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泉
摘 要: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大环境下,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的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权益均等化等,因此积极探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就此进行简要论述,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c)-0224-02
“十二五”時期,国务院颁布首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初步构建覆盖全民、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标准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十三五”时期是持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的关键时期。公共服务的改革发展,是兜底民生保障的基本载体,也是民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改善民生、推进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简介
社会保障是基于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和服务体系所构成的一种制度体系,以国家为主体,对公民社会风险进行科学化抵御。社会保障的动机是整治民主,以国家理财作为基本手段,所追求的最终结果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就服务型政府来讲,其具有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社会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了决策、执行与监督功能的合理分离,并强调征税、执法与服务要实现均衡发展。就当前我国国情来看,应当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以社会保障机构为支点,积极强化政府社会保障能力。
2 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应当保证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以人的生命和财务周期为主要依据,在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争取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尤其是要积极融入到信息时代大环境中,保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打造网格化服务体系。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应当积极强化地方政府的能力,尤其是在公共服务接收以及递送方面。基层政府也应当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提供能力以及需求反馈能力。
第三,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当对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障卡进行妥善管理,加强居民征信管理,保证服务的完善性,尤其是要实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从而为进城务工或居住的农民工或农民提供高效的社会保障。
由此可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一定复杂性和特殊性,并且存在一定的信息化要求。为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当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科学且规范的信息系统和组织系统,保证社会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3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结构
简单来讲,社会保障功能服务体系结构可以概括为“54321工程”,即五大服务功能、四层信息平台,三三制社保机构、二个操作流程以及一个服务窗口。
3.1 五大服务功能与机构分工
(1)政策:解读与执行方案。
(2)资金:预算与收支平衡。
(3)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4)管理:内部业务操作(风险分类/操作整合)。
(5)服务:外部服务窗口(服务形式多样化,深入社区、农区、山区、牧区)。
其中,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主要是政策、资金和信息服务功能,市县人社局和乡镇街道主要是管理和服务功能。
3.2 社会保障信息管理及其机构功能结构图
参保人员信息帐户:市县人社局帐户管理和信息上报功能。
统筹基金数据库:省人社厅统筹基金数据保管上传功能,国家人社部统筹基金数据总库管理功能。
政策信息统计中心:人社部归集数据以及统计分析功能。
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国务院及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决策功能。
3.3 社会保障组织层级、功能和结构图
社保机构分三级: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县人社局。
两个操作流程是特定的操作过程,其一是参保数据向上集中,其二是社保服务向下延伸。一个窗口对接社保服务中心,是指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保服务窗口,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保障功能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保服务的一体化和规范性。
4 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4.1 体制建设原则
为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提建设成效,打造服务型政府,应当明确体制建设基本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政事分离,社保机构相对独立。作为政府部门的执行机构,社会保障机构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应当依法独立完成职责,并直接承担社会保障服务的责任。
第二,实现垂直水平对接,建立网格化的服务体系。也就是说,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承担其各自职责,政策法规的解读、筹资计划的制定等属于社会保障服务定制,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而社会保障服务派送、需求反馈等则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第三,以核心业务为中心,加强服务外包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省级以上社会保障机构可以进行功能外包,以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可靠度。体制建设过程中可以建设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并培养出专业的人才,以保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整体效果。
4.2 机制建设原则
为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严格遵循机制建设原则。
第一,加强统筹,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科学化管理。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城乡具体情况,优化调整养老金政策结构,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科学性。除此之外,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疗、失业、工伤以及生育保险的统筹层次,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建立预测预警系统,争取维持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处于优良的收支平衡状态,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顺利实现。
第二,对同类业务进行妥善整合。具体来讲,应当建立具有时效性的信息管理系统,从前端服务、中端管理以及后端监控3个层面出发,对同类业务进行有序整合,保证公共服务的及时性与完善性。
第三,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实现信息共享。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应当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尤其是当前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更应当健全信息共享制度,保证数据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4.3 组织建设原则
第一,统一整合机构。组织建设是社会保障功能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当结合机构职能对开展公共服务的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整合,按照职能范围大小分别规范为社会保障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体现其统一性和唯一性。在组织建设的过程中按照事务的内外部之分,将内部事务称为管理,外部事务称为监督。
第二,实现灵活用人和弹性组织。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当不断完善用人策略以缓解先前矛盾问题,分别对管理人员、专技人员以及聘用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真正实现弹性组织。
第三,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社会保障功能服务体系的建设,应当合理控制好三级社会保障机构数量以及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明确规范功能服务人员编制以及预算制度,确保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实现。
5 结语
为推进社会不断进步,在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应当明确该项工作的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不断强化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以及公共服务综合性平台,建设与我国国情相符合并且具有城乡一体化特征的社会保障工程,推进行政体制机制转型,改善社会群体生活质量,继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参考文献
[1] 杨燕绥,曹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析[J].行政管理改革,2010(7):47-50.
[2] 刘德浩,庞夏兰.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的着力点[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3(10):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