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近日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在处置方式部分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包括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应参与警示教育;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将依法处置;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据悉:所谓“专门学校”,即指曾经的“工读学校”,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对在校学生实施重点看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