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失独家庭规模不断扩大,失独家庭数量增多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文章将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增能视角下失独家庭社会工作的介入研究:第一部分对失独家庭的研究背景进行分析;第二部分是分析失独家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第三部分从增能视角出发,探究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以达到帮助失独家庭恢复弱化的功能,提高其生存质量,确保其安度晚年的目的。
关键词:失独家庭;社会工作;增能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虽然我国一些由人口引发的社会问题得到缓解,但是仍然有一些新的问题产生。目前,我国独生子女家庭至少1.5亿。据相关资料统计,大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这意味着我国现在或将来约有1500多万个家庭遭受失去独生子女的痛苦。随着失独家庭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各界开始高度关注失独家庭,并试图从社会保障、社会政策和法律等各个方面来探究解决方法。笔者在阅读了大量相关资料文献的基础上,借鉴以往学者的相关观点和建议,并根据增强权能的相关理论知识,阐述失独家庭的问题现状,从失独家庭的自身因素和外在环境两个方面分析原因,并探究关于失独家庭问题解决的途径。
二、失独家庭的问题现状及原因分析
1.问题现状
(1)生理、心理层面。失独家庭的父母往往身心状况差。有资料显示,在失独人员中患慢性疾病的人员较多,有的患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慢性疾病,尤其以骨关节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高血压和肿瘤居多。梁明辉、张黎、巩新鹏等人曾运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50名失独父母进行调查,评测失独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其中44%的人有过自杀经历。此外按照KIO的评分等级,82%的人心理疾病的危险性高。
(2)经济层面。失独家庭大多经济困难。一般情况下失独家庭分为暂时性失独和永久性失独两类,暂时性失独家庭是指失独父母会选择再生孩子或收养孩子。根据国家相关救助政策,他们便不再享受国家救助,而抚养子女必定是笔不小的开销,这无疑会增大失独父母的经济压力。然而,永久性失独家庭的父母可能因为年龄的限制或不愿再生育、领养孩子而面临养老困境,家庭经济压力增大,生活质量下降。
(3)生活层面。失独家庭一般家庭不和、生活形式单一且封闭。子女既是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的纽带,也可充当家庭关系的减压阀。在失去子女后,完整的家庭功能出现缺损,失独夫妻可能会将长期压抑的情绪爆发出来,可能会因为子女的不幸离世引发家庭纷争,甚至选择离婚来结束悲痛的生活。此外,失独群体会渐渐与社会减少接触,生活形式变得单一且封闭。
(4)社会层面。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网络弱,社会融入度低,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不断增加。随着独生子女亡故,原有的家庭关系网络也会萎缩,以子女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交网络对家庭的支持功能逐渐减弱,失独父母也会因为子女的离世而自我封闭,沉浸在痛苦与精神抑郁之中无法自拔,逐渐脱离社区生活,从而导致社会融入度低。随着失独家庭数量的不断增多,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会不断增加。
2.原因分析
(1)自我效能感低。据调查显示, 失独家庭中有63.3%的人表示“不想出门”,有50.2%的人表示“不想与以前认识的人说话”,害怕与他人交流时涉及子女话题。这样的消极状态会使得失独父母缺乏使用社会资源的机会,渐渐形成消极的自我评价,从而对生活产生强烈的无力感。
(2)缺乏个人资源。我国主要以家庭养老模式为主,失独家庭的父母因子女亡故而失去了家庭养老支持,随着年龄增长,体能下降,面临退休状况,老年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3)社会政策和法规制度的局限性。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看,有关“失独”群体的人大常务委员会立法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第二十七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具体的条例。而且,各地方以此为根据制定的失独家庭补助金额普遍比较低,除了经济补助,忽视了对失独家庭医疗、心理等方面的支持。此外,在失独家庭问题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国家推出了二孩政策,在对二孩政策实行之后出现新的失独家庭的救助这点上,国家相关的社会政策存在缺陷。再者,我国的收养制度也是不健全的,收养手续烦琐严格,工作人员存在推诿现象,并且国家对该群体的救助是将收养子女的父母排除在外的,这无形中加大了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对于不收养子女的永久性失独父母来说少了一种减轻失子之痛的措施方法。
(4)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整体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是不完善的。在我国,家庭养老是主要的养老模式,参加养老保险具有很强的自愿性,很多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公务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险意识差,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如果出现独生子女去世,则会面临体系外的养老困境。此外,失独群体也并不符合农村养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的相关要求,从而处于万分尴尬的境况。
(5)媒体舆论的负面效应。近些年来,“失独家庭”渐渐出现在社会公众视野中,大多群体将失独家庭定义为弱势群体。这种标签化会增加失独家庭的压力,阻碍其与社会的有效互动,甚至造成一些不公正现象的出现。
三、增能视角下的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方法
1.增能视角
1976年,美国学者芭芭拉·所罗门首先提出了“增强权能”的概念。他曾指出,黑人群体是受到美国社会中“制度性种族主义”的压迫和歧视,从而导致黑人权能无法发挥。社会工作应该促进社会变革,增加黑人的社会权能。这种增强权能的观念为社会工作界广为接受。增强权能取向的社會工作者认为,服务对象的出现和需求的不足,并非个人原因造成的,而是社会中的环境以及强势力量的压迫导致,社会工作者的任务就是协助服务对象消除阻碍其权能发挥的社会环境和强势力量。
2.增能视角下的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方法
(1)微观社会工作。微观社会工作层面主要采取个案工作方法,以失独家庭成员或失独家庭为服务对象,增强失独家庭成员的权利和能力,恢复家庭已弱化的功能。一是增强自我效能感,结合文中原因分析,我们知道失独家庭的父母通常自我效能感低,面对这种情况,社工要表达同情心,提供心理疏导;对于产生轻生念头的失独父母,要提供危机干预。此外,还可采取理性情绪治疗模式,帮助案主纠正认知偏差,输入对生活和经历的正确认知,重新对生活燃起希望。二是发掘个人资源,一般而言,失独父母在子女先亡后便失去了养老资源,即使有退休工资,他们的老年生活也没有良好的质量保障。社工此时可以利用自己的支持网络,为案主提供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针对案主需求链接相应的资源,同时帮助案主了解相关救助政策并申请救助,此外,社工可以帮助案主分析自己的非正式支持网络,通过家人和朋友的互动来发挥非正式支持网络的作用。
(2)中观社会工作。中观社会工作层面主要采取小组工作方法协助具有类似的家庭经历的服务对象组建支持小组,通过失独成员间的互动和分享经验,从而达到治疗、互助提升能力的目的。
一般而言,失独家庭组建的小组类型为支持小组,他们具有类似经历,对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具有共鸣,体会到社会中也有与自己同样经历的人,自己并不孤单,这有助于小组成员加深对小组的认同。社会工作者适时引导小组成员讨论生命中的重要事件,有助于组员敞开心扉和宣泄情绪。此外,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策划一些活动,在参与的过程中鼓励组员充分发挥自主性,为小组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而原本参与小组的失独群体往往是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感到无力,在参加支持小组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组员间互动分享,会给失独群体提供一定的网络支持,这种支持有助于组员的潜能发挥和自我提升,从而达到增能的目的。
(3)宏观社会工作。宏观社会工作层面主要采取社区工作和社会行政方法,通过整合社区资源以及完善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等从而进一步促进失独家庭增能。一是根据社区照顾模式开展工作,首先,对社区居民进行社区教育,让社区居民对失独家庭形成正确认识,同时,鼓励社区居民自发、自愿地去帮助失独群体,营造一个相互关怀的社区氛围;其次,鼓励服务对象参与社区活动,同时建立社区养老机构,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再次,建立社区志愿服务体系,鼓励服务对象参与志愿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找到自身的价值;最后,通过社区间资源的共享来促进社区增能,从而达到社区协助失独家庭增能的目的。二是完善社会政策与社会法律法规。国家应该明确独生子女的标准,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进行相应修改,明确各地政府给予一定帮助的范围。此外,政府还应该完善收养制度,简化收养程序,给予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一定经济救助。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以上叙述,笔者认为,国家可以在养老保障方面做些改善,针对没有退休金和养老保险的失独群体,政府应该筹措资金为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同时国家应该普及参与社会保险的意识,让有能力的失独群体了解参与养老保险的益处,从而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在社会救济和福利方面,国家应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内容,考虑到失独群体的问题,使失独群体也可以享受到和“五保户”等类似的待遇。四是发挥媒体舆论的积极效应。新闻媒体应该多宣传青少年安全预防知识,让大家能够重视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独生子女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新闻媒体应该改变以往侧重叙述失独家庭作为特殊群体和受助对象的倾向,更多宣传失独家庭自强自救的正能量事件,从而改变公众对失独家庭的刻板印象,媒体舆论的积极描述有利于失独群体与社会的互动,从而增强其权能。
总之,失独家庭是一个值得社会公众关注的群体。社会工作者有责任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去帮助失独家庭,整合社会资源,使失独家庭恢复已弱化的功能,促进其正常生活。当然,仅靠社会工作者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从而为失独群体营造一个安全、融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杨景欣,陈 华.社会工作视角下的失独家庭问题解决路径[J].企业导报,2013(23).
[2]黄元武,雍支康,黄 毅.建立健全失獨人群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完善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制度——梓潼县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状况调查[J].决策咨询,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