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双导师制”的财务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探索

2017-05-30 09:43吴敏艳
高教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双导师制顶岗实习

吴敏艳

摘 要:应用型高校强调校地合作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校外和校内导师共同对学生的学习等进行指导,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文章以常熟理工学院的财务管理专业为例进行分析,在目前已有的实践基础上找出存在的问题,希望从政策法规层面给予项目支持,提出学生可以到相关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并且可以考虑与行业共建专业实验室。

关键词:双导师制;校地合作;顶岗实习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01-0152-03

Abstracts: The applied colleges emphasize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colleges and local enterprises. Based on i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double-tutor system" training mode, in which teachers belong to our college and other colleges train students together. The system is designed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e and application capacity. By analyzing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major of 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we found out existing problems on the base of practice, hoping to find policy support for the "double-tutor system," and suggested some students to take part in internship programs in relevant enterprises, and also suggest colleges to build professional labs with enterprises together.

Keywords: double-tutor system; cooperation between colleges and local enterprises; internship

“雙導师制”最初主要应用于高校培养硕士研究生尤其是专业硕士的培养,旨在“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双导师制”的做法可以实现“产、学、研”的有机结合,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目前在本科生的培养阶段,尤其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也倡导“双导师制”的做法,应用型本科专业迫切需要提升学生的实践认知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因此“双导师制”是符合应用型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

一、“双导师制”等相关概念界定

关于导师制,国内外专家定义不一,教育专家杜智萍博士提出:导师制不仅是导师教学的实践模式,由导师定期对学生的学习、道德、生活等进行个别指导的教学制度,还包括对导师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工作规范以及工作评价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因此,导师制度的研究范围不仅局限于教学方面。

所谓“双导师制”,是指由两位导师定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专业实践能力进行个别指导的教学制度,还包括对两位导师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工作规范以及工作评价、监督等多方面的制度。德国早在职业教育界中提出“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课程大纲由国家、学校和行业共同制定,学生以学徒身份和企业订立合同,最终考核由企业完成,这种模式就是“双导师制”的一种典型做法。

“双导师制”在不同领域中做法各有特点,没有统一的概念和标准。在医学人才培养中实行“双导师制”,是贯彻国家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通过校内基础导师和校外临床医师的共同培养,以提高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在职业教育中,“双导师制”应用也很广泛,对于职业教育来说,通过这个制度可以实现以就业为导向的“三位一体”培养模式。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也提出了“双导师制”和顶岗实习的做法,以此来促进教师的专业素质发展,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研究生培养阶段,会计专业硕士的培养过程中早就加入了“双导师制”的元素,学校从外界聘请财务总监等到校上课、开讲座、包括最后的论文指导和答辩工作,充分体现应用型硕士的培养特点。

财务管理专业是目前大部分高校开设的热门本科专业,其知识能力体系融合了会计、金融以及管理知识,培养的学生要能适应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或金融工作,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者对财务管理专业的应用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财务管理专业引入“双导师制”显得尤其必要。基于常熟理工学院是一所新建本科院校,发展定位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校地互动发展、校企合作的办学思路,因此财务管理专业的发展离不开“双导师制”的支撑。2012年开始,常熟理工学院经管学院就对每个专业提出了“双导师制”的做法,并且一直在推行实施,该制度实施四年多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文章将在前期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探索。

二、财务管理专业实施“双导师制”的探索——以“常理工”为例

常熟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从2012年开始进行“双导师制”的探索,坚持校地合作办学思路。经管学院的“双导师制”主要由校内指导老师和校外指导老师组成的“理论”加“实践”的双导师,共同培养学生,建立起沟通学校培养要求和社会用人需求的信息桥梁。双导师有一定的任职条件,校内导师一般要求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以此来保证对学生指导的质量,校外导师一般要求是行业的业务骨干,熟悉本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态,实践经验丰富,并且对高校人才培养有热情并且愿意为学校事业做贡献,从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方面来选拔校外导师。

常熟理工學院的财务管理专业自从2008年开始招收第一届本科生,迄今为止已经有五届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学生的就业岗位以苏州地区的民营个体企业为主,还有部分学生就职于行政事业单位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历年的就业率均在95%以上,从用人单位的反馈情况反映出毕业生具有一定实践能力,能够较快的适应工作需要。这些能力得益于学校实训课程的开设以及“双导师制”的推行。财务管理专业在“双导师制”方面的主要做法如下:

1. 采纳业界观点,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学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的基本纲领性文件,为了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征,财务管理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就充分吸收业界的建议,邀请企业财务总监、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参与方案讨论,对于课程的设置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培养方案,根据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最新形势变化更新课程建设。

2. 参与教学活动,提升学生应用水平和毕业论文质量

在“双导师制”实施过程中,依托校外导师丰富的实践经验,定期邀请校外导师来校开设讲座,给学生传递最新的信息,并邀请他们参与学院开设的财务负责人培训班,能够结合实际案例讲解,学员反响很好;校外导师能够搜集到充足的行业素材,因此让他们一同参与毕业论文工作很有意义,校内导师主要负责一些论文格式的规范性问题,校外导师负责搜集资料、把握总体思路,通过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双导师制”的优势。

3. 共建实习基地,帮助学生完成实习和就业任务

通过与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等共建实习基地,可以解决部分学生的实习问题,学生在事务所等实习基地锻炼两个月,可以加强对业务流程的了解和熟悉,为其走上工作岗位奠定扎实的业务基础。有些实习基地还会因为实习生的优异表现而把学生留在单位,这样可以很好地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

“双导师制”实施以来取得一定成果,但是基于制度环境、市场需求、观念因素等各种局限性,“双导师制”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双导师制”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

双导师合作模式目前只是在部分高校做尝试,并没有普遍推广,仅是部分有条件的高校或学院为了增强学生实践能力而推行的一项合作方式,校企双方导师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也很有限。行业内没有形成双导师合作模式构建的共识,教育部门也没有这方面统一的制度规范。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高校或企业单独行动的个体行为已经不能满足发展所带来的挑战,政府部门、相关机构以及全行業性的规范章程需进一步规范化和细致化,税务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税收政策支持校地合作建设。

2. 合作模式缺乏多样性

经过多年实践经验总结,“双导师制”的合作模式还是比较死板、滞后,局限于浅层次的合作,实质上缺乏多样性和开放性,有些做法照搬国外的经验,在国内的制度环境下不能有效地消化,显得过于机械化。而在目前对校地合作日益重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中,提升“双导师”制度合作模式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亟需深层次的合作交流。

3. “双导师制”落实到位情况不理想

从近年实施情况看,由于学生缺乏主动沟通的愿望,平时与校外导师联系次数不多,而校外导师囿于平时工作繁忙,不能花很多精力在学生的专业指导上面,对于校内导师也没有约束机制。这样就容易使“双导师制”流于形式,所以在建立相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双导师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有利于这项合作有实质性的进展。

三、完善“双导师制”合作模式的思考

在健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基于合作协商、分工科学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双导师”合作模式,在培养应用型人才过程中切实发挥作用。

(一)健全和完善“双导师制”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在培养应用型人才过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和谐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是我国人才发展的一种战略,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经验。例如在德国,政府出面干预,使产学合作制度化,使学校和企业相互支援、共同受益,已积累了相当成功的经验。英国政府对于学生的就业工作有财税政策支持,一般通过先征后返的方式对企业征收税收,如果100人以上的公司在接收实习生后可得到相关税收返还,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企业接收学生的积极性。财税政策的导向与扶持功能巨大,我国也应研究支持校地合作的优惠政策,应通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对积极参与校地合作的企业或个人给予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税收减免,提升企业参与高校培养人才的主观积极性,校地合作才能有良性互动发展。

(二)选拔部分学生赴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顶岗实习

在财务管理专业的实习阶段引入“顶岗实习”有一定实践意义,经过校内外导师推荐和选拔,挑选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际的工作岗位进行锻炼,让学生在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担任一份与专业相关的工作,有利于学生的专业素质水平极快得到提升,当然,“顶岗实习”的实施需要学校、用人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多方协调,政府要有配套措施例如财政、税收及金融方面的政策支持学生的顶岗实习,并且校外导师要承担起指导任务。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会出现学生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因为实习地比较分散等原因导致管理成本和难度上升,学校在这方面要给予适当考虑,通过奖励或补贴等方式提升校内导师管理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三)校企合作共建财务管理专业实验室

财务管理专业还可以依托财经类专业背景,通过政府的政策引导,高校的运营管理,与相关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研究机构共同建设专业实验室,打造应用型强的实践教学平台。在目前已有的通用金融或财会类实验室的基础上,建设仿真模拟实验室。例如与会计师事务所共建审计实验室,学校提供场所,事务所有部分审计或咨询业务可以在这个实验室进行,学生可以进入这个实验室担任审计助理工作,通过这个平台锻炼业务水平,而会计师事务所也能减少相应工作量,尤其是在审计业务高峰期时可以节省人力成本。校企双方还可以利用实验室的平台进行课题研究、开发,承担科研项目,提升教师的科研水平,真正实现校地合作发展,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潘煜双.“双导师制”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探索与实践[J].嘉兴学院学报,2008(7):49-52.

[2]李太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双导师合作模式研究[D].天津工业大学,2011.

[3]王家华.校政企研联合培养金融硕士模式创新与策略研究[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6(2):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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