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成明
摘要:在全面推进礼法思想进校园的氛围下,为了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更好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与大学生道德建设相结合,我们有必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汲取荀子礼法思想的精华之处,使荀子的优秀思想得到继承和发展。
关键词:荀子;礼法思想;思政教育
一、研究背景
“礼”被作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和生活规范,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礼”也被赋予各种不同的意义。荀子的“礼”的内涵非常丰富,他在儒家的基础上又吸收了法家的思想,其思想可概括为“隆礼重法”。2015年教育部召开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座谈会。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对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这是新形势下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的重要途径。本文从这个思路出发,探究荀子礼法思想的核心以及其中可供当代思政教育借鉴的地方。
二、“化性起伪”的性恶论
关于人性起源,孟子认为人性本善,只要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启发人们的良知就可以使人向善。而荀子提出了一个完全对立的思想,那就是“人性恶”。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其意在于说明人性本恶,而善则是后天进行教育和改造的结果。这里“伪”可以理解为有意做掩盖本来面貌之事。回到人性这里,就是要通过后天的道德教化和思政教育的手段来使人们改变本来的恶性,去恶趋善,即所谓的“化性起伪”。
三、“明于天人相分”的自然主义天道观
“明于天人之分”是荀子礼法思想的一个理论来源,他主张把“天”和“人”,“自然”和“社會”区别开来。“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明确指出自然界万物变化以及社会发展都是有规律的,它不会因为尧的圣明而存在,也不会因为桀的昏庸而消亡。
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肯定了人的作用,并说明即使是圣人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努力的结果,这正和他的“性恶论”吻合,也说明了需要“法”来教化人性的恶。于是,在礼法的起源上,荀子打破了之前的神鬼观念,把礼法从深不可测之处拉回到现实;而且荀子与先人的不同在于,他主张“天道”而不是“人道”,这就为思想改变人的行为树立了不可置疑的权威。
四、荀子礼法思想对当今思政教育的启示
荀子所谓的“礼”,包括等级和规则,实则又有礼仪、道德准则等含义。在推进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今天,法治和德治是国家治理手段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法律是有局限性的,法律不能调整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那么社会生活的很多方面都会变得混乱。道德一般是通过对人的内在感化,对其施加内在约束力。荀子重视“积善成德”告诉我们,道德建设不仅应尽快重建健全的社会道德规范体系,而且要重视人们道德修养的培养与提高,并把二者结合起来。
荀子礼法思想中有很多想法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思政教育方法,荀子的思想偏向经验以及人事方面,从社会脉络方面出发,重视社会秩序,反对神秘主义思想,重视人为的努力。在有名的《劝学篇》中,他集中论述了关于学习的见解。文中强调“学”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博学才能“知助而无过”,同时指出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态度应当精诚专一,坚持不懈。他非常重视教师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国家要兴旺,就必须重视教师;同时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认为教师如果不能给学生做出榜样,学生是不能躬行实践的。这都是我们当代思政教育要去借鉴的思想和案例。
五、结论
本文先从理论方面对荀子的礼法思想进行了分析,荀子礼法思想的哲学基础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化性起伪”的性恶论,一个是“明于天人相分”的自然主义天道观。然后分析了荀子礼法思想的内涵,并从礼治观、法治观以及礼法合一三个角度分别进行了分析。接着,从以德治国角度出发,探究了我国思政教育的发展进程,并且将荀子的礼法观念去粗取精,探究荀子礼法观对当代大学生思政教育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8.
[4]郭志坤.荀学论稿[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社,1991.
[5]高春花.荀子礼学思想及其现代价值[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陆建华.荀子礼学研究[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