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现状调查及对策建议

2017-05-31 08:52冶英生王雅慧
群文天地 2017年3期
关键词:人才队伍青海省人才

冶英生+王雅慧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民文化均等化,队伍建设是基础,人才资源为关键。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发展大繁荣,必须以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才管理机制为首要任务,建立一支爱岗敬业、规模固定、创新力强且具有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血液和动力。因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现状及发展举措

近年来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组织开展了各类群众文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质量的、富有情趣、文化内涵丰富和具有先进思想、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实现了文化惠民的最大值。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利用现有的条件,积极探索人才队伍发展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现状

截至2016年初,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共计1445名(含体制外人员),其中,编制内人员951名,编制外人员494名;专业技术人员834名,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57.72%;行政管理人员121名,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8.37%;工勤技术岗位人员36名,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2.49%;其他类型人员(无职称、无职务和编外人员)454名,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31.42%。其中,群众文化系列从业人员812人,占总人数的56.19%;图书系列从业人员328人,占总人数的22.7%;文博系列从业人员305人,占总人数的21.11%。

从事艺术专业分布来看,总人数为531人。其中,从事声乐类专业的78人,占人员总数的14.69%;器乐类56人,占人员总数的10.55%;舞蹈类185人,占人员总数的34.84%;美术类34人,占人员总数的6.4%;书法类15人,占人员总数的2.82%;摄影类25人,占人员总数的4.71%;文学、理论研究类95人,占人员总数的17.89%;戏剧曲艺小品類43人,占人员总数的8.1%。

(二)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和经验

1、充分发挥青海省文化馆在全省群文事业中的“龙头”作用

一是青海省文化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创新、发展”的龙头作用。利用“双级联动,服务基层”的工作机制,走下去,深入青海省文化馆帮扶的15个县开展培训、辅导工作。2015年举办培训班20个班次,培训业务干部1100余名;举办活动33场,受众50000多名。2016年,青海省文化馆业务干部在基层开展工作人均达98天以上,最多达150天,发挥了在全省群文事业中的“龙头”作用。二是采取“请上来”集中培训的方式,利用文化馆长工作会议的载体,通过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库专家每年对全省各级文化馆(站)长进行培训;对全省业务干部和优秀文艺团队骨干和文化能人进行提升业务技能、提升编创、组织能力的培训等形式,以会代培,对接工作。2015年,近800名业务干部和社会团体业务骨干得到了培训,起到了省文化馆应有的龙头和孵化作用。三是每年举办全省群文干部业务技能大赛,提高了群文业务干部业务技能,提升了文化惠民服务水平,推出了优秀作品。

2、积极发挥基层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在青海群文事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地级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作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挥其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如在市、州范围内举办各类培训班;针对社会业余爱好者、老年人、学生等群体开办声乐、合唱、舞蹈等多门类长、中、短期培训班;辅导、培训所辖县文化馆、基层文化站的业务骨干;在学校、街道办事处建立图书服务点、非遗文化传播基地;在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引进少数民族业务骨干,加强地方文献和民族文献中心的建设。如海西州图书馆德都蒙古文献中心和藏文文献中心,按实际需求配置熟悉本民族语言和文字的图书管理人员。还在对外服务的部室,配置相应的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员工,解决少数民族读者的咨询服务工作。二是针对基层公共文化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县、乡、村三级培训的方式,举办锅庄舞、扇子舞、舞蹈编导、文物保护知识讲座、农家书屋管理、乡镇图书管理等项目培训,为基层文化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打造了一支有能力的文化队伍。如互助县文化馆完善用人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以局(馆)领导及专干、专业技术人才、各类协会负责人、场馆管理员、三区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等为力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网络,形成了“纵横到底、以网总揽、以格定人、以线互动”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了管理服务工作触角的全覆盖。城北区文化馆建立了总分馆制,设立西川分馆,成立了理事会,理事会下设多个文艺团队,挖掘优秀人才,打造优秀团队。祁连县文化馆联合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幼儿舞蹈、合唱、手工制作(泥塑)、绘画等培训班,将每次参培的优秀文艺骨干积极收纳为文化志愿者,不断壮大公共文化志愿者队伍。

二、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才队伍总量偏少,结构比例不合理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总量不足。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总量只有1445人,特别是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二是编制紧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总人数中,有编制的只有951人,编制外人员占总人数的34.2%,尤其是县一级文化单位编制奇缺,多数工作人员都是身兼数职,无法专司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三是除湟源、湟中、循化县部分文化站外,其余各乡镇文化站基本无专职文化人员,大部分都是由乡镇干部兼职。兼职干部缺乏管理、组织能力和专业才能,制约了事业发展。而且有部分农村基层文化机构因乡镇机构改革被撤销,而出现编制被取消,人员被分流,专业人才比例失调,人才在编不在岗等问题,造成人才队伍严重萎缩。四是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从年龄分布、从事艺术专业、专业职称和学历分布四方面存在结构不合理现象。

(二)人才地域分布不均衡,城乡落差较大

西宁市、海东市及黄南、玉树等六州之间,乡镇和城市之间、农业区和牧业区之间的文化人才总量发展不平衡,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对来说,西宁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较充足,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有475人,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32.99%。海东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居中,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有275人,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9.1%。六州地区文化人才较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有690人,占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从业人员总数的47.92%,尤其是六州县级单位基本上都是三馆或二馆合一,平均每个单位5人。玉树和果洛平均每个单位3人和2人,人员更少。最少的是曲麻莱县文化馆、图书馆、文物所三馆合一只有1人。

(三)高端人才匮乏,基层人才素质偏低

一方面,目前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中普遍存在缺乏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现象,其中以高层次文艺创作、文艺理论研究、数字化服务、产业经营管理等创新型人才更为稀缺,面临着“进人难”“大师少”“文艺创作人才稀缺”“数字文化人才奇缺”的人才窘境,高层次人才引不进来,自己培养的人才又难留住,考古、博物、民俗等方面的大师级本土人才十分匮乏,特别是文博方面急需领军人物和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基层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基础一般,服务能力薄弱,不少人员从未经过任何专业的学习和培训,很难开展高层次的服务工作;文化人才“专业”不“专”的现象较严重,不能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需要,不能满足现代文化建设的整体需求。

(四)人才流动体制不完善,培养渠道不畅

一是受人事体制和编制数量限制,文化单位在择人、用人方面较为被动,缺乏自主权,致使一些高技能、创新型文化专业人才进不来,非专业人员出不去,文化人才队伍缺乏活力。二是制度不完善,缺少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严重缺少经费支持,多数公共文化项目经费只有设备购置费用,并未涉及到人员的工作经费,政府在扶持文化人才方面的政策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四是培养渠道不畅,近几年,除了国家实施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专项工作以外,省、市、州、县并没有设立文化人才建设专项基金,政策支持不够,存在重设施、轻人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据统计,2014至2015年,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年受训总人数为475人,只占总数的32.99%,人均年受训天数也只有6.5天,没有形成大抓、快抓、专抓、抓好人才培养培训的氛围。

三、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總体思路

2016年7月,青海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加大各类文化人才培养力度,实现人才队伍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活力不断增强,效能充分发挥,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十三五”时期,青海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应该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思想道德、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服务大众”为落脚点,加快推进青海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进程。力争在未来五年时间内,培养和造就一批数量充足、德才兼备、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发展平衡、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公共文化管理、服务人才队伍,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标准化、均等化,为推动“文化名省”建设,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对策建议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纳入党委政府在人才建设方面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文化人才建设制度,并把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对人才管理部门和文化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形成齐抓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机制。二是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加强统筹规划,注重青海省公共文化人才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制定并完善全省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计划,将打造一支以专业技术人才、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为重点的队伍,作为文化惠民的有力抓手,积极有效地解决公共文化人才队伍规模偏小、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短缺等问题。三是不断完善和创新人才的管理运行机制,将人才的培养扶持、评价考核以及激励机制作为推动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智力支持。

2、增加投入,提供保障

政府改变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重点,从之前对硬件设施的投入转向对人才要素的投入。一是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力争逐年增长。形成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设立公共文化人才培养专项基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扶持、激励等,做到专款专用。鼓励社会民间组织、文化企业加大对文化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用人单位要加大对人才资源的投入,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完善人才培养的资助扶持办法,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人才的进修、培训、考察、交流。二是加大对文化单位的重点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项目、文艺创作项目的投入和资金扶持力度。奖励那些在学术研究上有重大突破、文艺创作上有重大成果、经营管理上实现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人才。三是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经费比重,出台相应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规定,保证资金合理应用。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乡土文化能人等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3、摸清家底,健全队伍

一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普查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公共文化人才资源信息库,全面掌握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动态情况,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交流,打破地域局限,建立相互帮扶机制,通过优化队伍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队伍的作用。二是明确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目标、培养途径和保障措施,以现有的人才队伍为基础,根据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机构功能设置和面向的服务人口,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根据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所设置的门类配备所需人才,扩大人才总量。三是加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统一培训和检查,促使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总量增加、结构合理、平衡发展。在民族地区按需配备双语人才。在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每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至少配备2—3名文化管理员。将农牧家书屋、村级综合文化活动室等人员集中管理和服务。做到专编专用,保障人员、编制、经费到位,实行文化管理人员定人、定责、定岗。按规定配足配强村社专职文化员和农村专职宣传文化员。四是进一步激发群众的文化自觉,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所有文化工作者、有文艺特长的社会人士、艺术专业(院校)的学生、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热心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各级文艺家协会、各类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文艺团队和社会文化机构等均可申请成为文艺志愿服务机构。成立公共文化志愿者协会。实现公共文化志愿者参与管理和服务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觉得到进一步激发。五是加强馆办文艺团队建设,培育业余文艺队伍。引导和支持民间文艺团队的建设。现有馆办和业余文艺团队的登记、培训、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提供展示和发展的平台。建议对各个文艺团队进行评星定级。对全省优秀文艺团队进行表彰,如先进社区文艺团队、先进民间文艺团队、优秀文化活动带头人。

4、加強培养,提升素质

全面实施“人才兴文”战略,积极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志愿者服务等各类文化人才培养工程项目,建议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规划》,具体提出培养目标和任务,配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抓落实。一是对现有文化人才队伍,加强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网络学习等方式,进行新政策、新思路、方法等创新方面的培训;针对不同门类、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人才队伍的平衡发展。注重实际工作操作培养,通过举办各类大、中型文化活动和项目,让中、青年工作者在重点工作、重大课题项目中承担责任。通过走下去进行演出、采访、调研和走出去参加各种展演、比赛活动等方式,让中、青年工作者增长才干、接收锻炼。二是重点引进和培养公共文化组织、管理、策划和“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努力打造一批高技能、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文化人才。尽快培养和引进一批勇于开拓和创新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数字化服务技能的专门人才、文艺创作和文化理论研究的人才。三是进一步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后备力量的培养。通过不断的培育新人来完善和巩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积极与各大院校特别是艺术院校的文学社合作,经常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培养学生对文艺的兴趣,有效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后备队伍。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培育“德艺双馨”的领军人物。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积极引导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高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四是提供人才培养平台。建议省、市、县区政府多举办一些如“技能大赛”“歌手大赛”“岗位大练兵”等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赛事活动。为文化人才提供展示才艺的舞台;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省、市、县区文艺工作经验研讨会,进行工作交流,互学互补,共同提高。

5、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更新观念。人才队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规模扩大、素质提高、结构与布局调整都要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为立足点;珍惜、爱护、用好现有文化人才,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以现有的事业、适当的待遇和良好的氛围留人,真诚关心各文化门类人才的日常生活,热情支持他们的工作。积极鼓励他们不断探索、积极创新的精神。创造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文化人才集聚效应。二是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展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社会价值,呼吁全社会来关心和支持公共文化人才工作,为营造尊重文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而不懈努力;积极做好中央、省、州、县各级各类奖项的推荐选拔,对获奖者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加大重要创作成果的展示力度,每年对全省书画、摄影、戏曲剧本、小说散文、歌词歌曲、动漫动画等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梳理和汇总,将全省优秀作品以书画摄影展览、研讨会、汇报演出的形式向社会进行推介宣传,并对特别优秀的作品进行扶持和推选参加全国“群星奖”评奖活动。三是充分利用离退休人员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生活实践优势,为其创造发挥余热的条件,真正实现老有所为。四是加大对业余文化团队的扶持力度,使之不断创作精品、提高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提升专业水平。五是把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人才工作的法制环境、政策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据法律办事,为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人才环境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

6、创新机制,强化管理

通过“选、育、用、管、引”五大机制,构建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在选人方面,注重人才品格培养,突破年龄、学历等限制,坚持以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为主要标准,创新人才选拔方式。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自然减员出现空编情况,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考录选拔人才的用人机制。坚持按岗位需求选用人才,做到人岗相称;在育人方面,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标准,注重思想品德教育,多途径、多渠道培养、培训人才,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选拔推荐、定向委派、跟班学习、重点培育、加大复合型人才、创新型人才、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在用人上,放心放手大胆使用,特别是对有实践经验和突出成绩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加压加担,让专业人员提拔使用有机会、职称晋升有岗位、干好事业有奔头。灵活使用人才。坚持人才的刚性流动和柔性流动相结合的方式,打破“用人必养”的传统观念,打通体制内人才和体制外人才的互动渠道,引进人才和借用外智并重。建议进一步放宽文化单位的选人用人自主权,多层次、多渠道地引进各方面文化专业人才。创新用人机制,不分编内外、不分身份、不受编制,搞活内部人事配置;在管人上,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引入多种激励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注重事业激励,积极为专业人才提供施展才华、创造业绩的舞台,让他们在专业领域里发挥特长,获得成就感。注重薪酬激励,让人才价值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保障机制,在劳动分配中得到充分体现。对特殊专业岗位上的优秀杰出人才,实行优秀文化人才社会化聘任制度,以现有事业单位薪酬框架为基础,提供市场化薪酬福利,真正实现人才、业绩、报酬对等的价值。注重荣誉激励。通过晋升、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多种方式,激励文化人才努力创造、全面创新,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注重情感激励。在政治上引导、工作上重用、政策上支持、职称上优先、生活上关心,以情感人、以情留人,使人才真切地感受到单位的温暖,从而更加自觉地投入工作;在引人上,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合理引进高层次年轻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通过清除人才流动障碍,完善人才流动渠道,营造公平、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环境。通过优化人力资本配置,实行机制改革,吸引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发展,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流动解决后顾之忧,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加大力度,解决好相关配套措施问题,为人才流动创造条件。建立和健全青海省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服务领导机构,加强对我省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统筹。拓宽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服务领域,打造品牌。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培训制度,提升我省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志愿者档案记录制度,夯实我省公共文化志愿服务的基础。鼓励志愿者长期参与服务,探索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构建公共文化志愿者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青海省公共文化建设名录》2015年6月。

(作者简介:冶英生,青海省文化馆调研部主任、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文化管理、民俗文化。王雅慧,青海省文化馆调研部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文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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