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高娃
摘 要:本文以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唱述的《薛刚反唐》乌力格尔音声文本片段为例,从音乐节奏为切入点阐释:一,乌力格尔的语言节奏和音乐节奏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证实胡仁·乌力格尔的共性特质。二,通过对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讲述的胡仁·乌力格尔中词曲节奏的脱节、甚至反叛的特点来凸显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的个人风格特征。
关键词:节奏;胡仁·乌力格尔;额尔顿吉如和;薛刚反唐
中图分类号:J6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17)01-0087-07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17.01.011
一、三维一体的声音艺术
正如其称谓——胡仁·乌力格尔,该艺术是曲调、唱词、器声三者相结合的整体,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从横向结构上看,曲调是由音高、音调、节奏等因素组成,器声的音乐元素与人声的唱腔息息相关,唱词多是以诗行和段落组成。从三者纵向结构上看,唱词作为内容的表现形式之一,决定着音乐风格和器乐的旋律特征。所以,唱词和音乐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二者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在以往的研究中,多数学者较关注唱词的文体形式对旋律风格产生的影响作用。但是,笔者在对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唱的《薛刚反唐》进行裁谱的过程中惊奇的发现,他唱的音乐旋律、尤其在节奏范式上表现出与唱词节奏对应以外,还有旋律节奏从唱词的节奏中脱节,甚至有些旋律节奏反而制约着唱词的节奏模式。词的节奏因旋律节奏的制约,或者采用“分节”式的演述方式、或者采用“缩减”式的演述方式。此特点正是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为代表的图什业图这部分胡尔奇的独特风格。
胡仁·乌力格尔这门综合性艺术中,将唱词、唱曲、乐器三者连接在一起的纽带是本文论述的切入点——“节奏”。因为,不仅音乐有节奏、节拍、速度、音高等主要的组成因素以外,胡仁·乌力格尔的唱词——韵文式的诗歌和散文式的行文,甚至道白部分的行文都有内在的节奏范式。所以,本文以音乐节奏为切入点来阐释语言节奏和音乐节奏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重点阐释,曲调节奏不只是单方面的对应或者顺应着语言节奏,同时,它也以本身的音乐风格来影响或改变语言节奏。所以,只有回到胡仁·乌力格尔的“音乐本身”进行分析才能较完整的解释胡仁·乌力格尔的词曲关系,才能凸显以额尔顿吉如和为代表的图什业图这一部分胡尔奇的演说风格。
二、节奏范式中的词曲关系
“节奏”①是音乐四大基本要素中产生最早的一类,也是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被誉为音乐的骨架,美国音乐理论家格罗夫纳·库伯(Grosvenor Cooper)说:“研究节奏就是研究了音乐的全部。节奏既把所有的音乐要素组织起来,同时又被这些要素所组织,因而它产生并形成了音乐的全过程。”[1]所以,研究和了解胡仁·乌力格尔的节奏范式,就能大体掌握它的音乐风格特征。节奏既可以离开音乐的曲调能够单独存在,也能因节奏范式的变换来影响音乐风格。尤其在胡仁·乌力格尔中更为重要。
胡仁·乌力格尔的唱词从文体上可分为散文式的行文和韵文式的诗歌两种形式。其实二者的分类是依据节奏范式、或者更准确的说是格律特征来划分的结果。与韵文和散文形式对应的乌力格尔的曲调可分为“索拉艾”和“艾”两种形式[2]。与韵文对应的曲调多数为艾,而散文式的内容对应的多为索拉艾。根据旋律性特征划分出上例两种形式以外,还有以日常口头表述为特点的——道白部分。
音乐学中提出只有满足音高、音值、音强、音色等四个元素的音声才能被称为音乐。而上例四个元素中的音值和音强就是形成节奏的主要因素。形成节奏必须满足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声音强弱(音强)的规律化排列,另一个是声音长短(音值)的规律化排列。众所周知,胡仁·乌力格尔的唱词中的韵文式的诗歌是有节奏律动的,而长行性的散文是否也有节奏律动呢?在额尔顿吉如和唱述的胡仁·烏力格尔的词与曲二者的辩证关系中了解到,在韵文式的唱述中不仅有节奏范式,同样,在长行形的散文(包括索拉艾和道白)部分也都有节奏。
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演唱的《薛刚反唐》乌力格尔近68小时,因篇幅原因,笔者从中截取了该乌力格尔的开始部分的57分钟的音声文本。以下图表是从旋律变化为切入点进行划分的。
通过下面的表格能够看出以下两个特点:
首先,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在该部分总共变换了19次艾(其中多数曲调是反复的)、18次索拉艾(同样也是有反复),中间有10次道白。从时长上看,索拉艾的时长为25:44秒,艾的时长为23:34秒,道白的时长为6:56秒,其中索拉艾最长,再加上没有任何音调的道白部分,在整体上是以叙述性为主要特点。
其次,在旋律和唱词二者之间的关系上看,乌力格尔的艾多数是使用韵文式的诗歌,与索拉艾和道白对应的多数为散文式的表述方式。曲调特征和文体表述方式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往的学者研究的较多。同样,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的表演也表现出来此共性特征。语言节奏与音乐节奏二者的对应关系,如下图:
正如钟敬文先生写道:“……他们(指我国各少数民族——引者)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口头韵文作品(短歌、长篇叙事诗等)。在这种民族的艺术宝库中,大都有着自己的一套诗学,即关注诗节、诗行、音节、押韵等一定形式。这种诗学是跟他们的整个诗歌艺术密切不可分离的。”[3]所以,音声和诗词文本二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这也是多数胡仁·乌力格尔的共性特征。但是这不是绝对的,也有因韵文性的诗歌用索拉艾来吟述的现象,但是类似的情况较少。
1.对应关系:音乐节奏与语言节奏相同
因篇幅原因,笔者只例举一个片段。如在乌力格尔的刚开始处,胡尔奇数纲鉴时表现了此共性特点。
该部分的语言(口语)节奏:
-/-/-/-/ 4
-/-/-/-/ 4
从上面的词与曲二者的节奏范式中能够清晰的看到,在日常口头叙述中两行字的强弱和节奏规律是非常规整的。但是,从音乐的节奏角度看,与口语中的叙述是有所不同的,主要表现在节奏的力度上不同。为了方便分析,将这句话的节奏范式以及强弱对应关系用拉丁文(书面读法)拼写出来。
(△表示强拍、○表示弱拍、▲表示次强拍、△ ○下加划线表示一个词被分节成两拍形式)
其实,这样对比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口语中的讲述节奏与音乐中的节奏规律范式是不同的,如本应重读setgil i词的【s】音变成中次强音,还有本该弱读的hemen词的【m】音变成次强音。
从上两句的语言节奏和音乐节奏范式看,除了读音的强弱变化外,其节奏范式基本上较有规律,所以给人以比较规整、有律动的循环性的音声体验。在叙述性的说唱音乐的语言节奏整体上决定和约束着音乐节奏。二者的节奏节拍比较对应的。但是,在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的所有胡仁·乌力格尔的音乐中,音乐节奏脱节于语言节奏,反而规定和约束语言节奏的现象。
2.脱节关系:音乐节奏反作用于语言节奏
众所周知, 蒙古语是一种音节语言,口语和书面读法有所不同。在口语中可以相当自由地进行长短、重轻等方面的变换,尤其是音节的伸缩现象非常普遍。在胡仁·乌力格尔中,口语音节随着音乐节奏的长短和强弱也有变化。在很多胡尔奇的演述中,音乐节奏和语言节奏二者是对应的关系较多。但在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的演述过程中,音乐节奏反作用于唱词节奏、甚至制约和束缚其节奏模式。主要是通过“分节式”的演唱和“缩减式”的演唱方法来完成二者的节奏范式的完美结合。
首先,在艾中表现的分节式或缩减式唱法。
如在胡尔奇的演唱的艾中,如下:
其语言节奏:
Chamchag un hini üsü gi ni lablaju üjehü dü|
Chagan bugurul bolchihajai|
sirtejü üjehü hoyar nidu ni|
haracha ni magudagad suladajai|
从上面的四个层次关系来依此分析:
拉丁拼写:Chamchag un hini /üsü gi ni/ lablaju/ üjehü dü/
读音节奏: — / — / — / — /
读音强弱:△ ○/△ ○/△ ○/ △ ○ /
小节节奏: △ ○ / △ ○ /
节拍强弱: △ ○ ▲ ○/△ ○ ▲ ○/
从音乐节奏节拍范式上看,该曲调的结构和强弱关系非常规整,但因为旋律节奏节拍的强弱关系的规律性特征。从人的听觉感应上来说,强拍读成弱拍相对让人容易接受,而本应该弱读的节拍要说成强拍时候,会给人一种非常“怪”的感觉,所以第三小节处的胡尔奇在叙述中通过“分节式”的读法把弱拍的音读成强拍,给人一种不同的听觉反应。因篇幅原因,第二、三、四句不再展开论述。同样在第二句中的bolchihajai词也打破了强弱范式,还有最后一句的suladajai也打破了对应的强弱规律,给听众一种非常不同的听觉反应。
其次,在索拉艾中表现的分节式缩减式吟唱法。
在日常生活中,散文中有没有节奏规律和强弱关系,但通过音声的听辨和分析,从中也会找到相应的规律特征的。如上段文字,本应该是一口气连续的叙述完。但,通过胡尔奇的“有意识”的断句或词逗等分节式的叙述方法来改变了原来的节奏模式。之外,还有加入四胡的器乐音乐来打破口语中流畅的叙述模式。如,与上段文字对应的曲调为:
该部分的节奏范式与上面例举的艾的节奏范式有所不同,音乐节奏影响和制约唱词节奏的特征非常突出。关于词与曲二者的节奏关系不再展开论述,此部分想重点分析器乐音乐在乌力格尔的曲调和节奏范式中所产生的影响作用。
从人声的音乐和器乐音乐二者的结合方面看,器乐音乐总共有三次插入在人声的旋律中。通过器乐音乐本体进行分析发现,三个小的音乐片段互相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其音乐因素、节奏、节拍等方面不仅源于一个音乐动机元素,同时与上面的人声音乐形成了有规律的断句模式。学者博特乐图曾写道,正如插进去的器乐曲部分称为“话点子”。关于该术语的概念不再展开论述。主要从节奏的角度对“话点子”在乌力格尔音乐中产生的影响作用。话点子部分的节奏往往都是以前十六 、后十六、三十二分音、或者是弱起等节拍,具有一定的不稳定特点。节奏的均匀与非均匀分割的不规整性以及不同类型节奏的相互交错会造成音乐的紧张性情绪。一般来说,长时值的节奏或者音值均等的节奏型,通常带给音乐一种平稳、均衡、质朴的意味;而短时值的节奏以及非均匀划分的节奏型,则更容易表现出一种紧张、激扬和动荡的音乐情绪。由此产生的某种内在的动力,促使事物不斷向前推进,并最终获得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节奏的这一特性还常常体现在对旋律起烘托作用的伴奏织体中。
再次,在道白中表现出的分节式或缩减式读法。
道白是指口头曲艺艺术和戏剧表演中对内容的解说或对白部分。在胡仁·乌力格尔曲调的三种形式中,道白是没有音调的。所以,对它较少关注。而在具体的吟唱过程中,笔者发现在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表演时,经常有节奏的讲述道白的部分。并且,此节奏节拍非常有规律。当道白部分的节拍不规整时,胡尔奇就会对它进行分节式演唱或减缩式的诵读方法来调整,从而形成行与行之间的节奏范式和律动较为规整。如在此片段中:
其口语话的节奏模式为:
Ter edür ü nara baragun tesi singgeged
Chin gang odon nu gegen gerel ching tiyan tegri du gilbaljagad
Xi shan agula in bürünghüi següder iegünw resi helberiged
Suni in baidal un yangiu ni lablaju üjebesu
Neliyed oroi bolju erühe in dotora deng jula gi gereldügülügsen tulada
在具体的演述中的节奏范式为:
—/—/—/—/—/—/~·~/ 7
—/—/—/—/—/—/—/ 7
—/—/—/—/—/—/—/ 7
—/—/—/—/—/ 5
—/—/—/—/—/ 5
—/—/—/—/~·~/ 5
(—意为两词一个节拍、/~·~/意为一个词分节读成两个节拍)
通过对道白部分的节奏模式进行分析发现,其实在具体的演说过程中,胡尔奇的道白部分也有内在的节奏模式。本来是非常流畅的一段长行,通过胡尔奇的有意识的“分节式”读、或者是“缩减式”读法来非常有规律、均匀的演述来表演。
三、节奏范式下的三种模式和两个法则
学者修海林曾说过:“节奏使零散的单个乐音有序地组合成乐节、乐句、乐段乃至乐章。以有序的节奏性来把握,就能从听觉感知上使乐音运动变得易于辨识、理解。”[4]所以,在整个音乐艺术中,节奏是不可或缺的骨架子,尤其以叙述为主要特点的胡仁·乌力格尔音乐中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胡仁·乌力格尔旋律形态分为艾、索拉艾、道白三个模式是依据三者的节奏范式是否对应关系来进行划分的。
第一模式:在艾中词的节奏规律决定着音乐节奏,所以韵文式唱词往往对应的是艾。在音乐中的艾,它的节奏是非常有规律的,强弱关系非常整齐的循环,演唱和诵读时朗朗上口,其节奏范式较为容易掌握。
第二模式:索拉艾对应的唱词多以散文式的叙述内容为主。语言节奏和节拍非常难掌握时,胡尔奇精妙的将四胡的伴奏音乐加进来,形成了对比或对应的关系。但索拉艾中的人声的节奏范式与四胡的节奏范式往往采用风格的比性为主,其目的是,通过话点子来推动和鲜活的表现故事情节内容。
稳定(人声)——不稳定(器乐)
不稳定(人声)——稳定(器乐)
第三模式:以往的学者较少关注道白,认为它是一段无规律可循的叙述部分。但是在对长行的叙述部分进行节奏范式的分句后发现,在额尔顿吉如和为代表的很多胡尔奇,在道白中采用分节式或减缩的方法来规整节奏和节拍的。
其次,胡仁·乌力格尔中的唱词与唱曲二者的对应或脱节关系始终围绕着以下两个法则。或是“分节式”伸展节奏、或者是“缩减”节奏范式等方法。
作为口头表演艺术的胡仁·乌力格尔具有非常灵活的特点,在词与曲二者的对应关系或者脱节反叛等现象中,语言的节奏永远是围绕着曲的节奏的。也就是说在具体演唱中,曲调的节奏如果非常规整,而唱词的词较多时,胡尔奇经常会采用“缩减”式的口语化的表述为主。相反,如果唱词的语言节奏少于曲调的音乐节奏时,胡尔奇往往采用“分节式”的演述方式为多,将唱词的演述从口语化转换成“书面形式”的演唱来与曲调的节奏对应。而采用后者的胡尔奇不是很多。如果通过上例两个方法来规整唱词的节奏后,无法与音乐节奏对应时,胡尔奇肯定会选择另外一首曲调。
如果,将上面的三个模式,两个法则视为所有胡尔奇在具体演述中所表现和采用的方法的话,而往往上例三个模式和两个法则决定了胡尔奇的个人风格特征。在三个模式中,艾运用的较多,其该胡尔奇以歌唱性风格为主,如果索拉艾和道白运用的较多,那以叙述性风格为主要特点的。
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演述的乌力格尔音乐以叙述性为主要特点的同时,更能体现他个人风格的是在具体演唱中频繁使用“分节式”的节奏范式。也就是将口语化的唱词往往演唱成“书面”式的演述,在口语中本该脱落的音,通过分节式的书面读法,反而被强调出来,所以给人一种较为特殊的感應。此方法能解答很多学者说额尔顿吉如和胡尔奇以本子因·乌力格尔的演述为主要特点的说法,也是他个人风格的具体表现。所以,笔者认为通过“回到音声”的本体中去,分析音乐因素与唱词元素二者之间的对应、或者反作用的关系来能够把握胡尔奇的个人风格特征。
参考文献:
[1] 成果.音乐节奏的功能性作用及训练研究[D].西安音乐学院,2012.
[2] 博特乐图.胡尔奇:科尔沁地方传统中的说唱艺人及其音乐[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134.
[3] 段宝林,过伟.民间诗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511.
[4] 修海林.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19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