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普罗迪+法恩瑞
虽然中国对欧盟投资增长,但欧洲在中国的投资主要是绿地投资,中国在欧洲投资却以收购为主。这样,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完全不同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的失败和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资伙伴关系(TTIP)的衰落都充分表明,国际贸易以及更广泛的全球经济关系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中国是唯一一个通过大规模投资来应对全球化危机的大国。2013年由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也是当前唯一一个勇于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来应对这些挑战的倡议。从经济和战略角度看,“一带一路”倡议对中国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机遇。如果TPP和TTIP两者旨在将中国排除在外,同时进一步巩固美国的地位,那么“一带一路”倡议则会让中国扮演关键角色。
虽然欧洲表面看来只是“一带一路”倡议的终端节点,但欧洲将成为影响倡议成效的关键因素。其原因在于,欧洲是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这决定了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基础设施投资在经济层面上具有可行性。
“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的不仅仅是贸易机会。它还推动着所有对这些投资感兴趣的国家,重新思考它们的长期投资战略,以成为“一带一路”投资的合作伙伴,抑或竞争对手。 “一带一路”倡议也必将重塑中欧经贸和政治关系。尽管媒体经常夸大这一倡议的潜在威胁,但双赢合作的潜力切实存在。
为正确评估“一带一路”倡议带来了哪些机遇,又面临哪些挑战,对基础设施和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投资前景加以分析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对铁路基础设施加以分析。铁路运输在双边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很小,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种状况也不会改变。2016年,只有1%的中欧贸易量(贸易总额的2%)是通过铁路运输的。表面来看,新的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对未来中欧贸易额的总体影响似乎非常有限。
然而,从局部来看,对铁路的投资可能将在一些特定领域改变“游戏规则”,如在汽车行业;也可能是在某些地域,包括中欧和东欧的内陆国家。对于这些行业和国家而言,对铁路的投资可改善其互联互通,为它们提供重大商机。
除此之外,这些投资对于中国在本地区的总体存在具有战略性的意义。比如在希腊、巴尔干地区和东欧之间建设的铁路,就是相当明智的举措,可以提升中国在地中海最大的一笔投资比雷埃夫斯港的发展潜力。
搭载在中欧班列上的货物从开行初期较为单一的小商品和电子产品逐步丰富到品牌服装、通讯设备、五金机电、圣诞礼物、家具等“中国制造”商品。
不过,这也恰恰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在欧洲的推进可能还面临一些难题。
首先,可以直接连接地中海与中欧的铁路一旦建成,可能会危及北欧诸港(如鹿特丹和汉堡)以及北亚得里亚海诸港(如里雅斯特和威尼斯)的地位,这些港口规模现在已经远远小于比雷埃夫斯港。
2009年中国开始投资比雷埃夫斯时,该港每年吞吐量为50万个标准集装箱(TEU)。到2015年,该数字已激增至300万,北亚得里亚海各港的吞吐量远远落后,仅为210万。随着铁路的发展,两者间的差距将更为显著,比雷埃夫斯港口在中欧贸易流方面将获得无以取代的主导地位,至少在欧洲南部地区是如此。
其次,部分铁路将建在欧盟之外,这可能引起一些政治争议。
根据布鲁塞尔的规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来源不能与项目开发商有直接联系。有些人会认为,中国惯常的商业策略就是通过提供贷款帮助中国开发商获得合同,这样一种策略在欧盟区域内是行不通的,但在非欧盟地区建设铁路时则毫无障碍。
如果某个中国公司在中国各银行的财政支持下得以在非欧盟地区建设铁路,它在欧盟地区必然也会获得优势——由于欧盟内、外的铁路彼此相接,在投资中可能会有成本共担的现象。此外,中国企业在欧盟外建设铁路时所获得的财政支持,也可能通过某种机制最终有利于欧盟内的投标人。
如果不考虑这些问题,或在规划这些项目时不能与欧洲自身的基础设施升级规划相对接,那么相关投资必将推迟或拖延多年。
此外,中国对埃及(塞得港)和阿尔及利亚(舍尔沙勒港)等其他地中海港口的投资可能导致港口容量过剩,危及其他欧洲港口的未来。
如果这些投资以公平竞争为前提,那么最高效的港口将发展壮大,低效港口则最终将被边缘化。但中国企业仍然有中国政府提供的强大财政和政治支持,它们将比欧洲同行的竞争力大得多,因为依据欧洲竞争法,后者无法从政府获得政治支持。
总而言之,基础设施投资将是影响中欧双边关系的重要战略要素,但对其规划需更加审慎,并应更多考虑到各个相关方的需求。
双边投资是提升竞争力的核心,也是改善双边合作、增进相互了解的关键因素。
根据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的统计,2014年以来,中国在欧洲投资量已超过350亿欧元,远远高于欧洲在中国的100亿欧元投资。
人们可能会认为,现在的状况不过是对欧盟过去在中国巨额投资的简单再平衡过程。但事实并非如此:欧洲在中国的投资主要是绿地投资,而中国在欧洲投资却不是。这样,投资对东道国的影响完全不同。
由于欧盟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国获得了大量新产品、新技术、额外收入,就业率也明显上升。欧洲投资浪潮带来了更优的生产要素分配:欧盟资本和技术与中国的劳动力相互融合,形成了更具效率的供应链。但中国在欧洲的投资则有着不同影响,迄今为止都只是带来了所有权的转移而已。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中国资本帮助了欧洲企业安全度过经济危机,并为它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好的机会。
中国正在大力投资欧洲公司。中国企业也正在大力购买技术、品牌、分销网络等。这些都完全符合中国的需求:中国的劳动力成本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加之劳動力数量的下降,迫使中国企业大量投资于技术,以提高生产力,缩小与西方公司的差距。
品牌和分销网络是创造最大增值的价值链“环节”。相比于只依赖制造业,通过控制价值链的这些“环节”,中国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增值。
投资欧洲也是分散投资组合风险的途径。欧盟市场相对于美国更易进入。在美国,所有大型收购活动都要经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批准才能进行。该委员会经常以国家安全问题为由否决收购行为和阻止交易。
欧洲并无类似机构。但最近几个月来,情况正在迅速变化。随着中国近期在欧洲市场的收购大幅增长,一些国家开始改变立场。
2017年初,德国政府批准了中国“美的”家电公司收购“库卡”公司(KUKA),“库卡”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机器人生产商之一。但仅仅几个月后,同样是德国政府,却对中国福建“大芯片投资基金”收购德国半导体生产设备制造商“爱思强”(Aixtron)的行动加以干预,阻止了此次收购。
诚然,“爱思强”是一家很重要的公司,但其战略重要性远远低于“库卡”。这或许可以部分地归因于国家安全考量,但主要还是反映了德国政府态度的变化。
欧洲公司抱怨说,它们在中国并没有获得同等的机会进行收购,在绿地投资领域也是如此。正如《中国外商投资行业指南》所明确指出的那样,中国许多重要行业仍然完全或部分封锁外国投资。
此外,许多在欧洲进行并购的中国企业都得到中国一些银行的支持,这也引发了欧洲当局的担忧。德国对中国的态度转变尤其值得重视,因为除2016年以外,德国在过去五年中一直享有强劲的对华贸易顺差,且对华投资额也远高于中国在德投资额。
在对双边投资的分析中,另一个基本要素是2015年制定的“中国制造2025”计划,其目标是“使中国在2049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成为世界领先的制造业强国”。中国政府将在国家、省和地区各个层级给予研发支持。中国欧盟商会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详细阐述了该计划对于欧洲公司的挑战和机遇,其结论是挑战大于机遇。这份报告认为,一方面来看,中国需要得到欧洲技术的支持来发展本土产业,在最初几年尤其如此。但从长远来看,以强制性技术转让来换取市场准入,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FIE)的收购限制、不同标准、政府补助,以及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基金,都将成为中国政府压制欧洲企业而给予中国企业优势的手段。
这份报告中所反映的观点,具有相当大的代表性,反映了欧洲国家对中国在欧洲投资的关切和抵触。中国如要进一步推进在欧投资,一定要考虑到这些关切。
欧洲智能制造业的发展所采用的方式与中国截然不同。欧洲架构一直秉承在欧盟企业间的无偏好原则,这也是欧盟共同市场的根本支柱。无论是欧盟还是各个欧洲国家,都制定了类似的计划,以实现工业4.0的发展,但没有任何一个是自上而下的,也没有任何一个强调某一产业导向。同样,这些计划也未像中国那样对外国公司设定限制。
总而言之,有些人会认为,如今的中欧双边投资所要面对的最大障碍就是不对称性。
要削减这种不对称性,最佳方式就是促进更强有力、更深入的合作。“亚投行”的设立可以看作是朝这个方向迈出的第一步。中国持有29%的股份,所有欧洲国家的股份总和紧随其后,达到20%。中国与欧洲可以尝试一些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截然不同的创新性方法,为达成共同战略而开展密切合作,并从合作中获益。
尽管存在着上述对全球化进程的威胁,但许多领域的合作依然可以产生积极的效果。“一带一路”的推进不仅需要铁路和海上基础设施,还有赖于强大而高效的电信系统。信息通信技术(ICT)标准开发无疑是各方利益交汇的领域之一。开发无线技术的共同标准,和/或对上述领域的联合研究,有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知识产权(IPR)保护是确保双边投资健康发展不得不关注的另一个问题。高科技(同时也包括中等水平科技)企业不会在那些最重要资产得不到保护的环境中投资。
总之,中国作为“一带一路”的枢纽,处于相当微妙的地位,因为这会带来一系列的全球责任。
中欧双方应密切合作,共同建造基于共识规则的投资市场。对欧洲而言,它也必须适应中国与美国齐肩成为重要行为体的新型全球框架。这并不意味着欧盟必须接受美国或中国制定的规则,相反,欧盟必须发展行之有效、高度灵活的决策程序,使得欧洲能够更好与中美两国或合作、或竞争。
(乔治·普罗迪为博洛尼亚大学教授、意大利都灵世界事务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法恩瑞为北京大学中欧关系史专业教授、北京大学地中海区域研究中心副主任。本报告由盘古智库、都灵世界事务研究所、北京大学地中海区域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编辑:袁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