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中篇小说)

2017-05-10 09:41孙未
北京文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索菲亚

我们的本意是来此隐居的。这个小岛以曾经定居于此的哥特兰人命名,离瑞典本土将近90公里,像是母船沉没前被抛到无边海域中任其漂浮的一条救生艇。国际写作营位于岛屿中央一片森林的背后,毗邻圣约瑟夫大教堂。这座教堂在13世纪之后就废弃了,如今只剩下恢宏的骨架,炽烈的阳光穿过消失了几百年的穹顶在废墟上画出优美的圆弧,乌鸦在疯长的青草中啄食。即便回到13世纪,这座大教堂依然是荒僻之地的标志。圣人约瑟夫是一位志愿照看麻风病人的修道士。他与病人被勒令远离人烟,在此建起避难所。之后死神又带领他们逐一离开此地,去往更远的所在。

还记得这一年6月,写作营总共来了十六名小说家。我是唯一来自亚洲的。我们轮流到厨房煮咖啡,关在各自的书房里苦苦煎熬,相约在第四周的仲夏那一日聚谈闭关所得,看谁写出了最好的故事。这个季节的北欧竟日竟夜天空通明,几乎觉察不到每一天的更替。我们双眼疼痛,毫无睡意,一心想要写出几行能让自己惊喜的文字。

这种近乎静止的隐居生活在第二周就解体了。来自匈牙利的大叔提出,他得动身去一趟斯德哥尔摩,见见他小说的瑞典语翻译。接着是希腊的胖妇人,据说她约到了某诺奖评委共进晚餐。斯洛文尼亚的苍白女孩也将如愿晋见瑞典文学期刊的编辑。第三周,长途跋涉去码头买船票的是来自英国、拉脱维亚和克罗地亚的那几位。他们抱怨写作营选址太偏僻,不方便作家们与瑞典文学界进行广泛交流。第四周,写作营只剩下最后六位还在写故事的人。我们一同去超市买腌鲱鱼、面包和酒,准备仲夏的小聚。然后就在仲夏前一天,挪威大婶的闺蜜来访,说起距离此地两小时车程的克鲁姆城堡里有位庄士敦太太,是远近闻名的占卜师,只需要八十克朗便可向你昭示未来。若是有兴趣,她愿意驱车载大家去。

于是仲夏那天,写作营里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杰姆斯年过五十,秃顶,体型壮硕,生于美国俄亥俄州,在紐约做过多年文学编辑,那会儿他写天主教家庭的解体,写祖父,写小镇生活,混得就差给评论家擦皮鞋了,他自己这么说。直到他某天开始写犯罪小说,写强奸分尸爆炸恐怖袭击血肉横飞。如今他定居瑞士,雪国豪宅。伊娃是一位中国裔的瑞典人,她未满两岁就被斯德哥尔摩的一对夫妇领养,对中国没有任何记忆,也不会汉语。二十九岁出版处女作,自传体小说,引起瑞典媒体关于领养道德问题的大讨论,此后她的小说再没受到过同等的重视。至于我,半生都在苦恼如何写与他人相似的小说,不得不承认,世间一切皆有主流标准,连创作也不能例外。

用毕晚餐,我们打算找个地方喝酒,烈日高悬的夜晚非常适合白苏维翁的清香,布拉凯多起泡酒的甘冽,或者黑皮诺的生动跳脱。杰姆斯说,反正这栋房子里只剩我们三个了,在哪儿喝都不算过分,干脆我们每人去敬那面镜子一杯酒吧。

杰姆斯提及的镜子是老房子走廊里的陈列物,摆放在十一幅油画之间。油画全是珍品。如镜子左侧那幅,《德谟克利特冥想万物之尽头》,出自意大利画家萨尔瓦多·罗萨的手笔,创作年代应该是在1651年。这本是一组画,我在哥本哈根的丹麦国家画廊曾经欣赏过另一幅——《第欧根尼丢弃酒杯》,尺幅与成色完全一致。你可以想象刚走过德谟克利特的身畔,凝视他沉思的额头,膝边成堆的骷髅白骨中掩埋的书本、头盔和画笔,随即就看见自己变形的影像出现在下一个镜框中吗?这是为什么起初我们都建议主任把镜子挪走。主任是一位瘦小的瑞典老妇人,满头金发近乎银色,眸子湛蓝,皱纹丰盛。当日她笑眯眯地说,这镜框是好东西,识货的人能看出来,它比这些油画差不到哪里去。接下来的一番话才是我们彻底迷上这面镜子的原因。她说,这个传说也作不得准,我的前任告诉我的,谁能在这个镜框上认出凯撒的头像,谁就能写出传世之作。很多作家没申请到我们的写作计划,单为了这镜子,还特地搭飞机轮船地过来。

这以后,我仔细察看了镜框的雕刻,推断这很可能是1750年《群龙之镜》中的一面。史传镜子共有四面,是当年为弥尔顿伯爵一世定制,曾经与戈雅和鲁本斯的画作一同陈列在罗斯波拉别墅。我在都柏林的爱尔兰国家艺术博物馆看到过其中一面。英语导览牌上的介绍为,此镜框以中国头像和东方佛塔为装饰,更塑有一对龙、一只鸽子、自然主义的多种花卉,环绕以洛可可风格的水藻纹理,并按照爱尔兰风俗整体镀金。错综复杂的细节使得我们与其将它称作一件雕刻家具,不如将它列入雕塑艺术品之列。

我没有看出那些头像有任何中国人的特征,就像我也无法从这面镜子的头像中找到罗马人的确切凭据。他们只是众多五官模糊的面孔浮沉在繁冗的花纹中,头发彼此缠绕,倒像是海难中的牺牲者。有好几个凌晨,我窥见伊娃捧着从图书馆借来的各种画册,用微型手电筒细细对比镜框上每一副眉眼。我倒是觉得更有效的方法是了解这位雕刻者的一贯风格,从而推测出他创作这组镜框的意图,就很容易找到凯撒的位置。

我打电话到爱尔兰国家艺术博物馆。电话那头的女士带着笑音说,要是能确认作者是谁,你以为我们还会愿意让那块导览牌空着吗?她告诉我,关于镜子的作者,百多年来有好几种猜想。托马斯·齐彭代尔,众所周知的欧洲家具之父。马提亚斯·洛克,18世纪伦敦著名的家具设计师。托马斯·约翰逊,爱尔兰雕塑艺术家。近年最新的证据指向约翰·霍顿,当年都柏林炼金小巷里一个被历史忽视的手工匠人。拍卖会上出现他署名的几件遗作,具有类似的中国元素,工艺也与镜子极为相近。专家从史料中挖出他少得可怜的生平,据说他沉迷于神秘宗教,自年轻时就深居简出。他制作的玻璃烟囱盒曾让房屋主人一家看到过幻象。怎么说呢,我更愿意相信他就是镜子的作者。

围坐到镜子前,我们还是先聊了会儿这个迷信的话题。说真的,这种无谓的努力把我们都折磨坏了。镜子里映出三张面孔,又贪婪又失望。这让我们差点忘记了它原本是多么有趣的一件古董。

杰姆斯提议,拥酒入怀,雅器为伴,不如我们每人为这面镜子讲个故事,权当向缪斯的祈祷。于是伊娃与我怂恿他第一个开始。他并不推辞,斟满酒对着镜子说,镜子啊镜子,这一杯我敬你,我赞美你!在这个世上,相信自己能在镜中看见凯撒的何止万千,你却忍心把小丑展示给他们看。

他又扭头向我们声明,西谚云,小说乃展示真相之谎言。今夜的游戏规则是,故事必须是虚构的。正如我即将开始的这个故事,主人公只是借用了我的名字。

第一个故事 小丑

1

在古罗马斗兽场通往君士坦丁凯旋门的路上,卖冰激凌的推车、举着旅游图册揽客的导游、提着各色各样纪念品的小贩一刻都歇不下来。游客太多了,一年到头从世界各个角落涌向这个没落的古代帝国。

这是罗马的7月,阳光仿佛把皮肤上的汗水都炙烤得嗞嗞作响,游客的人流在缓慢而焦灼地涌动。旅游团的领队们把高举的小旗子挥舞得像牧羊人的枝条,各自的羔羊却被困在众人迟滞的脚步中。空气中弥漫着劣质的香料、汗水,和两千年后帝国废墟上尘土的气味。

如果这时候有哪个斯巴达人的幽灵,正好站在环形废墟的顶上俯视这个街区,他会发现在所有躁动如海浪汹涌的头顶之间,还点缀着一些不慌不忙的人。他们分散在路边。有的身上套着个细长窄小的布袋,装扮成埃及木乃伊,笔直矗立在残垣断墙前,脚下摆了一顶装着几个钢镚的破旧礼帽。有的周身刷满了金色的油漆,包括头发、嘴唇、眼帘,甚至连睫毛都没有忽略,这让他看上去像一尊雕像。有的应景地扮作古罗马将士,披挂甲胄,顶着头盔,火红的战袍搭在肩上,流着汗低声问走过的人要不要合影。

杰姆斯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他并不否认这一点。可是他自以为和他们不一样,他确信自己绝对是他们中间最好的。他之所以好,是因为他早已明白了这个游戏该怎么玩,他们却兀自懵懂。

此刻他正推着一辆破旧的手推车慢吞吞地沿着路边挪动,然后选了一块离冰激凌车20米远的空地停了下来。手推车的木板上嵌着钢箍,车斗很深,上面蒙着块油布,没有人能看见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

杰姆斯把头埋进油布里,少顷,从里面取出一根将近一人高的金属杆、一个黝黑的铸铁底座和一根拴着丝带的胡蘿卜。他找了块空地,把底座摆在地中央,插上金属杆,胡萝卜就系在杆子的顶端。然后就像对付一顶不能再普通的折叠伞似的,他把金属杆的伸缩部分一尺一尺往上拔,银晃晃的杆子渐渐向天空的方向伸展着,像一支桅杆,桅杆顶端那根胡萝卜也随之越升越高。

并不是没有人在看他。当他把那根挂着胡萝卜的金属杆插在底座上时,路人们就开始意识到他不是个捡破烂的流浪汉,他显然是打算在这块空地上表演些什么。虽然他看上去真是像极了一个流浪汉,工装裤太宽也太长了,在旧皮靴上足足卷起了两道,红色的短袖恤衫外面套着一件皱巴巴的西装背心,这一身行头就像是从不同的地方捡来的。他是一个出奇瘦小的中年男人,栗色的短发乱糟糟地竖在头顶,脸上挂着慌张的神情,动作哆哆嗦嗦,仿佛急着想把这场演出张罗得尽量得体,又不知如何是好似的。

每一分钟都有人在他面前停下来看一会儿。有人是因为手上攥着个冰激凌蛋筒,与其弄了满手,不如站下来把它吃完。有人是因为被旅行团的长龙暂时阻了脚步。人们看着他摆弄那根杆子,把那根胡萝卜一尺一尺送往高处,送到将近三层楼的高度才停下来。

他开始绕着这桅杆转来转去,跳起来想要够着那根胡萝卜。他徒劳地蹦跳着,很显然,胡萝卜离他实在太远了,他摔在地上,爬起来,揉着臀部一脸痛苦。周围的人笑了两声就要走开,冰激凌已经吃完了。这时候他着急了,作势追赶正在离去的几个观众,招手让他们回去。他匆忙而趔趄地冲到他的手推车边,从油布底下抱出了一张桌子。这是一张类似于老式电视柜式样的矮桌,或者说只是漆黑的一块厚木板和三条半腿。一条桌腿断了,参差的木头断口露在外面。比之杰姆斯的身材,这张桌子是过于大了些,也似乎颇有分量,这个矮小的男人抱着桌子走得摇摇晃晃,一路歪斜地走回了桅杆边上。

他试图把桌子摆在地上,三条腿的桌子立刻就翻倒在地。人群中再次传来笑声。他有些惊惶地环视四周,因为刚才正要走开的几个观众又回过身来,更多的观众正聚拢过来,几乎围成了一个松松垮垮的半圈。蓦然增多的观众显然让他愈发紧张了。他抱着桌子,哆哆嗦嗦地向观众鞠躬致意,然后他更努力地想要让桌子争气地站在地上。有一次,桌子真的站住了,用桌子的一角和两条腿歪在地上,另一条脚可怜地支在半空中,像一只正在撒尿的狗。他试图站到桌子的最高点上,伸手去摘那根胡萝卜。几乎是一阵笑浪把他从桌子上掀下来的,摔得在地上打了个滚。于是发出笑声的人们就更加来劲了,故意用更粗鲁的大笑来吓唬他。这么一来,远处的游客也循着笑声而来,在胡萝卜底下聚集起来。

这个穿着大裤子的矮小男人终于生气了,当然是对着他的桌子。他把桌子狠狠砸在地上,凑巧的是,桌子这一回用最稳定的姿态站在地上了。桌面朝下,三脚朝天。他高高兴兴地一只脚踏在其中的一条桌腿上,踮起脚尖去够那根胡萝卜。桌子稳稳支撑着他,可是光凭这张桌子的高度怎么够呢?

他匆匆忙忙往他的推车奔去,很快提着一口大皮箱跑回来。他把大皮箱平放在三条桌腿上,这样摆倒是很稳妥,可是增加的高度实在太有限了。他左看右看,显然也意识到这么摆放于事无补,于是他干脆把皮箱竖了起来,这就意味着只有两条桌腿支撑着这个箱子。他站到皮箱顶上的时候,人群中有个孩子惊叫了一声。他晃动着身体,扭过头来在头顶中找寻那个孩子,他对着孩子笑了笑,并没有掉下来。他想,他是为了那个孩子才没有故意摔下来。

他跳下皮箱,这一回,在手推车的油布底下掏出了一把椅子。皮箱顶上最多只能放下椅子的两条腿,于是这个滑稽的男人又爬上了这把摇摇欲坠的椅子,稍后,甚至在观众的怂恿下站上了椅子的靠背顶端。可是手指尖离胡萝卜还足足有五六米呢。

他深知表演的要诀在于不能停下来,这个世界忽然间就不再能容忍任何静止的东西了。时钟飞快地往前走,每个人都竭力地奔向各个目的地,像一群不知疲倦的蚂蚁,任何缓慢都被认为是罪恶的,更不用说是静止了。如果你扮作一尊雕像,从头到脚刷满金色或银色的油漆站在路边,那么游客们就会真的把你当作一尊雕像,任凭你拼命地眨眼睛,他们甚至不会意识到你的存在。想一想吧,在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随处都是古老的饮水池和雕像,也许你刚经过的那处就是公元五六百年间的古董,甚至是公元前后的珍品,可是哪个游客朝它们多看过一眼呢?

椅子上又摞起一把侧放的单人沙发、一个细长的花架,接着是一柄打开的雨伞,它们以最不稳固的方式一个压着一个叠起了一座高塔。这座塔还在继续升高着,用最荒唐的方式,眼看已经快要堆到桅杆一半的距离了。这个时候,人群才真正地簇拥过来,像夏日阵雨前飞速汇聚在天边的墨色云团,像在池塘里投下鱼饵静止几秒后忽然蜂拥而至的鱼群。他們踩着彼此的脚,嚷嚷着,拼命想要挤到前面去看个究竟。冰激凌掉在地上,流了遍地五颜六色的糖水,又被无数鞋子踩过。团团围起的人墙一时阻塞了街道。

现在每个人都关心着这个男人下一步会从手推车里取出什么来,这个为了摘到高处的胡萝卜已经无所不用其极的男人。于是杰姆斯反而故意放慢了动作。他把头钻进油布里,看上去就像是硕大的手推车正要将他吞噬。他在黑暗里不紧不慢地做了一个深呼吸,听见外面忽然间鸦雀无声,挤满了大半条街道的观众为他屏息静气。他猛地把头从油布里拔出来,欢呼声又瞬间掀起了一个高潮。

随之抱出来的是一台70年代的旧电视机,然后竟然是一架立式的旧电风扇。你可以想象在刚才那柄雨伞的伞顶上又垒起了一台带天线的电视机,电视机上再叠起一架电风扇吗?已经两层半楼的高度了,仅仅还差最后一手臂的距离。他听到人群为他欢呼了一次又一次,又为了他噤声等待了一次又一次。他就像一支最为庞大的交响乐团的指挥,他的每一个动作和停顿决定了脚下整个街区的声浪。观众啊,他曾梦想拥有的那些为他欢笑和流泪的观众,这如果是在过去,纽约的舞台上,他梦寐以求的观众席也未必会比此刻更热烈,更受他的掌控。可是不知怎的,这会儿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他反反复复爬上那堆破烂摞起的高塔,用手指尝试胡萝卜的高度。他时常在爬到一半的时候掉下来,摔得四脚朝天。他愤怒地抓自己的头发,看上去又是懊丧,又是害怕。观众也乐此不疲,不过这仅仅是为了增加结局的悬念。最后,在再一次催促他登高的掌声和呼喊声中,这个貌似已然近乎绝望的男人从油布底下掏出了一把竖琴。他背着竖琴,哆哆嗦嗦地爬上高塔的顶端。他把竖琴架在电风扇上,竖琴摇晃了几下,差一点带着他一起掉下来。那个孩子已经不再为他惊叫,他知道这是骗人的玩意儿。可是大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兴致勃勃,他们拼命鼓掌,甚至有人高声叫道,摔下来!摔啊!

这个有着孩子般矮小身材的男人把竖琴横过来,再次固定在电风扇上。他用右手在胸前装模作样地画了一个十字,故意更大幅度地颤抖着两条腿,随后再次踏上竖琴,稳住脚跟,很慢很慢地直起腰杆,伸长手臂,缓缓踮起脚尖,再次伸长手臂。终于,他把那根胡萝卜抓在了手中。人群齐声发出一声叹息,倒好像是为了那根被摘下的胡萝卜。

现在杰姆斯已经稳稳地站在竖琴上,一只手提着胡萝卜,另一只手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团黑布,啪地一拍,张开成了一顶礼帽。天知道他居然还准备了这个。他把礼帽颇为隆重地戴在头上,还正了正帽檐,然后他左手把胡萝卜高举过头顶,右手按着胸口,露出极为感动的神态,就好像他手中举着的是奥斯卡小金人似的。他就是以这副姿态站在将近10米的高空,站在一堆奇迹般保持着平衡的破烂上,面带微笑,俯首向左侧、右侧和正中方向的观众分别鞠躬致意。

没有轰轰烈烈的欢呼,他的脚下,刚才的热烈场面已然不再了。只有零星的几下掌声,听到没有人跟随,那几声也戛然而止,人们茫然地仰望着如今戴着礼帽的这个男人。杰姆斯俯视这一场景,暗自发笑,这就是人类的正常反应嘛,他再清楚不过了。他以前认识几个专门扮演天使的美人儿和帅小伙子,他们穿着纯白的袍子,背上装着翅膀,金发上箍着花环,有人还在花环上特地安上一个看上去悬空的天使光环呢。他们正是青春美丽的好时候,身材匀称,容貌柔美,像真正的天使似的。他们有一阵总是在圣彼得堡大教堂前的广场出没,他们喜欢站在玉白的台阶高处。可是结果怎么样呢?他们一个欧元都没赚到。对那些看上去比自己了不起的家伙,有谁会愿意掏口袋呢?他们甚至连好脸色都不会给你呢。人们喜欢可怜虫,那些比自己更拙劣、更恶俗、更倒霉的人。只有如此,他们才会不吝惜他们的赞美和钱包,这让他们自我感觉良好。

就在人群躁动着开始寻找散去的路径时,杰姆斯飞快地从竖琴的机关中弹出一条软梯,充气的长垫垂到地上。在他喉咙中骇人的惊叫声还没有结束的时候,身躯已经像一只坏掉的玩具似的顺着垫子滑落下来。着地的片刻,他好像摔得不轻,在肮脏的地面上翻滚了几下,最后俯身趴在一摊还没干透的冰激凌水渍边,帽子也掉在了一边。人群欢叫起来,看见这一幕的拉扯着已经背过身去的。所有人重新围拢过来,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更加兴奋地往前挤。他一截一截支撑起身体,分外痛苦的样子。这时候,响彻整条街道的掌声,怕是要把斗兽场地下室的那些幽灵都惊醒了。

他赶紧捡起礼帽,一瘸一拐地向人群走来,把帽口伸到他们面前。那孩子率先跑过来,在帽子里放了一张五欧元。随后三分之一的人开始掏口袋,一欧两欧的硬币,或是倒出钱包里剩下的角子。三分之一的人若无其事地笑闹着散去。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在指指点点,显然是对依然竖在路边的那一堆道具非常感兴趣。

杰姆斯收完了第一批钱,回到他的舞台那一端,把帽子里的钱倒进手推车里。然后他向人群招招手,示意他们走近前来看,不会担心这座高塔会忽然倒下来砸了他们的脑袋。他自己先走过去,使劲推了推这些垒得看上去一触即溃的破烂,它们纹丝不动。于是人们陆续靠拢过来,将信将疑,先是小心翼翼地触摸,然后在其中一两个人的带领下,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敲打、摇撼,甚至用脚踢这些道具。这果然是假的啊!他们得意洋洋地对同伴宣称,好像他们早就知道这是一个骗局。

杰姆斯记得,就在扮演木乃伊的那几个人边上,曾经来过两个印度的瑜伽僧。他们穿着黄灿灿的宽大僧袍,神态肃然,口中念念有词。一个人高举着左手,另一个人看上去像是坐在他托举的手掌上打坐。这种神功还真的招来了个别路人的伫足。他们绕着两个僧人前后左右转了一圈,断言是骗人的,又看不出任何端倪,于是悻悻离开,也没留下半毛钱。每群人都如此。直到两个印度人颗粒无收的第三天,一对情侣围着他们琢磨究竟的时候,忽然间一阵大风吹开了僧袍的一侧。那个韩国男人用英语叫了起来,那是一根铁杆上架了一块木板啊,他坐在那块木板上呢!顿时印度人的周围就围起了一大堆游客,半个小时之内,他们就赚到了上千欧。凭着杰姆斯对他们钵盂里被塞进的票子目测,至少有这么些。

可惜那两个印度人面子薄,被拆穿后的当天夜里,他们就消失不见,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其实穿帮有什么不好的呢?世上哪个人不希望自己是个聪明人?你让他们觉得自己是聪明人,他们自然就会高高兴兴地掏腰包。你已经卖了自己的皮囊在这大街上让众人观赏,卖了自己的尊严装疯卖傻逗人开心,为什么不能一并卖了自己的秘密换来更大把的欧元呢?反正这些游客压根儿不会在你面前出现第二次,哪个游客会反反复复来同一个景点呢?所以你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带着洞悉一切的表情,在人群中讪笑你的把戏。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人再拒绝杰姆斯伸过来的礼帽了。这些聪明人终于对道具收回拳脚,讪讪地打开钱包,仿佛对这个可怜笨拙又被自己拆穿了把戏的男人心怀歉意。这一回,他们给的都是纸币,五欧元的灰色纸币,里面还夹杂了少许十欧的红色票子。连刚才已经给过一次钱的观众,都又赧然地再次伸长手往帽子里放钱。

2

杰姆斯并不贪心,他一天只演两场,白天和夜里。今天的夜场显然比白天收入丰盛,也许是星空下渐渐散去的酷热让游客们心情大好的缘故吧。礼帽里的钱已经快要装不下了,一些无处容身的票子从帽檐上飘起来,散落在地上,杰姆斯也懒得去捡,他心里正盘算着待会去哪儿喝一杯呢。

人群飞快地散去了,快得就像黍米啄尽后轰然散尽的鸟群,留下遍地的糖纸果壳和冰激凌的残渍。只剩下一个亚洲面孔的人弓着身子在地上捡钱,他跑出一段路,追着一张被吹得挺远的纸币,姿态有点滑稽。接着他捉起沿路的三四张回到杰姆斯面前,把钱堆到礼帽上,随后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钞票,笑了笑,深深塞进杰姆斯抱着的礼帽里。

嘿,老兄,这已经是我第五次看你的表演啦!他对杰姆斯说话的口吻像个老朋友似的,英语里带着明显的中国口音。杰姆斯忽然感觉到自己脸上一片火辣辣的热。他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撤退,何必要等到这最后一个观众的钱呢。这个人该不会是特地留到最后等着羞辱他的吧?你的表演其实棒极了。中国男人接着说。“棒极了”是指他在道具上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手脚吗?“其实”又是否在讽刺他过分夸张的装腔作势?杰姆斯嘴唇间含混地咕哝了一句套话,谢谢夸奖,小可受宠若惊。他觉得自己不像是个正在向观众致谢的演员,倒像是个被抓了现行的贼。

可能连这个陌生的中国人都意识到了杰姆斯的不自在。他赶紧解释道,我不是说你逗弄观众的那些表演,我是指,那堆道具从下面是推不倒的,但是不等于人站在上面的时候不会倒下来啊。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話,那一堆摞起来的桌椅沙发、电视机和竖琴什么的,实际上是另一根金属桅杆吧?放在最下面的那个桌子的桌面就是底座,其中的一根桌腿是金属杆的第一节。每一个道具的其他部分都是假的,除了中间埋着的一节金属杆,还有和另一节金属杆相连的机关。你每叠一件道具上去,就等于把金属杆加长了一节。事实上最后你是站在一根10米高的金属杆顶端是吧?在高空这么小的一个支点上保持平衡,可不是一件平平常常事情呢!我这个人就是有这个毛病,看见有人做空中平衡这种高难度的表演,我就总是看不够!

说到这里,陌生人的眼睛闪闪发亮起来,他手舞足蹈地比画着,大家都以为,站在高处的一个支点上和站在低处同样大小的一个支点上,比拼的只是心理素质,只要不怕高,站在再高的地方也是一样的。他们永远不会知道,低处的平衡考的是静止,而高空的平衡训练的是一个人飞翔的技巧,虽然看上去那个人是一动不动的,其实他在不停地飞。因为与他身躯接触的每一寸外部物质都在不断地盘旋晃动,周围的气流,任何一阵在地面上微不足道的清风,在高空都被放大了。脚下的支点也是,任凭再坚固的物质都不可能不传导震动,就算是一个小小的冰激凌落地在高空都会是一场地震。

不止是这些实际的动荡,额头上阳光的变幻和星河的闪烁,云朵在天空中没完没了的漂流,让你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旋转和飞驰,这是很难克服的眩晕。更影响你的可能会是脚下观众的笑浪和尖叫,这一刻蜂拥而来,下一刻毫不留恋地弃你而去,还有远处目力所及之处发生的任何躁动和地面上传来的任何声音,甚至忽然响起的音乐,都会干扰你的身体原本已经与外界融为一体的飞行节奏。所以我有一度觉得,最好的高空平衡者恐怕应该是聋子或者瞎子,有时候我真是恨不得塞住自己的耳朵,闭上眼睛……

千万别琢磨这个!杰姆斯喝止对方讲下去,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尖声尖气,极为怪异。这是因为肾上腺素正让他喉咙发干。我得说,你借给我几个胆子我都不敢这么试,闭上眼睛是最容易掉下来的!说完这句,他颇为粗鲁地揪住了陌生人的胳膊问,你一定做过跟高空平衡有关的什么工作吧?别告诉我你是一个吊车司机或者装信号灯的,老兄,你不是!

他打量这个仿佛从天上掉下来的中国人。这个家伙中等身材,可是比起杰姆斯还是足足高出了大半个头,肩膀出奇地宽,两个肩头却往里收拢着,一副低头弯腰的样子,这就让他的一身西装看起来不是体面,而有一种工作制服的感觉。他的四方脸上皱纹不多,剃了个光头,头皮上留着仅剩两侧的发根,看来他是因为谢顶才选择了这个发型。杰姆斯觉得,他对亚洲人的年龄永远毫无眼力,他看起来明明还没到谢顶的年龄呢。

两个人像认识了很多年的老朋友似的晃晃荡荡走出围观者的视线,一高一矮,很快没入夜色里。他们俩先是在万神殿前的广场上找了个酒馆喝了点威士忌,嫌游客吵闹,干脆在附近商店里买了一瓶朗姆酒,一对杯子。杰姆斯特别喜欢这种海盗们钟爱的烈酒。然后乘地铁往梵蒂冈方向去,坐在圣彼得堡大教堂的台阶上,面向罗马柱伸向广阔得不可思议的地平线。月亮是牙黄色的,像一盘残缺的石磨挂在天边,它恐怕是这片景致中年代最久远的古迹了。

中国人自我介绍姓姜,生在上海,年轻的时候在上海杂技团工作。曾经有好些年,剧场的观众席永远是满座的。他走钢丝,在钢丝上倒立,翻筋斗,把五六只彩色小球抛得跟走马灯似的。他还能在钢丝上骑独轮自行车,头上顶着一摞亮晶晶的碟子。他喜欢看见孩子们仰起一张张小脸,惊讶得把嘴都拉长了,然后使劲地为他鼓掌。

他每天站在高空却没有看见剧场之外的世界已经开始以一种奇异的加速度旋转。从某一天起,剧场里的观众稀少了,孩子们要省下时间去做更有用的事情。团里的同事也陆续辞职,听说很快就从别的行当赚到了大钱。有人回来探望老同事,还把新买的奔驰停到了剧场的门口。他看见那些孩子们围着车子看热闹,心里咯噔一下,仿佛什么地方的钢丝绳断了。

他并不想离开剧团,至少他以为他是这么想的。他还记得那一天剧场里的观众特别少,音乐刚刚响起,他忽然间就从钢丝上跌落下来,像一只猝死的鸟儿。之后他苦练了很长时间,甚至不惜像个初学者那样从头练起,可是他就是再也没法在钢丝上站住超过5分钟的时间。不得已,他跟着那些发财的旧同事做起了生意。他很快就忙得几乎没有时间再回忆当初在高空中的感觉,也没空再想为什么自己忽然间失去了练了将近半辈子的功夫。有一度他挣到了不少钱,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他觉得自己恐怕已经把这辈子需要的钱都赚够了。有钱人在百无聊赖时总喜欢尝试一些奇怪的事情,于是他又想起了曾经把他摔下来的高空中那根细细的钢丝绳。

他把整栋楼的练功房都租了下来,为的是没有任何干扰。那时候他依然保持着完美的身材,常年在健身教练的服务下保持锻炼,他觉得自己的力量和状态甚至比离开剧团前还要好。换上紧身衣的时候,他踌躇满志。加上当时他财富傲人,手下员工数百,俨然小国之君,让他感到世界上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他觉得受挫折的事情了。走出练功房的时候,他什么人也没有惊动,甚至没有打电话让等在停车场的司机来接他。这次愚蠢的尝试,他打算让它就此烂在肚子里,不跟任何人提起。

杰姆斯一边猛灌朗姆酒,一边不自觉地使劲地摇着头,仿佛比主人公还要不甘心。不知从故事的哪一刻开始,有一种恐惧正在幽暗处慢慢抓住他的心。他忽然间开始怀疑,自己究竟还能不能如同往日那样稳稳地站在高空的桅杆顶端,会不会早已在某个莫名其妙的瞬间,如同姜一般失去了这种神秘的能力却还浑然不觉?事实上在每天两场的表演中,他只是爬上那根桅杆,然后飞快地滑下来,前后不会超过3分钟。如果节奏太慢,观众早就不耐烦地散开了,不是吗?

他在攒钱,每一次只需要目测帽子里的钱,他就能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上又将增加多少数字。他想象着带着足够的钱回到纽约,买一间公寓,不需要曼哈顿中央公园或长岛的海边,皇后区就行了。剩下的钱存进养老基金的账户。然后他就可以摆脱这场街头乞讨的噩梦,无忧无虑地和真实舞者公社的老伙计们重新聚在一起,继续在苏荷区和百老汇街的那些小剧场里表演他的空中平衡。

曾经,他的表演只需要一支固定在舞臺上的黑色桅杆。黑色轻易没入背景,在简单的舞台灯光下仿佛并不存在似的。他可以长时间地站在那些细小的枝杈上,先使用两条腿,继而单腿。他在众人的屏息静气中一寸寸弯下腰,直到他的手可以触摸到腰线以下的另一排枝杈,靠着另一条腿在桅杆侧面的支撑,他一个翻身,轻巧地倒立起来,只凭着两条手臂就稳稳停在桅杆顶端,甚至一条手臂都可以办到。他安静、轻盈,宛如一只凌空滑翔的鸟儿。这对他来说一点都不难,他好像天生就能做到这些。当他还是一个孩子,他就喜欢住在那些废弃的树屋里,在高树的枝丫间游走自如,练习这些游戏。

他记得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独立评论人,在一家点击率可怜的网站上点评道,这是纽约独立舞蹈家近十年来最富有隐喻色彩和东方禅意的表演。其实在这条评论发表的时候,同样的表演,他已经在纽约足足演出了二十一年了。不过他还是借了舞者公社办公室里的彩色打印机,把这张网页打印出来,小心翼翼地夹在透明文件袋里保存了起来。现在这个文件袋恐怕也已经老旧发黄了吧?他还记得爱尔兰鼎鼎大名的艾比剧院的艺术总监,至少他自称是这个身份,那个长着一双琥珀色眼睛的胖子曾经吐着酒气对他说,很久没看到过这么具有孩童般想象力的演出了!可是后来那位总监并没有如他许诺的那样,邀请他到那家剧院参加公演,似乎那一面之后,就彻底把他忘却了,连他连篇累牍恭维之词的邮件也没有回复过一封,也许当时他只是喝了太多赞助的白可可酒罢了。

在那漫长、美好却毫无起色的岁月里,他被称为独立表演者,或者舞蹈家。他印在名片和小册子上的名字后面都跟着这个头衔。他们这些人从世界的各个角度聚集在纽约这个大都会里,苦熬着等待出头的日子。真实的舞者公社就是留在纽约时间最长的两个人弄起来的,有赞助商或者免费场地的时候,就帮大家安排几场演出,得了捐款就攒几届艺术节搞点宣传。有好些年,他一直在公社里挂着行政助理的职务,经常过去帮忙做一点打杂的事情,赚一点车马费。公社网站上招徕捐款的链接一年到头醒目地闪动着,可是经费总是少得可怜。连行政总监凯伦,公社的创始人之一,也常年兼着两家公司的会计工作,经常在小剧场的洗手间里匆匆忙忙擦掉戏妆,换上衬衣长裙,就抱着一大堆文件袋去银行排队了。

他在麦当劳当过店员,在赛百味也干过一阵。在超市做过收银员,在酒吧的吧台里打过杂,也去各种餐厅的后厨做过帮工。他总是打短工,这样才不会误了每年两三回的演出季。只是等他重新开始找工作的时候,情形总会有些变化。比如说,快餐店和酒吧嫌他年纪太老了,他不可能总是有一张二十几岁笑容阳光的面孔。超市经理说,顾客们更喜欢年轻美丽的女收银员。西餐厅嫌他完全没有受过正规的培训,现在就算配菜的工作也有大把厨师在竞争呢。最后他不得不去中国餐厅打工,那儿每小时的薪水最低,可是不挑人,只要你愿意在唐人街后面湿漉漉的小巷子里蹲下身子、挽起袖子拼命洗碗,一间15平小屋子的租金还是能赚出来的。

公社的老伙计们凑在一起喝酒时,常常安慰他说,你只是时运不济,等得比一般人久了一些而已。那个塞缪尔,抱怨了多少年说要洗手不干,回家养牛,现在还不是一举成名,正在意大利、奥地利和德国巡回演出呢。那个娇滴滴的奥菲利亚运气就太好了,第一年就签到经纪人,被弄去拉斯维加斯了。每当这个时候,凯伦总是逼着他吃一块她亲手做的甜得发腻的布朗尼,然后半真半假地说,等你出名了,我们得好好给你策划几个大作品。听说泰山是中国最有名的高山,我们就去泰山顶上,在悬崖上给你竖起一个铁架子,脚底下是万丈深渊,当然事先得给你系上安全绳。这场表演可是一定会引起全世界轰动的呢!

你都把我搞糊涂了!杰姆斯气呼呼质问眼前的中国人,一个人曾经能够做到的动作怎么可能忽然间不行了呢?话一出口,他就真的开始怀疑这个家伙了。他那种习惯了含胸弓背的姿态,怎么看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还有表情愁苦的五官,提早的谢顶,他哪里像一个发了大财的人?不过他塞到礼帽里的那张票子倒是挺阔气,一瞥之下他还以为那是一张蓝色的二十欧,整理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一张绿色的一百欧元,这可是他摆摊以来收到过的最大值的票面了。

其实有一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姜摸了摸他自己的光脑袋,忽然有些害羞地说,我指的不是练功房里那次失败的尝试,而是后来的又一次。到了2007年,我基本上已经不做任何实业了,我解散了公司,把钱都投进股票和期货账户里,当时在这行赚钱比做什么都省心省力。那时候我已经不羞于把再也不能站上钢丝的秘密告诉别人了,恰恰相反,我成天价把租下整栋练功房的大楼却摔得四仰八叉的丑事当作笑话到处讲。好像这么一来,就显得我心里也确实不再介意这回事了。

我向大家吹嘘,我已经改行在K线上走钢丝了。原来在钢丝上的沉稳大胆灵活机变能赚几毛钱呢,飞来飞去的,完全是拿命在开玩笑嘛。如今只需要用十分之一在股票里,就足以让我成为全上海数一数二的富人。当时我贷款、玩杠杆,以一赌十,账户上的数字奇迹般地增长。我以为我真的技术精湛,胆识了得,事实上仅仅因为市场大势所致。2008年,趋势陡转。不夸张地说,就是在几个月之内,我从富翁瞬间变成了一个穷光蛋,而且还欠了一大笔债务。

那年深秋时分,我独自开着车去泰山。我记得这辆车当时也已经被法院做了财产保全,是抵债的一部分。到了泰山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光景,我坐缆车上了山顶。管缆车的老伯提醒我,这个季节缆车停运的时间已经从下午5点半提早到了5点。要是错过下山的缆车就惨了,这两天这么冷,夜里山顶上可能还会下雪呢。我哼哼哈哈地点头道谢,匆忙走开。接下来我在山上漫无目的地转来转去,看着阳光渐渐暗淡,夕阳西沉。后来我才意识到其实我只是在等待过了5点,不再有下山的退路。此时这1500米的高处已经人踪俱灭,唯有风吹着枯枝败叶发出的沙哑撕扯声。我朝着山沿西侧风景最开阔的一处悬崖走去,翻过“游人止步”的栏杆,径直往前走,直到踏在与山体相连的最后一块岩石上。

云正从脚下幽深的山谷中大朵大朵升起来,眼前是层叠的群山,晚霞像一片辽阔极了的玫瑰色的花海铺展在地平线上。风拍打着我冻得通红的面颊,揉乱我的头发,像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那样反反复复使劲推搡我,拥抱我。被掀起的落叶不断敲击着我的背脊,就从我的肩头飞舞起来,如同无数翠金与嫣红的彩蝶奇妙地翕动着翅膀,以各种姿态滑翔着消失在万丈深处。这一刻,我忍不住想到,在临死前能看到这么美丽的景色,这可真好。能死在这么美的风景里,这可真好。

你不是说过,闭上眼睛是最容易掉下来的吗?你是行家!就算是一条腿站在平地上,闭上眼睛也是很难避免左右晃动的不是吗?记得小时候刚开始练功的时候,师父就告诫我,千万不要在高空闭上眼睛,哪怕几秒钟,除非是你想自杀!闭着眼睛的高空平衡,据说这只有一等一绝顶的高手才能做到,传闻一旦到达这种境界,任何力量都不再能把他的脚掌从支点上撼动半分。还在杂技团的时候,年轻气盛,我也曾经在不算太离谱的高度偷偷试过。每一次都是在眼帘遮住瞳孔的短短几秒钟后,我就觉得身体不由自主地开始摇晃,整个世界在眼睑上旋转起来,耳朵里充满了莫名的轰鸣声。不超过10秒,我就会绷不住跌落下去,一头栽在保护垫上。

这一回,我站在完全悬空的岩石上,石头表面生着尖棱,硌着我的脚底。可以说我的鞋子接触岩石的面积不会比站在一根钢丝绳上更多。我想这恐怕是最好的方式了,完全不需要主动跳下去。于是我闭上了眼睛,在眼睑暗红色的帷幕后面默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耶稣基督啊,杰姆斯低声在心里嘀咕道,照这样数完的话,他早就是个死人了。难道他真的已经达到了那种境界,那真的可能吗?杰姆斯屏息静气地等待下文,他此生从未体会过那种境界,他得听听那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姜没有继续说下去。这个中国男人在圣彼得广场上张开双臂,像是有点喝醉了,轻轻吐着气,陷入回忆。杰姆斯不耐烦地把手放到他的肩膀上,嘿,老兄!姜睁开眼睛。兴许是忘记自己讲到哪里,兴许是故意跳过了最重要的那一段,他换了种语调,这会儿倒像是故意在娱乐他唯一的听众似的,带着几分不自然的欢快说道,你知道人在自己的眼睑后面是很难有正确的时间概念的,我当时以为10秒钟还没有到,也许在死亡之前,时间会被等待时的错觉无限地拉长。直到感到双腿酸痛,我睁开眼睛,才发现夕阳早已退去。那一刻,眼前是有生以来看到過的最宏伟的星空,像是正午时分大海中所有浪花上烈日的反光,像是太阳的每一道光芒都化作耀眼的雨点倾盆而下。后来回想起来,也许是因为我闭着眼睛太久,陡一睁开,才会对光亮如此敏感。从夕阳到满天星斗,我究竟在这岩石上站了多久啊!可是那一刻我完全没有想到这些,在这样的星空下,我连呼吸都要忘记了,只是继续伸开着双臂,伸开我已经冻得完全没有知觉的手,在万丈空旷中唯一的支点上,在翻卷的风中,在已然淹没在黑暗中的世界上空,我觉得我的身体已经不复存在,而我的细小的灵魂正乘着一对轻盈的翅膀,就这样,飞入无止无境的星河中去了。老兄,有机会你真该到我们中国的泰山来走一遭,像我们做过高空平衡这行的,不去那里会是个遗憾。

之前呢?杰姆斯几乎是带着恼怒打断了姜,你睁开眼睛之前呢?你是怎么站稳在那个石棱上的?杰姆斯确信姜是故意岔开话题的,他转到姜的正对面,为了看清这个中国人脸上的神情,他几乎都要踮起脚尖来问了,你当时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姜摆摆手,大笑起来。杰姆斯这才意识到兴许自己问得太急切了,兴许别人并不愿意绝技外传。他有些尴尬,像是被看破心事似的,又犹犹豫豫问了一句,你……现在还能闭上眼睛站在钢丝绳上吗?他忍不住再次打量姜,这个谢顶的男人骨骼和姿态已经明显走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依然在保持形体训练的舞者了。

姜不动声色地捡起另一个话题,老兄,刚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今天已经是我第五次看你的表演了?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是在2009年秋天,威尼斯广场。从2010年开始,我每年来罗马两次,我记得也是从那一年开始,你就换到罗马斗兽场的空地上来了。说起来我几乎年年遇到你的表演呢,虽然不是每一次都能遇上。

这本来只是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废话,可是杰姆斯一个激灵,就像是在酣熟的睡梦中听见闹钟刺耳尖叫起来。已经四年了吗?为什么自己总觉得在罗马才待了几个月?他也明明计划,这样的表演他只会做几个月,连他出租屋里的餐桌,都还是在废弃的浴缸上架一块木板临时将就的呢,他从来就没打算在这个地方长住下去。

2008年,报纸上满是华尔街的噩耗。公社的捐款骤减,连日常的赞助商也销声匿迹,原定的演出日程一拖再拖。这时候他意识到这已经是他在纽约的第二十八年,生活像岩壁坚硬无缝,连一个可以用手指攀住的缝隙都始终没有给过他。他慢慢地消耗着极小的一点积蓄,等待溺亡。在只剩下一张机票钱的时候,他忽然想,与其饿死在租屋里,不如趁最后的时间去欧洲看一眼。

第一站就是罗马。刚刚抵达这个城市的时候,他简直失望到了极点。在这个游客嬉笑喧嚷,小贩与尘埃铺天盖地的昨日之城,古老的神灵早已离去。店招飘扬的大街小巷,被栏杆围成景点的城邦废墟,残缺的雕像,污损的建筑和巧言令色的导游,每个角落都散发着哗众取宠的味道。他可不愿意死在这种地方,可是他已经没有盘缠继续往别处走,得想想办法。他在路边踯躅,百无聊赖,观察卖艺者和过路人的反应,这原本只是出于他职业上的偏好。可是忽然有一天,他意识到逗弄游客将会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凭他的舞台经验,只要愿意放下身段,他完全可以做得比任何人都好。

原本他只是想赚点钱吃一顿好的,然后买一张火车票离开,去佛罗伦萨或者威尼斯,或者直接去巴黎。也许那些城市会在他临死前给他些许安慰。收入比预计的好,他又思忖着,也许可以攒一笔钱回到纽约从头再来。之后就像所有的时间轨道被什么一并擦掉了似的,他被魇住在一个循环往复的梦境里,就像唱片莫名其妙地滑了针,永远在反复同一个音节。但是这绝不是因为贪心所致,他很肯定。一场至少几百欧,一天两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可以想象他的银行账户上已经有了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了吗?一开始,他还每天盘算着如何分配现有的钱,买多大的公寓,买在哪条街上去食品超市最方便。到后来他连这个游戏都省下了,他麻木地数着这个数字就好像这是另一个世界的气象预报,而他被困在这里,似乎失去了离开的气力。好笑的是,回到纽约竟然成了他不断重复着眼下这种愚蠢生活的借口。

他不明白为什么在濒临绝境的时候,他竟然还有气力离开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的纽约,来到全然陌生的罗马。而在完全可以重新开始的时候,他却没法迈开双腿,从这个让他倍觉羞辱的舞台上走开。一个富得不可思议的舞蹈家,穿得像个流浪汉,每天在废弃的浴缸和木板搭就的临时餐桌上吃饭,然后推着一大堆破烂,到景点门口最粗俗的那片空地上卖艺乞讨。

3

酒瓶底朝上的时候,两个人不约而同打了个哈欠。已经没有地铁了,他们穿过广场,顺着街道迈开步子打算一路走回去。反正罗马是个不大的城市。经过圣天使堡,来到台伯河畔的时候,杰姆斯忽然发觉自己已然不再身在罗马了。

他不认识眼前的这个地方。这是一片异常空旷而荒凉的地平线,几个小时之前仿佛塞满了整个世界的人一下子全不见了,就好像他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就好像那个他所痛恨的衰败之地已然在前一分钟被墨色的洪水淹没。宽阔的河流在夜空下闪着冷冽的光芒,映出了另一座城市陌生的轮廓线,仿佛那片曾经不可一世的古老城邦,正从时间的海洋中缓缓升起,白天看上去污损残缺的建筑物和雕像,此刻有如神灵完美的身躯,在这大地上寂静地游弋,沐浴着两千年前殷红的月光。

可惜没酒了。姜说。是啊,居然没酒了。杰姆斯恍恍惚惚地回答。他们就像醉了一样忘记了原本行走的方向,开始信步走进这个夜晚的城市中,有如走入一片奇境。海神波塞冬小睡方醒,阿波罗弹奏着竖琴,雅典娜身披铠甲斜倚长矛陷入忧思,高卢人手持匕首引颈自戮,拉奥孔被蟒蛇缠身,狩猎女神大步奔跑在月光下。拉皮斯人与半人马正在肉搏,此时不远处特洛伊也战事正酣,阿克琉斯怀抱着垂死的亚马逊女王。杰姆斯大张着嘴,他听到自己心里有什么睡去很久的东西正在尖声大叫。

凯伦喜欢窗户的主题,她永远把布景设计成巨大的拱形圆窗和被窗框切割的光影,她设计的舞姿总是以各种努力推开这扇窗户最后无功而返。赫拉最天才的编舞是在2004年的独立艺术节上,六个裸体的女人以兽的蒙昧在地上翻滚,尝试像人一样直立起来,她们愣是凭着双腿和胯部的蠕动笨拙而艰难地把身体塞进了牛仔裤。这可真是盖了!

杰姆斯拍著姜的肩膀说,老兄,不如你也来纽约跟我们在一块儿吧?这话说得就好像他已经回到了纽约似的。关于他为什么一直没能得到艺术评论界的重视,曾经有过一些风言风语。传说有的评论家认为他的表演太注重技术了,能不能靠一条腿站在桅杆的顶上跟艺术的表现力没关系。甚至有的演员对于跟他在同一个艺术节里演出感到不高兴,说他把大家的演出都降低到了马戏团的水准。

他曾经拜托凯伦帮他作个“诊断”,看看他这么多年出不了头究竟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凯伦总是特别愿意帮他,想来恐怕是母性十足的女人,总是偏爱最容易激发她们同情心的人吧。凯伦辗转托请,帮他请到了经纪界中的大人物,还自己掏钱在墨西哥餐厅请了一顿饭。大人物说,你还记得去年排在你后面演出的那个彼得吗?就是穿着紧身衣,拖着一根树枝在台上不停转圈的那个。我一早就说他会红,我的眼光错得了吗?这不,现在他已经大红大紫了,今年还被邀请参加了塔尔特公司赞助的“人与自然”的全球环保巡演。你看他的道具跟你差不多,表演也不复杂,既没有危险也没有难度,你干吗不抄个近道跟他学学呢?说完打出了一个大大的酒嗝。

本来杰姆斯一直很想问姜一个问题,泰山的六千多级台阶,那天深夜,他是如何独自一级一级走下山去的?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就给忘了。不知不觉天色破晓,他们又回到了昨天夜里相遇的角斗场前。

姜看了看表,苦笑道,我看我也不用回去睡觉啦。再过一会儿,司机就该拉着那些大人物来了,我又该伺候他们了。杰姆斯说,那我也不回去睡觉了,干脆演个早场。反正他已经决定要回纽约去了,不管走不走运,他还是打算再试一次,兴许采纳那个令人反胃的主意,弄一根树枝像扫地似的在台上拖着转来转去也好。总之他拿定主意不再留在罗马扮演这个小丑了。今天将是他最后一天的演出,明儿一早他就直奔机场,说什么也不会变卦了。于是他从角斗场对面租用的储物间里拖出了他的手推车,停在他熟悉的那块空地上。

没有冰激凌车,没有羊群般茫然而躁动的游客,没有强打精神的导游和无孔不入的小贩,世界还停留在大梦方醒的宁静中,晨光干净得仿佛一瓶方才开启的莎当妮,陆续飞至的鸟雀像是它初初倒入杯中的叮咚声响。这个阵势让杰姆斯有些不习惯。把头埋入油布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下,最后只拿出了铸铁底座和那根金属杆。

把桅杆固定在地面上以后,他对姜说,老兄,你得帮我在底下看着。要是我掉下来,你就帮我打个118;要是跌得不巧,直接打殡仪馆的电话也成。姜的眉毛挑了挑,像是在说,得了吧,老兄。这个矮小的高加索人抓着桅杆上细小的枝杈往上爬,当他的手触摸到桅杆的顶端时,他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个赴死的战士。他想,如果姜没有跟他讲过那个故事就好了,他就不会怀疑自己是否已经失去了停留在桅杆顶端的能力,那种类似于飞翔的神秘能力。

数到第5秒,他从支点上缓缓挪开了一条腿,以一只火烈鸟的姿势凌空站立在高处。他觉得这会儿他站得比这辈子任何时候都要稳,这可真是个奇迹。于是他弯下身躯,两手抓紧另一个枝杈,他非常顺利地倒立起来,姿势近乎一个完美的芭蕾舞伸展。他看见初升的阳光将帕拉提诺山上的帝国废墟染成一片金黄,优柔的尘埃弥漫在欧洲大地上,祈祷者在窗前唱诵他们的主,所有破碎的雕像依然在闪闪发光。

这个时候,各种车辆的刹车声正在陆续带来冰激凌车、小贩和游客。人群像垃圾一样逐渐玷污眼前的画卷。有人在叫,看哪看哪,那是什么变态的玩意儿,他是打算把自己挂在那个衣帽架上吗?这肯定是骗人的,有人嚷嚷着,还没到梵蒂冈呢,就有人装神弄鬼,真没意思!刺耳的笑声绕着他转来转去。过了好一会儿,杰姆斯才意识到原来他们说的是自己。那个他最厌恶的白天的罗马再次占领了这片土地。杰姆斯想,如果这个时候他忽然聋了或者瞎了就好了。在这辈子所有的练习和表演中,他从来没有干得像今天这样漂亮,简直像身处孩童时飞翔的梦境,他是多么希望能安静地再享受一会儿这种感觉。

有个声音在他心里说,闭上眼睛,世界就会被你关在眼帘外面。只要闭上眼睛,你就可以暂时不用身处那个可恶的城市。闭上眼睛,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既然你今天的状态出奇地好,也许以后都不会有这么好的时机了。杰姆斯记得,他并不是没有想过要挑战这个最高的境界,他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并不仅仅是因为危险,更因为其实没有观众能看见他究竟是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的。这让冒险本身看起来像是一种浪费。可是今天他打算为自己作一次尝试,因为这个愈发喧嚷的城市正在磨断他最后一根忍耐的神经。

于是他闭上眼睛。

罗马城如愿以偿地被他关在眼帘之外,连声浪似乎也随之消退下去了。

这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身体中发生的一切。他感觉到他的每一节脊椎骨正在一刻不停地各自伸缩,犹豫不决地寻找与相邻两节脊椎之间的受力点。他的千百束肌肉每秒钟都在此消彼长地变换用力的方式,完全不受意志的管束。火热的血液在他的四肢百骸无止境地奔腾来去,不可控制地影响整个躯体的重心。更要命的是他的心脏,它被无法控制的念头牵引着,时而激奋地猛击他的胸腔,一下紧似一下,时而又颓丧地只是无力摆动着。而他的躯壳就被这毫無规律的心跳从里面撞得摇摆不定,任是被狂风摆弄的枯叶,也比他这副躯壳受到的折腾要少得多呢。以前他总是以为会把他从高处掀落下来的是躯壳之外的什么变故,一阵风、一个落地的冰激凌、一声讪笑或是一场地震。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其实都不是,所有坠落的高空平衡者,都死于那些外人看不见的飓风雷鸣。

随后,他看见了眼睑后面的世界,他自己心中的世界。那是一个甚至比正午的罗马更喧嚷躁动十倍以上的城池。人们戴着彩色羽毛的花冠和奇异的面具,在他面前走马灯般经过,有人在他耳边甜言蜜语,有人对他怪笑,有人冲着他愤怒地尖叫,有人把雪茄的烟灰轻蔑地弹到他的脸上。他们用王冠和大钞逗弄他,把他抛到高空,又看着他跌落在积着污水的大路边。绿色的月亮挂在漆黑的天空中,地面上亮如白昼,闪烁的彩灯中人群像罐头食品一样塞满了大街小巷,一刻不停地蠕动、低语,铺天盖地可疑的议论声让他头痛欲裂,有一种想要立刻呕吐的眩晕。他猛地睁开眼睛。

4

杰姆斯的故事讲完了,我们静默良久。喝过一轮,又加满一轮酒。伊娃浅浅一笑,也向镜子举杯说道,镜子啊镜子,我敬你,我赞美你!你能照见天穹大海,人们却只需要从你那里看见最近处的自己。

第二个故事 花园

1

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长处在哪里。比如说,她的皮肤更容易接纳和积累阳光的恩惠。在日照时间还没有超过一天8个小时的春季里,只需要在难得一见的没有雨雪的日子,在最暖和的正午,逃课,脱掉外衣,在教学楼后面的花园里伸开四肢,平躺一两个小时,她的皮肤就会开始呈现金灿灿的小麦色。随着白昼艰难地延长,阳光的颜色像成熟的麦穗渗入她的肌肤。直到有一天,夏季莽撞地倏然而至,她只需要若无其事地换上比基尼,踱到海边,所有横陈在沙滩上的身体都苍白得发蓝,像是刚从海里捞出来的梭鱼,这让她周身阳光的吻痕看上去像是一个奇迹。

她并不满足于这浅淡的麦色,夏季终月无雨,一天长达20个小时的阳光照耀,还有中学暑假的大把时间。短短一个星期,她就可以变成红棕色。那是大家公认最美丽的蜜糖般的颜色。这时候,她几乎是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观察泰戈岛上其他人的皮肤,这些金色头发,或者浅褐色头发的邻居们,包括她的父母科曼夫妇。他们往往为了急于求成而晒得周身通红,两颊过敏,像一只只煮熟的对虾。

于是每到这个季节,科曼太太总是满心羡慕地对她的宝贝女儿说,哎呀呀,伊娃,你一定是来自中国的公主!然后科曼先生一定过来凑热闹,哎呀呀,我们用两个夏天都晒不出你这么漂亮的肤色,我敢说,整个岛上的绅士都在想着该怎么跟你搭讪呢!

现在的确有位绅士在和伊娃搭讪,但不是恭维,恰恰相反。你确定你要这么使劲地晒吗?他问。你的皮肤确实比高加索人容易上色,这很好。只不过我得让你知道,亚洲人从不认为晒成棕色是一种优点。东方有古谚,一白遮百丑。雪白的肌肤在亚洲反而是身份高贵的象征。这个审美观来自古代,他们的贵族和文人不需要去户外劳作,只有工匠、农民和奴隶的皮肤才是棕色的。

说这话的时候,伊娃正平躺在沙滩上,穿着热裤,恤衫卷起到胸衣下缘,露出腹部的肌肤,这是人的身体上最不容易被晒黑的部位了。她原本并不是为了日光浴而来,只是参加聚会的成人们在花园里捉着酒杯聊得正欢,她乐得避开几步,顺便加工一下自己的肤色。

过来搭话的正是花园的男主人——西蒙,斯德哥尔摩大学的中文教授。听说他是澳大利亚人,年轻的时候不知怎的忽然去了中国,在当地生活了多年,后来又移居欧洲,娶了个波兰的妻子,去年接受大学的聘书,决定在瑞典定居。

可惜这个传奇人物的相貌就不如他的经历那般惹人遐想了。他的个子高得惊人,也是出奇地瘦削,不知是因为身体羸弱,还是对自己怪异的身高不甚自信的缘故,他佝偻着背,后背那一弯俨然早已成形的弧度,像是空荡荡的外衣中生出的伞顶。他的头发是亚麻色的,凌乱地贴着他瘦长的脸,早该修剪了。一双蓝灰色的小眼睛多数时候被他垂着的睫毛覆盖着,这让他总是显出一副盯着自己脚尖看的模样。令伊娃非常不服气的是,刚才她明明看见他对任何人都充满了一种彬彬有礼的热忱。可是这会儿,他分明是故意在惹她不高兴呢。你是在说我丑吗?伊娃尖着嗓子问了半句,立刻下意识地把恤衫放下来遮盖阳光,旋即又挑战似的重新卷到胸前。

我只是想来和你说说话,你不要见怪。伊娃觉察到他蓝色的小眼睛闪烁过一缕恶作剧的笑意。他礼貌地欠了欠身,转过身去,故意避开伊娃涨得通红的脸,慢吞吞地走回花园里。少顷,他端着两盏白葡萄酒过来,弯下腰好声好气地把其中一盏递给她,像对待一位成年的女士似的。伊娃犹豫了片刻,毕竟她还没到法定可以饮酒的年龄,随后还是接过了酒杯,赌气的模样,心里却是得意的。

露天咖啡桌就摆在面朝大海的花园这一侧,隔着桌子正好有两把躺椅。两个人就近坐下来,恰好分别坐在了一株橡树和一株旱柳的树阴底下,身后是横着两栋白色小木屋的环形花园,一片山毛榉之间混着两棵樱桃树。此刻咖啡桌的玻璃盏里装着的就是这些樱桃,果子黝黑细小。海面上阳光耀眼,水蓝得剔透,沙滩是泥黄色的,坑坑洼洼。西蒙在酒杯里深深地啜了一口,扭头问伊娃,你有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要去见见你的亲生父母?去弄清楚他们在你的血液里到底留下了什么,为什么他们要把你送走?

我这么问并没有冒犯的意思。西蒙说,我小时候也是被领养的。我的养父母和我一样都是高加索人。我头发的颜色和养父非常相近,或者说,更像是养父和养母的发色混合之后的结果。我们在墨尔本的城郊有一座房子,房子的材质和构造乏善可陈,里外都陈旧得很,不过在房子后面有一个颇为宽敞的花园。与当时周围新建的房子相比,这个花园的面积实在是非常奢侈的。我还记得,养父大部分周末的休息时间都花在料理这片土地上,花和树的品种多极了。闲暇时候,漫长的白天,一家三口就在园子里晒日光浴,并排躺在野餐垫上。那时候邻居过来寒暄,不知情的人常说,我们一家人长得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据说每个人开始有记忆的年龄都不尽相同。我是两岁半才被收养的,可是我对自己被收养的事实完全没有印象了。如果没有人告诉我,我将自然而然地默认抚养我长大的这对夫妇就是我的亲生父母,不会有任何疑问。可是在我五六岁,也许更早的时候,我的养父母就告诉我,我和别的孩子不一样,我是一个领养的孩子。后来我曾经问他們,你们何必把这件事情告诉我呢?

养父的解释是,这是为了告诉我,我对于他们而言是多么珍贵的一件礼物。也是为了提醒他们自己,他们有多么幸运,可以得到像我这么优秀的孩子。这些话并不夸张,他们一直真心实意地以我为荣。他们总是向邻居夸耀说,这孩子的房间收拾得比修女的禅房还要整洁呢。我没有看过修女的禅房,然而我确实无法容忍房间里的一丝灰尘和一点点凌乱,哪怕是窗帘被风吹歪了,线条不再与地面垂直,哪怕是桌上的两本书的书沿不是平行的,哪怕是正打开阅读着的两本书,我也要把它们摆齐整了心里才安定。到了后来,我开始抽空整理家里的车库、贮藏间、客厅,这让我的养母分外惊喜。在我心血来潮的劳动时间里,她还激动地招呼邻居来观摩。才念中学就这么懂事,这孩子长大了以后该会是多么有出息呢!她双手合在心口,一遍遍地向不同的邻居感慨。

养父还特别自豪地对邻居说,这孩子毅力超群,你见过每天坚持跑步和俯卧撑,刮风下雨也不肯歇上一天的孩子吗?事实上我曾经怀疑这是意志力过于薄弱的表现,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很难控制自己的行动。打个比方,从我有记忆起,所有的椅子里都会长出看不见的手臂,死死按住我,就像所有的房间都系着无影无形的绳子,缠住我的脚。有时候我想要到花园里去割一遍草,从清晨下定决心,一直到窗外夜幕落下,我依然还坐在原地,就像被噩梦魇住了似的,就是没法走出门。跑步也是一样,与其说我坚持跑步,不如说我没法让自己停下来。在我升入中学的第一年,养父曾经花了很大力气每天早上带我去跑步,说是为了培养我的健康习惯。起初我只是为了让他高兴,到后来情况发生了180度的逆转,只要一天没有跑完两公里,做完三十个俯卧撑,我就坐立不安,吃饭的时候连叉子也拿不稳。但是如果把这反过来说成是一种惊人的意志力,也许这也就是了,谁知道别人说的毅力是不是感觉如此呢?

从那时候的种种征兆来看,几乎所有人都认定,我天生就具备着能成为一个大人物的潜质,将来不是诺贝尔奖得主,就是部长或总理。我也一度深信不疑。可笑的是,当时我们认定的这些所谓天赋,从科学定义上而言无非是遗传因子。但是所有人都忘记了去质疑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我的遗传因子究竟来自谁?要说我是被一个诺贝尔奖得主,或者澳大利亚总理遗弃的孩子,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更不可能如那些矫情的赞美之词所言,是个流落他乡的王子。恰恰相反,遗弃孩子的父母往往都是罪犯、妓女、酒鬼、赌徒、遗传病患者,至少也是一对暂时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的穷人夫妇,两个失败者。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我的亲生父母建立什么生活中的联系。我相信世界上没有一对父母可以做得比我的养父母更好,更视我如珍宝。况且我活在一个与我亲生父母毫无交集的世界里,恐怕连语言都不通呢。可是疑问就像一只小虫子,每天在生活的保鲜膜上咬开一个小口子,渐渐地,千疮百孔,变成了一个捂不住的大洞。我忍不住去想我的亲生父母究竟是什么样的人,长什么样。

你有没有觉察到过,有一个人,始终与你形影相随,不论是你在人群中的时候,还是你独处。你看不见她,听不见她,不明白她究竟在想什么,可是她时时刻刻把各种别人看不见的念头塞进你的脑袋,在你思考之前就操纵你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在你耳畔喋喋不休,让你总是在和旁人说话时走神。每一天,旁人在用各种形容词概括你,把你定义成一个他们非常了解的人,你却在私底下与那个人终日角力搏斗,讨价还价,强迫她可以容你自在片刻。或者逼迫她多给你一星半点的提示,让你明白她究竟是谁。你心里清楚,那个人之所以如此难以捉摸是因为她就是你自己,是你注定看不见的一个影像。但是如今你知道了那个奇怪的生物事实上是有出处的。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个陌生人在一次偶然的心血来潮中造就了她。如果你可以想办法去看一看那两个人,也许在看见他们的第一眼,你就瞬间明白了那个看不见的家伙究竟是怎样的一张面孔。

那个看不见的家伙,说实话,我完全不信任他。即便是熟睡的时候,我依然担心他会忽然干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我得知道他究竟身负什么无法饶恕的罪孽,以至于被亲生父母不容。得到这个答案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睡在一方火山口上,随时可能在梦中被熔岩吞噬。而只要得到它,似乎我就能从此控制大局,从容地面对那个家伙。这是多么诱人的一个答案啊,只要是凡人,谁能抵御它的诱惑呢?说到这里,西蒙用他细瘦的手指拈起一枚玻璃盏里的樱桃,放进嘴里,微微皱起眉头,仿佛那果子很酸似的。他凝视着手指上留下的一斑殷红,自嘲地笑了笑,补充说,尽管我们都知道,这果子是不能吃的。随后他停下来,在海面反射的光芒中眯缝着眼睛望向伊娃。她正在用一根树枝抽打着地面。

伊娃想,她知道的可比西蒙那会儿多得多呢。她知道科曼夫妇是通过国际领养机构从中国把她抱回瑞典的。她知道她来自安徽的一个山村,亲生父母不外乎农民。没有具体的出生日期。那一批,总共有九对来自瑞典不同城市的夫妇领养到了九个中国孩子,清一色都是女孩,没有男孩,只要多看看报纸新闻,遗弃的原因也显而易见。

西蒙把果核远远地扔向沙滩,兀自说了下去。现在回想起来,去见自己的亲生父母实在是个非常愚蠢的主意,可是我还是见到了他们。说到这里,西蒙看见伊娃扔掉了树枝,把脸转了过来,用一只手托着腮。西蒙点点头说,是的,我见到了他们,而且比预想还早。在我十七岁那年,养父母同时去世,一场车祸。西蒙对伊娃笑笑,像是反过来安慰她似的,因为她正不由自主地将手按在心口上,睫毛颤抖了几下。

葬礼结束以后,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人来找我,当时我那样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再次被领养了,所以他们决定让我的亲生父母再次做回我的监护人。这就意味着,我必须要回到他们身边,不见也得见。于是我按照工作人员给我的地址,从墨尔本坐火车到悉尼。此前的整整两个晚上,我连一分钟也睡不着,我害怕得要命,生平第一次宁愿这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两个生我的人。那时候他们已经写信给我,火车票也是他们买了寄来的。我让他们一定不要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会自己去他们的房子。我觉得这样,至少到了房子门口,我还有机会反悔。

想象中所有的场面都没有发生。我们既没有抱头痛哭,也没有相互埋怨。他们看上去陌生极了,跟我想象中的任何一个版本都不一样。你让我怎么對着两个陌生人大哭大叫呢?我的亲生父亲居然曾经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作家,你可以想象吗?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在一所大学教创意写作已经很多年了。他大约有6英尺高,很瘦,驼背。戴着度数不低的近视眼镜,嘴角的皱纹线条耷拉着,这让他看上去总是一副撇着嘴挑剔人的模样。那天他显然是刻意收拾过,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着随意,却肯定是新换上的,衬衣的领子雪白挺括,牛仔裤的膝盖上也没什么折纹,这一身装扮空空荡荡挂在他枯瘦的身材上。他居然伸出手来跟我握手,就好像我是新来的同事似的,干瘪的指肚碰到我的手心就飞快地收回去了。

我的亲生母亲腰身圆滚滚的,在厨房里忙碌的身手倒是非常敏捷,脚步比一般人快。看得出,她是一个开朗热情的好女人,就像我原先左邻右舍那些爱唠叨的胖主妇。不过那一天她的话可不多。她又是煮咖啡,又是烤饼干,只是最后帮我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动作忽然慢了下来,胖手指小心翼翼地捉着托盘的边缘,放在桌上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说真的,我完全觉察不到我和他们之间有任何血缘的联系。书上说,即便是从未谋面的血亲,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撞见了,彼此也会有某种神秘的亲切感。我是真的一点没觉得。他们甚至连头发的颜色也跟我不一样,父亲的头发是浅栗色的,母亲竟然是一头红发。我打定主意,稍后无论如何也得跟领养机构确认一下资料有没有弄错。我相信当时他们肯定也是一样的感觉。

我们在摆着神龛的客厅里坐了大约半个小时,大家都在努力找话题。一开始父亲问我喜欢什么运动。几句过后,又开始冷场。后来母亲拿出了他们一家人的相册,这下好了,照片自己可以说话。相册上有父亲年轻时候领奖的照片,签售的照片。他的处女作让他一举成名,我先前还在中学同学那儿听说过这本书,只是没读过。之后他被聘到大学任教,不久与当时还在大学做行政工作的母亲结婚。相片上新婚的他们依偎在这座房子前,想必那一大笔版税让他年纪轻轻就过上了富裕的日子。在我之后,他和母亲又生了三个孩子,一个比我小三岁的男孩,和一对比我小四岁的双胞胎姐弟。也就是说,我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都在父母亲身边正常长大,照片记录着他们成长的每个阶段。在花园里游戏,参加唱诗班,第一次游泳,第一次演出音乐剧,小学毕业典礼等等。那么他们有什么必要遗弃我呢?为什么偏偏是我被送走了?

这时候父亲问我,究竟是打算住在他们家里,还是由他们为我租一间公寓单独住?看得出,他是一个习惯了居高临下说话的人,可是这句话问得战战兢兢,字斟句酌。仿佛生恐我选择了他们不愿执行的方案。我还没听完就站起来,摔了门大步跑出去。我足足跑出了两个街区以后才觉得能够正常呼吸。阳光炽烈地照在我的头顶上,我停下脚步,胃里热辣辣地疼痛,满心委屈。我弯下腰,喘息着,依然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从我的肩头再次望向那个我努力逃开的地方。然后我注意到了那个花园,他们的房子后面有一片白色栅栏围起来的花园。刚才从正门走进去的时候,我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花园美丽极了,即便从这么远的距离,我依然能分辨出大部分熟悉的植物,橡树、槭树、山毛榉,玫瑰、金合欢与马蜂草。这一刻我忽然记起了这个地方,多么不可思议,我的记忆中竟然有这个花园!

说到这里,西蒙好像被酒呛了一下,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好在很快他就克服了这个细小的麻烦,就像大海退潮,涨红的脸再次变回青白色。他的嘴角弯出了一个讥诮的弧度,有些赌气似的说,当时我干吗要跑出来呢?我应该在跟他们见面的第一分钟就问他们,当年为什么要把我送走,为什么是我?

2

伊娃在等他说下去,可是西蒙沉默着从玻璃盏里拈起樱桃,一颗接一颗,并不吃,只是轻轻捏碎,弄了一手的汁水。伊娃干脆抢过玻璃盏,抱在胸口,用女孩子得天独厚的任性态度冲他嚷嚷,你倒是说话呀,他们到底为什么把你送走?

西蒙将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深深吸了口气,仰起头想了一会儿,想是思忖着应该如何友好地打发她,然后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我在悉尼的那段日子可真是把父亲弄得手忙脚乱,他忙着阻止家里的三兄妹和我这个亲生哥哥见面,是不是很有意思?这是二弟亲口告诉我的,半年之后,他到底还是见到了我。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和父亲第一次见面,他对我说,三兄妹都正好去姨妈家野餐了。事实是他特地让母亲开车把他们送到姨妈家,早在前一天夜里就送走了。得知我要回家的消息,父亲通宵达旦在花园里徘徊不止,一连数日。之后他联系了城里几乎所有的住读中学,想要火速为三个孩子办妥转校。为此他让助教整整代了两个星期的课,自己每天在家里给中学的教务长写信。后来他发现没有学校能够在一个学年还没有结束之前,就接受插班生,除非那个学生愿意从前一年重新念起。所以父亲又计划说服我不要住在那座房子里,他准备了一大堆说辞,列出许诺给我的条件。在我到达之前,他为此拟就的草稿已经装满了两个文件盒。要是那时候我真的给他机会发挥的话,没准他能说上一天一夜呢。

把我安排到出租公寓住下以后,父亲给三个孩子立了一大堆规矩,不许给我打电话,不许到出租公寓去找我,不许打听有关我的任何事情,违反任何一条,当月的零用钱取消,并且罚去花园里割半年的草。你说这多可笑!如此兴师动众,就好像我被领养了以后,就成了一个有传染病的人似的。

这可太奇怪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伊娃问,一边把脸颊枕在那个装樱桃的玻璃盏上。西蒙扬了扬眉毛,不假思索地分析道,当然是因为他觉得很丢脸喽。我是他遗弃的那一个,可是我远远比在他身边长大的孩子要优秀。那时候我擅长篮球和澳式橄榄球,是中学里的运动健将,浑身的肌肉让我看上去像座山似的。西蒙觉察到伊娃一脸古怪地瞪着他,努着嘴,像是马上要大笑出来似的。于是西蒙举起两只手,努力解释说,差点忘了,我现在的模样的确变了一些,不过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真的壮得像一头非洲的犀牛。伊娃心里说,何止变了一些呢,他现在看上去简直像一只澳大利亚鸸鹋。

如果把我比作一头犀牛,那么把我的两个弟弟比作鸸鹋是再贴切不过的了。西蒙说。别忘了我看过那本相册。我看到他们三个全都瘦弱得可怜,眼睛让我联想到受惊的小鸟,背也抻不直,完全是父亲小一号的翻版。而我就像是一个触目惊心的证据,证明了所有的问题在父亲而不在我。于我而言,被遗弃反而成了一件最幸运的事情,让我有机会按照自己心愿塑造一个理想中的我。我很理解我的亲生父亲有多么担心,一旦他的另外三个孩子见到我,就会立刻明白,离开他的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再说了,他那副德行又能拦住谁呢?二弟见到我以后不知道有多崇拜我呢!西蒙有些夸张地大笑起来,两颊牵起了一大把的褶皱,像个初生的婴儿似的。

這么说来,再回到中国去看一看也不错。伊娃心想。她喜欢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感觉。然后她发现西蒙还在笑着,笑得把那颗细瘦的脑袋都埋到两只胳膊里去了。她站起来推他,他伏在那里,不肯抬起头来。她想,这家伙是不是喝多了?花园那边传来持续不断的欢声笑语,仿佛这场聚会永远不会结束。这时候她听到西蒙沙哑的声音,其实我没说真话。这句话说得简直像一句呻吟。

那天,我见到了我素未谋面的同胞手足。是我母亲带信,说挪亚无论如何都想见我一面。我应允之后,母亲显得很高兴的样子,她说,那孩子又病了,如果你这样一个强壮优秀的哥哥愿意去探望他,陪他说说话,也许他就能很快振作起来。于是母亲领着我再次回到那座房子。我们一起穿过那个花园,从边门进入走廊,走上楼梯。趁着父亲不在家的时候。西蒙的语调失去了之前那种带着调侃的轻快劲儿,开始变得低沉而拖沓。伊娃有些害怕起来,但是她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

楼道里所有的门都关着,阴暗迟滞的空气中弥漫着一种久睡之后被褥的气味。跨进房间的那一刻,我就像被闪电击中了似的。别担心,我并没有看见什么样貌恐怖的病人。那个清瘦的男孩穿戴整齐地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没有太多病容,除了脸色有点苍白之外。被褥垫好在床上,周遭的一切也非常整洁。问题是,过于整洁了。换洗的衣服叠成方块放在床位,每个扣子都是扣起来的。门边三双鞋子之间空开的距离精确相等。书架上的书按宽窄分类,排列得宛如严格建造的堡垒。他面前书桌上正打开的两本书用镇纸压着,书的边沿摆放成平行线。他身边打开的窗帘有着绝对垂直的线条,让我忍不住想探知,究竟怎样才能达到这么完美的效果。所以在他说话的时候,我难以控制地不住窥视那个角落。最后我终于发现,他是用钉子把窗帘的下摆固定在墙根上。那个细小的东西间或会在流动的光影中闪烁一下。我还注意到在那个小东西的边上,有一串平行于窗台的小黑点,横亘了整个墙根。显然无论窗帘拉开到什么位置,他都会不厌其烦地用钉子来保持窗帘的齐整。我的耳朵里充满了各种金属的巨响,呼吸渐渐困难,身边的说话声变得缥缈,像是一个梦境。

母亲在一旁小声告诉我,挪亚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时不时的,忽然之间就不能出门了。就得替他去向学校请假,把生活用品都送到他房间里来。连需要一支钢笔都没法自己出去买,得由她帮着买回来。母亲的话不能算是一种指责,但是挪亚看上去很不喜欢旁人这么评论他。他挠了挠额头上的碎发,有些犹豫地说,我觉得多半是这房子有问题,我总觉得有什么把我按在椅子里,或者拽着我的腿,不让我走出去。我这么说,你们不会当我是疯了吧?

我的指甲正在狠狠嵌进我的手心里,这是为了让我自己不要失态地大叫起来。我看着挪亚仰头望着我,小鸟般的眼睛里忽闪着欢喜的光芒,他问我有没有去中国的梦想,因为他觉得我看上去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物。他恳求我,如果将来我大学毕业了,要离开悉尼,请一定带上他。他想走得越远越好。

我努力让自己在心里轻蔑地调侃他,多么愚蠢的家伙,他居然能天真到以为那个看不见的家伙只是这座房子里的鬼魅,只要他离开出生的地方,就能从此摆脱他的纠缠不休?但是我一点也笑不出来,也无法领受这份我最渴望的崇拜,居高临下地拥抱他。我只觉得毛发直竖,仿佛他是一只恶心的毛毛虫,正顺着我的衣襟爬上来,让我恨不得立刻把这软体生物拍落到地上。

我抢着要去矮柜那边倒一杯水给他,转过身,走出四五步,好让他苍白的脸暂时离开我的视野。我紧紧捏着玻璃杯,这时候汗才从我的脖颈上汩汩流下来,冰冷的。我感到自己简直要立刻昏厥过去了,我发誓一旦踏出这个房间,我要立刻用最彻底的方式从这个男孩身边逃开,逃得越远越好。那个时候,我猛然间明白了,原来父亲大动干戈地把我和他们隔离开来,为的不是怕他们见到我。父亲想要阻止的其实是,我见到他们。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果然还是我的亲生父亲,他预见到了我的反应,并竭尽全力想要避免这一刻的到来。

那个时候,我也忽然理解了当年改变我命运的那一刻,父亲第一眼见到襁褓中的我,他当时的感受。伊娃问,改变命运,是不是指被送走的那回事?西蒙摊开手掌说,嗬,我倒希望不是呢!伊娃咬着指甲,她觉得今天自己已经听到了一些不该听的东西,可是之后还有更多的。她犹豫着要不要干脆编个借口走开去。她可没有义务听这个丑大叔唠叨些让她觉得心烦的胡话。只是那个看不见的家伙反而正在将她往西蒙身边推搡着,让她胸口紧贴着桌沿,伸长脖子,耳朵离故事的声源更近了。

母亲曾经告诉我,早先父亲与她的约定是,这一辈子决不生育自己的孩子,等到中年之后,可以考虑领养一个两个。母亲认为父亲这种古怪的念头只是暂时的。父亲当时年少成名,但是自从被聘任到大学任教之后,就再也没有写出一部超过处女作水准的作品。不仅是评论家们这么指责,他自己也这么认为。到后来每夜坐在打字机前,竟然连一段像样的文字都写不出来了。他每次开始写作前都要在稿纸上打够二十个分行符,像是一种仪式,据说他的处女作就是产生自这种怪癖。随着对下一步作品期望的增加,二十个分行符变成四十个、八十个。有一天清晨,新婚燕尔的母亲从婚床上醒来,发现身边的枕头上连压痕都没有半个。她身披睡衣来到父亲的书房,看见他依然在稿纸上不停地打分行符,面色青白,眼圈发红。

不要孩子的约定就是从那天清晨开始的。父亲坚持说,他是一个劣等基因的携带者,他不希望自己将来的孩子也坐在打字机前,熬过整个夜晚,只能在稿纸上留下无数的分行符。母亲试图说服他,谁若能抛下新婚妻子,坐在键盘面前神游一整夜,那一定是因为构思中的世界实在太吸引他了。这样的构思一定差不到哪里去。可是父亲宁愿承认,他不得不在书房里坐到天亮,只是因为如果他想要开始写第一个字,就必须先完成分行符的仪式。现在分行符已经多到他必须连续打一整个晚上。

一个新婚的女人很难接受不生孩子的决定,但是让她为此离开丈夫,这似乎更显荒唐。为了动摇父亲的决心,母亲带他去咨询了好几位专科医生。医生们为他们两个人作了全面的检查,结果是他们简直健康极了。母亲摇动着手里攥着的检查报告说,你的基因不但没有问题,而且我认为那还是非常了不起的基因呢。就算不说写作这回事,很少有男人喜欢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光凭这一点,我就觉得你的基因值得复制呢。父亲沉默以对。

之后这个倒霉的男人放弃了写作,又尝试重新开始写作,反反复复好多回。在这个折磨人的过程中,他曾经酗酒成瘾,安非他命成癮,镇静剂成瘾。这都是分别发生在不同的阶段,每次意识到自己又被一种新的毒药控制,这个男人总会很理智地到医院求助,但是往往住院戒断一种后不久,又染上另一种。这种状况每每弄得他的妻子手忙脚乱,是否生育孩子的讨论也就暂时放下了。但是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意外怀孕了。

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堕胎是行不通的。我敢说她当时一定跪在神龛前对耶和华说了上千遍感恩的话,为赐予她这婴孩。随着母亲的腹部日渐隆起,父亲唉声叹气,说着一些以前绝口不谈的话题。他说没有人知道他一天天挨在这个世界上受着多大的折磨,他本来是希望至少这种痛苦由他而止,如今他不得不看着另一个生命将要和他经受同样的过程,这将让他的痛苦变成双倍。他又叨念着什么,对于那个生命而言,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赤手空拳面对这番境遇,这委实是极不公平的一种绑架。他的言语破天荒地细碎絮叨有如妇人,意外地显露出他内里细腻柔软的心思和对这个孩子无限的怜惜之情。

听着这些话,母亲心里自然是高兴的。关于这些忧虑的话语,她只当是这个创意写作课副教授的即景之作。况且在她孕育胎儿的这九个月中,父亲既没有重新酗酒,也没有服用安眠药,连独自在书房过夜的情况也日渐稀少,似乎拿定主意在为孩子降生后的正常生活作准备。于是母亲更加笃信,待到孩子出生,这个血脉相连的小生命必定会唤起丈夫无限的柔情,他会意识到此前的固执是多么毫无必要,没准他会比她更疼爱这个孩子呢。

我的降生出乎意料地顺利,母亲说,她正跟着医生的指导作深呼吸,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这个世界。在产房外面等待的父亲刚刚翻开一本书,据说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护士就洪亮地叫他的名字,用两条粗壮的胳膊把襁褓里的我递到他的鼻子底下。父亲当时手忙脚乱,伸手接住这团软绵绵的肉球,书落到地上,发出一声脆响。想必父亲在用孱弱的双臂抱住我的那一刻,曾经努力在我皱巴巴的脸上找寻过柔情所系。可是5分钟之后,当护士打算将我抱去育婴室的时候,她看见我被放在座椅上,父亲正跪在椅子边呕吐不止,看上去比我更需要被送到床上好生照料。

呕吐?伊娃大惊小怪地叫起来,然后她咯咯笑着,试图用最粗鲁的方式来形容这回事,像孕妇一样地呕吐?那他站在产科的走廊里还真是站对了地方。不過,你的相貌也没有恶心到那个程度吧?伊娃装出仔细端详他的样子,恶作剧地伸手触摸他的脸颊,但是她的手被按住了。她感觉到西蒙按着她的手,那姿态倒像是在黑暗中抚慰一个迷路的人。是啊,他是讲故事的那个人,他知道终点在哪里。

母亲听说父亲在走廊里呕吐,她已经猜到我这个新生儿与父亲之间微妙的化学反应。这种正像是我见到挪亚时的震撼,我形容不好这种感觉,就好像是把什么毛茸茸的怪物顺着我的食道从我胃里拖出来似的。这种感觉你只要试过第一次,一定不会想再经历第二次。后来她曾试图让父亲抱我,给我换衣服,带我去花园散步,父亲只是一味地退避三舍,好像接近我是多么要命的事情似的。他又开始酗酒,并且破天荒地经常彻夜不归。邻居有一次开车经过市郊的小妓院,说是看见他在露台上编织一块挂毯,旁若无人的样子。

五个月之后,父亲高烧不退住进医院。周围的人都怀疑他得了梅毒什么的,然而不是。医生几乎检查了他身体的每一种指标和每一个器官,没有找出任何原因。他只是持续地发烧、昏沉、消瘦。病况出乎意料地漫长,起初母亲只是纠结于如何能有足够的精力同时照看我们两个人。这个善良的女人一度疲于奔命,渴望睡眠。紧接着就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在没有查出任何病因的情况下住在医院里,是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母亲抵押了房子,这房子也曾一度被银行没收。父亲当时的工作早就保不住了。我每天下午独自在房间里哭泣,这个时候,母亲必须去医院探望父亲。这哭声被好事者举报,儿童福利部门的人终于找上了门。

决定把我送走,是大家都以为父亲就要死了的时候。那已经是我两周岁那会儿,父亲已经在医院断续地住了一年半,母亲终于精疲力竭,银行就要来没收房产,大部分家具已经变卖,行李已经打包。她用轮椅推着父亲离开医院,暂时回到这座翌日就不再属于他们的房子,准备搬家去租屋,在那里陪父亲度过最后的时间。花园里一片荒凉,有如她当时的生活。在母亲悲恸的眼泪中,父亲摇摇晃晃地收拾起我留下的衣物和玩具,用仅存的力气搬去花园,埋进了那片废墟的泥土里。

按照母亲的说法,不知道是幸运还是特别不幸,父亲并没有死,出院之后,他竟然奇迹般地渐渐痊愈了。他振作起来,在租屋里撰写教案,恳求旧同事为他介绍其他大学的教职。他绝口不提重新开始写作的那回事,不逛书店,不去酒馆,每天晚上9点钟就上床睡觉。家里凌乱他也不再介意,有一次母亲看见他进屋把外套随便扔在沙发上的样子,还以为是别的男人闯进来了。不久他成了一名虔诚的浸信会教徒,每周和街坊邻居的教友聚会读经。总之他从此变成了一个特别平常的男人,母亲说,不是表面上伪装的,从他整夜满不在乎的呼噜声中就能听出来。他以前可从来没睡得这么沉过。这就好像过去的那个男人已经离开这个躯壳,不知去了哪里。

如果一定要从这副皮囊上找出什么与过去的关系,那就是他一心想要把原来的那座房子再买回来。他莫名其妙地爱上了园艺。他说那座房子后面有这么大的一个花园,如果好生打理,一定会满是茂盛与鲜艳。买回房子后的十年里,母亲见到父亲最惯常的姿势就是蹲在花园里,在他埋葬了那些衣物和玩具的泥土上耕作不息,伺弄那些植物。这是如今他唯一在意的事情了。母亲说。

于是我决定再去看一眼那个花园,最后一眼,就在我离开悉尼去中国的前一天,是仲夏的午后,有雨。都多少年过去了。我记得我就站在白色的栅栏外面,两手插在裤兜里,雨水从我的发际流下来,顺着我的脸颊、脖颈,抚摸我十七岁时年轻的躯体。我定睛望着埋葬我幼年纪念品的那片泥土。按母亲所说,就在花园中央。那片土地看上去有一种妖异的肥沃,绿草出奇地茂盛,雨水在草根间汩汩流动,殷红的花朵就像从花萼中迸裂开一般绽放着,以肆无忌惮的姿态向天空伸展。这番景象不知怎的让我有了一个古怪的联想,我想起中世纪小说中那些埋着尸体的花园,传说中只有那样的花园才能有如此肥沃的泥土吧,只有尸体上长出的花朵才能怒放得如此灿烂吧。可惜我不知道这泥土之下的尸体,究竟是我父亲的,还是我的。

原来你在这儿呢,宝贝儿,我们要回去了!科曼太太优美的声音从半空中响起。噢噢。伊娃回答道,这才感觉到下巴的牙床正紧紧顶着上颚,正在轻轻彼此敲击。这让她暂时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好在科曼太太看见了西蒙,免不得立刻向花园的男主人寒暄。她说他们刚才聊得累了,就一起躺在花园中央的野餐垫上晒了会儿日光浴。西蒙揶揄道,嗯,日光浴贵在晒得均匀,就跟煎鸡蛋似的,煎完正面煎反面。于是科曼太太一迭声地笑着离开,关照伊娃待会儿去大门口等她。她是个金发美人儿。因为没有生育过,依然高挑曼妙。这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三刻,海面上的光亮正在熄灭,远空汇聚起一片金色与玫瑰色的辽阔云霞,仿佛天堂的花园正向世人洞开大门。在夕阳吻到波浪的一刹那,有一道璀璨的倒影就像是通往天堂的阶梯似的,几乎延伸到沙滩上来。

伊娃想从躺椅上站起来。她觉得膝盖也和牙床一样还在战栗。许多细小的沙砾已经深深嵌入她肌肤的表面,就在她方才紧紧握拳聆听的时候,如今干透了成片地落下来,留下鸡皮疙瘩般的小坑。她记起了一些事情,一些她曾认为无关紧要的回忆。那是她六岁那年,科曼夫妇带着她去中国旅行,选择的地点正是安徽。这固然是一个很好的观光地,预先安排的线路包括黄山以及休宁、屯溪这样的县城,不过更主要的原因是这个地名的特殊意义,这是传说中伊娃被路人拾到的地方。科曼夫妇觉得,在他们幸运地得到这个天使五年之后,有必要一起回到她的出生地看看。

在去程的航班上,伊娃几乎一分钟也没有睡着。以往一年一度的远途度假,他们多半是坐着波罗的海航空去罗马、雅典诸如此类的地方。中国听上去就像是另一个星球,相加起来总共十几个小时的两次飞行,养父母分外郑重的态度,加上对自己身世的好奇。所以在抵达中国之后,她反倒困得睁不开眼睛,不得不由高大壮实的科曼先生一路背着去到酒店。

小睡醒来,正是傍晚时分,一家人打算出门找个餐厅吃饭。她还记得,走出酒店就是一条灰扑扑的街道,天色未暗,店铺夸张的霓虹已陆续亮起,到处都是人流和車辆。即便是斯德哥尔摩最好的季节,也从未有这么多人同时出现在阳光丰盛的海边呢。伊娃正兴致勃勃地跑入人群,忽然间,她发现迎面而来的一群人竟然长着与她一模一样的面孔。她吃了一惊,向后避让,更多的人顶着相同的面孔蜂拥而来,从她面前经过。她退到墙角,望见整条街上的人,赶路的人、站在路边聊天的人、店铺里的人、站或坐在车上的人,全都有着与她毫无差别的面孔,黑头发,黑眼睛,浅金色的皮肤。她尖叫起来,现在所有的面孔都转向她,用一模一样的瞳孔望着她。她推开最近的两个人,转身奔逃。人流瞬间躁动起来,向她所在的方向飞快地聚拢。她扑进养父的怀里,科曼先生用满是肌肉的手臂把她高高抱起。她看见那些面孔依然在向她逼近,相互推搡着、嚷嚷着,像是在对她说话,可是她什么也听不懂。有的人还跳起来,似乎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些。她感觉到养父迈着最大的步子向前走,后来干脆奔跑起来。现在回想起来,也许那些人感兴趣的并不是她,而是抱着她的高加索男人。人群阻碍着他们的离开,在背后跟随了很长的一段路,叫喊着、笑着。最后一群孩子尾随了他们整整五个路口,直到他们一家三口慌不择路地随便冲进一家餐厅。她一直不停地在尖声哭叫,紧紧搂着养父的脖子,眼泪弄湿了他大半个肩膀,和他恤衫上的汗水混在一起。

后来他们向邻居们提起这次旅行,为什么说的尽是些沿途所见如何美妙之类的话呢?事实上从中国回到泰戈岛,伊娃记得,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她都不敢照镜子。科曼夫妇不得不把房子里所有的镜子都用布盖起来,因为只要她路过任意一面镜子,无意中看见自己的脸,她就会惊叫哭泣,然后整夜整夜地做噩梦。待到这种神经质的反应终于过去之后,全家人就有如共同失忆一般,任凭这件事无声地沉入深海。完全忽略了它究竟早已化为白骨,还是依然在海底某处默默呼吸。

3

伊娃来到花园门口的时候,科曼夫妇早已在那里等她了。他们等了足足15分钟,几乎所有宾客都散尽了,只剩他们两个孤零零站在那儿。谁也没有责问伊娃,就像往常那样,他们从不介意她的任何过错。然后三个人一起步行回家。日落之后,天空开始暗淡,海面上泛着珍珠般粉红的光泽。岛上森林中的道路依然清晰可见,路边的蓝莓闪着幽暗的光芒,但是今天伊娃没有像以往那样俯身去摘。

穿过花园,登上客厅的台阶,那条壮硕的凯因克尔索犬迎上来,使劲在她腿边摩挲。身后,远远近近房子里的灯火正在点亮。科曼先生今天显然心情不错。他扶着伊娃的肩膀,把她推到沙发边的穿衣镜前。两个人一起并排挤进镜子里。哎呀呀,今天我为了你使劲地晒了整整一个下午呢,他说,你得承认,如果肤色差不多的话,事实上我们俩长得别提有多像了,不是吗?这是科曼先生和伊娃之间的秘密游戏,每次都能把伊娃逗得笑个不停。

镜子里是一个身材魁梧的高加索人,胳膊和胸前的肌肉在短袖恤衫底下鼓鼓囊囊的,红彤彤的脸膛,宛如一个巨人。他的胳膊底下是一个细小的中国女孩,笔直漆黑的长发,圆脸盘,金色的皮肤,棕黑色的瞳孔,正表情僵硬地望着伊娃。

在走出花园前,西蒙向伊娃讲了故事的最后一段。我曾经以为世界上最远的地方就是中国,我曾经以为我不会再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没想到去年,我还是回去了一次。不是回到悉尼,而是墨尔本。养父母的墓地需要修缮。我站在那栋熟悉的老房子前,以前养父每天悉心料理的花园已经荒芜,野草疯长,树木倒伏。

我想我也变了很多吧,第一眼之下,旧邻居们几乎都认不出我了,回忆起过去的日子,说起这些年我四处漂泊的经历,不免唏嘘。非常凑巧的是,有一位旧邻居恰好是我养父母当年的医生,已经八十多岁了,依然神志清明,极为健谈。他向我说起一件事。他告诉我,我的养父母拥有完全正常的生育能力,双方也没有任何基因遗传上的问题。所以他们不愿意生育自己的孩子,宁愿领养,曾经令他极为疑惑不解。如今他们已经亡故多年,除了我这个养子外再无别的亲属,这个秘密也就更无从知晓了。耄耋之年的医生就这样叹息着,把泥土撒在他们的坟墓上。

4

伊娃讲完最后一句,仰头喝干了杯中的残酒。我们齐都叹息一番,这就轮到了我。各种葡萄酒瓶都空了。伊娃问我们有没有试过瑞典本地的一种烈酒,名叫“钉子”。换掉酒杯,加上酒。我用两只手指捏着这枚小酒杯,对着镜子说,镜子啊镜子,我敬你这杯,我赞美你!面对你我们能做什么呢?除了千人一面的微笑,还是微笑。

第三个故事 梦境

1

8月份相亲,连他的名字都没有记住。至10月生日吃着母亲煮的面,终于挨不住全家的唠叨。11、12月,约会比加班还忙。元旦期间,双方父母正式会面,只是形式,他们若不是彼此知根知底,也不会安排那次相亲。春节期间,陆震和我将要结婚的讯息已经广为传播。从亲朋好友如释重负的祝贺中,我也开始怀疑三十一岁对女人而言,确实过于老了。5月份,乏善可陈的婚宴。之后是蜜月旅行,陆震在网上订了普吉岛自由行的团购。

所有偏离正轨的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那个旅行代理网站忽然通知陆震,说是团购无法践约,普吉岛上相应的酒店已经订满。电话里的男声公事公办地询问陆震,应该把钱退还到他的支付宝账户,还是哪个银行账户。电话打来的时候,正是婚宴前一天,千头万绪,加之那个声音一副理所应当的态度,陆震顿时发怒,坚称决不接受退款。他是一家大型机械公司的法务,说起违约责任来一套一套的。

电话再次打来的时候,对方的声音变得唯唯诺诺,表示他们可以提供同等价位、同等时长前往哥特兰岛的度假服务。当然酒店肯定得降级。陆震正要质疑酒店品质的问题,我立刻紧紧掐住他的手腕。哥特兰岛是欧洲本地人最钟爱的度假胜地之一,远不是国人熟悉的那些亚洲海滩可以相提并论的。我们就这样踏上了哥特兰岛,在6月的第二周。一切就像是个梦境。

酒店果然简陋得可以,至多相当于国内青年旅社的水准,不过它紧邻岛上一个著名的古城——斯彭特。沿着这堵公元13世纪的城墙一路往西,步行20分钟,驻足于斯彭特西侧的圣乔治大教堂遗址,就能从这片绿草如茵的缓坡上欣赏到哥特兰岛上最著名的景观之一——圣乔治海湾。

如果不是亲身站在此地,你一定无法想象,人类渺小的视野竟能有幸容纳下如此浩瀚的海域。无边无际的波澜闪着湛蓝的光芒,托起变幻不息的巨大云朵,连着岛屿的尽头。洁白的断墙残垣静立在时间的分界线上,冥想天空的宏大。度假的人们热衷于终日躺在金色的沙滩上,享受阳光与海风的抚摸。当然最享受的莫过于住在临海的房间,有一扇窗户能够24小时望见这一片永恒的景色。缓坡上有一间外观低调的五星酒店,房价可想而知。毗邻五星酒店有七八座民居。这次自由行赠送的一顿晚餐就在圣乔治海湾,美其名曰特色家庭餐。我猜想必定是在其中的一栋房子里。

到了约定的那天,旅行社把地址发到我的邮箱里,其实只是房子的名称,林顿太太住所。这是所有民居中最靠近海湾的一座,与所有房子隔着一段距离。粉刷成鹅黄色的外墙,三层楼,赭红色的瓦楞尖顶,从窗外可以望见有着荚蒾花图案的蕾丝窗帘。

我们走进门去,才发现这不是只为我们两人准备的晚餐。客厅里站满了人,三三两两低声交谈,手里端着餐盘,或拈着酒杯。陶瓷壁炉前的餐桌上摆着切片装盆的烟熏三文鱼和牛肉,玻璃罐子里是腌鲱鱼,大木碗盛着的是蔬菜色拉,还有煮土豆和酸奶油拌着葱段做成的酱料。另一侧的拼接成长条形的边桌上则摆着几种瓶装的红酒,以及一瓶叫作“钉子”的瑞典本地烈酒。离酒瓶不远处是摆放成环形的精美小册子。有位端着红酒杯的老先生正腾出一只手,拿起一本弯腰看着,令我忍不住担心他鼻尖上的花镜会滑落到酒杯中去。

起初我以为这只是酒类的广告册罢了,吃了一些三文鱼,添了烈酒,顺便拿起一本看着玩。如果有一天你到哥特兰岛去,我建议你一定要尝试这种名叫“钉子”的烈酒,喝下去的一霎,你会觉得就像一枚火花在你身体中央忽然炸开。这时候我正抱着一种舒适的晕眩翻动着印制考究的纸页,忽然发现这并不是广告册,而是一本私人刊印的瑞典语诗集。我是学丹麦语的,在一家丹麦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工作多年。瑞典语和丹麦语的书写非常相近。扉页上以一阕分成三行的诗句作为引语:

生命是夏日最长的一个白昼,

我只醒来这一天,

却苏醒在他人的梦中。

有什么闪闪发光的物质瞬间在我看不见底的身体中绽放开来,像一支烟花。我不知道这是又一杯“钉子”使然,还是因为这阕诗。一些诗句某些人读来味同嚼蜡,另一些人却为之发狂,这种神秘的感应无人能解。

诗集的封面上印着作者的名字,索菲亚·林顿。在窗边书架上方的墙上并列挂着两个相框。一个相框中是一帧照片,显然是在这间客厅里拍摄的。画面中的老妇人有着棱角分明的美丽下巴,她就坐在陶瓷壁炉前,微微低头,对着前方露出眼神寂静的微笑。另一个相框中是一份手稿,写得正是这句诗,下面是索菲亚的签名。

我正在犹豫究竟是拉着陆震悄悄溜走,以避免吃错晚餐的尴尬,还是干脆找个会讲英语的年轻人问个清楚。一位三十开外的男子沿着楼梯缓步走下来,手里拿些信件和相框。他答复我道,这确实是林顿太太住所。英语发音非常清晰标准。我轻轻喘出一口气,又问,林顿太太在家吗?他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有些古怪,他犹豫了片刻,还是用非常礼貌的措辞回答道,您问的是哪位林顿太太?这里曾经有两位林顿太太,一位是家母,十年前就去世了。还有一位是我祖母,上周去世的,今天就是她的追思会。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陡然变得非常苍白,这让他的神情反而变得和善起来。他毕恭毕敬地伸出手扶我,就好像我马上就会晕倒在地似的。他和照片中的那位老妇人有着颇为相像的面容,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瘦削的下巴,饱满的额头和颧骨,深邃的眼神,不像绝大部分当地人都长着一张痴肥的馒头脸。他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也比当地人深,正如他的祖母,让我怀疑他们家族有着部分西班牙人的血统。不过他的性格倒是百分百的北欧人,严肃而腼腆,与女士说话时站得笔直,解释什么问题都文绉绉的。

他看着我手里攥着的诗集补充说,这本诗集是她的遗作。她不是个诗人,只是个家庭妇女,这是她七十岁以后的作品,所有的。她写得不多。他有些赧然地对我笑了笑,倒好像他才是那个产量不济的业余诗人。随后他彬彬有礼地介绍自己,在下安德斯,欢迎你参加我祖母的追思会。失礼之处,请多多海涵。

2

这阕诗第一句中“夏日最长的一个白昼”,原文应为“仲夏的白昼”,为了避免脚注,我意译成现在的版本。北欧人所说的“仲夏”一年仅一天,相当于中国节气中的夏至,是一年中白昼最长的一天。这一天对他们来说尤为意义非凡。就拿哥特兰岛上的气候来说,除了6月到8月的这段温暖明亮的好时候,其余九个月,整个岛屿都沉没在雨雪、阴冷和黑暗中。即便是少有的晴日,下午3点左右就夜幕降临。因此所有人都整年盼着夏季的到来,就像是所有漫长的煎熬都是为了等待这三个月。仲夏是其中最美好的那一天,日落和日出紧紧相连,整个天空几乎彻夜都是明亮着的。这就仿佛人们从死亡永恒的黑暗中短促地醒来,懵懂地奔忙于他们貌似漫长的生命中。

这是索菲亚七十岁高龄写下的第一首诗。邻居们传说,索菲亚写下这首诗是为了纪念她七十年来第一次在这个房间里度过仲夏。我曾经大惑不解地问安德斯,像这样一座看得见天堂的房子,怕是世界上有一大半人都梦想着要住进来呢,尤其是在每年之中最好的这一天,索菲亚在七十岁之前难道真的没有在这儿住过?那住在这座房子里的一直是谁呢?我还记得安德斯的回答是,谁都可以,唯独不可以是林顿家的人。

安德斯告诉我,圣乔治海湾的这座房子是他们家的祖产,从14世纪至今,经历了多次翻修。在18世紀之前,这确确实实就是一处住所,从如今玻璃橱里带着细小裂纹的瓷盘、泛黄的绣花餐垫和褪色的银器就可以看出。可是不知怎的,20世纪以后,没有一代林顿家族的人是住在这里的,他们只是年复一年把这座房子出租给不同的人。安德斯猜想,事情的起因可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经济萧条有关,也可能是因为战后四海升平,圣乔治海湾开始成为欧洲人钟爱的一处观光胜地。

林顿家族的大部分人如今都住在瑞典南部的隆德,也就是隆德大学所在的城市。只是每次有人问起的时候,他们依然这么自我介绍,敝姓林顿,来自哥特兰岛的圣乔治海湾。他们也依然往来于圣乔治海湾和隆德两地,每一代人中总有那么一个人会继承房屋的所有权,随后打理这座房子的管理和出租。据说在1973年,这个任务就落到了索菲亚的身上。丈夫早逝,她接管祖产,那一年她四十二岁。

沙发边的置物架上摆着披头士发行的最后一张专辑《艾比大街》和卡朋特的《昨日重现》,应该是70年代购置的,也就是索菲亚成为这座房子的主人之始。安德斯说,索菲亚喜欢买一些唱片和书籍放在这里,每年都添一点,弄得就好像房子的主人依然常年住在这儿似的。事实上这位主人确实住在这儿,只是时间上有一点蹊跷。她每年会在这儿住上两个月,9月、10月或者翌年5月。9月有如一场刚刚谢幕的歌剧,也许透过缓缓合上的幕布,还能瞥见男主人公一闪而逝的侧脸。5月则犹如歌剧开幕前5分钟,所有的人正襟危坐,灯光渐暗,音乐依然响起,凝望依然紧闭的幕布,你可以想象那个永远见不到的夏季海湾,长日无尽。

房客只会在夏天租用这里的房子,他们是来观赏一年一度盛大演出的观众。所以散场之后,索菲亚总得来收拾一下。把餐具放回原来的地方,弄乱的书和唱片也得重新排列,洗涤所有的窗帘、被单和毯子,擦干净每一级台阶和每一间房间的地板。这些还算是小问题,最糟糕的是这座房子老旧不堪的设施,水管和电线必须每年从头到尾检修一遍,地基也得时常加固。还有那台已经有将近两百年历史的陶瓷壁炉。房客倒是不需要壁炉,6月到8月的气温就像中国北方小城暖和的春天。索菲亚也不一定需要壁炉,反正只是将就住上两个月,一个人,不是最冷的季节,在卧室里用一台电暖器也可以对付了。相反,想要维持那台壁炉的功能,每年要花费在保养上的开销和精力都远远大过新买好几台电暖器。可是索菲亚就是不想让那台壁炉彻底成为装饰。也许某一天她会开始整年整年地住在这儿也说不定呢,她这么想。

剩下的时间,她还得抽空参加圣乔治海湾的社区聚会。她的邻居都是海湾最早一批居民的后裔,或者应该说是“这个季节的邻居”更为妥当。他们一律会在每年夏季到来之前搬走,把房子腾给旅行社安排的远方来客,在夏季结束后再回来清理房屋。奇怪吗?安德斯说话的时候总是聚精会神地注视我,这份耐心就像是在对一个孩子讲故事似的,实际上并不奇怪,你想一想,世界上有哪几片著名的度假海滩上依然住着本地人呢?比如说在坎昆,墨西哥人如今在那些建于他们祖屋旧址的五星酒店里工作,戴着白手套,给海滩边的高加索人端上长岛冰茶或曼哈顿。

这情形在1991年起了变化。那一年索菲亚六十岁,这是一个可能再活上漫长的小半辈子或者马上死去的年纪。9月份回到这座房子,她在陶瓷壁炉的顶上发现了一封信,端端正正压在火折子底下。她猜想,写信的人是故意为了让一个将要点燃这台壁炉的人收到这封信。信被装在一个旅游纪念品店专售的蓝色艺术信封里,显得有点矫揉造作的样子。信纸也是同一套,害羞地在折成三折后,又在纵向四分之一处对折起来。

亲爱的房东,信是这样开头的,如果您已经在读这封信的话,我希望那个人就是您,因为我猜测,只有您才会用得到这台壁炉,既然旅行社招募广告的日期是从6月到8月。如果您认为我此刻的行径实在是大逆不道,就请把这些荒唐的文字扔进壁炉,再把灰烬留在火塘里,这样我明年回来时就会明白我的罪过。是的,我用了“回来”这个词,也许不甚妥帖,我只是一名来自远方的游客,三年前的夏天,我拖着行李箱第一次出现在您的门前。我对自己说,这是我一生中住过的最可亲的房子,一生中屈指可数的美好时光。我已经老了,我时常想着哪天就能回到天上那个所谓的好地方去。可是自从到过您的房子,我觉得天堂也不过如此而已。从那以后,每年的同一个时候,当我推开这扇赭红色的橡木房门,总有一种到家的感觉。当然,我不是指那个几十年里把我磨损得壮志全消的地方。这是一个真正的家园,胜过所有最虔诚的信徒对于去处的描述。我这么胡言乱语,现在您该是真的要把这封信扔到火塘里去了吧。

但是索菲亚并没有把信扔进壁炉,倒不是因为她还没点上火。她的唇边露出一丝只有自己能觉察的笑意,她想她一定是在笑话这个狂热的房客。有趣的是,他笃信她大部分时候都生活在这座房子里,只是在有租客的时候才偶尔离开那么一小段日子。我爱您的书架,他这么写道,我确信每一本书都是您亲手购得。我亦确信这是您平日里消磨时光的最大爱好。有些供出租的房子里也有像模像样的书架,不过一看就知道,那些书都是游客们读完之后顺手留下来的。什么侦探啊,罗曼史啊,看成色和出版日期都非常随机,明显不是同一个人陆续购入的。要说每年从市面上买到最值得阅读的书,收藏起来,那只有一个读书人的私人书架才能做到。在下何德何能,可以有幸与您同坐在一台壁炉前,分享您心爱的藏书。念及我到来前的漫长隆冬,您的手指曾无数次翻过这些书页,我在阅读时亦深感荣幸。署名是乔治·帕帕佐普洛斯,看上去像是一位希腊男性的名字。

索菲亚想,这个家伙为什么非得觉得这些都是我看过的书呢?定期购入一些书籍和唱片不过是一项服务而已。既然这座房子是作为度假屋出租的,不是旅馆,不是酒店,那么营造居家的舒适氛围也算是房东的一种本分吧。她只是把买书的开支列入预算,和定期更换新被单和毛巾的费用是一个道理。说真的,她倒是挺爱读小说的,可惜这早已是三十多年前的爱好了。那时候她还是个年轻女孩子,成天梦想着将来会有一个如何与众不同的人生。如今在隆德的家里,她这么多年里买给自己的书还不足二十本,大多还是些如何进行儿童教育,如何记账、避税之类的书。

随着书架的逐年膨胀,她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些藏书的奢侈,也不是沒有想过哪一天坐下来读上一两本。可是哪里有时间呢?一座房子的打理工作总是没完没了的。你想要擦洗的话,永远都会有污渍,两个月就这么马不停蹄地过去。当然她也可以在这儿多待上额外的一个月,回到隆德其实也无事可做,孩子们都大了。可是待在这么一个远离家庭的地方,点着灯,烧着壁炉,独自翻看那些并不急迫着需要阅读的文字,想起来总让人觉得不安。每个人都在说时间宝贵,在她的人生里,没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她去忙呢。

不过索菲亚在回信中并没有把这个误会澄清。她只是简单地回复了几句感谢厚爱,祝愿您度假愉快之类的套话,竭力做到文雅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想象着自己是那个被奉若神明的女主人,即便短短两行字也能让别人欢呼雀跃,她踮起脚尖,高高地抬起手臂,像是跳芭蕾一般把信封放到了壁炉顶上。

第二年她又收到了乔治的信件,在壁炉顶上的老地方。他称她为“亲爱的林顿太太”,他赞叹她择书的品位,根据他细致入微的观察结果,他指出1991年第二次来到这座房子时,书架上多出了《蜂房》和《为两个死者演奏的玛祖卡舞曲》。1991年的夏天,他发现索菲亚新购置了包括《太阳石》和《有限的自由》在内的一套帕斯诗选。今年则是曾获得过布克奖的《自然资源保护论者》。索菲亚庆幸地想,如果这个乔治读报也像查看她的书架那般仔细的话,他就会知道,除了最早购入的一批古典名著之外,此后,她不过是依照着历年诺贝尔的获奖名单来买书罢了。

第三年乔治欣喜若狂地声称,他在书页里发现了她阅读的痕迹。那是三张超市的购物小票,分别夹在《巴黎的忧郁》《蜂房》和《约翰·克里斯多夫》的第二册里。循着乔治信上的线索,她不无好奇地找到了这些购物小票。一张是ICA的,应该是彭斯特古城里的那个分店,可以少走点路,只是价格不菲。机器打印的购买记录是半公斤限时打折的草莓,200克烟熏三文鱼。另外两张都是COOP的,这是城外路口的一家大型超市,沿着城墙往西,步行需要20分钟。黄番茄、圆茄子、百里香、本地土豆、两公斤冻虾仁、一盒冻鳕鱼、一袋羊肉香肠,还有蓝莓和绿葡萄各一盒。她不明白这是打算做一些什么样的菜。买这些食物的准保是个外国人,应该是哪个比乔治先到的房客吧。她猜想是个女人,从她对水果的热情就可以看出来。不知怎的,她忽然有点嫉妒那个家伙。买菜回来,做上吃的,还有闲情逸致坐在窗户边的书架前,一边看书,一边就顺手把购物小票当成了书签。

翌年5月,出发去哥特兰岛前夕,她买了《最蓝的眼睛》和《宠儿》。破天荒的,她把《宠儿》留在了隆德的公寓里。不过最终她也没能在家里翻过这本小说,她只是在度假的时候把它带上了。每年夏天,料理好圣乔治海湾的房子,把那个地方留给房客之后,她总会去地中海或者爱琴海沿岸的岛屿住上一段时间,晒晒太阳,呼吸带着海盐味的清新空气。她也会做一些平时看来浪费时间的无聊事情,比如说,和渔民一起站在礁石上把章鱼捕捞上来,比如说用整个下午在沙滩上堆出一片宫殿,再看着海浪把它们舔舐殆尽。

她订的旅馆房间总是面朝大海。美中不足的是,她梦想着可以坐在窗边的摇椅上眺望大海,手边是看不完的小说。可是旅馆里顶多有一把坐着还不算太难受的写字椅,摆在窄小的书桌前。要是想看书的话,床头柜的抽屉里倒是永远不缺一本圣经,英王钦定本或者新国际版的。每当这时,她就不由得想起圣乔治海湾的那一个大书架。她想总有一天,她要在自己面朝大海的房子里度过夏天,狠狠享用那些藏书。

那一年她在可以望见爱琴海的窗户前读完了莫里森的这部小说。她认为这是她二十岁以后做过的最奢侈的事情,合上最后一页书,她满足得有些晕眩。再次回到圣乔治海湾清理房子的时候,她照例给乔治留下一封信,只是这一回,不再是短笺。她说,她着实无法想象一个年轻的母亲宁可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愿他们回到主人的庄园里,延续做奴隶的命运。她提到自己也有两个孩子,她倒是想为他们的命运再尽些绵力,不过他们也都早已为人父母,而且恐怕做得比她当年还像模像样呢。

再次收到乔治的留信,对她的称呼变作了“我最亲爱的索菲亚”。他早该直呼她的名字了,因为索菲亚给他的信总是称他乔治。索菲亚猜想,之前他如此拘礼,是因为她的信总是太像商务回函。“亲爱的”原本是个敬辞,现在只改了一小点,却变得有如一封情书般。索菲亚撇了撇嘴,想要刻薄几句,却听见自己哼起了歌儿。

乔治提到他最近迷上了她收藏的萨蒂钢琴曲,他惊叹她对古典乐的研究。要知道萨蒂可是一个天才却名不见经传的音乐家。相比之下,知道他的朋友德彪西就算不得有什么学问了。事实上这只是当时商店清理库存时打折的两张唱片,相当便宜,索菲亚就顺手买下了。可能正是因为知道萨蒂的人不多,所以才压在仓库里一直卖不出去吧?乔治坚称这是他听过的最美的钢琴曲,是窗外天堂胜景的最佳配乐。有一回在隆德的大街上,索菲亚看见音像商店里正好有萨蒂的一盒三片CD钢琴曲,奇科里尼演奏的。当时CD还是个新鲜玩意儿。她买回去,放在CD机里来回播放。这倒是不影响她干别的事情。她听着,听着,有时候眯缝起眼睛走了神,就好像自己正坐在那座房子前碧波万顷的夏日里。

他们后来也在信里聊一些家常。乔治告诉索菲亚,他是一家旅馆的店主。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生意,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庭旅馆,祖产改建的,经营了也有百来年了。原本索菲亚以为他是个学者或者艺术家什么的,他自我祛魅之后,她反而更加高兴起来,觉得两个人的距离更接近了。他不羞于向她抱怨自己的生活。他说若不是度假,他成天价都会像个鬼魂似的被困在那座老房子里,发钥匙收钥匙登记入住,一遍又一遍核对房客名单,提醒女佣们在客人离开的间隙抓紧时间收拾房间,催促她们把被单晾出去,趁着太阳正亮堂的时候。有时候免不了自己顺着楼梯跑上跑下,照应客人的需求。如果佣工自觉,一切运转正常,客人的更替也不频繁,他就得抓紧这个时机让人来作检修,水管电线,浴室的下水道。这些脆弱的老设施总是说坏就坏,而且像是约好了似的,从不一起坏,也从不让他消停。

老房子总共有十六个房间,舒服敞亮,原先分别是主卧客卧和管家门房的住处,如今全是客房。他们一大家子住在旅馆背靠山坡的那一面,老房子的后院,后来被改建成旅馆店主的住所和办公室。有时候他在書房里算账,抬眼望见正对着书桌的窗户外,穿着比基尼的游客欢笑着迎面俯冲下来,跑下山坡,消失在窗户背对的那个方向。从他们那一刻脸上的神情中,他可以想象到他背后的那片大海有多么美丽。索菲亚心想,读他的信件时,她的感觉应该也是这样的吧,从他热情洋溢的字里行间想象那片大海的惊艳,她从未曾见过的夏天的圣乔治海湾。

通信的第九年,他央求她赐一帧相片给他。他声称借由她房子中的一切,他已经可以想象她是多么高雅娴静的一位夫人。她已经难以抵挡地出现在他成千上万个梦中。如果他无法确切知道她的相貌,由着她在梦中变换着他所有想象中的面容,那就实在太失礼了。他在信封里率先放入了一张自己的小照。尽管索菲亚觉得他的提议有些粗鲁,她还是拈起他的相片,戴上老花镜,对着灯光,宛如研究一粒钻石的切面。

她没有把自己的小照放进信封,那样未免有失庄重。等乔治次年8月再次踏进这间屋子,他看见女主人的相片端端正正挂在书架上方,面带微笑。从背景来看,就是摄于陶瓷壁炉前。8月刚过,当索菲亚推开房门,看见餐桌正中央摆着一尊玻璃凉水壶,新做好的柠檬水正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是用荚蒾花作为香料来制作这壶柠檬水的,滤净的汁液中依然留着少许细小的白色花瓣和金色花粉,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水壶的外壁上解冻的水滴正在凝结、聚集,一滴滴流淌下来。她忽然觉得他离她这么近,也许他就是在半个小时前刚刚离开这间屋子,玻璃内壁上甚至还有没来得及融化的白糖晶体呢。

她差一点就追出门去,但是她没有。她收起信箱里他留下的钥匙,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钥匙好像还是温热的,房间里也好像还有残存的雪茄气味。她从壁炉顶上取下信封。如今他们俩的信都越写越长,这信封鼓鼓囊囊像座小房子似的。

我最亲爱的索菲亚,我有一个胆大包天的建议。他这么写道,我们都热爱大海、书本、音乐,和阳光下悠长的夏天,我们有如此多的相同之处,所以我斗胆设想,如果我们能一起在圣乔治海湾度过某个夏天,而不是仅仅用可怜的墨水和纸张来交谈,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乔治在信里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他写道,把我当作您随叫随到的仆人,只需一个电话,我就会立刻飞奔到您的身边。到时候我可以住在您房子左近的隨便哪个旅店里,我做梦都想和您一同在海边散步,面对面地谈天说地。当然这件事情的决定权百分百在您,明年夏天我会终日坐在这台电话前祈祷,24小时寸步不离地守候它的响起。

3

陆震不喜欢我总往那座房子跑。他对圣乔治海湾的风景没太大热情。看来看去不就是一汪水吗?他这么评价。至于林顿太太的故事,他就更没兴趣了。有一天吃罢旅馆的自助早餐,他用手指提着茶叶袋的细线在空杯子里打转,低着头闷声闷气地说,你又不认识她,知道她这么多事情有用吗?从那天开始,他和我分头行动。我去圣乔治海湾听故事,他则忙着找地方购物。他认为出来旅行的头等大事就是带点东西回去,绝大多数中国人持这个理论。他哼哼唧唧地抱怨旅行网站太坑人,把我们弄到这样一个岛上,既没有奥特莱斯,也没有梅森百货,难道他只能在超市里买一大堆巧克力回去?

说实话,我觉得陆震对我算得上是很迁就了。他不算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我看得出来他总是忍着不对我说重话。他说,结婚是百年大计,要是一开头就弄坏了气氛,后面吵吵闹闹的几十年可有得受的了。结果我没轻没重地问了句,这么说来,你是从来没考虑过离婚的可能性喽?我一向说话没遮拦,就像结婚前我还曾经很郑重地告诉他,你是个我不讨厌的人,但绝不是“对的”那一个。他只是耸耸肩。他一般会自动忽略这些看来多此一举的话题。

虽然对陆震颇为内疚,可是索菲亚的故事没法一次全部听完。安德斯正在陆续翻阅她留下的书信、相片和日记,这且得费点时间。他也是满怀惊奇地逐渐展开这幅秘密的画卷,从而与祖母生前难以解释的行为一一对应起来。2001年夏季,索菲亚没有回到隆德,也没有去法国南部、意大利或者希腊度假,她留在这座房子里,准备破天荒地在这儿度过据说是圣乔治海湾最美的三个月。与旅行社的合同没有到期,中途解约的话要赔一大笔钱,所以她就干脆自己付了租金,从旅行社把自己的房子再租回来。这样只需要付一点代理费就可以了。那一年她七十岁。人人都以为,这位老太太是活得有点糊涂了。人老了都会这样。

索菲亚见到乔治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央求安德斯一旦找到线索,务必第一时间讲给我听。他很恭敬地应允了。只隔了两天,我们便又约在圣乔治大教堂的遗址前,坐在白骨般的废墟上,海风辛辣的气息弥漫在青草地上,远处是耀眼的海浪跳跃不息,像是无数美人鱼在神话中嬉戏着。

他们并没有能见到。安德斯说话时的神色怅然若失。他清了清嗓子,说声抱歉,再开口时声音有些嘶哑,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能把这个故事继续讲下去。索菲亚住在这座房子里,看着邻居们一个个向她道别离开岛屿,看着日历翻到了5月的最后一天,终于,翻到了6月。她屏息静气地凝视舞台上帷幕渐渐开启,一场每年上演,她却自愿错过了整整二十八年的演出。她曾经猜测,夏天也不过如此而已吧,只是雨雪少了几天,空气温暖了一些。然而在见到真正的夏季之后,她才发觉想象原来是世界上最贫乏的东西。一支从未发芽的石柱如何能想象树木的生活?一具木头的人偶如何能体会人类的疼痛与欢欣?

只是季节,差别真的有这么大吗?我问安德斯。他微微眯起眼睛眺望海域,海风拨乱他额前的发。这么说吧,死者的躯体与生者的皮囊是同一个,它们看起来有天壤之别,只是因为前者缺少了一个细小的东西——灵魂。与眼前的这片天堂相比,其他季节的大海就像是一头脾气抑郁的巨兽,吐着泡沫在雨雪里来回打滚,不是幽幽哭泣,就是暴戾地嘟哝个没完。夏季,不仅是光与颜色,天与海骤然祥和的面孔,有如天使从怪兽中破壳而生,连空气的气味都是不同的。那就像刚刚走过墓地浓重窒息的雾霭,安德斯望着我说,忽然闻见你发际清甜的香气。

这片陌生的风景让索菲亚简直羞于承认自己在这儿住过。光是舞蹈的精灵,是挑剔的画师,每一分钟都在微妙地修改着世间万物的颜色。天空是酒神狄奥尼索斯玫瑰色的额头,装饰着葡萄藤蔓的王冠。而在那璀璨浪花簇拥的大海尽头,绝色的欧罗巴正穿着金线织就的对襟长裙,伏在化身公牛的宙斯背上缓缓而来。那时候,索菲亚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这里的房子只有这三个月才能租出去,仲夏之日隆重的庆典传统因何而来。她忽然读懂了无数古老的诗篇对这片海湾的赞叹。

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奇怪的感觉,每一回长时间地步行在澄澈的阳光底下,每一回躺在海边温暖的风中伸开臂膀,每一回坐在摇椅上凝视窗外海天交融,24小时变幻不息,她总会陷入某种让她自己都觉得害怕的领悟。她真切地感到,这一刻她是真真正正地活着了,从漫长的死亡中醒来,从不自知的黑暗和蒙昧中醒来,连肌肤的每一个细胞,五官的每一寸神经,乃至胸膛中可以让她放声大笑或恸哭的力量,如今都活过来了。与这种感受相比,之前的六十九年,充其量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她在日记中写道,要说是一个跨入耄耋之年的老人,有一天觉得自己像个婴儿似的重新诞生了,并且觉得与此相比,之前的一辈子恐怕都不算是活着,这听来委实有些矫情,甚至恐怕是滑稽吧。此刻我新生的鼻子正在辨别阳光的质地,而我好奇的手指甚至想去拨弄海风的裙裾呢。

安德斯停顿了片刻,深深呼吸了一回,现在想来,那时候他其实是不露声色地叹了口气吧。接下来的日记中,索菲亚记录的不是她新生的欢乐,却是她在这三个月中的挣扎。时钟在滴答作响,美好的时光不停地流走让她心慌意乱。她想要最大限度地善用时间,这反而令她手足无措。她想过要沿着海岸线一直走到海湾最东面的灯塔那儿,要知道在寒冷的月份,别说在海边连续走一两个钟头,就是10分钟也足以让海风把活人吹成一座冰雕了。她想过要天天去海里游泳,海水温度回升到15度以上的这种事情在其他九个月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她想要摘下尽可能多的荚蒾花,做柠檬水,酿酒,要不然就白白看着它们凋谢了。可是怎么保存这些花朵成了个费神的难题。当然,她想过坐在窗前的摇椅里看完尽可能多的书,她可是有满满一书架奢侈的藏书呢。结果她只是把每一本书都拿下来擦拭了一遍,清理了历任房客夹在里面的各种颇具创意的书签,像是干枯的玫瑰花瓣、橡树叶、票根和半张名片。接着她就像着了魔似的打扫房子,趴在厨房的灶台上使劲擦拭那些污漬。她告诉自己,只有在这么好的阳光下,她才能看清楚究竟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清理干净。

遇到完美得不可思议的礼物,人们往往不敢相信这是属于自己的。她终日惶恐不安,宛如一只蜜蜂找不到它归巢的路,连睡眠也支离破碎,仿佛每一分钟都是横亘在梦境与清醒之间。夜半蓦然睁开眼睛,望见窗外依然绚丽变幻的天空,念及自己无法24小时醒着来享用这个季节日夜不息的天光,她烦躁得想要尖叫。

乔治的电话号码,她一直摆在电话机边上。原本她是想等自己安顿下来以后拨通这个电话,到了8月最后一个星期,她意识到这个电话是永远也拨不出去了。她不是这座房子的女主人,从来就不是。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可曾是这副皮囊的主人。

我只醒来这一天,

却苏醒在他人的梦中。

若是如此,还不如继续沉睡在自己的黑暗中,没有生命就没有恐惧,没有生命的东西至少可以确定地握在手中吧。就这样,所有人都以为索菲亚在七十岁那年有过罹患老年痴呆症的先兆,正当他们商议着是否要为她请一位大夫来瞧瞧,她又毫无征兆地恢复正常,回到以往的生活轨道中来了。她照旧出租她的房子,每年两次去做清扫。

翌年9月,她照例在陶瓷壁炉顶上发现了乔治的留信。信中说,那是一个他生命中最漫长的夏季,每一分钟都能生出对答案无止境的遐想,令他觉得在三个月里已经活了几世。8月的最后一周,他几乎就打算自作主张飞到哥特兰岛。夏日将尽,良辰无多,他希望她刚刚拨完号码,就能听见他叩门的声音。现在想来,幸而他没有作出如此唐突的举动。因为直到8月的最后一个小时,电话铃声依然没有响起。这就意味着她并不愿意他前来叨扰。如此,若是他那会儿正在圣乔治海湾附近来回踱步,试图窥视她的香闺,那委实是对她极大的冒犯了。

此后他们依然保持着原先的通信方式,每年一次,依然无话不谈,只是再不提起共度夏季的这回事。一切仿佛都没有改变,只有索菲亚在隆德的家人们渐渐觉察到了一丝微小的不对劲。索菲亚开始延长在哥特兰岛的逗留时间,起初只是几天、一个星期。在圣乔治海湾的邻居们认为她已经离开,隆德的人们则以为她还在岛上忙着修葺那座房子的时候,她终于坐定在窗边的摇椅上,独自坐在浓黑的大海面前,在这偷来的时间里,在世人遗忘她的空隙里。

她回忆起在很久之前的一封信里,乔治曾这么写道,我亲吻了你的陶瓷壁炉。因为若不是这台壁炉的存在,若不是我发现壁炉里每年新添的灰烬,我如何能确定你的存在,确知你在冰天雪地的季节依然留在这儿,描摹出你冬季在这房间里阅读的图景,如何能鼓起勇气留下第一封信。事实上在此之前,索菲亚从未真正用这台壁炉取过暖。仅仅是因为壁炉每年维护过后需要例行公事地运行一次,索菲亚就点燃它,然后忙着去清理厨房什么的。几个小时以后,看到壁炉运转正常,再熄灭,留下温热的灰烬。她用了生命的绝大部分缝缝补补,总是这样。

如今她决定启用这台壁炉,这个小小的放肆让她分外快乐。她在热乎乎的壁炉边,手臂里捧起闪闪发光的文字。这间没有阳光的海边小屋有如一口深井,蕴藏着源源不绝的寂静。她在黑暗中回想那个夏季,就像躲在舞台一侧幕布的阴影里偷窥生命的真正形态,烛光下的书本与笔下的诗歌成为她与那个世界的秘密通途。

接下来的七年里,她和乔治就像生活在两个平行的世界。坐在同一把摇椅里,读着相同的书,透过荚蒾花图案的窗帘望着同一片海湾,却永远无法相遇。对乔治而言,这座房子的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如索菲亚掌心的纹路。而对于索菲亚来说,乔治就像是代替她活在另一种人生中。

直到2009年9月,索菲亚没有在壁炉顶上找到乔治的信。她打电话给旅行社询问当年的租客名单,只有一对来自挪威的夫妇和一个德国籍的三口之家。据说因为经济危机,度假屋的出租情形普遍清淡。索菲亚原本想拨通乔治的电话,可是转念一想,兴许乔治也是受到了经济危机的影响。这么贸然联络,反而会令他尴尬吧。那一年索菲亚在圣乔治海湾停留的时间分外长。11月5日,她收到了一封邮差送来的挂号信,邮寄地址是希腊罗德岛。起初她以为是她入住过的哪家旅馆寄来的,这是她夏季度假时常去的岛屿。拆开一看,却是一封讣告,死者叫作帕帕佐普洛斯先生。她凝视这个姓氏,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她还从未见过他姓氏的希腊文拼写呢。一串陌生的字母,十七封信,那张一寸见方的照片上正在褪色的笑容,就是关于他的一切了。

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的吗?我一向不喜欢这种让人悲伤的时刻。于是我试图设想出一些宽慰人心的情节,你说索菲亚夏天经常到罗德岛度假,有没有可能她住的正是乔治家里开的那家旅馆呢?要是这样,不就等于两个人在夏天刚好交换了一下住所,那也挺有意思的。

安德斯瞪大眼睛看着我,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尽管对我天真的想法感到好笑,他还是很认真地回答道,真实的生活里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呢,又不是在电影里。不过呢,他沉吟了片刻后说道,索菲亚度假的酒店确实离乔治家的旅馆不太远,毕竟罗德岛也就这么大。如果他们真的约定交换住所,倒是至少省了这么多年里租房的繁瑣手续,因为索菲亚每年度假的支出,差不多刚好就是这座房子的租金收入。

那么为什么不……我说了半句,安德斯已经明白我想说的是另一种可能。他的嘴边露出一个浅淡的笑意,是的,其实我们从来就不需要出租这座房子。即便是在祖父刚去世的那段日子里,依然有足够的信托基金供全家生活。而且我可以这么说,从经济条件而言,圣乔治海湾的任何一个房东都没有必要出租他们的房子。罗德岛的任何一名旅馆老板也不缺一间海景房的收入。其实索菲亚完全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享用每一个夏季。乔治也可以一年到头住在自己家旅馆最好的套间里,终日眺望大海。可是前些天,圣乔治海湾的这些邻居还对我说,若不是索菲亚去世,有这么一个追思会,大家也不会有借口在夏天聚会在这里,一起欣赏海湾最美的季节。

我回想起初次见到安德斯的那个追思会,那些与我们一起用餐的老人,原来他们都是这座海湾附近房屋的主人。安德斯说,他相信如果荒岛上只有一个人,那个人绝对知道应该怎样最大限度地享用自己的生命,然而若是有了一群人,他们就会用最愚蠢的方法去生活。这不是因为他们都一样喜欢这种方式,没有人喜欢。只是他们认为自己本应如此。

那一天我和安德斯在海边耽搁了很久。我发现丹麦语和瑞典南方口音十分相像,所以我们不但用英语交谈,有时候还能用安德斯的母语聊一会儿。故事仿佛一个棱镜,静候语言之光的照射。当我们用不同的语言讲述它,它就展现出更多的面貌,仿佛无穷无尽。乔治·帕帕佐普洛斯去世于2009年,那一年,索菲亚七十八岁。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只是目睹索菲亚终止了与旅行社的合同,正式搬进这座房子居住。接着她又与另一家旅行社签下一份新协议,开始为游客提供特色家庭晚餐。人人都记得七十八岁那年的索菲亚,忽然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精力和勇气。当时还有人曾经怀疑这是由于甲状腺亢进引起的,好心规劝她去作个检查。我看见她白发灿烂,笑容温暖地在房子里忙前忙后,脸书网上至今还留有不少那些年的相片,是受过款待的旅行者们拍摄的。那座每个人梦想中最完美的海边小屋,美味的瑞典传统晚餐,热情优雅的女主人。

乔治走后,索菲亚究竟在想些什么?我本来想从她的日记中找到一些线索。但是她的日记随着信件的缄默一并停止了,连诗作也不再有半阙。安德斯说,多么可惜,如果你早来一个月,就能面对面地与索菲亚坐在餐桌前,听她自己讲述这些故事了。我倒是觉得这么一来,我未必能听到什么。我猜想此后几年应该是索菲亚真正活着的时光吧,所以文字与言语终显得多余。也许她决定代替乔治在这座房子里活下去,也许她觉得前来做客的每个旅行者都可能是平行世界中的另一个乔治。也许我的这些想象是这个故事中最贫乏的部分。

听完这个故事的第二天就是返程的日子。机场免税店让陆震的情绪终于高昂起来。我也是尽力扮演一个好妻子,忙着帮他参谋买哪些礼物送给上司与父母。所以无论蜜月旅行的过程如何,我们总算是满载而归的。回到上海,陆震跟我约定,在还完房贷之前节约开支,不再远途旅行。随后双方父母再次约了一起吃饭,主题是,三十一岁已经属于高龄产妇的年纪,凡事趁早。

两个月以后一个酷暑的下午,我满头大汗地从妇产科的人群中挤出来,手里捏着一张报告单,心中不知是悲是喜。坐在医院走廊的不锈钢椅子上,我拿出手机,思忖着应该先告诉谁。结果我却神不守舍地打开了电子邮箱。振动铃音过后,有如梦境归来,一封署名安德斯的邮件出现在最新目录里。

4

故事讲到这里,镜子发出慑人的光彩。我伸手挡在眼前。杰姆斯抚掌大笑道,镜子啊镜子,你虽说与传世之作无关,至少能在这白夜宣告一天的结束与开始。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日出的反光,顿觉好生无趣。伊娃起身拢起黑色的长发说,厨房还没整理呢。这就是要散的意思了。接下来我的膝盖撞到了墙上,我原本是要经楼梯回房间的,不知怎的走反了方向。詹姆斯撞在楼梯上,他主动请缨去收拾厨房,也走反了。我们都醉得不行,这会儿有个更醉的闪念,我想,该不会是此刻我们都已经身在镜中的世界了吧。

五天后我回到上海,偶尔想起哥特兰岛,倒是觉得故事还未开始之前的时光更像镜中的世界。白昼恒长,无云无影,任我坐卧踱步或叹息,视野的尽头总是不动声色的湛蓝海域,仿佛这一天永远不会止息。

作者简介

孙未,女,上海作家协会专业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世纪70年代出生于上海。英国霍松丹学者奖金获得者、丹麦黑尔国际写作计划成员、爱尔兰科克驻市作家、匈牙利佩奇驻市作家、瑞典波罗的海文学中心驻会作家、拉脱维亚文斯皮尔兹文学中心驻会作家、罗马尼亚多瑙河挈达特文化中心驻会作家、爱尔兰利默里克文化城市年访问作家、瑞士弗兰兹艾德玛雅学者奖金获得者、美国爱荷华大学交换项目访问作家等。已出版书籍17部,包括长篇小说《岁月有张凶手的脸》《单身太久会被杀掉的》《熊的自白书》《我爱德赛洛》《寻花》等,孙未金钱系列小说《豪门季》《爱欲季》《钱美丽》等,随笔集《女性主义者的饭票》等,心理学评论《我们这个时代的病》等。另于《中国作家》《十月》《上海文学》《收获》《萌芽》《作家》等文学期刊发表《深雪养老院》《瓶中人》《大地尽头》等长篇小说,《愿同尘与灰》《告别》《夜行人》《好运气》《两岸》等中短篇小说,《卡斯塔里》《蓝湖庄园历险记》等非虚构作品计40余篇。作品获第九届、第六届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上海文学新人奖等多个奖项,被译成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保加利亚语、匈牙利语、拉脱维亚语等多种文字在欧美地区出版与发表,并有多部作品与影视公司签约。

责任编辑 王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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