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全波
(550014 贵州商学院 贵州 贵阳)
摘 要:高校辅导员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战士,其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要求全社会培养和增强法治觀念,全面提高用法能力,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也应此形势成为必然发展趋势,这同时也是高校辅导员队伍发展职业化、规范化的客观需要。实践中,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辅导员队伍法治意识水平参差不齐等客观实际,给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推进造成了诸多现实困难。本文从完善规章制度、增强辅导员法治思维、创新民主管理等方面,探析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对策。
关键词:辅导员工作;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
一、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高等学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等重要的社会职能,是为国家、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然要求高校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这也使得推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法治化成为依法治校、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高校辅导员作为承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力军,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战线上的一线战士,其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也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所以,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在教育部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 暂行) 》中明确强调,要引导高校辅导员系统学习掌握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实际上是从法治角度对高校辅导员提出新的要求,要求高校辅导员必须掌握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积累,尤其必须熟知与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并将法治思维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
当前,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着极大挑战,一方面部分学生在校期间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不知如何维权,甚至有的高校在学生日常管理过程当中过度运用管理权力造成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学生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往往做出与学生管理工作相对的表现,甚至出现状告高校的案例。这些都与目前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有很大关系。现实状况是,高校辅导员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法治意识相对而言过于淡薄,管理过程中重结果轻过程,这些都是与规范化管理相悖的。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是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发展的趋势[1],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职业队伍发展,迫切要求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引导高校辅导员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从而做到日常学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推进辅导员工作上升到更高台阶,继而实现辅导员队伍发展的“法治化”。
(三)是建立和谐师生关系、维护大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
和谐师生关系是大学生管理工作追求的目标之一,其本质在于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彼此平等、友好共处[2]。然而,如此和谐的师生关系往往会因为高校辅导员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的差异,尤其是与学生相处的过程(本文认为,高校辅导员管理过程,实质上应该是与学生的和谐、融洽相处过程。客观上,高校辅导员从事的是管理工作,但当面对大学生时,这样的管理工作应严格区别于具有隶属关系的管理与被管理之性质的管理,而是一种彼此平等、互助合作的相处过程)中不注重程序规范,或者运用过于僵硬的管理方法追求程序公正而忽略实质公正,或者为了追求实质结果而忽略管理程序,在部分学生中引起消极反应从而影响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
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即是要求高校辅导员创新管理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促进和谐师生关系的有效建立。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大多大学生也未曾接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使得其在权益遭受侵害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有从事违法犯罪的案例发生。另外,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定认识和了解,有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不够,往往发生运用错误手段维护利益的情况。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要求高校辅导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养法治思维,引导学生有效远离违法犯罪,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学生有相关需要的时候给予有效帮助。
二、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现实困难
(一)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
当下,高校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大学生涉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以及其他的民事侵权行为。这类案例很多,比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山市某大学生对外群发短信,造谣称“6月中旬广东将有9.4级大地震,余震达3000多次”,短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最终该学生被处以10天治安拘留的处罚。
除此之外,大学生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也时常发生。比如发生在沈阳某大学的案件,某女学生赵某与同宿舍鲁某因琐事不和,赵某决定给鲁某点“颜色”看看,于是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打开鲁某的储物柜,将柜内的500元人民币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本只是“开个玩笑”的举动,因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被判处缓刑3年。还有我们熟悉的发生在2004年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案、发生在2012年的廊坊师范学院杀人案、发生在2013年的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等。
高校大学生涉法问题严重,除了部分大学生心理不健康导致以外,主要是不知法不懂法。这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尤其是对处在高校学生管理一线的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更好的要求,辅导员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方式,把法治化作为工作常规思维,在大学生中大力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促使学生培养和增强法治观念,预防违法犯罪。
(二)辅导员工作缺乏法治意识
1.学生管理过程程序不规范,易侵犯学生权益
程序是和实体相对应的概念,程序意识是指行为人按照既定过程管理和约束自己行为的思维方式[3]。实践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因不具备程序意识而引发诸多问题。
近年来,高校高校学生安全事故频发,除学生酗酒打架斗殴引发伤害事件外,宿舍安全问题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头疼区域,其中尤以违规使用电器最为严重。比如发生在2008年的上海商学院宿舍失火案,即是因为寝室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火灾,造成四名学生到场死亡的后果。面对宿舍安全问题,诸多高校采取的应对措施除了严明纪律要求学生遵守外,经常由宿舍管理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对宿舍进行突击性检查,收缴所谓的“违规电器”,这些不注重管理程序的方法不仅容易导致对学生财产权的侵犯,也容易侵犯学生的隐私权。甚至有部分在工作中掌握了大量学生个人信息的辅导员在不经意间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隐私权等[4]。
除此之外,在奖、助学金评定、三好学生评定、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学生处罚等方面,未能及时公示、听取意见,做到公开、透明,损害公平,导致可信度降低,侵害其他同学权益。这些问题都是源于辅导员开展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注意程序规范导致的。
2.学生管理模式落后,无法体现民主需求
目前,大多数高校辅导员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多是由辅导员个人制定一套管理办法,或是参照学校制定的相關制度按部就班的执行,往往是单一的纵向管理,学生在此过程中只能是被管理者,没有良好的建议和意见表达途径。
再者,目前在大学校园里,由学校主办、院系主办的各种活动、比赛、讲座层出不穷,有时为了达到某种场面效果,往往强制要求学生参加,而学生并不情愿或者毫无兴趣。这种管理模式,因无法体现学生参与管理的民主需求,学生被动接受管理,管理效果不佳,甚至容易造成学生对管理工作的抵触。
三、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对策
(一)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学生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目前已有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过于原则和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对于高校辅导员工作亦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这对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首先就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有法可依”。
就完善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言,首先,应当对辅导员的职业角色进行更加清晰的定位,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必须明确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相应要求,为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引[5]。其次,完善辅导员奖惩制度。高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辅导员奖惩制度(当然,这必须是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做到辅导员的奖励和惩罚“有法可依”,该奖则奖,该罚责罚,营造辅导员管理队伍内部的法治化,这也是增强辅导员法治意识的途径之一。
(二)增强辅导员法治思维,提高辅导员运用法律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背景下,应对复杂、严峻的工作挑战,高校辅导员必须增强法治思维,提高用法能力,让法律成为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手段和工具。
就增强法治思维而言,首先,高校辅导员应当不断丰富自身法律知识。法治思维的养成,离不开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只有扎实掌握了法律知识,清楚知道法律相关规定,才能良好运用法律为自身管理工作服务[6]。其次,营造良好的用法环境和氛围。高校应当营造良好的用法环境,对辅导员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保证辅导员开展工作敢用法、会用法、能用法。
(三)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增强管理工作透明度,维护程序公正
透明度是检验一项工作是否做到程序公正的有效途径,而程序公正又是检验该项工作是否合法合理、保障参与人利益的重要因素,是最终实现实体公正的客观保证。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保证学生对具体事项的知情权。实践中,高校辅导员可通过搭建多种管理平台,构建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例如,利用网络时代的优势,搭建QQ群、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等不同管理平台,及时的将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公开,同时保证管理对象的意见信息在反馈后得到及时处理,以此保证程序公正。
(四)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完善学生民主参与管理途径
民主化管理是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反映,高校辅导员开展工作,必须拓展有效的管理途径,保证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利。
首先,应当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是实现学生民主参与管理的有效前提,同时也是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更好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实践中,可通过专题讲座、小组讨论、组织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一方面组织大学生学习更多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养成用法解决问题的良好思维观念。
其次,辅导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在不违反上位法、学校、院系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创新管理方式,征求学生对具体管理工作如何开展的建议,对合理有效的建议予以采纳。同时,少数具体管理事项,还可与学生签订协议。这样做意义明显,一方面能够汇集学生智慧,发挥学生才干,使诸多管理方法是学生自己的想法,执行过程中更加容易得到遵守,另一方面,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的“契约精神”,这反过来也可以不断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
参考文献:
[1]任海伦.高校依法治理之探讨[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5,03:59-62.
[2]李雯,胡超.增强法治观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重要意义[J].法制博览,2015,04:144-147.
[3]宫玲琳.论高校辅导员法治思维的养成与实践[J].思想政治研究,2016,01:100-103.
[4]李忠伟,孙晓光.依法治国的视域下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现状与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16,02:35-36
[5]宋广成,李治.推进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初探[J].学周刊,2016,05:213.
[6]陈薇薇,陈永华.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思考[J].理论观察,2016,01: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