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飞
【摘 要】本文拟对现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政策建议进行解析,为下一步政府会计实施新会计准则奠定坚实的会计基础,尽而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透明财政支出,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关键词】浅议;政府会计;核算
我国行政事业会计改革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最早是各单位从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各部门自行安排财务人员上岗核算,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督部门鞭长莫及,即使发现问题已经是雨后送伞、马后炮。对此从90年代开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又流行了一段时委派会计制,即财政部门向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监督各单位财务会计核算。运行一段时间后,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委派会计并没有发挥监督作用,委派会计和行政事业单又合成一个主体,未尽到监督职责。2000年以后,在全国又开始推广会计核算中心,即各单位将资金、人员全部交由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全部纳入会计核算中心,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对改革的抵触情绪较大,最后纪检部门牵头推动会计核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部门单位会计监督、核算转移到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各单位的会计由原来的核算型变为报账角色,各单位财务会计岗位形同虚设,大大弱化了各部门单位的会计监督职能,也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效应。比如在会计检查中,对检查出的问题,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甚者对簿公堂。因为会计核算中心是财务会计工作的最后的落脚点,又是会计资料的产出者,预算单位将责任全部推卸给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对此有苦说不出,因为会计资料的签名盖章已明证。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各单位负责。从这改革情况来看,财政部门的责任有所加大,预算单位责任减轻,对此2012年以后,财政部门又推出了新的改革举措,即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资金全部集中于财政部门,支出时分为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而且是要求直接支付占较大比例,授权支付占较小比例,这样就形成了预算单位收钱不见钱,花钱不见钱的格局,但是对于会计核算由核算中心退回到各预算单位,这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改革的大致阶段。
通过上述几次会计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力量已经大大弱化,会计核算质量也降低不少,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可比性原则贯彻难以保证。比如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检查中,经常会出现假的发票报账,会计人员对此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针对这一问题,没有认识到假发票对于会计核算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因为发票用假的做账,致使原始凭证不真实、记账凭证不真实、会计账务不真实、会计报表不真实,这严重地违反了财经纪律,套取了国家的财政资金。同时,使用假发票报销,还会导致税收大量流失,给社会企业经营者造成了不公平。会计制度改革也致使《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许多单位会计核算随意性软强,比如政府会计收支科目分类,自己在吃不准的情况下,全部记入其他支出,这样导致全年经济分类、功能分类当中其他支出过多,而年底在报决算报表时,出现了红字现象,需要进一步调整决算报表。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第一,国家对政府单位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政策出台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单位对于新政策消化吸收、掌握运用,而是对于政策发布了之,特别是在每年年底时发布新的制度,使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对于新制度措手不及,新旧转换情况不尽人意。第二,各单位会计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虽然目前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但是资金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损害了国家利益。还有部门会计人员未持证上岗,会计核算正确与否难以保证。随着近几年会计管理部门检查职能的弱化,各单位会计核算的随意性较弱,擅自委托外部代理记账,会计工作的质量难以确保。第三,监督检查不到位,每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频繁,有审计检查、专项检查、纪检检查、司法检查,但大都是针对常规问题提出,而针对会计核算正确与否很少有人过问,这样就形成会计科目运用随意性较大,会计工作失之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以此来加强和规范政府会计核算。
第一,财政部发布政策文件要接地气,而不是简单地发文。对会计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予以反馈解决,同时发布文件尽量避开年底,而要和会计年终决算、预算编制隔开来。对于文件发布后,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反馈渠道要畅通,而不是基层会计诉说无门。
第二,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软件需要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而不是像现在各自为政,数出多门,软件对接出现真空地带,同时对支付过程中的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要予以明确,而不是方向性指导,对于基层操作指导性不强。
第三,监督检查要到位。针对新的制度发布出台,运行一年以后,相关的职能部门要予以检查监督,确保新制度落实,使新制度的执行中一竿子插到底,為下一步政府会计制改革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