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施京京
把消费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我国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制度
文 本刊记者 施京京
《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把我国消费品召回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得到了提升。
产品特别是消费品质量安全关乎每个消费者和每个家庭的福祉,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基本要求。对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管理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召回制度的需要。我国自2016年1月1日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以来,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记者近日从质检总局获悉,截至2016年12月25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230次,涉及数量617.6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125%,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821%,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严冯敏介绍,《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把我国消费品召回的要求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得到了提升。一年来,联想、惠普、崔克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主动开展了召回活动。宜家抽屉柜召回事件、三星手机召回事件中,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持续关注,对促使生产企业召回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
与此同时,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了加强。据了解,各省级质检部门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序开展了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16个省级质监部门设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并明确了召回职能和专门工作人员。2016年以来,我国共有13个省局开展了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召回次数共计108次,召回数量共计71.46万件,占全国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12%。
“召回范围进一步拓展”是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中的又一亮点。严冯敏指出,目前我国的消费品召回产品类别从儿童玩具、电子电器扩展到儿童用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家用日用品、日用纺织品、服装和五金建材等,对消费者安全的保障日益完善。其中,2016年截至12月25日,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156 次,涉及数量33.48万件,涉及产品包括儿童玩具及各类童车、儿童文具、儿童服装、童鞋、儿童家具、儿童用塑料制品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机械物理安全方面存在危及儿童的缺陷。实施电子电器产品召回41次,涉及数量303.93万件,涉及的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电信终端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电器附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器具过热、爆炸、触电、化学危险等。
缺陷产品召回的主体责任是生产企业。据严冯敏介绍,近年来,质检总局不断强化召回监管力度,采取多项措施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召回义务。
“行政约谈和启动缺陷调查是有力推动召回工作的重要措施。高田气囊、宜家抽屉柜、三星NOTE7手机的召回,我们多次进行了行政约谈。同时,通过启动缺陷调查促使企业采取召回措施的比例近年来逐步上升。”严冯敏告诉记者,在全部消费品召回所涉及的617.63万件产品中,有473.18万件是因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实施的,占全部召回数量的76.61%。质检总局先后对电动车、热水器、电脑电源线等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开展了缺陷调查,督促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
由于产品生产销售的全球化、国际化趋势,某一种产品缺陷导致的召回问题,在国外发生的,在国内往往也会存在。为此,质检总局密切关注舆情,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于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实施召回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监测、数据比对和技术分析等工作,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在国内同步实施召回。如社会关注的宜家马尔姆系列抽屉柜缺陷问题,在国外召回超过3500万件,国内召回166万多件。三星NOTE7手机电池爆炸问题,在国外召回250万件,国内涉及19万多件。
针对消费品领域部分涉及行业普遍性问题、产品追溯困难以及责任主体不清等产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采取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的方式,明确提示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等注意事项。据了解,2016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累计发布消费预警共10期,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婴幼儿服装、儿童文具、电动自行车、婴儿爬行垫、激光笔、婴儿学步车、燃气热水器、新奇打火机、暖手器等,为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消费品时提供了有益的警示和参考。
严冯敏指出,随着召回制度的不断推进,消费者的产品及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提升,积极向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投诉产品缺陷信息,有效支持了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截至目前,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11.5万余例,呈逐年递增趋势。其中2016年至今,共收到消费者投诉信息24339例,相较上年同期翻了一番,其中汽车产品投诉16157例、消费品投诉8182例。据悉,在2016年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信息中,经回访调查和初步技术分析,有50%左右的信息在指向性、集中度和严重度等方面符合产品缺陷相关特征,相当于每2条投诉信息中便有1条有可能成为发现产品缺陷的有效线索,这为开展缺陷调查和技术分析工作提供了参考。数据表明,消费者产品安全意识正在不断加强,对产品缺陷的认识、理解和识别能力也在逐步提升。
严冯敏表示,2017年,质检总局将继续把切实维护消费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缺陷产品召回在维护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进一步强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设。重点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制定部门规章,逐步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召回范围。会同环保部建立机动车环境保护缺陷召回管理制度,把存在排放缺陷的机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二是加强召回基础建设。加强召回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推动省局提升召回监管能力,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省级质监部门明确召回职能,明确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召回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召回监管力度。加大对生产企业的行政约谈和缺陷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依法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违法行为。加大召回活动实施情况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把召回活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