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才
规范运作 稳中求进
——山东省滕州市级翔果菜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纪实
李全才
级翔果菜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十分重视规范运作。合作社严格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付息”的原则开展内部互助业务,通过内部信用合作以及小额、短期、方便、快捷的运作,有效地缓解了社员资金难题,促进了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山东省滕州市级翔果菜专业合作社是由滕州市级索供销合作社联合5户农民共同发起,于2008年3月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10万元,是集农技服务、农机作业、农资直供、农产品加工销售和信用互助服务“五位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更好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解决制约合作社社员发展的资金难题,2008年5月,合作社在内部设立了资金信用互助部,按照“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付息”的原则开展内部互助业务,吸收合作社社员富余资金,支持想发展而无资金的社员。通过内部信用合作以及小额、短期、方便、快捷的运作,有效地缓解了社员资金难题,促进了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该合作社自2008年5月起就在内部开展了资金互助业务。2015年6月,级翔果菜合作社获得信用互助资格认证,成为首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试点。
在成为试点后,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发生了“四大变化”:试点前合作社自设资金池,存贷业务自己管理;试点后资金池取消了,财务交由托管银行管理。试点前社员向资金池存款没有上限,资金池资金总量也没有上限;试点后社员存款资金、互助金总额设定了上限。试点前吸引社员存款是靠利息;试点后吸引社员存款是靠分红,合作社资金互助产生的收入按季分红。试点前,在资格认定、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上是自己摸索;试点后省里有了统一政策和实施办法,有金融部门监管,风险小了。
2015年初,按照省政府办8号文精神,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上级社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推进下,滕州级翔果菜合作社积极响应号召,顺应农村金融改革需要和农民社员资金需求,对资金互助进行了引导规范。
一是对社员的引导规范。原参与资金互助的38户社员均符合规定条件,全部转为新社员。另外,吸收8户新社员,社员总户数46户。
二是对社员出资的引导规范。对社员出资额超过滕州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3倍以上及超过出资互助资金总额10%以上的部分,予以清退,共清退资金65万元。规范后,出资社员达46户,互助资金总额达160万元。
三是对原借出业务的规范。对级索供销合作社使用资金及社员超出互助资金总额5%以上的部分进行收回,共回收资金52.6万元。
四是对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在业务流程上,级翔合作社探索了“448”模式,即坚持“民主决策、社员自愿,封闭运行、独立核算”“小额分散、自担风险,稳妥推进、依规规范”4项原则;规范社员资格、社员出资、借出业务和规范规章制度4项内容;将信用互助业务细化为申请授信、授信评议、申请借款、借款审批、资金归集、借款发放、到期回收、本金归户8步流程。
此外,根据省试点方案,社员到合作社存款的上限设定为去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即5万元,级翔合作社互助资金总额限定在160万元。社员向合作社借贷月息8厘,与当地农信社贷款利率差不多。合作社借出资金产生盈利后,扣除成本按季度向社员分红。
合作社资金互助部。
通过规范完善各项制度,特别对业务流程的规范操作,风险防控更有保障,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对互助业务开展的制约影响,切实有效解决了农民小额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弥补了农业生产季节性流动资金急需缺口,同时也调动了社员生产经营的投资积极愿望。合作社不断加强业务开展,扩大市场,直接带动农民360余户,间接带动农民800余户。此外,合作社还规范建设了西红柿、黄瓜、茄子、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共1000亩,其中西红柿标准化生产基地600亩。
合作社采用“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运作模式,与滕州市贵恒农产品、三兴物流公司开展联合合作,壮大了合作社的收储配送能力,拓展了销售渠道,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己销往北京、上海、南京等全国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与全国各地大型超市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实现了“农超对接”。
合作社为社员免费开展农技指导、测土配方配肥500亩,直供农资近1000吨,每亩节支增收600元,并积极引导社员对辣椒、油桃等农作物开展标准化种植,提供施肥、植保、喷灌等系列化服务,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降低了种植成本。
通过信用互助试点工作的开展,社员对合作社更加信任支持,信用互助积极性普遍提高,进一步显示出促进农业发展、聚拢社员抱团增收致富、资金互助互帮的信用平台作用。资金互助不仅解决了社员农业生产中的融资难问题,使农民有了充足的资金扩大再生产,合作社更能有效地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化种植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从而拓展了生产、加工、销售渠道,促进了合作社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合作社与农民群众的联系,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受到了农民群众的好评。
社员填写贷款表格。
思考
开展金融活动必须坚持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
吕兵兵
以合作社为平台“试水”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要牢牢把握“四个必须”。
必须坚持“为农服务”的定位。互助资金优先用于满足社员小额、分散、短期的资金需求,确保社员的资金使用费率一般不高于当地的银行贷款利率,手续方便简单。同时,定期向社员公开出资、借款及经营风险评估、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实行按交易额和出资比例分红,以保护社员出资的积极性。
必须在规范发展的合作社内部开展。开展信用合作业务的合作社必须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生产经营服务开展正常、规章制度健全并规范发展的合作社。特别是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健全,合作社社员权利行使充分,切实落实民主管理,能够对资金互助业务开展规范有力的监督。
必须坚持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要根据合作社所从事的产业特点,在生产经营等环节上开展信用合作,确保互助资金在社员之间调剂使用,用于社员和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做到“两头堵死、封闭运行”。同时,坚持“以需定吸、够用就行”的互助资金吸收原则,严禁超出本社社员和合作社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范围擅自扩大互助资金吸收规模。
必须不断完善合作社内控机制。要科学设置股权结构特别是单个社员的最高出资比例,防止出现“一股独大”或无人担责问题。要内设信用互助部,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相应设置出纳、业务、稽核等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要加强基本业务流程管理,环环相扣、按流程办理业务。要与委托银行紧密合作,互助资金独立核算、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