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顾雪非
进入深水区的医改更强调三医联动改革
□文/顾雪非
顾雪非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医改,目标都是为了提高卫生系统的绩效,包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质量、可及性、居民的健康状况、对居民患病的经济风险保护、患者反应性(满意度)等指标的改善。对照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系统六大模块的表述,我们所说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医疗对应的是医疗卫生服务的组织与提供,医保对应的是筹资(广义的筹资概念,包括资金筹集、分配与支付),医药则对应医药产品、疫苗和技术。此外还有领导与治理、卫生人力、信息系统三大模块,其中人力、信息和医药共同属于服务提供的要素。这些紧密关联的模块之间的共同作用,对卫生系统的绩效产生影响。“三医”的表述基本涵盖了卫生系统主要内容,“三医”的改革涉及到医改的主要方面。
因此,进入深水区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强调“三医”联动,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联动性。
例如,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是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涉及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等内容,要求“三医”协调联动。“三医”联动,不是哪一项改革措施单兵突进,而是多项改革系统联动推进,更不能以“此医”阻碍、抑制“彼医”,消减甚至抵消医改的整体效应。就医保和医疗来说,如果单纯强调医保的基础性作用,而供方改革与需方改革不同步,公立医院改革滞后,即便医疗保险被寄予再多的厚望,其基础性作用也难以发挥。反之,如果医保体制机制不创新,三医联动实施不起来,公立医疗机构改革也上不了道、迈不开步。这一点应该达成共识。
关于医保的基础性作用,笔者认为,医保既是医药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医药卫生体系内,医保的制度安排涉及筹资、支付等核心内容,对筹资公平性、群众医疗卫生服务利用、疾病经济负担等有直接影响。筹资机制和支付方式的设计,既能影响供方的行为,又会影响需方的行为;医保对医疗费用的控制和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对卫生系统绩效有重要影响。而基本医保的保障范围,实质上划定了基本医疗服务的边界。即将实行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医保药品谈判机制等,则将使医保与医药的关联度变得更为紧密。简言之,随着医保的角色从被动的偿付参保人医疗费用(后付制),转变到主动购买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预付制),医保的作用就从单一的分散参保人的疾病经济风险逐步扩展到影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善卫生系统绩效、促进人群健康等综合功能,医保与医疗、医药的关联度就随之愈加紧密了。
(责任编辑:张 琳)
调整和相关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利益的调整。政府部门应切实从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部门和集团的利益出发,大力推动医改。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利益方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只有经过刮骨疗毒式的改革,才能创造出利益共享、公平公正有序的医疗卫生、医药和医保的发展环境。三是改革的发展问题。改革的种种举措应当既解决当前突出矛盾,更要有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医药产业和流通,以及医保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我国医疗、医药、医保的协同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