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蕴,尹靖宇,武庆涛,李晋梅,张 晋,李保金,曹元辉
(1.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 100831;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北京 100831)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战略任务,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信部联合制订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提出了绿色制造标准体系框架,梳理了各行业绿色制造重点领域和重点标准,为成套、成体系地推进绿色制造标准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通知中包含了关于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程序安排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其中,第四部分建设内容中将绿色制造体系分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四个体系。绿色工厂是同时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四个特征的工厂,将优先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以及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选择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截止2020年,创建千家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工厂的评价有助于在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实施绿色制造。同时在市场化驱动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下,为先进示范绿色工厂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提升提供保证,政府财政奖励制度也会作为激励作用之一,使企业获得实在的效益,从而激发出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截止目前,安徽省和河南省已经出台了相关支持绿色制造体系资金鼓励政策,为地方企业绿色制造体系建立提供保障和激励。
作为优先推广的行业之一,我国建材行业在经历了长期高速发展之后,面临着传统产业产能严重过剩、转型升级缓慢、创新需求不足等诸多挑战,其中水泥行业尤为显著。水泥行业由于其高能源消耗、高碳排放的特点,同时水泥熟料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促使企业的发展从原来的数量规模型向质量、环境效益型转变,对水泥企业绿色生产和优化操作的迫切性不断增强[1]。推进水泥企业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是水泥行业每一家企业要走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的附件1为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是评价绿色工厂时遵循的指标和要求,本文将针对《通知》中的评价指标和要求,为水泥企业绿色工厂的创建进行解析。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包括总则和评价指标两部分。总则主要围绕评价指标框架、评价依据以及评价方式内容展开,评价指标规定了在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中的评价要点,以及企业需要符合的一些要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也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主要侧重于创建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工厂,通过采用相关节能技术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合理布局厂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等来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考虑了工厂在建立管理体系和已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下,能源与资源投入、生产过程、产品、环境排放,以及环境绩效的综合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均占有一定的分值,如表1所示。企业必须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绿色工厂评价,而预期性要求是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满足与不满足的判断,其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拉开各工厂的分值,从而判断该工厂是否能够成为绿色工厂 。
表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工厂在建设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且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以及质量方面的事故,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需要在工厂成立以来无相关方面的事故。在评价中,企业的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及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用来判断是否满足要求。企业同时需对利益相关方环境要求做出承诺,并能满足承诺的要求,可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污染物检测报告进行自评或第三方评价,同时做出相应的承诺。此外,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分派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并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设定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以及定期提供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培训,形成能够发布实施的《绿色工厂管理手册》,保留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培训记录。
基础设施指标对工厂的建筑、照明和设备等做出相应规范,其中工厂建筑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的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须符合相关法律及标准的要求,工厂设有专门的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对于能源及资源的使用能够实现分级分类计量。此外,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注重节能减排,因此在生产和工作场所照明密度符合GB 50034规定的条件下,鼓励企业极大限度采用自然光照明。
水泥企业在基础设施指标中,需要明确企业生产线规模、生产工艺设备、厂房设施、办公区、生活区布局以及厂区环境等要点。在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水泥生产线、相关厂房能够采用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如钢结构、砌体结构等。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品主要包括氨水、柴油、氧气、乙炔等,应储存于专用储罐或库房。工厂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能够储存于独立的库房。对煤炭、燃油、水、电、气等配备计量器具,实现能源和资源分级分类计量,并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实施定期外检。工厂办公区及厂房、料仓顶部建设时考虑采用自然透光的材质,减少对能源的消耗。厂区内可通过区域和时间模式的智能化集中控制方式,并配置照明光敏控制感应开关、红外存在开关感应器、红外超声波移动感应器等采用节能措施。
管理体系指标针对企业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模式作出规定和要求,企业应依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运行完备的管理体系。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企业可通过由本工厂或工厂所属的组织发布符合相关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也可通过由相关方出具的工厂符合相关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第二方声明来满足基本要求。而预期性指标则必须通过企业提供的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来进行加分。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通过每年发布能公开获得的社会责任报告来证明满足预期性指标的要求,工厂或工厂所属的组织按照GB/T 36000-2015、ISO 26000或SA8000的要求,编制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社会责任报告中可从企业文化、企业所承担的对员工、消费者、环境、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等角度编制。企业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取得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加强企业与外部沟通、刺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对能源投入、资源投入,以及采购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在能源投入方面,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并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入,定期淘汰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设备。在资源投入方面,工厂应减少原材料的使用,同时应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工厂应建立合格供应商采购名录,采购的原材料、设备及其配件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并满足节能、环保要求。工厂应对采购的原料、设备及其配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
水泥企业在优化用能结构方面主要包括:纯低温余热电站技改、水泥磨风机变频技改、熟料破碎机方式技改、回转窑窑头密封改造、辊式给料机规格技改、余热发电除氧器抽真空系统技改、窑头袋式收尘器代替电收尘器、水泥磨磨内喷水技改等方式。此外,工厂宜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用能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并通过第三方进行认证。工厂设备符合工业节能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其生产水泥的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宜符合GB16780-2012的先进值。此外,工厂应建有通过省级以上验收的能源管理中心。在生产过程中鼓励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在产品指标中,将对产品的生态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节能、碳足迹以及可回收利用率考虑进来,把环境因素纳入产品的设计、生产之中,在不影响产品性能、安全的前提下,减少消耗品、有害物质的使用,提高可再生材料的使用率。将碳的理念融入工厂中,通过开展产品碳足迹量化与核查工作,减少产品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此外,产品碳足迹可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中标识,向消费者和社会传递产品的碳属性。
水泥工厂产品设计可以考虑的生态设计理念包括:原材料就近采购,减少运输距离;生产过程添加利废原料,如粉煤灰、煤矸石、煤渣、铜渣、镍渣、炉底渣、锰渣、废石、脱硫石膏、磷石膏等,减少天然原材料使用;采用节能工艺和设备、配套余热发电项目和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方面。此外,还应定期对于产品中放射性物质和水溶性六价铬的含量进行检测。
环境排放指标主要围绕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污染物、噪声,以及温室气体的排放提出。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应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报告的要求。
目前对于水泥企业而言,工厂主要有以下环保设备和工艺措施:
(1)废气处理及排放。
包括采用SNCR脱硝技术、布袋除尘器、窑头窑尾污染源连续在线监控系统等设备与措施,大部分水泥企业均安装废弃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局,因此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核查上传至环保局的监测数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若企业不具备在线监测系统,则需要核查第三方检测报告,大气排放应符合GB 4915及其他要求。
(2)污水处理及排放。
包括沉淀池、污水处理站等设备与措施,基本能够实现污水无外排。
(3)噪声处理及排放。
包括设置隔声室、风机出口安装消声器等设备与措施。噪声的排放需核查第三方检测报告,其排放应符合GB 12348的要求或相关地标。
(4)固体废弃物处理。
包括利用各种工业废渣、水泥窑处理厂内生产的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措施。
(5)温室气体核查。
依据《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进行,若企业能够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温室气体核查报告并能按照报告结果进行改善,则可获得相应的预期性指标所对应的分值。
该指标对工厂的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和能源低碳化给出了具体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环境绩效是绿色工厂评价的较为主要方面,主要由十项主要指标构成。环境绩效指标围绕同行业进行比较,要充分考量行业特点,基于行业相关数据把握评价尺度。关于水泥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要点可参考文章《水泥行业绿色工厂环境绩效指标评价研究》[2],文章基于200余家水泥工厂能源管理体系数据和第一批水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结果总结了水泥行业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主要特点和在评价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对后续的企业自评及第三方机构评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绿色工厂的创建打破以往工厂的创建原则,侧重于创建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工厂,综合考虑了工厂在建立管理体系和已有的基础设施条件下,能源与资源投入、生产过程、产品、环境排放以及环境绩效的综合要求。
对于水泥企业而言,绿色工厂的创建重点需围绕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城市和产业废弃物、能量梯级利用、能效提升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减排等方面展开,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引领水泥行业发展的标杆。
参考文献:
[1]刘伟军.MFA自动控制系统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上的应用[J].中国水泥,2017,(05):109-111.
[2]张晋等.水泥行业绿色工厂环境绩效指标评价研究[J].中国水泥,2017,(08):1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