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7-05-27 09:55孙涛周艳
中国科技纵横 2016年24期
关键词:现状金融科技

孙涛++周艳

【摘 要】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近年来,淮安市在科技金融发展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富有成效的成果,但限于各种宏、微观环境,淮安市的科技金融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本文针对淮安市科技金融方面的所做工作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

【关键词】科技 金融 现状 对策

1 淮安市在科技金融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效

1.1 在省内率先正式开展了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为进一步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分担贷款风险,淮安市科技局推动出台了《淮安市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实施办法》。科技局与紫金保险和江苏银行合作,在省内率先开展科技型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2012年11月6日举行签约仪式正式开展业务。

1.2 设立了淮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

目前,全市设立了共16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其中,省、市各800万元。江苏银行在此基础上给予放大10倍对企业进行授信共1.6亿元。去年10月份我市正式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已为14家企业发放无抵押、基准利率科技贷款3800万元。

1.3 成立了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全市已成立两家科技小贷公司,目前,两家公司运行良好,2014年贷款余额近2.46亿元,其中科技贷款1.9亿元,占比为77%。另有3家小额科贷公司获批筹建,今年将正式运营。

1.4 积极为科技企业上市工作服务

积极争取省科技企业上市专项支持,嘉诚化工和辉煌太阳能两家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20万元支持。重点支持列入市上市后备梯队培育的企业申报省以上各类科技项目,为上市后备企业争取无偿资金1590万元。积极推动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市共有78家企业通过认定,获批数创历史新高,总数超200家。

2 淮安市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2.1 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淮安市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构建的基础相对于苏南地区来说还比较薄弱。淮安这几年中小企业发展迅猛,但原始积累稍显不足,科技产业和金融产业的规模比较小,虽然当前科技产业有集聚化发展趋势,实力不断增强,但金融产业的发达程度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会因为基础不坚实而缺乏稳定性。民间借款、风险投资等资金供给路径弥补了银行类金融机构和上市融资路径的不足,但如果这些路径缺乏传统路径的支撑,其发展会受限,成为“空中楼阁”。金融产业的发达是各种金融便利和融资路径的整体发达,而非某些融资路径过度发展。因此,从战略上考虑,淮安市科技与金融结合需要从基本路径处夯实基础,从质和量上整合科技和金融资源。

2.2 全市层面统筹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淮安市科技金融工作统筹力度较大,但全市层面的统筹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从政策配套看,现有科技金融支持政策已经不少,但缺乏整合,还没有形成针对科技型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系统支持政策。特别是部门政策之间,相互衔接度不够,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部分重点领域和环节缺乏政策支持,政策内容不完整。比如,对商业银行引导的专项政策不够,缺乏对民间资本的引导性措施等。

2.3 银行开展科技金融的积极性还比较欠缺

目前淮安市的银行体系,大型商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这些银行一方面面临管理和考核上的制约,内部建立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外部银监会等监管机构则对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都有明确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获得担保能力弱,使得對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成本高、缺乏风险分担,普遍“不经济”。在这样的条件下,大型商业银行必然倾向于选择那些实力雄厚、单笔贷款数额大、放贷基本无风险的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客户,缺乏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积极性。而受金融管制等原因,尽管淮安市引入了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但大多数仍是大银行所设立,专门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民营银行发育严重不足,对早期科技企业的服务很难到位。由此可以看出,目前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服务体系无法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由不同类型银行向不同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格局需加快建立。

3 推动淮安市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加快制定有关科技金融的相关制度法规

要尊重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突破一些不利于淮安科技金融创新的政策性和制度性障碍,逐步建立起由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科技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科技金融创新的制度环境:完善科技贷款制度,制定《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细则》,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单独设立科技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健全创业投资制度,出台《创业风险投资法》,建立适合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投融资环境,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积极作用。

3.2 加强政府对科技金融的引导

政府作为科技金融体系特殊的参与者,同时担负着供给者、需求者与引导三个角色,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推动。第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第二,政府需要具备鉴别真假科技企业的能力,有些科技企业在工作和经济活动的性质上其实跟传统制造业没有区别,依然处于价值链的底部,被锁定在组装、加工等低附加值的环节,对于这种陷于“低附加值陷阱”的科技企业,政府不应让其享受与其他科技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第三,政府要视市场情况来扮演相应的角色,当市场失灵严重,其他机构由于高风险不敢涉足时,政府应当挺身而出,弥补科技金融的资源空缺,直接向企业提供补贴或是免息、低息的贷款帮助科技企业走出困境,当科技企业的产品缺少销路时,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以政府采购的名义进行支持,当风险投资过于狂热,市场投机情绪严重时,政府也要出手通过发布相关政府文件平抑市场情绪,防止金融泡沫的产生;第四,政府需要扶持建立市场化的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专业性的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机构等,这些专业化的机构在淮安的数量都不多,他们的存在对于提高科技金融的运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第五,政府还可以利用自身庞大的资源建立起本市科技企业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企业负责人的状态等进行动态更新,使银行及风险投资机构能够比较好地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控制,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的发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3 加强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业在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建议淮安加强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设,引导相关机构围绕企业创新发展实际需求,集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资源,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流程,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对优质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在省级层面建设一批科技金融示范服务中心,打造区域科技金融服务品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使科技与金融更加紧密结合。

3.4 引导本地民营资本参与风险投资

引导本地的民营企业进行创业风险投资是一种双赢之举,既可以利用现有优势解决科技型企业所不擅长的人脉、市场等问题,加速科技型企业产业化的进程,又可以借助科技型企业的研发优势,实现企业自我内涵的提升。实际上民营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扮演了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两个角色,这对于弥补当前淮安创业风险投资总量的不足,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一旦取得成功,则可能实现淮安市民营经济在本质方面的提升。

3.5 健全科技金融体系,加强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天使投资

要想将天使投资这一行业发展壮大,必须拓宽渠道,让更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这个领域,政府可以从中牵头组织建立天使引导资金,通过风险共同承担的方式吸纳社会中的天使投资人共同创业,同时政府对天使投资者实行政策优惠与税费减免并按照协议给予相应比例的匹配投入,原则上政府不应插手选择项目,应当是具有专业经验的天使投资者选择投资项目并制定相应的投资方案,并且经由第三方认可之后方可实施,退出机制在制定方案时也需要考虑到。

参考文献:

[1]祝力,仲育,华雯君.进一步加快江苏省科技金融结合的对策研究[J].现代金融,2016(1).

[2]朱寿发,王成君.推进科技金融结合 服务科技创新创业[J].安徽科技,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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