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乡群众的法治“贴心人”
——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普文司法所副所长文雅群

2017-05-17 09:13马评超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
司法所工作 2017年12期
关键词:贴心人文雅林某

文 马评超[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司法局]

文雅群自2011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几年来,她创新调解模式、抓实法治宣传、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法律服务平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服务改善民生和保障发展。文雅群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西双版纳州优秀人民调解员”,多次被州、市、镇授予“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文雅群(左一)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文雅群说:“人民调解工作纷繁复杂、千变万化,遇到的人也形形色色,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学习,才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文雅群主动学习心理学知识,将法律和心理学知识融入到调解工作中,虚心向有丰富经验的基层干部请教调解知识和技能,归纳出了一套纠纷化解“五要工作法”,并在纠纷调解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要“有心”:接待当事人要热心;调查了解要细心;教育疏导要诚心;调解纠纷要耐心;处理纠纷要公心;二要“明查”:就是在调解纠纷时要查明事情的真相,作为一名调解员必须要摸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才能对症下药;三要“厘清”:就是要理清纠纷的事实逻辑和法律关系,以便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四要“评断”:就是调解员自己内心要对纠纷双方谁是谁非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纠纷调解绝不是简单的“和稀泥”,调解员必须要敢于对纠纷是非作出裁判;五要“案结事了”:在辨明是非、客观评价的基础上促成纠纷双方和解。

文雅群(左一)对司法所帮教的刑满释放人员情况进行核查

文雅群(右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

“做群众的贴心人,充分尊重每一位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期盼和诉求,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用公正的心依法办事,用群众的语言说话,把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真心打动群众,为群众化怨言帮邻里添和谐”,文雅群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4年5月,蒋某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前来司法所求助。蒋某2013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十级伤残,为了治疗花光了四处借来的4万元钱,走投无路,找到司法所,希望能帮她解决问题。文雅群在了解情况后,为解决蒋某燃眉之急,立即开始调查了解此纠纷,经过对证据材料的查看以及各方当事人走访谈话后,得知导致该纠纷迟迟不能和解的主要原因在于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陈某一直抵触调解。找到问题的症结点后,文雅群先后5次来到陈某家中与其进行沟通,并向陈某讲解了交通、民事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多次劝说下,陈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一次性支付蒋某赔偿款9万余元。

2015年2月,浙江人李某承包下村民自建房屋工程项目,开始在普文镇内召集工人建盖房屋,至2015年9月,工程已经完工,但李某以未签订任何用工协议为由拒绝支付20多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20多名工人情绪激动,将李某强行扣押,并百般阻止房主搬入新房。文雅群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往现场,看到双方情绪激动,决定先稳定双方情绪再开展调解。到了夜晚文雅群竟接到匿名的恐吓电话,但她并没有畏惧退缩。她多次到李某家做其思想工作,耐心进行劝导,打出“情、理、法”“组合拳”。在经过前后6次劝说、疏导后,李某最终同意通过调解结案,并当场支付20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9800元。2011年以来,文雅群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2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访群众850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78人次。

普文镇下辖5个村委会42个村(居)民小组。7年来,文雅群始终坚持将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为己任,她的足迹踏遍了辖区内的山山水水、村村寨寨,把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政策送到群众身边。文雅群利用每一次走访、每一次帮扶、每一起调解作为开展法治宣传的契机,在宣传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小文,今天看到你来我们寨子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我有个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你一下。我这里有一份橡胶林买卖合同,有些法律问题需要你给我解答一下”赵大姐说。2017年8月21日,文雅群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曼井缅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普法书籍,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发放《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援助条例》《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单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余人。

文雅群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和队伍建设,建立5支普法宣传队伍共98人,设置法治宣传栏90余块。7年来,文雅群带领所内工作人员共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50场次,发放汉语、傣语宣传资料4.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000余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文雅群积极协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镇5个村委会42个村(居)民小组建立42个法律援助联络点,明确42名法律援助联络员。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让辖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贴心的法律援助服务。

李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失去了丈夫,自己因交通事故造成左下肢残疾,事故已经过去了3年,李某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和自己的医疗费用却迟迟没有得到赔付,家中陷入困境。李某在司法所开展的“送法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中得知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于2016年11月15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普文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申请,初审后报经景洪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派文雅群担任李某的委托代理人。文雅群了解具体情况后通过多次走访当事人及取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知识,最终为李某争取到28万元赔偿金。

对待刑满释放人员,文雅群用一颗真诚、坦诚的心跟他们进行沟通交流,在走访过程中文雅群坚持真心、耐心、细心、用心地听取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听他们诉说心中的疑惑,竭尽全力帮助他们,为他们宣传讲解国家政策、法规。

普文镇坡脚村的刑满释放人员岩某,2013年从监狱刑满释放回家后得知老婆已经带着孩子走了,家中只留下年迈多病的母亲,岩某深受打击,一度萎靡不振。文雅群带领司法所及村委会干部多次到岩某家中走访,做岩某的思想工作,并想方设法为岩某在辖区加油站找到了工作,还帮助岩某联系上了妻子并同意让岩某每月探视一次孩子。经过多番努力和多方的帮助,岩某变得乐观起来,开始积极生活,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上。社区服刑人员林某,一次聚会中与同寨子的人发生口角不慎推了对方一下至对方倒地死亡,林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林某来司法所报道时思想上非常消极。文雅群在走访后针对林某的思想状况制定了帮教转化计划。她多次到林某家走访,并给林某讲解法律知识,还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林某做心理疏导。在多次对林某沟通、劝说下,最终林某放下了思想包袱,认真悔改,还主动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教育活动中,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分享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转化心得。

文雅群(右一)为中学生及家长宣传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

当前普文司法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2人,刑满释放人员96人。文雅群严格按照《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景洪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了社区服刑人员一人一档的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了矫正工作分类台账,并且针对每一个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成立了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家属组成的矫正小组,制定了不同的矫正方案。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精细化、分类管理,根据性别、年龄、罪名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性格特点、心理特征和具体罪名制定不同的监管方案和帮教计划。同时,文雅群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一是采取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二是借助外力邀请辖区监狱的教育改造警察给社区服刑人员上课,讲解监狱内外的不同监管方式,让他们珍惜生活,积极转化。三是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给社区服刑人员授课,有效帮助他们消除自卑、消极、敏感心理。四是结合全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建立公益劳动机制,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加入到清理村寨垃圾、维护公共环境的队伍中去,使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成为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使他们感受到自身的社会价值,积极悔过改造。文雅群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热心单位与个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在她的努力下,司法所与辖区企业协作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与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7年来,文雅群以勤恳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扎根基层。她深知作为共产党员、司法所负责人的责任担当,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扎实抓好司法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法治社会中的作用,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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