详则详,欲略则略,欲重此则重此,欲重彼则重彼。结果是,重大的题目,也许提纲挈领或轻轻点染就完篇了,而狭小的题目,也许推心置腹或面面俱到而成为大篇章。

三、正题反做与反题正做。

某一题目,依通例,应该表示正面的意见,题是正题,依通例做是正做;不依通例,而表示反面的意见,是反做。某一题目,依通例,应该表示反面的意见,题是反题,依通例做是反做;不依通例,而表示正面的意见,是正做。不依通例,是因为自己有不同于通例的意见,言为心声,所以正题反做、反题正做都是对的。这种写法,如果真是出于心声,就会给读者毗既新奇又真挚的感觉。

四、就题写与就己写。

这所谓“就”是偏于,因为任何文章都不会完垒离开题或完垒离开自己。就题写是常态,可毗不说。所谓就己写是惜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或者触景生情,有千言万语必吐之而后快。

五、困相关而岔出。

文是思路的痕迹、思路的文字化。对于同一个主题,不同的人思路必不同,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思路也可能很不同。思总是由甲及乙:可是,甲已定,乙究竟會是什么,那就很不一定。关联总是有的,但关联的线千头万绪,所以如何关联都是可能的,合理的。例如同是风吹竹叶,甲可以想到吃竹笋,乙却想到故人来。因此,可能有这种情况,顺着思路写,大道多歧,越岔越远,甚至岔到像是与题无关,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收回来,最后与题目照应一下,这是放风筝的形式,虽然飘出去很远,却有一条线牵着。也可以不收回来照应,这是射箭的形式,虽然不回来,总是由弓那里发出去的,仍然可以算作形离题而神不离题。

总之,同一个题目,写法可以千变万化;应该以兴趣和见识为准绳定取舍,而不为题目所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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