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理应做普通话推广的先锋

2017-05-20 14:22韩玉印
湖南教育·C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传承者先锋普通话

韩玉印

教育部、国家语委近日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大力提升教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使所有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标。(《北京日报》)

笔者对这一政策举双手赞成,因为,教师是文明、文化的传承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做普通話推广的先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人多地广,不同地区的语言差异给我们的交流、交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尤其随着人口流动性加快,语言不通带来的不便更加明显。推广普通话是化解交流鸿沟的重要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所以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正是由它的工具性决定的。普通话是通行于中国大陆及海外华人华侨间的共通语言。它不仅是我国的官方语言,也是联合国六种官方工作语言之一。我国早在1956年就开始提出推广普通话。

中国的语言文字,不仅是文明的象征,更是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作为教师有责任传承。发挥教师说好、用好普通话的传帮带作用,有利于为学生消除“5+2=0”的语言环境,同时通过发挥教师说普通话的楷模作用,也有利于在社会上营造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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