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秀春
公共建筑绿色发展进行时
薛秀春
公共建筑节能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工作一直受到重视,并取得了很大成绩。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公共建筑节能也成为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侯淅珉建议,公共建筑应该做绿色建筑的表率,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这表明公共建筑节能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中,还有着很大施展空间,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
我国公共建筑存量巨大,能源消耗也十分可观。据统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年耗电量约占全国城镇总耗电量的22%,每平方米年耗电量是普通居民住宅的10倍~20倍,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潜力在30%以上。因此,十多年来公共建筑节能关注度不断加强,工作持续深入。
“十一五”期间是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启动和展开阶段,2005年原建设部就启动了相关工作,科技司将完成《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编制、审查、颁布列入工作日程。2007年对公共建筑节能是一个重要年份,《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颁布,原建设部专门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导则》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能耗统计方法》等一系列政策、规范的出台,加强了对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监管。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在部分省市开展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还启动了节约型高等院校建设试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十一五”期间开展起来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中,公共建筑一直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对公共建筑节能起到了促进作用。经过多方努力,2005年至2010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339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8477.5万吨,2011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05年下降16.8%。
公共建筑节能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深入,2011年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针对公共建筑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计量、可监测,并逐步推进高能耗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还要求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将重点城市节能改造补助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相结合。为此,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了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高等院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以及高等院校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此外,如2015年修订版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继出台。“十二五”期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也开始大规模实施。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4万余栋、能源审计9675栋、能耗公示8342栋建筑,对386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山西、辽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6省被确定为第五批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试点,上海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侨大学等77所高等院校被确定为节约型校园建设试点,中共中央党校、清华大学等14所高校被确定为节能综合改造示范。
显然,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是能耗监管、节能改造、绿色发展齐头并进的。
绿色建筑是全寿命周期内“四节一环保”建筑,自开展之后取得很大成绩。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绿色建筑的标志,公共建筑一直是该项评价工作的对象。2013年绿色建筑的发展获得重要进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发展绿色建筑成为国家战略,公共建筑节能成为绿色建筑行动中的一项内容。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中明确,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化执行标准情况的审查。对既有公共建筑要积极进行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6000万平方米。
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强化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
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公共建筑的绿色发展。陕西省2013年编制了《陕西省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等5项工程建设标准。江西省2013年出台了《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上海制定了工程建设规范《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自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按照《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十二五”期间,上海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要求在2014年8月前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降耗20%的目标任务,每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享受每平方米2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福建省则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及厦门、福州、泉州等市财政投资的保障房等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在“十二五”期间与绿色建筑实现的结合,促进了公共建筑节能的开展。
公共建筑节能在“十三五”期间有了新目标,相关工作在开局之时也取得了新进展。
2016年11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公共建筑被列入重点加强的节能领域,显示出对公共建筑节能的重视。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创建3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还要求强化建筑节能,“十三五”期间要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此外,《“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清楚指明公共建筑节能发展的目标,使未来五年的工作有据可循。
2015年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进行修订,完成了《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并于2016年12月正式印发。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服务对象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学校园,修订后的《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则是适用于所有类型单体公共建筑,在拓展范围的同时也与公共机构类、园区类建筑进行了区分。同时将能源审计进行细化、分级,使之在实际工作中更具有操作性。
为规范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加强能耗监测平台验收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促进平台运行维护,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制定了《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验收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6年4月印发,这是公共建筑节能监管的新内容。2017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印发了《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上报规范》,这是原《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数据上报规范》的修订版。
业内人士认为,“十三五”的公共建筑节能在绿色发展、节能改造之外,能耗监管显得格外重要,这是因为“十二五”以来我国建筑节能考核方式,由针对技术措施的控制方式逐步转向用能总量的控制方式,而这个转变是节能工作深化的需要。
各地方对公共建筑节能的态度是积极的,不仅制定了目标,更付之于行动。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据此,北京市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2018年年底前,完成不少于6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实现节能约6万吨标准煤。同时,还将构建完善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及节能绿色化改造政策标准体系,创新公共建筑节能工作机制,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山东省绿色公共建筑规划审查要点》(试行),要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出具用地规划条件时,应明确其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2016年5月,经过两年建设的青海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二期建设完成,实现对243栋建筑、3028个节点的能耗数据监测,比原实施方案增加了43栋建筑、528个节点。
“十三五”期间,广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以既有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为重点,公共机构公共建筑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5年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0万吨标准煤。
湖南省“十三五”期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及以上节能率设计标准,到2020年,实现既有公共建筑1000万平方米改造目标。
河北省2016年12月下达“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共计14156万平方米。
2016年12月重庆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化关键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项目通过预验收。目前,重庆有29万余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正在进行智能雨水回收利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等绿色建筑应用示范,节能率达20%。
事实上,公共建筑节能作为节能重点,各地均十分重视,尽管当前一些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尽管节能发展中遇到许多困难,但各地方公共建筑节能兴旺的发展状况,预示着“十三五”公共建筑节能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