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铃
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当地时间3月29日签署信件,正式通知欧盟理事会主席图斯克,英国将通过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开启为期两年的脱欧进程,以结束英国44年的欧盟会员资格。但各方普遍认为,考虑到脱欧本身所带来的影响及脱欧谈判需直面的不确定性,英国能否在两年内如愿完成脱欧程序,还有待观察。在此背景下,中欧经贸合作可谓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英国脱欧谈判仍需面对诸多不确定性
(一)内部不确定性:政府主导还是议会主导
2016年11月初,英国高等法院的一纸判决使英国国内“脱欧”主导权归属何方的纷争浮出水面。关于英国政府正式启动欧盟条约第50条(退出条款)之前是否须得到议会授权,表面上是以特蕾莎·梅为代表的保守党政府与工党、自由民主党、中立议员及保守党中少数议员组成的反对派之间的角力,实际上则仍是“脱欧”派与“留欧”派之间的较量。当然这种纷争也使得一旦政府提交的谈判方案如无法保障英国既得利益,英国脱欧仍有转圜的可能性。此种宗旨体现在英国最高法院2017年1月底的判决之中,其支持高等法院有关“英国政府在启动脱欧程序前须得到英国议会批准”的判决;也体现在英国议会上议院3月上旬对于政府提交的《欧盟(退出通知)法案》的修正案,即一方面同意法案“赋予英国首相根据欧盟条约第50条通知欧盟开启退出程序”的权力,另一方面则附加两项条款。尽管英国上议院最终放弃了对修正案的坚持,但可预见的是,在正式启动脱欧程序后,英国政府有权主导与欧盟的谈判、提出谈判方案,但议会对谈判走向和结果仍可施加影响。为了降低来自内部的不确定性,4月18日,特蕾莎·梅放弃2016年6月当选英国首相时有关 “2020年前不进行大选”的承诺,宣布于6月8日提前举行大选,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保守党政府渴望在英国议会下议院获取更多席位,以彻底改变反对党利用议会掣肘政府的局面。
(二)外部不确定性:“硬脱欧”还是“软脱欧”
自2016年6月23日英国公投退出欧盟以来,在围绕“脱欧”模式的争议中,特蕾莎·梅首相支持的“硬脱欧”方案逐渐战胜财政大臣哈蒙德等主张的“软脱欧”方案。2016年10月初,保守党年度大会首次明晰英国启动退出欧盟程序的时间表。2017年1月,英国政府公布涵盖12项目标的“硬脱欧”方案雏形,首次明确表达了彻底的“硬脱欧”思路,强调“英国不会寻求欧盟的部分成员国身份,不会延长欧盟单一市场的成员国身份”。今年2月2日,英国政府发表《英国退出欧盟与欧盟建立新型伙伴关系白皮书》,进一步阐述12项优先事项的基础,以及英国退出欧盟单一市场、收回边境控制权、结束欧盟司法管辖权并与欧盟建立全新战略伙伴关系的决心。
目前来看,英国的“硬脱欧”方案很可能只是其单方面的美好愿望。作为对英方通知函的回应,3月31日,欧洲理事会宣布了与英国谈判的指导性原则,而欧洲议会则于4月5日通过关于“批准英国退出协定”的关键原则决议,突显了与英方期待的差异。归纳而言,一是欧盟强调统一大市场遵循的四项自由不可分割,否定了英国的设想,即在一些行业,如金融服务、互联网等领域达成独立的特殊优惠经济协定;二是欧盟强调谈判顺序首先是谈妥英国退出欧盟的安排,然后才是英国与欧盟的未来关系安排,而不是《白皮书》主张的两场谈判同时进行;三是欧盟要求,即使英国退出欧盟,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其已经承诺的义务,如2014-2020年的长期预算贡献。此外,左右英国“脱欧”进程的关键还取决于欧盟其他27个成员国的意愿。根据《里斯本条约》第238条,经由双方谈判达成的退出条款及与欧盟未来关系框架,需欧盟其余27个成员国72%的有效多数,65%的人口表决通过。而之后的英欧自由贸易协定——英国与欧盟未来关系的组成部分,则需要得到欧盟成员国全体一致同意。鉴于该谈判未有前例和高度复杂,对于英国与其他欧盟成员来说,其中任何一方缺乏足够的诚意和善意,英国在2年内恐都将很难完成“脱欧”的任务。
二、英国对外贸易将因脱欧而受较大影响
(一)影响之一:英国对欧贸易调整能否顺利进行
根据英方计划,英国未来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将是某种FTA+的形式,类似于欧盟与加拿大签署的《全面经济贸易伙伴协定》,同时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准入方面,如汽车、金融与制药行业,谋求类似于单一市场的安排,或至少达成标准的互认。但目前有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似乎难以避免:
一是英国对欧贸易关税成本上升无法避免。欧盟对外贸易优惠安排有三种形式,开放度相对最低的是世贸组织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其次为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经济区);自由化程度最高的是欧洲联盟,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不同的贸易安排将导致关税成本的不同。作为欧盟成员,英国商品可以零关税自由进入欧盟其他27国。退出欧盟大市场后,鉴于双边自贸协定谈判需要时间,过渡期内英欧贸易很可能将遵循世贸组织的最惠国税率。据世贸组织数据,欧盟2015年平均进口税率为5.1%,而英国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石油与天然气、计算机、电子与光学产品、化学与制药产品、机床与运输设备进口最高税率从5%-22%不等。2015年英国向欧盟出口上述优势商品总计为801.1亿英镑,如按照WTO最惠国税率,需增加税收成本100亿英镑,从而导致出口的下降。英国国家经济社会研究院研究报告指出,即使未来英国与主要贸易伙伴都能达成自贸协定,未来5-10年英国的货物贸易仍将比2014年下降20%,约合948亿英镑。
二是英国服务贸易发展将面临艰巨任务。英国是服务贸易出口强国。据世贸组织数据,2015年英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为5527.5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三,其中出口3450.5亿美元,排名世界第二。美国、瑞士、日本、澳大利亚是英国在欧盟外的四大出口市场,英国对4国服务贸易出口远高于货物贸易出口,因而与主要贸易伙伴签署自贸协定,必将着力推动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就欧盟而言,与货物贸易不同,其没有统一的服务贸易政策,其在世贸组织项下有关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权限下放给了各成员国。英国“硬脱欧”,对其服务业的影响主要在于保险、金融、知识产权、运输等其优势服务业进入欧盟市场将面临较高的监管成本,而且每个国家对每个行业的监管要求均不同,尤其法律、咨询等行业更是千差万别。退出欧盟单一市场,英国将丧失单一市场金融通行证,其对欧盟金融服务出口将因此减少,年度涉及金融服務出口金额约200亿英镑,而在英国的外资金融企业需重新在欧洲大陆设立总部,从而导致金融行业吸引外资减少。数据显示,2016年英国企业被外资并购的数量从2015年的1187起降至1002起,下降幅度达到16%。自2016年6月公投脱欧以来,外资对英国企业的并购数量较2015年同期下降了30%。
(二)影响之二:英国脱欧对其他贸易伙伴是祸是福
英国是世界货物贸易第八大国家和服务贸易第三大国家,脱欧将给英国自身及贸易伙伴的对外贸易带来较大影响。
一是规则改变给贸易伙伴带来挑战。自贸协定虽然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货物贸易的关税成本上升问题,但英国脱欧导致的规则变化影响同样不可低估。这种影响首先体现在英国制造业对欧出口方面,例如,英国的航空航天、制药以及运输设备等高端制造业在欧盟内已形成价值供应链关系。在欧盟统一大市场内部,无论是中间产品还是最终产品,都可自由流动。但脱欧后,英国企业进口零部件、加工制造成最终产品对欧盟出口,如当地含量不能达到通常自贸协定规定的60%,势必无法享受自贸协定的关税。此外,英国脱欧将引发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与农业补贴的重新分配问题。目前欧盟有87种农产品配额面临重新分配,主要包括牛肉、羊肉、猪肉、大麦、乳品/黄油和食糖,关税配额的划分归属将决定第三方在对欧盟或英国出口时能否享受低税率。配额的确切划分,除了需要英国与欧盟达成共识,还需得到第三方WTO成员的认可,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允许欧盟实施的农业黄箱补贴也存在类似的分配,究竟是给予英国的畜牧业(养羊),还是给予意大利的橄榄油,其结果对第三方贸易伙伴意义大为不同。
二是英国对外贸易的格局面临调整。欧盟27国是英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最大贸易伙伴。据英国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年英国对欧盟出口1335亿欧元,欧盟市场占英国货物贸易出口总额的46.9%,比第二位的美国(占比16.6%)高出30个百分点。而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同期英国从欧盟其他国家的进口额为2902亿欧元,占欧盟盟内贸易的9.3%。从占比看,欧盟市场对于英国更加重要,退出欧盟统一大市场后,英国必须着力拓展同其他伙伴的双边贸易,以弥补因为对欧盟贸易下降带来的损失。英国对欧盟贸易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意味着对美国贸易需要增加4个百分点,对中国贸易则意味着需增加7个百分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英国对外贸易格局的变化带来的更多是机遇。
三、中英经贸合作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础
(一)中英互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
英国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投资目的国和第二大实际投資来源地,中国是英国在欧盟外第二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16年中英货物贸易总额为743.4亿美元,英国是中国机电、纺织、化工、金属制品、服装等产品的重要市场。
中英双向投资成为双边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据商务部统计,2016年中国企业对英非金融类直接投资流量达12.1亿美元,当年中国企业在英完成并购和绿地投资50多起。英国连续两年成为中国企业在欧盟开展并购的最大投资目的地。英国脱欧公投后,中国企业并没有放慢投资英国的步伐,投资领域更加多样化,涉及房地产、基础设施、新能源、金融、服装、保健品、媒体等诸多领域。
英国也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来源地。截至2016年底,英国企业累计对华直接投资已超过210亿美元,其中2016年来自英国的直接投资超过13亿美元,排名欧盟国家对华投资的第三位。两国大项目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由中法英三国共建的英国欣克利角核电项目最终成行,将成为中英合作的标志性项目。中英经贸结构互补性强,未来两国在贸易投资、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共同开拓第三方市场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
(二)共建“一带一路”推进多边合作
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取得的成绩证明中国只能走开放的道路。2017年初以来两国领导人不约而同表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为新时期中英合作赋予了时代的特征。1月,习近平主席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发表题为《共担时代责任 共促全球发展》的主旨演讲,阐明了中国对经济全球化的立场,就世界经济发展给出了“中国方案”。可以说,基于“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了机遇;而中国以“一带一路”为引领,进一步扩大开放、保持自身经济活力,也将积极承担起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责任。2月,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发表《英国退出欧盟与欧盟建立新型伙伴关系白皮书》,强调英国是一个具有自由贸易历史与传统的国家,退出欧盟后英国可以自由地与其他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协定关系;国际规则体系对于自由贸易至关重要,有利于应对贸易保护主义。从国际贸易发展及中英贸易政策取向看,中英共建“一带一路”,将为处于低潮的多边合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进一步发展中英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强发展战略对接
发展战略对接是中英双方经济发展的长远考虑,对于两国经贸关系将起到促进作用,而对于企业投资部署则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第八次中英经济财经对话成果,中英之间发展战略的对接应是长期和动态的,如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英格兰的“北部振兴计划”、“中部引擎”等战略的对接,侧重于基础设施、创新驱动、商业融资、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同时也包括“中国制造2025”与“英国工业2050”等,侧重先进制造业与创新。
(二)深化双边服务贸易合作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态势,世界服务贸易排名已升至第2位。英国是世界服务贸易强国,服务贸易是英国对外贸易的优势所在。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一轮对外开放政策,其中政策之一在于扩大市场准入的开放。服务贸易有望成为中英经贸合作的新增长点。综合双方开放策略和相互比较优势,在中英达成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之前,两国在模式1(进出口)与模式3(商业存在)的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潜力巨大、市场广阔。
(三)打造“一带一路”融资平台
随着英国加入亚投行和中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中英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开展融资合作已初具基础。“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项目多、融资需求大,亚洲开发银行数据显示,仅亚洲地区2010-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资金8万亿美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仅需要亚投行、丝路基金等现有融资机制,而且必须吸引包括商业融资在内的各方面资金共同参与。对此,中英一方面有必要加强在“一带一路”融资平台上的合作,如探讨在丝路基金项下成立中英“丝绸之路”合作基金;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伦敦这一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大筹资力度,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
(四)携手开拓第三方市场
中国市场广、经济规模大、劳动力资源丰富、融资能力强,在新能源、高铁、核电及电子商务等领域具备一定优势。而作为老牌市场经济国家,英国法律体系健全,风险管理能力强、专业技术人才充足,在高科技、金融服务业、品牌推广、创意产业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中国制造”加上“英国服务”,两国携手开拓中亚、南亚、西亚、中东、非洲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第三方市场,推进在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将大有可为。
(五)谋划双边自由贸易安排
英国退出欧盟,给中英经贸合作提出了新的命题,也带来了新的空间。2019年3月英国退欧谈判结束后,双方有必要适时推动达成涵盖投资和服务的高水平双边自贸协定,为提升双边经贸关系水平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现阶段,可加强在中国国内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合作,积极先行先试,为未来双边谈判积累经验、打好基础。在金融、保险以及其他专业服务领域,双方如能够逐步削减非关税壁垒、探讨规制合作,不仅将即期带动双边服务贸易的增长,而且一旦启动中英自贸协定谈判,将大大缩短谈判进程。
注释:
①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条约》。
②“确保目前在英国的来自其它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的移民及其家庭继续在英生活工作的权利”,以及“赋予两院议员对与欧盟的谈判结果具有有效的投票表决权力”。3月13日,下议院就上议院通过的修正案进行了投票,否决了上议院的修正案。对于这个结果,上议院没有再坚持修正案。目前法案已经通过了两院表决程序,等待3月16日女王的批准。
③截至4月20日,下议院议员649人,目前下议院中保守党议员为3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