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军
【摘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当中,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使命。具体包括:弘扬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是基本前提;以之作为制定、修改、废除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思想是主要途径;党和政府率先垂范,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关键环节;公正司法是重要保障;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道德追求,让守法成为全民真诚信仰是思想基础。
【关键词】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法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核心价值观是一国国民、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和最大公约数。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转型空前加速,不同阶层、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思想意识更加多元,价值内涵更加深刻、价值选择更为多样,党中央总结新的形势,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观,不仅是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相承接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更是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国家格言和时代精神,具有深刻的思想特质与战略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法治的引导,并通过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加以规范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价值是法治的灵魂,法治是价值的保障。法治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维护公民和法人权益、调整社会经济文化关系、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相对于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一伟大目标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具有内在统一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法治建设的发展目标、理想愿景、道德准则和价值引领,融入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核心使命。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注重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价值导向,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对照中央的要求,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现行法律、政策对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保障不力、支持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引导性、激励性、约束性不够,在一些重要领域和环节发展明显滞后。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政策措施。例如,腐败高发,严重损害着党的执政基础;信用缺失、行为失范,影响着经济社会秩序;空巢老人数量较大,老人老无所养甚至被遗弃的现象时有发生;网络上的暴力和黄赌毒信息以及网络谣言,对青少年的危害较为严重;一些地方黄赌毒泛滥;等等。
显而易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够脱离我们的意识形态,需要法治的引导,并通过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加以规范。当前和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党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不能只是一种理论的东西,而是需要作为大家的共同观念确立起来的,其关键就是要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个环节当中,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从法治规律看,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各个环节当中,推动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弘扬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基本前提。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细加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提倡的大多数概念范畴、理念精神都已在宪法文本上体现出来。如《宪法》序言第七段段末:“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此外像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概念也都有宪法宣示,而和谐、友善更是落实宪法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70字宣誓词,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精神。因此,宣传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前提就是宣传宪法、落实宪法,使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贯彻同国家宪法内容相一致。
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制定、修改、废除法律法规规章的指导思想,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主要途径。具体而言,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有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用核心价值观统摄中央和地方各项立法,统摄科学民主立法以及提高立法质量全过程,提高完善法律体系,并以此对照检查现行立法融入和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实际状况。二是采取逻辑推理的方式,将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融入到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规范(条文)当中。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行政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环节的引领指导,通过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等方法和途径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和政府率先垂范,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关键环节。党在依法执政、政府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也应该遵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执掌权柄(行使权力)者要有效管理国家,自己首先要率先垂范,遵守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依据法律授权行事。在实际生活中,政府领导人当被告、建构企业征信制度就是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很好例证;有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钓鱼执法、养鱼执法则是很不好的例子,必须清醒认识、高度警惕。确立公正是法治生命线的法治思维。结果公正和程序公正缺一不可,某些情况下,程序是否公正决定着结果是否公正。结果不公正,必然会牺牲法治的意义;而程序不公正,则会损害法治的权威。要坚持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私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思维。
公正司法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重要保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道德追求,让守法成为全民真诚信仰是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思想基础。首先,要从思想上树立法律信仰。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将守法作为现代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塑造和培育,让守法成为全民的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其次,发挥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功能,凝聚法治化的共同意志和强大思想基础,扶正祛邪,激浊扬清。再次,要发挥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规范整合功能。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完善社会规范与制度规约体系,并在日常生活中彰显主流价值,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法治中心主任)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
责编/温祖俊 美编/王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