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藏怎样的干部晋升指南
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享受副局级待遇的处长到真正的局级干部,侯亮平的任用显然有“破格”的意味
《人民的名义》中一个重要叙事线,正是各路人马谋求提拔的“仕途之争”,其背后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和纪律规矩,也值得我们深入考量。
剧中,汉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目标是更进一步——当省长,但他却失去了两次晋升机会。
第一次是升任省委书记的机会。在汉东省委原书记赵立春调离、汉东省省长即将退休的情况下,省委副书记高育良自然想成为省委“一把手”,而新任省委书记“空降”任职,使他没能成功“转正”。
第二次是升任省长的机会。省长的来源包括异地调任、中央“空降”及原地升任等方式。不同的是,原地升任省长的,大多是本省省委副书记或常务副省长。当然,原地升任省长的,除了省委副书记,也有极个别例外。
因此按惯例,高育良的确有机会从省委副书记提拔为省长,但此时,“沙李配”的传言频出,导致高育良和李达康的矛盾再次升级。
在剧中,李达康所主政的京州是汉东省省会,根据惯例,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一般兼任省委常委。“沙李配”传言更让李达康成为当地最耀眼的政治明星。
在现实的干部任用中,担任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的省委常委直接升任省长,的确也有案例。湖北省委原常委、武汉市委原书记阮成发去年底调任云南省代省长(现任省长)。但即使如此,李达康再想升任汉东省省长,也没那么容易。
那么,按照党内纪律和规矩,组织如何选拔任用想干事、敢干事的李达康呢?
通过梳理可以发现,第一种方式,是异地调任。身为省委常委的李达康是中管干部,中央可以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精神决定他的异地任职。
第二种方式,是以省会城市市委书记身份兼任省委副书记。事实上,这种兼职现象从2016年10月开始密集出现。前不久,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成为全国第六个省委副书记兼任省会城市市委书记的官员。
剧中,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一心想当副省长,他充当高育良的“家臣”;攀附与领导关系好的退休老同志陈岩石;处处不敢得罪李达康……
何故如此?根据我国干部管理权限,副省长属副部级、中央管理的干部,中管干部的考察和任免权限在中央,但省委可以向中央推荐副省级干部(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而后由中央决定是否批准任命。
因此,在常见的任命干部的新闻稿中,就有了中共中央“决定”和中共中央“批准”的不同,前者往往是中央直接任命的干部,后者是中央根据省级党委推荐而批准任命的干部。
因此,祁同伟想从厅局级任上升任副省长,进入“中管序列”,省委常委们对其的考察必不可少,也是干部任用程序之一。但在剧中,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到任后首次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却没有把祁同伟的人事事项纳入正式议程,也就是“没上会讨论”。看来,沙瑞金是守规矩的,中央组织部2016年底对2001年制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作了修订,《守则》明确了“三个不上会”等要求。
“三个不上会”,就是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祁同伟的问题一大把,此时“不上会”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体现。
男主角侯亮平的任用路径比较特殊,由最高检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副局级),调任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前者是在正处级任上享受副局级待遇,后者是直接拥有局级权力。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是省管干部,由汉东省委管理任用。所以,派侯亮平到汉东省工作,是由最高检领导与省委领导商议,在省委常委会上,集体讨论表决对侯亮平的任命。
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享受副局级待遇的处长到真正的局级干部,侯亮平的任用显然有“破格”的意味。
按照中共中央2014年1月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符合的情形就包括“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显然侯亮平的任用有着净化政治生态的特殊使命。
其实,侯亮平从中央到地方的任职也可以看做是干部交流工作的一个特殊案例。中央对干部交流工作有很明确的规定,2006年8月,中央办公厅发布《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目的就在于推进干部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
2016年8月,中央和国家机关与省区市的司局级领导干部,陆续到岗履新。
中央国家机关的司局长“空降”地方省区市,担任地市领导。比如,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李岳德赴贵阳任市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局长刘南昌“空降”任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等等。
同时,还有一批从地方“调任”中央任职的干部。比如,广西北海市市长林山青调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贵州铜仁市委书记夏庆丰调国务院国资委任宣传工作局局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