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10年不准买卖?

2017-06-06 11:33马光远
中国品牌 2017年6期
关键词:二手房手段房价

房子10年不准买卖?

马光远

独立经济学家、央视财经评论员

如果10年不得买卖的规则真正执行的话,房子就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不动产”。

本轮调控已经覆盖全国50多个城市,出台100多项调控措施。调控的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手段之多前所未有,从限购限价限卖到限离,从一线城市到全国贫困县全覆盖,拿出浑身解数来为房价降温。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这是本轮房地产调控中迄今为止最为严格的措施,虽然只是特定地块的特例,而不是普遍的规则,但仍然引发了市场的恐慌。

那么,通过这种极端的限制房子流转的措施,就真的可以改变看涨的预期,真的可以抑制炒房吗?

答案是恰好相反!

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样貌似严厉的举措一旦真正执行,甚至普遍化,不是意味着炒房得到了遏制,而是意味着这个市场肯定死掉了。

以北京为例,在一连出台10多项刀刀见血的调控之后,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已经逆转,交易量大幅度下滑,新房价格被人为冻结,二手房价格出现了明显的松动。数据显示,5月1日至15日,北京二手房累计网签4756套,比上月同期下降39.3%,比新政前下跌了一半。

从本轮调控的特点看,我认为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直接针对价格,比如年初很多热点城市承诺,今年房价环比不上涨;

二是手段更为行政化短期化,比如限卖的措施。

承诺房价不上涨,于是调控的手段就直接针对价格,比如,限制新房的价格,高于某个政府规定的限价不给预售证,开发商要么推迟上市,要么穷尽各种办法降低成本,二手房的限价措施则更为严厉,直接规定某个区域的价格不能超过多少,超过限定价格的,不许中介公开挂牌,这也是直接冻结交易的手段。

限卖则更直接,冻结了交易和价格,表面看调控效果明显,但实际是,一方面大家对市场的未来悲观,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的人认为这种调控不可持续。

越是严厉的违背规律的调控措施,越不可能长期执行。房价下降,不是调控起到了效果,而是市场被冻结而已。

采取极端的办法调控,表面上达到了效果,但事实上对市场未来的发展和长期的预期并没有太大的好处。

“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出发点没有错,但要真正实现房子是人住的这一基本目标,需要重起炉灶,围绕这一目标构建一套长期的政策体系。

而且,要真正实现房子是住的这一目标,必须建立在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人为冻结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在对市场和政策长期预期的基础上,而不是不信任的基础上。

应该承认,住房回归居住,房地产政策回归民生,这是对的。

但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的是扎扎实实的制度建设,而不是依靠一惊一乍的行政调控,更不能靠无法坚持的极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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