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幕直播的传播特征

2017-05-28 09:08陈奇
新媒体研究 2017年8期
关键词:传播特征受众

陈奇

摘 要 弹幕直播网站是网络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平台,是一种以弹幕视频与网络直播相融合的新模式。新的传播模式带来了新的传播特征,文章从受众反馈、传播者与受众的互动以及自媒体时代受众的消解三方面浅析了弹幕直播模式新的传播特征。

关键词 弹幕直播;传播特征;受众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08-0001-02

1 视觉文化下弹幕直播的兴起

“弹幕”的字面意思是子弹密集得像幕布一样。最早的意义出自于军事术语中,形容子弹非常的密集,火力很猛。

弹幕是一种评论性的文字,其作用是实时参与视频中内容的讨论。弹幕是在时间节点上的评论,弹幕的评论性文字是在视频的时间轴上面进行的,但是弹幕不影响视频内容的时间轴。与其他视频网站不同,弹幕网站不提供视频的储存与播放功能,所有的弹幕网站的视频都是其他视频服务网站所提供,弹幕视频网站的功能在于储存视频中所有观众所发评论,并且在视频内容的时间轴上重现[1]。

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便携性的终端在有网络的情况下打破了时空的界限,让网络直播变得越来越普遍。于是就出现了以弹幕视频与视频直播的两种网络亚文化的结合,弹幕视频直播模式就出现了。

在现代电子媒介以及网络媒介的发展下,视觉文化表征代替了以前的语言文化的表征,电影电视等视觉文化中的图像符号代替了以语言符号为代表的印刷文化,成为了人们解释世界的一种方式。当代文化是视觉占据主因地位的文化,图像的生产、传播和接受更加普遍化,更具有显赫地位。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这种简单的视觉文化的转向的界限被打破了,语言故事是一种最传统的交往方式,需要人们能够面对面进行交流,是一种在场的交往方式。而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的出现,让文字和图像替代了语言,出现了一种不在场的交流方式。而弹幕直播却是两种传播方式的融合与夹杂。视频直播的方式是一种图像的不在场的交流方式,而通过弹幕的评论,又让语言以一种多人在场的方式进行交流,这种融合打破了简单的视觉文化界限,让这样的模式出现了新的传播的特征[2]。

2 弹幕直播模式新的传播特征

弹幕直播是弹幕视频加上网络视频直播的综合模式,以网络视频直播为主要内容,评论形式加上了弹幕视频的特点,让观众评论以弹幕的方式在直播之中出现,这样新颖的视频直播方式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传播特征。

2.1 反馈即时性

反馈对于传播者有着巨大的作用,传播者可以根据受众的反馈,更改自己的传播内容以及传播策略,从而调整下一次的传播,但是反馈总是滞后于传播行为。网络媒介时代受众得到了高度的自由性和互动性。但是网络视频的受众反馈的渠道还是单向度的,互动还是比较单一,受众的反馈还是滞后于传播行为。一般的视频网站之中,只有在视频下方才会出现评论,且这些评论一般是受众观看完视频之后的一些反馈,而不是在观看过程之中的实时感受,这些评论也只能形成受众与受众之间的互动,传播者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反馈。

在弹幕直播中,弹幕改变了比较单向度的反馈,传播者和受众“共享”一个屏幕,反馈在传播过程之中会被传播者接收,受众的反馈与传播者的传播行为同时进行。而且弹幕的反馈不只是一个受众的反馈,只要是观看同一直播的受众都能发弹幕对直播进行评论,有多少的“主动”的受众,就能收到多少反馈。传播者能通过即时的弹幕反馈,了解受众对于直播的看法,对传播行为进行调整。

一般即时反馈只是存在人际传播之中,双方面对面进行交谈,一方面根据另外一方的言论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举止。网络视频直播也是传统的大众传播模式,但是弹幕的出现又让这种传播模式发生了改变,成为了一种既有人际传播特征又有大众传播特征的新传播模式[3]。

2.2 双重互动性

在传统视觉大众文化,如报纸、杂志、电视与电影传播是比较单向度的,反馈的渠道都非常的单一,传播者与受众之间很少互动。电子媒介出现,让传播的互动可以跨越空间,实时通过电话无线电来进行。弹幕直播模式类似与电台电话互动节目,电台节目传播者以与观众互动为卖点吸引受众,受众的故事是传播的内容。但是两者其中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弹幕直播是以传播者直播画面为主要传播内容。传播者一次只能与一个受众进行互动,而且受众与受众之间不能进行互动[3]。

网络媒介的发展,弹幕直播的发展,让传播者与受众在整个传播过程之中都可以呈现一种互动的状态。弹幕的出现,让传播者与受众的互动反馈实时进行变成了可能,传播者不仅仅是对单一的受众进行互动,而是可以与每个观看直播并发送弹幕的受众进行互动。不仅仅是传播者与受众能进行互动,受众与受众之间也能进行实时的互动,而且弹幕内容是不受传播者所限制。传播者为受众之间搭起了一个平台,让受众之间不需要一个额外的空间进行讨论与互动。

弹幕直播下,传播者可以与受众进行实时互动,而且受众与受众之间也能进行即时互动,且互动的内容不受传播者传播行为的影响,这就形成了双重的互动性。但是,在直播间之中,傳播者还是掌握着传播互动的绝对权力,可以随时介入受众之间,影响两者之间的互动。

2.3 受众的消解

“Audience”翻译为“受众”,受众的字面意思是接受的大众,其本意指是信息传播活动中的接收者,是人类传播活动的对象。受众的最早的概念,应该起源于人类公共活动的观众,如早期戏剧、戏曲活动,以及早期的体育活动观众如蹴鞠运动等。受众是由身份目的不同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观看演出、表演或者比赛。这些早期的受众聚集在一起,分享观看时的瞬时的体验而且能相互交流[4]。

在传播活动之中,受众是传播活动的终结,传播者将文本传达给受众,受众根据自身的经验将文本解码为意义,将意义反馈给传播者,让传播者对传播活动中的传播内容传播策略进行反思,为下次传播活动的改变提供了思考。这是一次简单的传统媒介的传播循环,受众的身份是被动的接受以及提出适当的反馈。在传统媒介时代,受众作为大众的存在,其反馈很难传达给传播者,受众的身份只是一种被动的观众。

传统媒介中单向的大众传播模式得到了改变,接收信息媒介的终端随着科技的发展,让信息接收变得异常便捷;数据信息的储存方式变化,让信息的储存变得不占用物理空间;数据信息的处理方式,让所有的传统媒介都能在网络媒介中表现。网络媒介非线性化的信息处理以及自由的平台对政治、商业力量对媒介控制力削弱,让受众摆脱了传统媒介线性的接受方式。虚拟化的网络媒介里,微博、虚拟社区论坛、视频直播网站等自媒体的出现,给受众提供了表达自我的平台,平台的用户可以在平台任意发表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所接受到的信息。“互联网+”模式下,主导受众型的传统媒体变为了受众主导型。受众不在是一个个被动接受的群体,而是主动参与传播主体。

弹幕直播模式的出现,受众更是能够通过弹幕的评论直接与传播者进行互动,这是一种即时的互动,不但能与传播者进行互动,受众与受众之间也能进行互动。这样直接的传播活动中的互动形式,能让传播者根据与受众的互动以及受众与受众之中的互动来即时改变传播内容甚至改变传播形式。这样的基础上,受众和传播者的界限就被打破了。即时的直播之中,受众不仅仅是接受者的形式,还通过弹幕的力量参与了文本的制作与意义的编码。传播者通过受众的反馈,改变传播行为,让传播者也成为了一名受众。

受众利用闲暇时间享受媒介产品,这种活动随后被包装成一种新的“商品”出售给广告商;同样是受众,他们还需花钱去购买媒介广告所宣传的产品,再次为媒介买单。在网络媒介,弹幕直播平台,受众可以直接打赏传播者,中间少去了广告商以及广告商品的存在。整个直播活动就是一个受众积极参与的传播产品制作的过程,受众通过弹幕互动以及打赏行为制作文本与意义的编码,受众从一个被动观众身份变成了一个主动的消费者、一个文化产品的生产者。

自媒体时代,结束了传统媒介对受众意义的构建。受众的意义不再只是接受的大众,不再是信息传播活动中的接收者,是人类传播活动的对象。在弹幕直播平台中,受众主动参与传播活动,与传播者进行互动,通过弹幕或者消费行为影响传播者的传播策略和方式,从而间接参与了传播产品的制作。或许,我们已经不能再用受众这个词语来界定传互联网的“受众”了。

3 结束语

“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介与其他各种媒介融合,革新了传统的传播方式。弹幕直播平台的模式下的传播出现了反馈即时化,双重互动性新的传播特征。网络媒介的特性让受众的概念得到了消解。弹幕视频直播互动形式让受众打破了原有的传播活动接受者的身份,传播者与受众、接受者与参与者、制作者与消费者身份之间的界限被打破。在传统的媒介工业话语中,受众特征是被概述、被构建的。随着媒介融合的深入与媒介技术的发展,“受众”这一概念已经不再由传媒工业与媒介源单方面進行

界说。

参考文献

[1]江含雪.传播学视域中的弹幕视频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4.

[2]周宪.视觉文化转向[J].学术研究,2004,49(2):110-115.

[3]张艺凝.互动视角下弹幕视频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5.

[4]丹尼斯·麦奎尔.受众分析[M].刘燕男,李颖,杨振荣,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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