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壮 董浩 孙守相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山东泰安 271000)
文化养老视角下老年大学的发展路径研究
——以T市老年大学为例
安壮 董浩 孙守相
(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山东泰安 271000)
“文化养老”是一种现代理念,相对于传统的“物质养老”,强调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文化养老”蓬勃发展的大形势下,老年大学作为当前老年人学习、活动的场所,在提高老年人综合素质、促进老年文化建设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老年大学面临着转型发展的紧迫任务。
文化养老 老年大学 发展路径
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相对于“传统养老”模式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文化养老”更加注重老年人精神世界的满足,更能体现出人文关怀。老年大学作为老年人学习和娱乐的重要场所,在老年人寻求情感慰藉、重获社会认可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文化养老”不可或缺的阵地。
老年大学作为具有较强社会公益属性的老年文化、教育、活动场所,在“文化养老”中充当一个综合性的承载平台,扮演了服务者、教育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老年大学在多个方面对在校学习的老年人产生深刻影响,并且凭借其特有职能对“文化养老”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现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老年大学在推进“文化养老”中发挥作用的机制,如图l所示。
(一)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图l 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的作用机制
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原理,老年人的需求同样可以从低到高划分为五个层次。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基本保障体系的建立、现代医疗保健体系的完善、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整个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外部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老年人的“生理”、“安全”两个层次的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对于更高层次需要的追求将成为驱动老年人行为的主要动力,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会寻求“尊重”与“自我实现”,去拓展更加丰富的精神世界,去寻求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在此基础上,“文化养老”作为老龄化社会一项不容忽视的公众利益,必然会得到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的关注与认可,并被付诸于公共管理的实践。老年教育具有强烈的文化属性,拥有传播和践行文化养老理念的天然优势,所以建设和发展老年大学作为一种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影响更广的具体措施,也必然得到公共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
(二)老年大学对于推进“文化养老”的作用
老年大学是“文化养老”的主要阵地,是老年人参加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是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平台,是老年人自我实现的载体,老年大学对于推进“文化养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老年大学的教育传播作用
当前,老年大学开设的课程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诸多领域,学员能够学习科学知识、文化艺术、专业技能,能够有效地满足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从而实现身心的全面发展。同时,老年大学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能够在意识层面引导老年人,潜移默化中影响老年人思想观念的塑造,促进老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老年大学的情感慰藉作用
很多老年人退休后,社会交往活动锐减,加之子女忙于工作疏于关照,容易滋生孤独空虚感。老年大学通过“教”与“学”的桥梁纽带,将老年人重新凝聚在一起。通过班级组织、兴趣社团等方式建立起新的人际关系圈,为开展社交活动打下良好基础。另外,老年人入学以后,取得了“老年大学学生”的新身份,能够让老年人感受到秩序的约束,获得一种作和组织成员的集体感,容易获得精神上的共鸣与情感上的满足。
3.老年大学的价值实现作用
老年大学践行“学以致用、学而有为”的教育思想,通过开展“文化下乡”、“社区任教”等志愿服务,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贡献力量。在老年大学里,老年人可以学习新知识、接触新事物、培养兴趣爱好,加上老年人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可以不断发掘自身潜力,完成与自身能力相称的任务、取得与自身努力相符的成绩,也就是实现了社会价值,达到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境界。
总之,老年大学以其凝聚老年人、教育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独特优势,成为当前推进“文化养老”的重要阵地,以其政治引领、教育培养、组织引导的职能特点,在加强老年文化建设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说,在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下,建设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是推进“文化养老”的一项效率更高、影响更广、效果更加明显的举措。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T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99.14万人,占总人口的17.6%[1],与全省水平基本持平,老龄化程度已经较为严峻,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T市经济发展,老年人的基本物质生活可以得到保障,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越来越受关注,即“文化养老”模式。
(一)T市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的概况
老年大学作为老年人集体学习、参加活动的主要场所,在校学员的数量、构成、需求和发展趋势,对于判断该地区“文化养老”的整体情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除了市级老年大学之外,T市所辖六个县(区)均已建立老年大学。以T市老年大学为核心,县(区)老年大学为支撑、基层分校(教学点)为补充,全市基本建成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全市老年教育的主要载体。
2012年9月,T市老年大学发起成立了T市老年大学协会,旨在加强全市老年大学沟通交流、共同推动老年教育发展。该协会每年对全市各级老年大学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根据该协会2015年底数据(表1)[2],可以初步掌握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整体现状,并总结出以下四个特点。
l.教学内容丰富多彩
T市老年大学以学员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2012年以来,共增设瓷绘工艺、母婴护理等8个专业,截至目前,学校共有生活、保健、书法、绘画、声乐、器乐、戏曲、摄影等13个系部、38类专业涵盖了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健康保健、科学知识、文化艺术、历史人文、实用技术等各个方面,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2.参加老年教育的老年人总量偏少
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仅有25124人,仅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安排,到2020年,“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3]。如果仅仅将目前正在老年大学学习的老年人纳入统计范围的话,距离这个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3.各级老年大学发展不均衡
从表1可以看出,T市老年大学作为市级中心校,其规模明显大于各县(区)老年大学,吸纳了大量城区的老年学员,由于市级老年大学与位于市区的县级老年大学在覆盖范围、生源上有重叠,所以除了位于主城区的TS区、DY区之外,其他县的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数量相当,规模偏小。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相对于农村(社区),在人员、场所方面略占优势,老年学校的建设覆盖率较高,而农村(社区)分校、教学点的覆盖面则相对较小,老年大学在各级行政区域的分布整体呈现出“橄榄形”的不均衡状态。
表1 2015年度T市各级老年大学有关情况统计
4.基层老年教育发展潜力巨大
社区(农村)位于基层工作的一线,直接服务于最广大的群众,在发展老年教育上有良好的地理条件和群众基础。
2013年以来,T市召开“社区老年教育推广现场会”后,全市社区和农村的基层分校(教学点)建设取得长足发展。虽然,社区、农村一级老年大学的覆盖率偏低,但是凭借贴近基层、直接服务群众的先天优势,学校总数、学员总数远远超过了市、县、乡镇的水平,参与学习的老年人达到全市总数的47%,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T市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的制约因素
T市老年大学数据分析表明,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是切实可行的,但由于老年大学发展过程中的局限性人,以及老年人主观需求的变化,老年大学在主体、客体方面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制约因素。
1.老年大学自身承载能力有限
“文化养老”模式是面向全社会所有老年人的,其最终目标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背景的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样庞大的受众面和需求量与老年大学的承载能力形成了矛盾。老年大学不仅在接纳与服务的老年人的总量上是有限的,而且难以全面满足每个老年人的个人需求。另外,老年大学的学员群体有着很强的稳定性,大多数老年人在入校之后就会长期学习,即长期占据教育教学资源,在老龄化日趋加重、老年人总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老年大学面临着“存量不变、增量变大”的压力,加剧了教育资源供应与需求之间的矛盾。
2.老年大学在基层的覆盖面有待拓展
农村老年人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是“文化养老”的重要组成。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地区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备,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开始活跃。各种资料显示,由于文化程度低、服务体系落后等诸多原因,老年大学在乡镇、农村地区还没有实现有效的、大范围的建设和发展,农村老年人在老年大学中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少,还存在着精神文化生活单调、缺乏精神慰藉等显著问题,这都给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带来了阻碍。
3.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全国范围来看,开办老年大学的主体依然是以政府部门为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深度和广度存在不足。以T市为例,目前开办老年教育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就是由政府主办的,总体来看,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老年教育事业中并没有发挥出明显的推动作用,取得的公众影响和社会效益也十分有限。
4.缺乏有力的法制保障
当前我国在“文化养老”上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相关立法主要体现在《老年人权益法》中,没有对老年人文化教育权利以及老年教育的主体、职责等实际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并且缺乏强制性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在实践中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下,运用法律的框架规范、支撑老年教育的发展、全面保障老年人文化教育权利显得尤为紧迫。
“文化养老”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养老”的重要载体,老年大学必须在“质”和“量”上下更大功夫,利用自身优势,发掘巨大潜力,破除制约因素,找到可行有效的发展路径,实现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理顺老年大学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
“文化养老”惠及全体老年人,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全面、长期的工程,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需要政策、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支持,涉及到校舍建设、教师聘任培训、教学管理与科研等诸多方面的具体事务,这些都要求有一个功能完备、职责明确、执行有力的综合管理机构,对老年教育进行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具体来说,可以成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老年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老年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包括老干部局、老龄办、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在组织架构上,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市级议事机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委老干部局或者与老年大学合署办公,同时,各县(区)、乡镇(街道)参考市级做法分别设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老年教育的管理工作,进而形成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老年教育组织领导网络。
(二)推动老年大学办学模式的转型升级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承载能力,实现老年大学转型发展,是当前依托老年大学推进“文化养老”的重要路径。第一,建立大众化与个性化相结合的课程体系,以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老年人综合素质和生命质量为目的,注重将文化元素融入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中,让老年人参与更多文化活动,接受文化熏陶,丰富精神世界。第二,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吸纳来自不同领域的优势资源,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开办各类老年大学的分校、教学点,扩大老年大学的覆盖面、老龄群体的受益面。第三,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围绕老年人关注的养生保健、文化艺术等内容,制作多种形式的数字化老年课程,通过视频教学、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不断增加学习的个性化和互动性,让老年人足不出产就能参与学习。
(三)大力发展社区、农村基层老年教育只有将社会管理体系中最基层的广大老年人的需求满足好,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社会的“文化养老”。应当坚持“面向所有老人、惠及所有老人”的价值取向,依靠“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教育网络,利用社区、农村现有的文化小广场、远程教育活动室、农家书屋、居家养老中心等场所和设施,开发老年人喜爱的“接地气”课程,促进基层老年教育的繁荣发展。
(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
随着老年人群的持续扩大和文化养老理念的不断深化,不断提高老年教育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是当前老年大学发展的必经之路。除了自身建设与革新外,社会力量的参与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投入,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按照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实践表明,很多老年教育是由老年人自发组织开展的,他们成立的非营利组织(NGO)在凝聚老年人、服务老年人、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社会组织一般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其中有很多是精通专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的老年人,可以通过聘任其担任老年大学教师、合作开发课程等方式,共同促进老年教育发展。另外,可以通过共享场所、设施的方式,将这些社会组织引进老年大学,让他们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服务,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平。
(五)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借助法律的力量规范和引导老年教育的发展,对维护老年人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老龄化不断深入、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不断高涨的趋势下,将老年大学的发展纳入法制管理势在必行。要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老年教育的性质、主管协管单位职责,老年大学的开办主体、经费渠道、监督评估等内容,将老年大学的发展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开办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推进“文化养老”,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不仅需要老年大学自身的变革与创新,更需要企业、第三部门等社会力量的参与,只有多方合力,才能提高老年大学的办学水平,改善老年教育的质量、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真正意义的“文化养老”。
[1]张广东.泰安市委老龄办统计数据,2016:12.
[2]泰安市老年大学.2015年度老年大学情况统计表(表一)[Z].二○一五年泰安市老年教育情况统计表.2015:12.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EB/OL].[2017-01-20].http://www.taslndx.com/-dylist.asp?c1assid=1&nClassid=1.
C913.6
A
1007-9106(2017)05-0102-05
安壮(1988—),男,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研究;董浩(1987—),男,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孙守相(1968—),山东农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和法治政府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