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党的纪律建设思想论略

2017-05-18 22:33黄红平
唯实 2017年5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理想信念党员干部

黄红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聚焦党内长期存在纪律涣散的突出问题,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全面系统地回答了当前党的纪律建设“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出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三个根本命题,形成内涵丰富、逻辑自洽的党的纪律建设思想,有力推动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进程。

对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存在问题的描述

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当前有些党员干部是非观念不清,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深处信仰缺失,精神缺钙,信奉“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因而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主要表现:第一,思想上对各种错误思潮缺乏鉴别力,没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的纪律的约束之中,对诽谤党和政府的言论视而不见,甚至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有的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为噱头”,人云亦云。第二,行动上与党的纪律背道而驰,只讲个人私利,不讲党性原则,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谋取个人的私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仅脱离实际,劳民伤财,而且侵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国家的全局利益。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当前有的党员干部不讲民主集中,不按照规矩办事,带头拉帮结派,积极参与和筹划同学、同乡、同事等小圈子聚会,造成班子不团结,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各种形式的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党校学习本是加强理论素养、汲取新知识武装自己的方式,但有的干部刻意说明自己是第几期、第几班并称兄道弟。这种自然形成却不正常的特殊关系往往会在政治上互相提携、互相抱团,经济上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更严重的是,一旦结帮就有“帮主”,就形成“山头”,对党的团结极为不利。近年来被打掉的“秘书帮”、“石油帮”、“山西帮”的背后,都有一个个或明或暗,或松散或紧密的“帮派”和“团伙”,涉事官员之间保持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给党造成极大危害。

手中有点权就想方设法捞好处。这种行为的本质就是以权谋私。具体表现:一是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送礼人谋取利益,甚至主动索取礼品,社会危害极大。二是滥发奖金、摊派商品、购物卡、消费券变相捞好处。如有的党员干部把发奖金当作增加收入的手段,致使在奖励过程中竞相多发、滥发奖金,使奖金的发放失去控制。三是公费旅游,一些地方和部门打着开会的幌子到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开会,实质是游山玩水,甚至有的以出国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出境旅游,更有甚者借机滞留国外。有的党员干部认为这种问题不起眼,有这种小毛病的人很多,国家、单位管不过来,无暇顾及,即使查也法不责众。事实上,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其危害不可小觑。

官僚主义膨胀,不关心群众的疾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官僚主义实质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做官当老爷,高高在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主要表现:第一,有的党员干部对实际情况不了解不关注,不愿意深入困难艰苦的地区,不愿意下基层,不善于解决实际问题,不会与群众打交道,而工作上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第二,对上级曲意逢迎、吹吹拍拍,对待上级部署断章取义、囫囵吞枣,执行上级命令照本宣科、照猫画虎,学习别人的做法生搬硬套,完全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第三,对待人民群众官气十足,忘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抛弃了为人民服务的本分,鼻孔朝天轻视群众。第四,不顾地方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拍拍脑袋就决策,盲目制定计划,最后拍拍屁股就走人,留下一堆烂摊子。久而久之,群众纪律上的量变必然引起质变。

精神懈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享乐主义的实质是革命意志衰退、奋斗精神消减,根源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拈轻怕重,贪图安逸,追求感官享受”,“奢靡之风实质是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反映,根源是思想堕落、物欲膨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主要表现:一是思想上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意志消沉、信念动摇,甚至奉行“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等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二是工作上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满足现有的学识及见解,陶醉于已有的成绩,缺乏动力。三是生活上挥霍无度、骄奢淫逸、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一些党员干部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建豪华气派的办公大楼,劳民伤财,热衷于造节办节节庆泛滥,对超出规定的待遇安之若素。更有甚者,个别党员干部向往老板大亨的奢侈生活,整天沉迷于大吃大喝的应酬之中,用公款赌博嫖娼;养成享乐之风和奢靡之风,成为金钱、权力、美色的俘虏,最后走向犯罪深渊。

对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诊断

理想信念不坚定,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意识淡薄。如果说腐败是党员干部的致命伤,那么革命意志衰退就是慢性病。虽然是慢性病,但如果不注意同样会病入膏肓,最终致命。当前有的党员干部最终走向腐败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与理想信念不坚定有关,一旦动摇了理想信念,不再为理想信念奋斗,最终难以经受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理想信念就好比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會得“软骨病”。事实证明,理想信念就是“总开关”,一旦党员干部理想不坚定或者动摇,“总开关”必定失守,那么党纪党规意识淡薄就是必然结果。

商品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一些潜规则盛行。值得肯定的是,当前大多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世情、国情、党情变化发展的新形势下,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快速的条件下,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的多样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的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显著增强的背景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毋庸讳言,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对党员干部思想冲击的影响很大,党内一些潜规则盛行,部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在无形中受到侵蚀,导致党性观念的放松,因而在不自觉中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甚至出现追求目标“移位”情况,功利主义倾向有所抬头,不安心和不甘心工作,失去了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健康肌体染上了不少病菌,在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作风状况上都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

党内政治生活平庸化,缺乏严肃性。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锤炼党性、提高觉悟的大熔炉,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主要平台。但是一些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流于表面,政治学习方式僵化、形式化,只停留在读读报纸、念念文件,不注重解决思想上的困惑,缺乏深入的思考;在讨论工作时不从实际出发,既不触及现实问题,也不回应群众所关切的问题;写学习心得没有针对性,甚至找人代笔。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奉行明哲保身的哲学,违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形式化;在原则性问题上,听任各种错误思想泛滥,不问是非搞一团和气。这样把党内生活中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变相为“表扬与自我表扬”,使得积极的思想斗争变成自我赞颂和相互吹捧。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使正常、健康、积极的党内生活平庸化、低级化,不仅破坏党员干部的免疫系统,而且削弱党的凝聚力、创造力。如果不制止,任其发展必然损害党的形象和事业。

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很多地方存在治党管党过宽、过软、过松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既有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也有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缘故。具体来说,一些党委(党组)对主体责任没有清晰认识,落实贯彻不力。主要是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对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不进行批评和斗争,搞没有原则的表面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只说不做,喊喊口号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更有甚者自己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也败坏了党风。党委(党组)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那么谈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笑话。

不少党纪党规还不够健全、不够严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党规党纪建设,初步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但要承认的是,党内法规制度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有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形如摆设;有的相互脱节、彼此缺乏衔接和彼此配合,形不成系统化的制度链条,产生不了综合效应;还有的过于笼统、弹性空间大,牛栏关猫,很多腐败问题不仅没有遏制住,反而愈演愈烈。”制度多但是不精,没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使得很多制度流于形式。特别是在干部管理上缺乏科学和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方式方法单一、内容与实际严重脱节。党纪党规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党的纪律建设的需要。

執行含糊,党纪就像“纸老虎”、“稻草人”。多年来党内就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问题,一些地方的“一把手”拥有的权力过大,制约了党内民主发展,使得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好。有的党员干部选择性执纪,合乎心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把纪律和规矩作为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上出现的一些小错误提醒不够、批评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法外施恩,对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缺乏应有警觉,对解决突出的问题缺乏有效手段,处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最终党的纪律、规矩、制度没有落实,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编在手册,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样就形成“破窗效应”,党纪党规丧失了公信力。

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思路

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首位。政治纪律是在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最核心的要求是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强调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方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这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而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要落实在各个方面、各项工作上。任何工作部署,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即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等。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和党组织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党员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要求。严明党的组织纪律,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请示报告制度是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合格与否的试金石。党员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请示报告不是小事,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党员干部”。强化组织意识,坚决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原则”,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党的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全体党员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

创新党内法规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有纪可依是严明党的纪律的前提。依规治党,首先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调纪法分开、纪在法前,是十八大以来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党的法规制度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发展过程,需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脱离实际,才能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这就提出:一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的根本大法。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要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制度体系。二是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加强制度创新,与时俱进完成工作机制。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内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只有把这些漏洞堵起来,把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才能遏制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坚持宏观思考、总体规划,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又要按照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做到责任明确和主体明确,确保党内法规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奖惩严明。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古人曰:“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真正得到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打破“刑不上大夫”的侥幸心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没有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存在,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去执行,促使党员敬畏制度,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保持清醒头脑。

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羊群走路靠头羊”,作为领导班子的带头人,关键在于“带头”这两个字,“一把手”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保证其做到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属于人民。同時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坚决做到守纪律重程序。党员干部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高级干部要在党言党、忧党、为党,以上率下,起带头作用。高级干部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

严格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党委(党组)负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当前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管党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于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委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廉政勤政行为;要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实现对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要监督检查“常态化”,严肃按照党纪条规处理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追责问责“刚性化”,对于查处的问题不搞下不为例。

(作者系南通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

责任编辑:张功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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