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耕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切实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017-05-31 23:00苏敏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5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

摘要:面对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供给与日益增加的生态服务需求,本文论述了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并指出将耕地本身外溢的生态效益纳入耕地补偿,以提高耕地比较收益,成为激励农民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10.009

耕地是重要的生态系统组成部分,除具有为生产提供物质的经济功能外,还具有诸多生态功能,如净化空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物种多样性、提供开敞空间等。2009年《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成果显示,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80等,等别总体偏低,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低等地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67%、29.98%、50.64%、16.71%[1]。耕地资源后备储量不足、质量欠佳,严重制约我国农业综合生产力发展。将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纳入现行耕地补偿,内部化解决外部性,提高耕地的比较收益,从源头激励农民保护耕地尤为必要。

1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

1.1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要求

自1986 年 7 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下达之后,政府相继出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的通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政策”等相关制度,强化对农田的管理和保护;2015年4月25日出台的文件《中共中央国務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耕地生态效益的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适当增加湿地等生态空间;增加湿地碳汇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科学施用化肥、农药。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政绩考核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将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并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意见》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严格源头预防、不欠新账,加快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多还旧账,让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根据经济发展理论,生活质量的发展会经过贫困、起飞、高额物质消费几个阶段,此后,便进入对生活质量追求的阶段。在追求生活质量阶段之前,人们越是看重的基本物质消费,在此之后,人们对户外消费、公共物品、服务消费的需求就越大。人民有需求,国家有要求,因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

1.2解决耕地外部性的重要手段

一是耕地生态服务具有很强的非排他性,农民保护耕地的正外部性后无法排斥他人获利。二是耕地资源不仅是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还承担着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社会稳定等功能[2]。《意见》指出要鼓励完善经济政策,推行市场化机制,所以笔者认为科斯产权的方法更甚一筹。PES(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角度,解决外部性的非市场环境服务工具,可以激励提供者保护生态系统,而对其进行经济激励的一种方法。拉丁美洲在采用,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等均在实施PES项目,世界银行支助了包括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墨西哥、尼加拉瓜和南非在内的多个国家的PES实施项目[3]。耕地补偿基于此理,将受到忽视的外部性内部化解决,通过构建外部性市场补偿任何因保护耕地资源,致使发展受到限制的利益相关者。

通过对耕地生态效益进行补偿,可以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影响农民的最初决策。农民采用保护性的手段使用耕地,这将会改变由耕摘要:面对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供给与日益增加的生态服务需求,本文论述了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并指出将耕地本身外溢的生态效益纳入耕地补偿,以提高耕地比较收益,成为激励农民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耕地;生态效益补偿

中图分类号: 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7.10.009地引起的经济利益驱动机制的作用方向,使农民从源头保护耕地成为可能。一定程度上保护耕地的质量。这也与《意见》中的“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要求不谋而合;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贫困,进而激励农民保持耕地生态效益的持续提供。

2结语

面临每况愈下的生态环境供给与日益增加的生态服务需求,公众应该意识到耕地生态服务的珍贵。本文论述耕地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并指出通过PES方法可将耕地本身外溢的生态效益纳入耕地补偿,以提高耕地比较收益,激励农民保护耕地。

参考文献

[1]http://sy.mca.gov.cn/article/ssxw/200912/20091200049678.

shtml

[2]霍雅勤,蔡运龙,王瑛.耕地对农民的效用考察及耕地功能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03).

[3]Pagiola, Stefano & Rios, Ana R. & Arcenas, Agustin. Can the poor participate in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Lessons from the Silvopastoral Project in Nicaragua[J].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8,13(03):299-325.

作者简介:苏敏,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经济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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