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艾文 本刊记者/张慧超
专题访谈
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小事做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谈社科院党建工作
文/艾文 本刊记者/张慧超
从严治党对于净化党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都对此作了战略性部署。从严治党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贯彻和体现到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了八个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就如何落实这些要求,本刊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莫纪宏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建工作为例,向我们阐述了他对落实这八个要求的见解。
记者:莫老师您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都重点关注了全面从严治党,可谓意义重大,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是什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哪些指导呢?
莫纪宏: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治党的重要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而提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和根本要求。
2014年,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中国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大关键词,“从严”二字,也已成为中国国家机关党的建设新常态。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就对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八项要求”,这些要求都很具体,既能够起到方向性指引作用,也可以落到实处,突出了从严治党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的务实作风,这些要求对于指导各领域的党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认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具体可以从八个方面来把握、落实。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哪些人应该负起这个责任呢?如何负起这个责任呢?
莫纪宏:第一个要求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讲话精神抓住了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即从严治党要将“行为”与“责任”紧密结合起来,要做到“权责统一”。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抓党建要从细节入手,例如像社科院研究所这样的单位,单位领导,特别是党委会成员应当在关注创新工程建设的同时,也要花力气多考虑一下本单位的党建问题,包括党员思想状况问题、非党员职工尤其是新入职职工的入党倾向问题,要立制建档,实现个性化管理。积极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引导职工在思想和行动上跟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做好职工中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发展工作,建立稳定可靠的党员后备队伍,要防止职工出现非党化的组织倾向。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二者结合的路径和方法又是什么呢?
莫纪宏:第二个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指出:“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
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对于法学所这样的科研单位来说,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尤其重要,虽然法学所自身定位三项功能中已经包含了“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但是“阵地”意识依靠有计划地宣传教育和培养,广大科研人员总体上来说能够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来指导自己的研究工作,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在对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道路的坚持上,还需要党委积极开展主动引导工作,除了要定期向职工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学习材料之外,还应当在全所层面,特别是要通过研究室党支部组织经常性的党员和职工思想交流活动,畅所欲言,统一认识,增强对党的事业的信心和对党的政策的理解力度。要完善所内职工纪律道德行为守则,对于触犯纪律规定的职工要敢于亮剑,运用一切场合,抓住反面典型,对全所职工进行富有实效的党性和思想教育。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三个要求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您认为现实中党内生活的问题有哪些,该如何改善呢?
莫纪宏:第三个要求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这个问题,通过这次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对于像社科院这样的科研单位来说,由于工作性质主要是从事科研活动,平常职工都在院外开展科研活动,或者是在家中完成科研任务,一周通常只集中一天,这种弹性和比较宽松的工作制度更需要加强党委与职工的沟通和交流。重大决策要倾听职工的意见,避免以各种借口进行“暗箱操作”,防止少数领导独断专行。要严格遵守院关于领导干部任职规避制度,防止近亲繁殖,防止少数人把持科研院所的日常决策和管理权,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通过党委会和所领导班子集体拍板。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社科院这样的科研单位,虽然没有太多的利益纠纷,但是涉及到职工职称和待遇问题,也很容易滋生不正之风,请托之事、送礼行为也很难在短期内完全杜绝,这就需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起,采取“透明治所”“公开治所”“廉政治所”等办法,自觉接受院里和所内外的公开监督。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要真正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谈心,民主生活会上要敢于坚持原则。对于治所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具体个人的问题,应当毫无保留地讲出来。当面提出批评意见,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有效沟通。对于职工中存在比较尖锐意见的,应当按照班子成员的分工,开展个别谈心与集体座谈相结合,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定期与年轻学者交换意见。保证意见畅通,避免造成误解和积怨。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四个要求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干部该如何约束提高自己,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呢?
莫纪宏:第四个要求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从2015年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社科院进行巡视的情况来看,社科院虽然作为“清水衙门”没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但是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所局单位存在管理不严的问题,有些所局出现职工长期脱岗没有发现、缺少监督,长期出国滞留不归没有采取有效手段加以制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治所不严的作风有关,表面上一团和气,但却破坏了制度的权威,诱发一些职工形成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观点,加大了管理成本。为此,从严治党,必须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加强对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讲话精神的过程中,要努力使得所领导班子成员处处带头起到模范作用,不仅要加强对每一个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事项的督促,对于研究室一级的领导也要经常地提示,注重研究室的自身建设,要积极有为,不能因为以首席研究员负责制为特征的创新工程运转得很好就自动放弃了研究室建设的动力,要敢于在学界、在学术上引领学术发展的风尚,要着力培养社科界的大家,力争多出“精品”,对于长期不努力的职工,除了通过考核制度给予惩戒外,个别不能适应科研岗位工作要求的,要坚决换岗或者调离社科院。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五个要求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您认为哪些不良风气需要改正呢?
莫纪宏:第五个要求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以社科院为例,社科院研究所各级领导和干部都要学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科研和管理环境。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谁以身试法就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要从解决“四风”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要认真纠正科研工作的违法乱纪问题,关键是学风要正,对于弄虚作假的要坚决打击;要防止科研人员利用财政经费游山玩水,防止课题经费不规范使用;防止滥用会议费搞大吃大喝;要做到“公私分明”,纪律严明、界限清晰。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六个要求是“严明党的纪律”,怎样才能把纪律落到实处,防止出现“特殊党员”情况呢?
莫纪宏:第六个要求是严明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根据中央巡视组去年巡视社科院的情况反馈,在社科院所局级单位中,确实存在许多违法违纪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揭露和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一些思想上偏右的或者是从内心不愿意与执政党“合作”的言行没有得到很好地查处和纠正,影响了社科院自身功能的发挥。今后,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对于滥用权利乱告状的干扰所内工作秩序的职工,要大胆进行组织处理。对于思想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言行要坚决予以揭露,要组织所内专家和学者对于社会上存在的各种非马思潮,特别是法学领域的西化思潮进行有效的学术批判,形成弘扬主流意识形态的良好科研和学术环境。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七个要求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怎么保障人民的监督权利,让人民成为党员的“正衣镜”呢?
莫纪宏:第七个要求是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对于社科院各所局单位来说,由于知识分子都具有先天的批评意识,更需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建立职工监督领导干部的制度,要保证科研人员能够积极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批评和建议权利,同时像研究所纪律检查部门也要主动建立听取职工监督的制度渠道。定期向职工反馈监督信息的处理结果,保证职工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处理。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第八个要求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我们党如何从执政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来指导今后的治国理政呢?
莫纪宏:第八个要求是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了一些从严治党规律,这些都要继续运用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影响从严治党的因素更加复杂,提出了很多新课题。我们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地分析,正确把握掩盖在纷繁表面现象后面的事物本质,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要注重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把总结自身经验和借鉴世界其他政党经验结合起来,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对于社科院各研究所来说,能够认真履行自身的“三个定位”,特别是坚守马克思主义阵地建设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就能够始终把握住科研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
总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讲话的各项要求,核心环节是要“真抓实干”,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就一定能够在从严治党方面做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