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金英
摘 要: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行业全面实施,对企业集团的资金池业务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在分析“营改增”对企业集团资金池业务产生的纳税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能的税收筹划措施。
关键词:集团资金池;营改增;纳税影响;税务筹划
为充分利用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闲置资金,降低外部有息负债成本,避免企业集团内部出现存款和贷款双高的不良现象,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建立了内部资金中心,对成员企业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
一、“营改增”对集团资金池业务的纳税影响分析
2016年5月1日之前,即金融保险业实施“营改增”之前,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集团内部资金中心成员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被视为提供贷款服务,由此所产生的利息收入须按照利息收入全额缴纳百分之五的营业税,由资金提供方在收到利息收入时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营改增”之后,集团内部资金中心成员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仍然被视为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即提供增值税项下的金融业贷款服务,“营改增”对集团资金池业务产生如下纳税影响:
(一)资金池内部往来的利息收入的增值税纳税影响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包括资金占用费在内的各种占用、拆借资金行为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均被视为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按照上述规定,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归集成员企业的闲置资金应被视为资金占用行为,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利用資金中心的富余资金向资金短缺的成员企业提供内部资金调剂应被视为资金拆借行为,由此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均须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资金池内部往来的利息支出的增值税纳税影响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的相关规定,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于企业集团资金中心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均被视为资金占用或拆借行为,由此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均须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由此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营改增”对集团资金池业务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影响
发票记载了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数量、内容和交易双方等重要信息,是经济业务或事项发生的重要证明,也是企业最重要的完税凭证和企业成本费用所得税前列支的重要依据。“营改增”后,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业务也应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集团资金池内部资金往来均被视为提供贷款服务,由此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的资金往来产生的利息收入应依法开具且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营改增后集团资金池业务的税收筹划分析
(一)尽量采用集团财务公司的运作模式
实践中,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一般有两种业务运行模式:一种是采用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许可的集团内部资金中心模式,通常由集团母公司将其财务管理部或资金管理部设为资金中心,作为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之间资金往来业务的专门机构,借助网上银行等现代金融科技工具对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业务进行管理;另一种是采用具有法人资格的、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许可的集团财务公司模式。由于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吸收成员企业存款的法定功能,成员企业从财务公司取得的上存资金利息收入可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且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内部资金中心模式相比,其操作上更便捷和自由。因此,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业务建议采用集团财务公司运作模式。
(二)集团资金池业务尽量套用统借统还的税收政策
为鼓励企业集团开展统借统还业务,2016年5月1日之前,营业税对企业集团内部统借统还业务给予了税收优惠,对于开展统借统还业务的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增值税相关规定延续了对企业集团内部统借统还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企业集团负有外部有息负债的情况下,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为成员企业提供内部资金调剂时,可考虑套用统借统还的税收政策,合理节约纳税成本。具体而言,由企业集团资金中心每年根据集团内部分拨使用情况对外部有息负债本金及利息支出进行合理计算和分摊,并提供外部有息负债借款合同和本金及利息收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企业集团提供给内部成员企业的调剂资金及收取的利息符合增值税关于“统借统还”业务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集团资金池业务的增值税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业务均应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由于企业集团内部资金中心和各成员企业之间资金往来业务频繁,发票使用数量较大,因此,需加强对集团资金池业务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强化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及时沟通,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支持和配合。
参考文献:
[1]庞虎.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公司如何搭建资金池实施资金集中管理[J].财经界,2013,32: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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