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静龙,男,汉族,1988年生,文字散见于《边疆文学》《散文诗》《大理文化》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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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大把光阴留给山河,不算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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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彼此依靠模仿。在原野深处存有诸多生命的隐秘,我们涉入再深也难以窥探清楚,却又吸引着我们,其实,解不开也没事,像包包菜那样,一片一片撕下来,你也可以切,横剖开再切也行,或者就放在那儿摆着烂掉也没人说你。
人类在不解中崇拜着大野。人类与万物共存,在外显的表象下袒露着自己的无比强大,一副我就是王的脸孔,而又在内心深处极力隐藏自身的软弱,那些无法告知于众的秘密藏在身体内部、思想深邃处,像病菌,很难根除,一触动就是隐隐的绞痛。秘密的痛感往往很轻,引力却极强,是一个时而持续时而间断的沉浮体,很难真相大白。人类从记事初期开始,就设法隐藏,遮羞是最初的动作,一片叶子遮掩,难以藏住欲望,这禁果既然被偷食了,也就无所顾忌了,于是,人类大肆繁衍,世界不断变大。太多的隐秘事件都是在夜间发生的,隐秘需要一层物质来藏着,如黑夜,像魔术师手中那块黑布。人类没有在夜间做该做的事情,这也正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人类在隐藏,在改变,特意隐晦一些动物性的本真,也包括欲望,又在很多适宜的时刻,恰当地表现出某种勇敢,赢取世人关注的眼球。这实在是聪明之举。
山野没想的那么复杂,它们自然地隐藏与暴露着。遮蔽与袒露都只是我个人主观上的分界,它们不会刻意划这样的分线。日升也好,月落也好,跟它关系不大,很多时候,二者间的概念是模糊的。我是在深入山野的过程中突然间明白过来的,它们时刻存在于我周围,并紧紧包围着我,是一种流质的围困让我有种陷入的错觉,事实上,正是猎奇的心思作怪,让我一次次在它们面前现形,卑微无比,如同蝼蚁。
踏进这片野地之前的很多天,我们做了很多准备,踩点、踏勘路线、各种预案假想,像做菜,先买好菜,洗好锅,准备好了佐料,静等生火。这里,我暂且先把野地定义在安南村后的大山。在去银甲的路途中,我脑海中反复出现的是一幅苍莽之境的幻影,那是最先介入这片地域的某种暗示,它指引着我,一定要爬到高地,爬到尽头。到底是什么尽头,十分凌乱而模糊。张强杀了一只羊,毛色肯定是黑的,因为我味觉上充斥着黑色的膻味,黑色给人一种无限感,一种十足霸道的味觉占据了整个身体,在我周围诸多喉舌上下翕动,都是跟我一样,正吞咽着一头羊被肢解的某一片躯壳。换句话,我们吞咽的是某种久违的甚至是从未有过的村野之味。多多说,这是近几天最美的一餐。如是说,这是吃得最野最到位的一盘羊生皮。一餐尾声,女主人端来几碗羊血,看出来是杀羊时一碗一碗接的,每个碗的周边都有血滴的痕迹,可以想象得到,羊脖子上喷泻的血线先打在碗沿上,“砰”一下爆裂开来,又聚成一片,凝结成一碗,再用刀横竖几下片开,配与蘸水,便可用筷子夹起来生吃,一股腥甜卷来,有着果冻般的咬合感。饮血为盟,大抵说的就是这样,一伙人立誓盟约,一定要吃最纯正的山羊肉,如此,口腹之欲让一头羊尸骨无存。
很多人吃过很多羊,却很难说出羊肉真正的味道。当我决定下口的时候,羊肉就摆在面前,我很难拒绝,我们都很难拒绝,看着一盘羊肉与记忆中的羊截然不同,碎片化的刀法割裂了我对一头羊完整的认识。那种大块吃肉的记述很难与眼前的吃法类似,相比起来这更像古时女子含羞带臊的莲步翩翩,吃的心态不同,韵味也就不同。吃眼前的羊肉,需要勇气,需要与内心缠绕的恐惧斗赢后才敢动筷,先一小点,喂进嘴,细细嚼,慢慢咽,仔细去体味那份极度陌生的味道与心境。更陌生与神秘的是,一片羊肉呈现多重色调,外皮略黑,有烟火的痕迹保留,红黄白相间的内层给人以欲望,佐以精心调配的蘸水,放进口中,那股原本淡淡的腥膻被酸辣和烟火味所掩盖,三者纠扯冲突又合力逐渐冲破味蕾的临界,突然间引爆了口腔内所有的感官,香味变得浓郁起来,并放肆地在舌尖肆虐,无法阻止的野蛮与狂横卷裹着满腔的津液往下沉,在身体内部不断扩散再扩散,直至成为身体的一部分。羊的每一个腥膻分子在不断复制,蘸水的每一粒酸辣粒子在不断复制,烟火的每一缕黑色离子在不断复制,它们释放出无尽的信号勾起满腔的欲望来完成对一头羊的超度,这绝对虔诚的扩散让我们又一次举起了筷子……在一盘羊肉面前,我们彻底表现出对食物的贪婪与蛮横,竟无法自控。
一头羊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参与着我们日常的思考,不知道我们有时表现的善恶坚强懦弱是否与其有关?
一餐结束,留下了无尽的怀想。一些在我们看来很熟悉的物事,完全呈现一种想不到的面貌,我们的思想、眼界,隐藏得很深的弱点也会换一个面貌呈现在世界面前,让很多人大吃一惊。
有些事,即使放在眼前,我们仍然无法认知清楚,这是自然的博大深沉之处。吃饱喝足后,就要忘了那头羊,那去走一走那头羊走过的路吧,是不是代羊去清脚迹,我不敢说。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片地域里的某一树花、某一棵草、某一间房、某一只动物的眼神像张强片羊一般从野地中剥离开来并记清楚,我只能强调“某一”的范围,苍山太大,生命太野,世界太张狂,随便拿一个出来,庞大无比,都足够我端详半天。在这片地域,我只能看到它的某一部分而已。
一朵花,可以有多种开法。有一种含蓄的开,是悄悄默默不让人赏的,它们自生自灭,来去自如地开着败着枯朽着,这是绝大多数花必然的归宿。躲在丛林深处的,开在枝头顶上的,萎在花朵密实处居中的,寂然地谢落在地的,身处偏远人难以涉足的,不一而足,都很自然,生也自然,谢亦自然,仅此而已。开得猛烈些的,显得浮躁而热烈,落得含蓄些的,又过于安静和孤独,没有赏花人,更别说葬花人了。不过每一朵花的盛开都有一段蓄积的过程,这过程从大地扎根开始算起,足以累积上三五年的时光。一旦猛烈了,就有了“野”的味道了。一朵野花生在野地,开在野地,枯落在野地,便多少有种合适的感觉,银甲的杜鹃花就是这样的——开得合适极了。就花而言,我只能以其中一株上的一朵或者一枝来做参详,这野地的花太多,我始終坚持,我就只认识一朵罢了,能够认清楚一朵已然不错了。也许,我认识的这朵花恰恰就具有代表性也未可知呢?那还真是“一花一世界”了。突然间就想起老树的一幅画语:“世间无非过云楼,何事值得你犯愁。荣辱得失算什么,此生只向花低头。”那花向谁低头呢?它谁也不服,只服这迢遥岁月,苍狗白云。此刻,只见一树繁花,开乱了我的眼,也只见一朵孤花,遮蔽了我观花看世界的双眼。
这花不同,它只开在这一树上,并且只开在这一枝上,傲娇得很。
仅此一朵。这是世间难能的一朵孤花,没有伴,一种旷世的孤独成就了它的桀骜与独特。世间所有伟大的事物莫不如此,承受孤独,超越孤独,在孤独之上独自盛开的傲然。我和友人走过的时候,都没太注意,它太独立了,以至于让我们忽略了它开着的事实。它完全可以开在众花丛中的,就像我,明明可以穿外衣的,却非要忘在车上,现在却冷得发抖。我因遗忘而导致的另类性是不是与这朵花的独立性是一理儿,想引起关注,想与众不同,殊不知往往沦为被遗忘被奚落的对象,末了再加一句“活该!”的叹词,顿觉阳光猛烈万物显形的世态太过于真实,难以接受。而这花,到底是幸运的,至少在我回头时被我關注,我目光盯着它,我在想为何只有这一朵呢?其它的花怎么了?它在风中微微抖动,像在响应我的目光,又像在表现它独有的舞姿,其实,它跳起舞来丑死了,总共就那几个动作,干瘪瘪的让人烦躁,我只对着它比了个拍照的动作就走了,我懒得拍它,省得它越发得意。
一朵花,孤独地开在这个枝头,它是自然安插在野地之上的一个哨兵。它的瓣、它的萼、它的蕊、它的色、它的柄都只是这片花中最常见最普通的样子,没什么特别,它伪装成大众中的一朵,又以出众的姿态睥睨众生。自然力催生着它傲世的魂胆,它立在枝头,开在众生之上,至少,它是勇敢的。仰望着它,我心生敬畏,我不再看别的花。况且我还敢贸然地说,在我的世界里,此花开尽已无花!
林徽因曾说,那一天我要跨上那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我说,我来了,带着满腔的欢喜,只为你这一朵遗世独立的孤傲之花。
一朵孤花打乱了我观花的计划。我一直在往上爬,一个未知的高地在引着我。就好像老树的画,一直向着画的境界深入——春天里的花,夏日里的花,秋风里的花,开不过心中的花。心中既然有了花,花便是画,画便是花。一朵花遮蔽了我的眼,难道说我就只有这一朵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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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的动作是随着山形而产生的,当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内心俨然萌生出一种不真实感,离天越近,这种感觉越明显。寒风冷冽,迎面刮来的凄凉像是地狱的气息,我不禁抱紧了双臂,像要抱住从云中泻下的那一股阳光的暖。我在山顶等两个女子,在微弱的手机信号中,我静等着她俩爬上这山,还希望她们能够爬快一点,像希望此刻的手机网络信号也能爬满两格,让我能够跟朋友分享这绝顶的喜悦。然而,苍山太大,她们爬得太慢,我身上的温度又消失得太快,就如同这手机信号,打消了我与微友分享的念头。我实在太冷了,冷到不自觉地找了个凹地避寒。在山之巅,我看到更多更高的山像包子一样码向远方,我还看到诸多黑色的裸土洼子,放眼看去,竟有着一定的规律可循,仿佛谁专门挖好的树坑,等着某一种植株的栽入,又如同一把把登山的梯子,层次感鲜明,顺着山势一路向上,周围被低矮的草圈着,形成椭圆形的一个个,它们多数位于背风处,它们的形成应该与雪有关,这洼子里的雪该是最后融化的一批,这让我想到这些零星的小洼子是不是大地的气孔?还是怒目圆睁逼问苍天的苦口?大地憋够了,一整个冬天,憋得实在受不了了,捏住一只鼻孔使劲一吹,把洼子里的雪、草、泥巴、脚印统统吹开了。在高地,我能够清楚地看到两团红影正向上移动着,那是我那两个友人远观的姿态,一身红艳还很远,我静等着,一闲下来,就越发冷了,这股凄寒与遥远让我回到昨夜的梦境深处,我很难想象,在长途奔袭过后,人应该陷入沉沉之中,而我却不是,从洱源奔丧回来后,除了疲累引起的飘然之外,脑海中时刻汹涌着一个关于死亡与生存的疑问。
一个人也许都会在梦里死上好几回,每回都把醒来当做重生,那就会足够珍惜睁眼见到的每一天。在半山腰回想着昨夜,我好像又死了一次。死是个极具个性化的东西,也许明天,那朵孤花就谢了,跟每个人的死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无法复活的东西。在被暗沉击打的时间里,我毫无知觉,静默如在母亲的子宫里,短暂的失忆其实仅仅是忘了人生的某一段,它很短,短到在我睁开眼睛后,都无法回忆起把自己丢哪儿了,什么时候开始死的?那朵花爬了几个春秋,终于爬到了枝头,可终究会跌落在之前落过的土地上,死了又生,开过落过,它肯定也记不得之前是否曾葬过在这里,在这片大地上做过什么大事,还是要接着再爬,开成孤独的一朵。如妻子说,昨晚你说胡话,叫你都不醒,吓得我不敢睡。我说,我在赶路。至于我说什么,妻子说得囫囵,吐字不清的毛病在深夜尤为沉重,大概意思是被什么撵着,飞不起来。其实是我在水底漂游着,快气绝了,想极力浮出水面喘一口气,挣扎来挣扎去,还是没能抓到那一根稻草。在赶路之前,也就是妻子关灯以前,我在看雷平阳的《乌蒙山记》,里面写到诸多死亡,疾病,失踪,灾难,都是些无常的东西,许是魂幡般在指引我混迹狼藉的梦境。我身壮如牛,浑身使不完的力,能拓疆土,制蛮荒,可我连起床的力量都没有,换言之,这一路我负重奔了至少上千公里。究竟是怎样一种力量,耗费了我积攒了多年的精力?我甚至想不起我到底看完《乌蒙山记》没有,雷平阳的悲悯与我无关还是有关,我一概不记得。我在一些关于死的场景(有疾病,有灾难,有意外,有鬼神,有追逃)中突围与沦陷,死的信号满格,好像上天为死亡专门架设了一个基站,而我恰好处在它的覆盖范围内。恰在今早,阳光保险公司朋友来电,说我的保险27日到期,帮我续上吧,我甚至没有多想,那就续吧,甚至主动问了下,那天你说的那个险也一并买吧!至于具体保什么,我不知道。我觉得这个公司名称取得好,能够驱除黑暗之手对我的威慑,让我温暖,让我心安。
又回想起昨天,在送同事老父上山的路途中,我被一股悲伤笼罩,哭啼声唢呐声犬吠声四起,惊扰成一片凄凉。我紧握着花圈,随着送丧队伍穿过一个叫上村的后山,那是一片旧场景,陈旧的戏台,倾颓的土墙房,破败的院心,没有了村庄的生机,后墙上,存留了大半个世纪的笔迹还那么鲜明,毛主席语录在相机里依然那么明显,只是,这些曾经看着十分富足的院落彻底空了,没有了人烟。据说,这里的白族居民有着一个传统,每一代人都必须要自己建造房屋,祖辈一院,父辈一院,孩子自己建一院,如此一院一院,形成了诸多的家园聚集,于是,在一代代建造中,曾在后山的居户大都建往山下去了,形成新的村中心,慢慢留下后山一片废弃的家园,还安守着寂静的年岁。这谈不上迁徙,这个过程仅只是一个村庄发展的历史,从楼屋外相来看,百十年的时间足以形成新的村落,村落也是时光之上一条流动的河,会拐弯,会沉积,会消失。沉淀的家园记忆——废园,长满了野草,它们一波又一波自生自长丰茂后又连根被伐了,到后来便没人管了。在偶尔开着的几个门内,还能看到跟房屋一样衰老的老人,在院里空地上晒太阳,老妇在洗头,自己烧水在瓷盆里洗的那种,满头的沫子被梳子刮来刮去,像极了染发的动作,脸上的褶皱像梳头的篦子,一褶又一褶重叠,从下颌爬上额头,爬完一层再爬一层,他们到老都守着自己建盖的屋宇,或许某一天也将和这院落一同倾倒吧。在很多快倒下的院落里,都可以看到一样物事,那就是新贴的对联,对联是自己书写的,笔迹基本类似,该是出自村中的某一位人的手笔。虽然人不一定在这些院落里居住着,每年新春来临,都会来老宅看看,此去经年,毕竟,有感情呀!我还看到一扇门楣上钉着一个门牌:玉湖镇上村006附1。这门紧挨着上村老年人协会的后墙,与此对应的是这个协会牌子的古旧,这几个字都几乎难以辨识,入门的台阶完全被岁月淘洗得只剩下轮廓,门开着一扇,一眼望去,只见一个转角。有一些门开着,有很多院落空落落的,像个解不开的心绪,杂树漫生,一院后墙缺了一大口,屋顶多数都倾斜垮了,墙上还绘有一些基本劳动日和工分计量等表格,一些陌生而久远的名字成为这个村庄的记忆之一,可我谁都不认识,因此我更喜欢玉湖镇这个称谓,玉湖一听就给人净洁之感,可现在不说玉湖而改叫茈碧湖镇了,虽然更显真实可我却有点失落,玉湖多好。
大雅云亡空怀旧雨,哲人其萎怅望清风。这副挽联中的“哲人”与“大雅”,是对同事老父一生最好的归纳,在村中夜晚深处,我静听着村邻亲友对亡者的追思,言语哽咽,很多话堵在心头,很多话没有说完。在屋子里的书桌前,我翻阅着老人读过的那些古旧而珍藏的书籍,有围棋有象棋,有音乐有文学,有政治有武侠,门类庞杂的背后是书籍的陈旧,久远的书香味已发酵成年岁的沉香,可叫古意深沉了,我私想着这位老人的一生,是平静如水的一生,是令人感动的一生,是值得我以笔墨记忆的一生。
万事皆有源。中国人的丧葬传统中,人逝去后多会葬往山上,多数的坟地都位于山岗,送丧,常讲的也是把人送上山去,是让十几个后生双肩轮流扛起的尊重,离地不高,像我那个飞翔的梦境。上山,一个向上的动作,意味着升天,代表着远望,带着后人高远的美好愿景,将对逝者的思念与祈福融入后山的深处,居山望水,顺风顺水,所谓风水,荫蔽后人。后山有神,是进山必拜的神,统管后山一切事务。山神庙前的空地上,灵棺必须停下,妇女等人不进山,女人送别到此止步,哭声剧烈,哭过之后,返回,这是祖辈延续的训诫,锣鼓唢呐和撒买路钱的先行,扶灵的孝男,捧着倒头、引魂幡、遗像走在棺前,引着队伍往后山走去。后人必须要阻棺,走走停停,减慢丧葬队伍的速度,这是表达不舍的方式之一。最后,一抔黄土,掺入骨血,终化为泥土中古旧的一份,这是每个人的必然归宿。人这一辈子,吃在泥土,住在泥土,行在泥土,死在泥土,万法归宗,归于泥土,这是生命的本源。后山有祖坟地,那是家族一脉最后的家园。泥土轻微,泥土同样也沉重,无限微缩下的泥土能够融入血液,融入身体内部,是我们无法看清的一粒,而放眼所看的泥土则聚集为大山大水,雄奇险峻的山峦,平展无奇的原野无不都是众多生命尸骸的堆积而成。每个人都必将参与这个过程。这大地,正因为包容至极,才能如此庞大。
“死亡,需要足够多的体面与尊严,它不能是别人强行送来的礼物,更不能是别人体现集体意志的利器下的白骨,它的个人性只有上苍才能染指。”雷平阳一语道出了死亡这条路径的逼仄与凶险,死亡是上苍管一个人的私事,有别人参与了,那就多少有了“被死”与含冤的嫌疑。事实上,有多少人死得没有尊严,失了颜面,我们不得而知,可又折回来说,生命已然终结,体面也好,尊严也罢,于逝者而言早如风如烟如雾,在乎的该是活着的我们了。我想,如果昨晚我真是睡死了,那多么冤枉,多么糟糕,多么狼狈!好在,我如期醒来,这才是最阳光的事情。
这攀爬的虚幻被证实。在我下山后,我听闻两名山西的青年大学生,在我们之前踏进苍山腹地,谈不上准备,他俩窃以为苍山好爬,“一袋牛肉干、几块巧克力,村民给的十个鸡蛋”,于是乎迷路报警求救,让600多搜救队员倾尽全力,然而一句“我很失望!”的短讯冷了万千关注者的心。好吧,在苍山上走丢的不止一个,每年都有,至今尸骨无存的还有,你俩活着下来已是拜佛烧高香了。我不知道我的愤怒合不合适,可我那时真是怒了。我在想,一个人既然错了,就应该对这世界充满着歉意,而不是苛责。
怒了过后,我彻底被苍山的大度感动了。
如此,二者活着下山,不是英雄!英雄的是那些为两个无知者耗费心力的搜救队员们。这捡来性命的青年,是该隐遁在大众视野之外,贸然的行径足够一生思索了。那么,我们就姑且原谅了他们吧!
我还在向山上爬着。我在想,人的一生,到底需要经历些什么样的苦难,又需要多大的勇气去面对,去把一生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度过?有时真会在半夜惊醒,把枕边的脸当做最后一面仔细端详,以至于恍若隔世。人的心中,有一座山,有一片未知的高地,某一缕阳光,会翻过来,人也会爬过去,阳光一直都在,心中的高地也一直都在。人说,心若向阳,何惧忧伤。人还说,心中有山,那眼中必定有泪。我说,这一世,注定很长。我还说,算了,我们就好好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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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得越高,空气越稀薄,阳光越猛烈,许是这些缘故,任何至高的物事,都呈现出尖的一种状态,山是这样,树是这样,“尖”这个字也是这样,它们难以跟基底一样,粗实牢靠,随便一点外力,都极容易造成垮塌,脆弱是居高者的标榜,除了思想。从越高处坠落的,肯定是摔得最碎最破的,好在我生活在世界的底层,我很安然,这是这个世界教会我的生存法则。在山顶,我感到一阵害怕。我只想安然地做我的小职员,哪怕足够底层,谋一份够过活的饭碗,过自己小煎小炒小打小闹的小日子,就够了,那样,我活的是自己,那就极好。
从山巅往下的时候,我明显感受到小腿肚的抖颤,是一种大气压强对肌体的压迫性侵蚀。在下坡时,无法避免的还有臀部,像被脚骨杵着捣着,耳畔便好似有着一面鼓,被光阴敲打着,嘟——嘟——,节奏不一,力度不一,耳畔回聲不停。
山脊像是一把把劈天的巨刀,一眼望去,刀山林立,剑戟丛丛,我们是摆在砧板上的肉或菜蔬,实在是做不出硬菜的那种食材。流浪的云,迁徙的风,来不及深思的回忆以及回荡的音色,都被山脊劈开了,形成断断续续的声像。在这片土地上,没有茂密的丛林,杜鹃虽是抱团聚集的,从山顶看下来,也显得零星,各种花色的林木,形成了一处杂乱的场景,更多的林木长于沟谷山壑中,是水流淌出的林木文明之河。坡上,多是低矮的针状草甸,只有马和羊能够揪起来,勉强糊口,草浅,马和羊便走得快,它们的心里也有着一片水草丰茂的地域,一直在前方。
六匹马,自然地行走在草坡上,低着没套缰绳的头,红的头,黄的头,白的头,黑的蹄,不时甩甩尾,零散在其中,我的相机紧盯着它们,它们抬头看我们,有点生畏的感觉,那头黑红色的小马驹,与大马头尾相对,它看了我们一眼,又低头凑向母亲的乳头,拱一阵,大马两只后腿互擦着,大概是小马牙齿扯疼了大马,它挤搓着小马的嘴,让它莫要再吃,小马还想再吃,大马已迈步走开,朝我们目光的方向,我所拍摄到的,只是它们的背影,确切地说是马的屁股,“拍得好浑圆的马屁”,友人看我照片时戏谑地说,他用了“浑圆”这个词语,意象所指让我联想到处世的方式——浑圆,让多少年轻人没了棱角,浑圆,让多少大山没了个性。不得不说,苍山是有其独特性的,它不畏外力侵蚀,自成一家,把大理石硬生生剖裂得有棱有角,险峻非常,因此,石门关再一次把世界的关注集聚在了一起,像这一群马把镜头邀了过来一样。自然本身就是一种美。小马驹埋怨的眼神看了我们一会,像怪我们打扰了它的午餐,转身,撒蹄而去,洒脱至极。
我望着这群马自由而去,风不时撩起它们的鬃毛,它们形态各异,姿态不同地散落山中,一幅策马奔腾的画面在脑海中升腾,是徐悲鸿大师笔下的骏马活在了这片地域吧。
这群马不像刚才在半山遇到的那匹骡子,无奈而可怜。那骡子被三位穿着民族服饰的女人牵着,按照一群城市摄影师的镜头要求,忙上窜下跳,镁光灯刺痛了骡子的自尊,它身上的空驮子制造了视觉上的真实,却对骡子是一种新鲜的侮辱。负重,空驮子——一对矛盾体,矛盾的还有骡子的内心。它对着远方的马群长鸣,那是亲人自由的呼吸,回声稀薄,旷野辽远,一根缰绳彻底拴缚了骡子不羁的魂灵。马群抬头看看,摇动着三角尖耳捕捉这风中的嘶鸣,听一阵,大概没听明白这嘶鸣的含义,是打招呼还是请帮忙,模糊不清,于是又低下头做自己的事情去了。骡子是马和驴杂交的,在这个傈僳族、彝族、白族、汉族等民族杂居的山地,骡子、马、牛等牲畜无疑是最得力的助手,而骡子是其中的佼佼者,它兼具马和驴的优点,能负重,耐苦寒,性子暴烈,速度与耐力惊人,我突然想起刚下车不远处,几个穿傈僳族服饰的男人、女人和孩童正在建筑一间圈,关牛羊的圈,其实这更像一个“圈”,方形的圈,囿住了一群生灵桀骜的脾性。骡马从野到家的过程,是人类占有欲的真切体现,人类不过仅是稍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一个生命体而已,最终也是跟它们一样,尘归尘土归土。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简陋的圈,与传统的垛木房不同,他们砍伐林木,剖成手臂粗细的柴块,高约一米五左右,像栽树一般插进土里,横着绑两块长一点的木块夹住固定着,围起来成为方形的一圈,再在上面用篷布或者塑料布盖起来,压上几块柴防止风吹动,一间圈就成了。有门无槛,里面挖一个浅平坑防止粪物外泄,然后垫上松毛、落叶、秸秆等物,作为床。实际上,在漾濞农村,每家每户都有圈,还有“庄房”,庄房多远离村落,自由建盖在自家的山地最为便捷的地方,庄房简陋而实用,用于平时劳作休息生活的小家,还建有临时关牛羊的圈,碰到下雨或是放牛离家太远,牲畜就关在庄房里,人回家吃饭睡觉,完全不用担心偷盗等问题,第二天接着来赶出去放牧,这样便捷的建筑既方便了农时往返的苦楚,还就地取材地养牛圈粪,节省了很多劳力。刚刚我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庄房。没有邻居,没有高楼,没有装潢,孤零零地坐在山地里,完全呈现出木材本身的色泽和功用,简单至极。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圈竟然能够关住那些自由的生灵,可见,这些充满灵性的牲畜确实把这样的一间圈当作了真正意义上的家园来爱护,或许,在这片高地,这些牲畜或者它们的祖先曾受到过严重的冰寒,它们挤作一团也许都没能抗拒彻骨的伤害,于是,这样的生命教育使它们对于人类建造的能够供给它们躲避风寒的屋宇是发自内心欢欣的。
骡子与马,对于身边的很多人来说,很容易混淆。这时,我倒觉得父亲一直坚守的生活对我是一种无声的教育,让我对村野多了一份认识,添了一层亲切。我想,年少无知的我曾对父亲这样贩牛卖马的生计所不齿,更羞于在同学前提起父亲的行当,而现在的我是幸福而骄傲的,至少我在一些人面前表现的不是那么无知。父亲爱了一辈子的牛马,我也是他舍不得打舍不得用的小马驹。骡子,更多继承的是毛驴的基因,尾巴短,鬃毛短,蹄子小而圆,毛相对于马更长一点,毛色、肚腹、个头和面庞上又继承了马多一点,也许正是因为是被杂交的怪物,上天不让其自己繁殖,它只能拥有马母驴父这样混血的身世,替爹妈多担一份辛苦来报答它们给予的生命恩德了。
顺着山脊往下,在一片栎树丛边缘,放羊的大叔斜躺在背风处抽烟,见我们来,忙掏出烟来让我们抽,见我们摇手不抽,颓唐地收回烟卷,我们倒不好意思了,就席地而坐与他闲谈。坡下的凹地里,他的羊像游弋着的云,这一朵,那一簇,在苍黄的草甸中,羊个数明显,我便问他有多少只,他只说了两百多只的概数,绵羊八九十只,山羊也差不多这个数,然后又说,这些羊拣嘴得很,地里的玛卡都不耐烦吃,顺着他的话,我听出了其中的无奈,黑卡、紫卡、黄卡、白卡,像鱼刺一般“卡”得很,咽不下又吐不出,着实伤神。神奇的玛卡在这片高地正上演希望与失望的竞技,他们去年花大力气挪出一大片地,购了大量的种苗来种,希望今年有个好的年成,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玛卡在今年的市场上成为垃圾,滞销不算,连市场都几近为零,“三块钱一斤,还要自己送下去卖才得,一天下来,一个工的钱都没有。唉!”长叹一气,使劲捻着手中的烟头,咬牙切切地说,“有时实在想发发狠,管它烂地头做肥料算逑。”大叔说话的神情让我想到同样在土里刨食的父辈祖辈。
玛卡气味大,羊都不爱去那边吃草,又想想,三块钱也是钱,一天下来还是多少有点,又舍不得丢地里了。看到几匹骡子、毛驴备着驮子,几个人在地里蠕动着,想着这一天的生活,到底还不算颗粒无收,也稍微安然一点了。
看着大叔紧皱的眉头,我什么也说不了。安慰是多余的,像我父母一般,种菜卖菜也就是那样的一个境况,怪只怪运时背了。
如果风景是以这样的贫瘠为基调的,那么风景肯定会沾染诸多贫苦气息。在下山途中,我目睹了村民們砍伐了很多大树杜鹃,有的已经彻底干枯了,还开了一些土地,糟乱乱的现场像是村民心急火燎脱贫致富的重重心事,它们横躺在地,砍柴也好,开地种玛卡也好,我们私自冠以破坏生态、影响风景的“罪名”,是不是对当地的人们过于言重了?在偏远一隅刨食的农人,我们该怎样帮助他们?他们又需要我们怎样的帮助?如何处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我还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的生活不应该成为供我们体验与怀旧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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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进山地的时候,天上的某一片云始终罩在我头上,像我戴着的一顶无沿帽,至今这帽子还扣在我头顶上,我走到哪儿,它就移动到哪儿,就算天晴如洗,它肯定还在空中飘着,为我遮阳。这片云对应着我对山地的感觉。山地是能够漂浮的,它形成一种压力,人生的压力,压在我头上。每个地方的山水是不同的,又是相同的,它们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滋养着这方生命,包容着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其实,山原无棱,水本无疆,天地相合,运命是一体的。在漾濞,我被融化了,我渐渐从一种排斥的心理转为融入,融入也许就是一种背叛,即使我从内心深处仍以公里的数据在划定着故乡的边界,然而,僵持了很久后,我发现,我的故乡范围在不断扩大,在不断向宽远处蔓延,特别是在漾濞结婚成家后,就渐渐地失去了划分的必要。我回的时候,车辆滑行到甸头坡,滑行速度足以达到60码,我看到在故乡的边界一个叫杨柳村的村庄岔口,竖着一块青色的大理石,就是故乡的疆界,那么开放自由,仿佛张大了口说着:来吧,远方的人,来这里歇歇吧。再离开时,它又对着一阵青烟说着:下次再来吧,你慢慢走。对谁都一样,一样的口吻,一样的语词,目送着一批又一批粉尘在路旁停留,被风雨吹落到这片土地上,成为其中的一份。我也许只是其中的一粒。
我在背离故乡同时,缔造了新的故乡。
大地上的每一个乡村,是浮在记忆上的一座岛屿,纵横交错的巷道是一条条密布的经纬线,随便拉出来,就足以准确定位内心深处关于思念的坐标点。苍山西坡腹地密布的一个个村庄,拥有着特殊的魔力,在我多次涉入并不断认识之后,渐渐有了我旧时的影子,一个人住久了一个地方,进多了一个村庄,就回到了故乡。
那晚,在光明村,对世界再认识的渴望像一轮从初一走到十五的月亮,不断放大变圆,明亮起来。在这院落里,酒精制造了喧嚣,是一种远离了城市的闹嚷嚷,安静与热闹本就没有严格的界线,只是,我偏于寂静的一角,像朱自清说的,“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一个不参与酒肆喧哗的人,一定是一个孤独得另类的人。我在夜的掩蔽中独坐于树下,一阵寒凉袭来,我听着看着这眼前的热闹,月华清冷,渐次爬过枝头,悬在了头顶上,灰蒙蒙的视角让我的镜头像着了一层薄雾,我不是在拍这景象,而是在排解无聊,然而镁光灯暴露了我,我心怯,黑暗之中,我像一只被尘世鄙夷的目光紧盯着的鼠,每一束目光射来,都让我浑身一颤。于是,我独步走出老查家,在光明的夜中独自行走着。
村落寂静,有着太古的沉重,这是乡村的夜所共有的特征。路灯洒下银光,在这一片,比月光亮了很多,映照着一个人的孤独,月光略暗,稀薄得如同兑了水的乡愁,浅淡的忧伤袭来,灯光毕竟与月不同,灯所制造的温暖与月所营造的清冷形成完全不同的两种氛围,引导着我的内心呈现出复杂的冷暖交错状态。走在光明的夜里,我又想到了下营,一个与光明村一样,窖藏着的村庄。
大地上的每一个村庄,都是神灵置于大地的一个碗,盛满了一村人,别村的人要想进这个村就必须让这个村的人出去,以做交换。一村人就靠这碗吃饭,后山、村中闲置的地块、沟头地脚,没有闲着的土地。多一个人就意味着别的村人要少吃一口,划不来,碗就那么大一个,吃完了,便刨,村庄就见了底。有的人,把碗刨通了都没找到什么,就朝村外走,然后再找不到回来的路。乡村有着太多外出找吃的人,他们没法把老人孩子带着一块出去,很多的村落都空寂寂的,冷清清的乡村觉出一阵凄寒。爬出碗外的人,拿着摔烂的碗,往村外走,走进别人的村,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从下营出来,又回到和下营一样的村庄里吃吃喝喝,很多村庄无声地抗拒着外人,又无息地接纳着外人,它挤尽自己,喂着里面和外面的人。挤着挤着,乳白变为血红,疼痛的褶皱从村庄后山开始,如一枚贝的表面,层层叠叠,多年来,疼痛像一杯越泡越淡的茶,又被续上了水,来到村外时,已感受不到多疼了,是麻木了,只漾出恒久的死寂。
在长坡岭,我看到的山呈现出水波的姿势,它从金沙江河谷中一路往南,延伸到我脚下,我所在的就是金沙江某一片遗落的浪谷波峰。山水本就一体,长坡岭一路往南,山的波流遭遇了一个个巨石,便让这山一片一片地跌落,又不断,牵牵连连的,来到下营村时,好像一把越磨越利的刀,斜飘飘地砍了下营村一刀。村庄颤抖。下营村的很多人突然感到一阵疼痛,下营村的一些牲口们也同样感受到来自大山的疼痛,河谷风的疼痛。这种疼痛太突然,那天,三外公在村庙中抄经文时,手指一抖,毛笔在经书上划出长长一竖,尖刀似的,戳着眼球。神的预示?阵痛带来了一些声音,村庄好似被火炭烫了一下,跳了起来,火苗也跳了一下。三外公的笔在村庙香火的印染下,已具有了神性,它指示着某种现象,殊不知,这次,三外公尖刀般的那一笔,戳中了他的幺儿,我的舅舅。那天的事,来得太过于突然,舅舅在值班中,一头栽下,再没能起来,唯一清醒了几分钟时间,眼神和言语都是在找一个人,在找外公,托付的事是妻儿的事,这个铁塔一般的汉子,倒在了三外公的怀里走了。
村里走了一个人,是个不大不小的水泡而已。村里走了一个年轻人,也只是个稍大点的水泡,也没多大的波澜。混乱过后,又安于寂静。舅舅的离去,对整个家族来说,损失惨重,特别是对于舅母和三外公,未来将充满无数的思念与沟坎。村庄少了一个人,很正常。我少了个舅舅,很伤心。我在想,舅舅会不会也是被挤走的人之一?村庄是个不多言的人,有人来它陪你聊几句,没人时它只字不语,所谓动若脱兔,静如处子就是说村庄的。就如此刻的山村,狗也睡了,鸡也睡了,一切可以动的生命在夜间都安静了下来,那群喝酒的人,所扬起的声浪只不过方圆十余米而已,树也挡着,风也吹着,再大的喧嚣都被吹落了。一个个村庄的秘密都藏在这些屋宇的下面,床边,客厅里,饭桌上,一般都会溜出来。这是人类群居所遵守不了的规则。
突然村中的那个故事蹦出来拦住了我,一条沟渠的哗哗声横在我思绪的外延,我必须得停下来,有些事一定要坐下来说,坐下来细细想,才能说清楚想明白,我坐在沟边,一阵氤氲的泉水气息灌入身体,就好像突然想清楚了一件事一个道理一般,通畅无比。
村中的女人浣洗着一袭长裙,长裙出水很高,像被开水烫跳起来的蛤蟆,水的波纹爬上了她的裙,先从裙脚,再爬上腰,这个过程很快,似乎才把裙子放进水中,裙子就皱了。她边洗边浣着,那水底的青苔也沾上了水性,油油地扭着,袅袅娜娜。水的褶皱还印在了干的衣服上,那些皱巴巴的舍不得穿的衣物,散发着霉气,一阵一阵从箱底溢出来,偶尔翻出来,再找不到初婚的喜庆味。那个鳏居的老汉,领口上一溜一溜盐白的汗霜,没了女人的汉子跟没了妈的人一样,在村中是孤独的、可怜的。汗渍也是孤寂的,没有女人气息的汗味道同样也是单一的,它每天从老汉的身体里溢出来,悄悄洇湿背,再干掉,又洇湿,灰尘落下来,碎叶落下来,与汗一起挂满了衣服,这一个反复的动作使得老汉的衣服几乎可以站起来,汗也站起来,酸味也站得稳当当的,站成一排。那时,还是听不到任何声响传来,没有人替这老汉操心,该操心的早操了,为他操心的都死了,年轻的更没资格来操,老汉自己习惯了。老汉独坐在树荫下,悠闲地斜乜着眼睛,给人半睡半醒的错觉。洗衣女人起身拧裙子,蹲下再漂洗,起立之間,两个白鸽似的馒头从领口扑腾欲出,她浣洗内衣的动作被眼神秘密捕捉,那是后山的两个山包,老汉从这边走到那边,需要一辈子的付出,他爬不过去的。女人洗内衣时左顾右看,偷偷摸摸地从盆底翻出来,以极快的速度揉搓着,女人也许忘记了,自流而出的水是村庄的神,是不容污秽沾染的,一旦被人抓住将被驱逐出村。不知道是女人洗衣服神秘的动作和表情还是内衣本身刺激了老汉,老汉突然睁开了眼做了个起身的动作,他大概是想请女子帮忙洗一下身上的臭衣服,又一想不太恰当,便又重新躺在阴凉下继续偷窥,这也许会构成某一个梦境,也许将带来无眠,也许什么都不会发生。
后来的故事是,老汉的衣服有了人洗,那个洗衣服的女人挪了窝,等外出的打工者回来时,第二天又走了,再没有在这个村子出现。他从此忘了这个村庄,忘了这片土地,忘了还有一份挂牵,或许,他回来只是找一个忘记的理由而已。听说,在沿海,他也在过着这样的生活。生活像个不停赶路的迁徙者,无论如何,还得继续。村庄对世事的洞悉,无声的发现,让一方山野,生活姿态都充满了神秘的意境。在一些物事的动作与表情里,我无法揣摩出它们所要表达的某种让人猜测的意念,它们与我对视,与我相互倾听着,彼此感知存在。
白天,村庄留给狗和老人看守,静极了。其实,村中的这些老人也闲不住,他们别的也做不了,就拿着小板锄和小粪箕,沿着那些早已熟透的路,捡一泡泡牛屎马粪。薄薄的锄叶刮着路面,有的连土都刮走一层,有的没刮干净,地面一路一路如豁着牙啃的梨,整个早晨的路像补满碎布的裤子。两个捡粪的老人遇见了,彼此闲言碎语一阵,把那些来不及消散的“听说”再添把火,一一,一二,二三,三四,像清晨孩子跑操的节奏传扬开来,于是,那些故事跟牛粪裹在一起,臭气熏天。这时,村庄的路上,一头骚牯牛,边走边尿,弯弯曲曲的尿迹漾成了老人脸上的皱纹。骚牯牛貌似想在母牛群面前表现它超强的性能力,这尿撒了好长,猪大肠一般的轨迹,差不多从村头画到村尾。尿完,它还撂起前脚,使劲往母牛身上爬,下身却软软的短短的,母牛知道这被骟掉的牯牛也是白费劲,办不了什么正事,便懒得反抗,于是,两牛合并成一体,六只脚踢踢踏踏走着,卷起一股尘。
“唉,連骚牯牛都想爬老母牛呢,何况老光棍?也不奇怪了。”一人说。
“你看,那母牛也是骚得很呢,心甘情愿让老牯牛爬。”另一个拄着锄把,望着远去的牛,叹息着道,“这个世道,变了。”
记忆拉远了。一根枯枝掉落在柏油路上,先是稍粗点的那头着地,落地后弹簧般又跳了一下,这次是另一头那边朝下,“咔——”清脆的一声,枯枝断成两截,横躺着喘息着对望着,归于沉寂。我又回到了光明的夜里,酒气仍浓,喧声依旧,我还是在热闹的外围,静静地看着。
编辑手记:
看世界的方式,感受世界的方式,以及体悟之后呈现的方式,这些都是散文家要思考与面对的,我们在江静龙笔下看到了他在这些方面的探索与努力。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对身处的世界的深切关怀,以及对生活纷乱与精神乱象的批判,让文章有了浓郁的人文情怀。即便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因为情感的过于饱满与直露而有点超于自然的表达,但一些有意无意的不节制与情感的外放,反而让文章有了另外一种美学上的意义。外向与内收,以此世界来观望彼世界,以往世界来观望现世界,视角不断交错,思想的涌流不断激荡,世界之美被尽情讴歌,世界之丑被批判,夹杂着庞杂的对于世界的判断与思考,这是一篇内里颇不平静的散文。世界如他所见,又是否真如他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