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3月18日,农业部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违法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畜牧兽医部门要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坚决打击兽用抗菌药物违法违规使用行为。一是严厉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在饲料添加剂产品中添加兽药、人用药以及其他对养殖动物或人体具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物质的行为;重点查处饲料产品中超剂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人用药、使用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原料药的行为;重点查处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但未在饲料标签中注明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超剂量或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兽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三是切实加强追踪溯源,对在饲料生产环节和养殖环节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假劣兽药、原料药一查到底,对其生产、经营者给予严肃处理。
近日,农业部发布《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将重点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三鱼两药”、农资打假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
2017年,农业部将制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指导地方农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充分发挥舆论震慑作用。农业部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强化责任落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跨行业、跨部门的问题,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健全长效机制,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