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旭
(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辽宁 朝阳 122000)
护肝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效果分析
尹 旭
(朝阳市结核病防治所,辽宁 朝阳 122000)
目的 探析护肝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效果。方法 选取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我院收治的148例肺结核患者为研究资料,将其随机分为两组,每组74例。对照组在抗结核的同时未给予护肝药,观察组在抗结核的同时给予护肝药预防,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疾病预防效果。结果 研究结果表明,各种护肝药物分别在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中肝损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护肝药物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中,使用单独护肝药物的观察组优于未使用护肝药物的对照组;联合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护肝药物的肝损害发生率明显优于单独用药和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分析后结果未明确显示出年龄、性别对护肝药物治疗效果的影响(P>0.05)。结论 护肝类药物在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中应用,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肝损害效果,且结合患者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可适当采取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护肝药物治疗,联合用药的效果更好。保肝药物治疗效果并不受年龄,性别因素影响,临床应用中安全性较高。
护肝药;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预防效果
结核病是临床上较为常见的传染类疾病。结核菌入侵人体的方式主要是呼吸道,主要损伤部位为肺,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因此必须尽早采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来减轻结核菌对人体造成的损害。而目前所用的抗结核化疗药物不良反应除胃肠反应外主要是对人体肝脏造成损害,这已是医学界公认的事实。现阶段临床上给予护肝类药物对结核病患者的肝损害程度进行有效预防,或者控制患者的肝损害发展趋势。本文选取148例肺结核患者为研究资料,对护肝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效果进行评价,获得较好的临床应用价值,具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我院收治的肺结核患者中的148例为研究资料,将其随机分为两组,每组74例。对照组中,观察组中,男性患者42例,女性患者32例;年龄区间为35~76岁,平均年龄为(51.47±1.56)岁;病程为1~7年,平均病程为(3.54±0.37)年。两组患者在基本资料方面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病例纳入标准[1]:①初次治疗或复治病例;②可在1年内完成治疗计划;③自愿参与本次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例排除标准[2]:①有精神病史、心脏功能障碍、肝肾功能不全,基本资料不完整患者;②患有其他疾病且预后时间在半年内,患有癌症晚期;③非自愿参与,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对照组未给予护肝药;观察组给予护肝药预防,主要护肝药物包括:护肝片(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03336,0.35 g×100片),每日3次,每次4片;肝泰乐(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2023789,100 mg×100片),每日3次,每次2~4片;益肝灵(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32020664,0.32 g×100片),每日3次,每次4片;肌苷片(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4023203,0.2 g×100片),每日3次,每次1~3片;兰肝炎片(甘利欣甘草酸二铵胶囊,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40191,50 mg×24粒),每日3次,每次3粒。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针对性用药指导,部分患者需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但在服药过程中药注意药性间的相互作用,避免发生用药不良反应。
1.3 观察指标:肝损害是以肝功AST或ALT>40 U/L为标准。对两组患者用药后的肝损害发生情况进行记录和对比观察。
1.4 统计学方法:本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计量资料用()进行表示,采用t进行检验,计数资料用%表示,采用χ2进行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与对照组比较,单独用药和联合用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明显更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的采用护肝片预防后肝损害发生率为16.22%,采用肝泰乐预防后肝损害发生率为16.22%,采用益肝灵预防后肝损害发生率为14.86%。未采用护肝药物预防的对照组肝损害发生率为22.97%,经统计学分析,观察组各个发生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结合实际情况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护肝药物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效果更加有效,联合用药效果优于单独用药,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见表1。
表1 观察组单独用药与对照组的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发生率比较
Logistic多因素分析结果见表2,通过将是否发生抗结核药性肝损害作为因变量,以患者性别、年龄等因素变量引入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中未明确显示出年龄、性别对保肝药物治疗效果的影响(P>0.05)。
表2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多影响因数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
与对照组比较,单独用药和联合应用护肝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明显更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单独用药与对照组未采用护肝药物预防,肝损害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各护肝药物单独之间的肝损害比例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统计学分析,观察组各个发生率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结合实际情况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护肝药物预防抗结核治疗过程中肝损害效果更加有效,联合用药效果优于单独用药,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本结果与相关研究结果相符[3],从结果中可以看出护肝类药物在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治疗中应用,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肝损害效果,且结合患者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可适当采取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护肝药物治疗,联合用药的效果更好。保肝药物治疗效果并不受年龄,性别因素影响,且未见明显不良反应,临床应用中安全性较高。因此保肝药物仍然是预防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首选用药。
[1] 张海英,任晓蕾,冯婉玉.抗炎保肝药对结核合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患者肝损害预防作用的系统评价[J].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2013,13(1):12-15.
[2] 吴念宁,陈万,邹俊,等.HIV/TB病人抗结核治疗强化期发生药物性肝炎的研究[J].中国艾滋病性病,2014,20(1):13-16.
[3] 唐神结.抗结核药所致药物性肝损伤诊断与处理专家建议[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13,36(10):732-736.
R521
B
1671-8194(2017)01-00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