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茜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4-000-01
摘 要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一直是焦点问题。搞好企业的工资分配制 度改革,不仅可以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重要手段,而且也是深化 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分配制度 改革
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的重要 内容。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虽然在企业管理 的思想、方法 、组织、手段包括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在向市场 经济靠近,对市场竞争的适应能力有所增强,但是,从总体上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还处于被 动局面。在市场化进程中,要使 市场机制更充分地在资源配置 中起基础性作用,我国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面临更艰巨的挑战。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既然是一场革命,那么就要有相当太的决心并具有创新精神。
一、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岗位工资低,同岗不同酬
现在大多数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由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各种津贴和奖金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体现按劳分配、同岗同酬的原则,但是岗位工资太低,根本不能体现同岗同酬。而技能工资一般和职工的技能关系不大,而是与职工的工龄相联系,因为大多数国有企业涨技能工资采用拉网式普遍上调的办法 ,这样造成工龄长 的职工与工龄短的职工的技能工资差距越拉越大。因此造成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职工,由于工龄不同而工资不同,甚至相差悬殊,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由于岗位工资低,大多数国有企业中青年业务骨干工资收入低,与他们的工作能力及业绩不符,从而产生不公平感;而工资收入高的老职工却认为理应多得,造成他们在企业混日子,不钻研业务,不求上进。从而造成整个企业工作效率低下,企业缺乏活力,大量中青年人才流失,该引进的人才不能引进,该辞退的富余人 员很难辞退,企业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岗位工资低,工资分配制度不合理,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利益相分离,目标不一致
职工不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从理论上讲,职工为企业提供劳动,企业付给职工报酬,实行按劳取酬,企业的利润理应归企业所有者,与企业职工无关,企业职工不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无可非议。但是由于职工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则不能把职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相结合,造成职工 只关心个人利益 ,不关心企业利益 ,职工和企业没有共同目标,当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职工可能采取牲牺企业利益而保护自身利益的办法。其结果可以预料,職工努力争取提高工资待遇,实质是争取提高劳动力价格;企业则控制工人工资增长,实质是获取更大的利润,劳资双方利益冲突是必然的。劳资关系问题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其结果是工资不断增长。如果无限制
地提高职工工资,势必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即竞争力)和企业利益;如果不提高职工工资,就可能失去许多优秀的职工和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削弱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二、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探讨
国有企业在拥有充分的内部分配自主权的基础上, 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要求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倡推行各种形式的岗位工资制, 如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要进行科学的岗位设置、定员定额和岗位测评, 做到以岗定薪。要以岗位测评为依据,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提高关键性管理、技术岗位和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的工资水平。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职工个人工资根据其劳动贡献大小能增能减。企业内部实行竞争上岗,人员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同时,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资支付形式, 如计件工资、浮动工资以及营销人员的销售收入提成等办法。无论哪一种形式, 都应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实行经营者年薪制
为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 应改革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办法, 鼓励国有企业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根据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业绩、难度和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确定其年度收入的一种基本分配制度。年薪一般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 基本年薪按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资产规模、管理的难易程度、经营者承担的责任、风险大小等因素,并参考经营者市场价格确定;效益年薪主要是根据经营业绩、贡献、主要经济指标, 经年末财务审计和综合考核后予以确认。
(二)实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分配办法
有些国有中小企业,可结合企业改制,进行职工持股试点。积极试行技术入股,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办法。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试行科技成果和技术专利作价折股,由科技发明者和贡献者持有。在部分小型国有企业,可以探索试行劳动分红办法。通过职工全体持股, 形成劳动联合基础上的资本联合, 创造出独具特色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组织形式。
(三)实行谈判工资制
为使企业工资水平与市场接轨,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对生产、管理、技术、营销等方面的精英和企业最重要的技术人才实行谈判工资制,其工资水平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同行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对其年工资总额中固定的部分按月发放, 其它部分量化考核后再发放。
三、结语
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其成功与否,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必须谨慎从事,切实做好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