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石 岩[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孔鹏(左二)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孔鹏1999年开始在基层一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12年至今担任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鼓楼街道司法所所长,并兼任鼓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把难题解决在农家院,把党的温暖送到百姓的心坎上”,这是孔鹏的一条工作准则。她始终牢记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矢志奉献,用一腔热血、一身正气展现了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风采,唱响了司法行政干部热爱司法行政、献身司法行政的时代主旋律。她先后指导化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超过98%,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4件,多次被上级单位评为“人民调解能手”“先进个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及“五五普法先进个人”,鼓楼街道司法所也于2012年被授予“优秀示范司法所”荣誉称号。2017年,孔鹏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孔鹏(右二)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
苦练内功,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常言道:“打铁还得自身硬。”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之初,孔鹏深感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还达不到做好基层工作的要求,深知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就无法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那段时间,她不分昼夜地学习充电,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潜心研究业务知识,先后撰写30余万字的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并于2010年进修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取得了学士学位,个人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她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认真分析总结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勤思善悟,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逐步成长为能够熟练化解群众各种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次次回访历程、一摞摞荣誉证书和一面面当事人赠送的锦旗,都见证着她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付出的心血。
真情付出,倾力调解一心为民。鼓楼街道地处兖州区闹市区,也是兖州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辖区面积17.21平方公里,辖24个村居、14.5万人,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有人说人民调解工作是“和稀泥”“搅拌机”“两面脸”,但她却认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用亲情去调和、用事实来搅拌、用法律和道德做脸面,要把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把老百姓装在心里,才对得起共产党员这一身份,才对得起人民调解员这一称号。基层街道的工作复杂琐碎,作为司法所长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孔鹏在调解纠纷时一直坚持强不怕,弱不欺,面对突发性事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防止事态扩大。有群众这样评价她:“孔所长一直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化怨言、帮邻里添和谐,调解起纠纷来真是快刀斩乱麻,调解水平非常高,是以真心和宽容、用耐心和细致架起了党与群众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社区稳定的和谐墙”。孔鹏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使命,当有群众发生纠纷,只要她知道了,都会第一时间赶到,尽心尽责地去化解。为妥善处理好这些纠纷,她不知付出了多少努力和汗水。
盛夏六月的一天,孔鹏刚踏进办公室,办事处信访办的张主任就急匆匆地跟了进来,“孔所长,快跟我们去看看吧,白衣堂姓梅的那一家老小又去堵信访局的大门了,刚刚被接回来,情绪非常激动”。孔鹏听罢,没来得及喝口水就跟着张主任往当事人家走,一路上了解到,这家的小儿子梅某在工地干活,受伤之后想得到巨额赔偿款,一直和承包方协商不下来,所以半年来多次上访,所有参与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都被梅某的媳妇骂跑了。刚走进梅某家里,还没等孔鹏开口,就迎来了一句句不堪入耳的脏话。可是,孔鹏没有吭声,而是关切地问起了梅某的伤情,见到这种情景,梅某媳妇的情绪也慢慢稳定了下来。孔鹏以一种同情和关心的态度去交流和倾听,通过交流,她感觉到,巨额赔偿款只是表面现象,出事之后,承包方责任人虽是梅某夫妇同乡,却一直未露面,这种做法,让他们心里接受不了。之后,孔鹏积极联系承包方,虽多次吃了“闭门羹”,但她坚持不懈,通过多次真情劝解,承包方责任人专程到梅某的家中去看望,并且积极赔偿,双方结在心里的疙瘩就此解开,一场闹的轰轰烈烈长达半年之久的上访案件就此平息。无论是婚姻家庭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孔鹏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个当事人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和交待,群众纷纷找孔鹏寻求帮助,调解矛盾纠纷。
创新思路,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为方便居民及时了解各种实用的法律信息,享受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孔鹏紧跟时代步伐,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通过甄选最及时、实用的普法信息,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发送。社区百姓可以通过该平台直接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咨询,并进行人民调解的在线预约和法律援助的在线申请。截至目前,该平台关注人数已经超过千余人,通过此平台申请人民调解的占到调解案件的百分之三十。在日常工作中,孔鹏注重面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及道德知识宣讲活动。通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群众的法治意识逐年提高。
孔鹏(右二)调解群众借贷纠纷
至真至情,点亮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的心灯。孔鹏认为,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方式,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首先必须树立起社区矫正的法律威严。工作中,她向每位来司法所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都详细讲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考核、奖罚细则等社区矫正相关的管理规定,全方位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对于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置法律不顾,不服从教育监管的,孔鹏坚持亲情执法,让他们自觉接受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王某的变化就是最好的例证。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11年被兖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被兖州区司法局鼓楼司法所接收进行社区矫正。刚来司法所报到时,王某抱着“大墙之外无约束”的心理,认为判了缓刑就等于获得了自由,对社区矫正工作不屑一顾,对各项规定从不遵守,甚至常常以自己公司业务繁忙为理由私自外出。孔鹏掌握此情况后,主动与王某进行了一次深入谈话。通过谈话,孔鹏了解到,王某学历不高,之前也没有过多关注过法律知识。在做生意时,因为不懂法,不守法经营,触犯了法律,被判了刑。如今,他还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丝毫没有悔罪意识。之后孔鹏耐心地将社区矫正工作的起源、发展、日益完善的过程一一道来,让王某明白判缓刑并不代表他现在是自由人,并向王某严肃认真地介绍了日常监管的各项规定,使王某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切实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鉴于王某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孔鹏主动送去一些法律类和经营类的书籍,告诫王某要吸取之前的经验教训,以后要守法经营。在对王某进行耐心疏导矫治的同时,孔鹏多次联系其家人,鼓励家人和王某多交流,全家一起参加活动、外出游玩,对他进行亲情帮教。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王某不再抵触,反而变得喜欢和孔鹏聊天说话,他经常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每次到司法所汇报思想,总想和孔所长好好聊聊,总感觉和她说说心里话,自己心里觉得踏实。”孔鹏还积极联系工商、税务等部门,尽可能地为王某经营的公司争取政策上的支持。王某逐渐变得积极乐观,企业也在王某的经营下逐步扩大了生产规模,目前职工已经有了上百人。当王某得知对刑满释放人员需要进行安置帮教时,主动提出自己的公司可以接纳部分需要安置的人员,并热心地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将自己入矫以来发生的变化毫无保留地讲给他们听,并希望他们引以为戒,做守法公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仅王某自己表现突出,他所接收的安置帮教人员也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在王某虽然已经顺利解矫,但是他仍喜欢到司法所找孔鹏聊天。他说:“我就喜欢和孔所长聊天,和她交流之后,总觉得心里有了底,他就是我们这些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的心灯。”
凭着一份执着与坚韧,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孔鹏克服了工作中的重重困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赢得了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平淡岁月中,她坚守着心中不变的誓言,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她像一位忠诚的卫士,无私地奉献着,在千百个日夜里,做好社区群众的“知心人”。
孔鹏(右三)调解一起赡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