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内未涉及《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的实施,是个重大疏漏,尤其是对企业内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使的法定职权和对他们依法开展工作的保护应有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如果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强力的保障并存在后顾之忧,企业内部就会缺乏严格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不可能完全依靠企業的自觉做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某些企业无法落地生根,实施效果会大打折扣。”
——易安网友汉五弟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作为安全从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心怀敬畏。”
——易安网友富贵海针对2010年4月20日发生的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说到,杜邦公司有句名言是“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虽然事故发生有其偶然性,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在所有的事故中,因为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所造成的事故占据了95%以上,因此,加强对人的管理,对管理制度的强化就成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必由之路,技术再先进,最后也还要靠人去落实。
“学习遵守规则的过程也是每个人学习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过程。”
——易安网友孙颢谈到,没有对不安全行为足够的惩戒,没有对违反规则者明确的处理,就是对违反者的纵容,同样也是对规则的藐视。学习遵守规则的过程也是每个人学习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过程。不仅对遵守者如此,更是对规则制定者的要求!制定规则的人必须宣传沟通,不断采取措施以维护规则的尊严和权威性,甚至修订规则或变更条件,以促使人们达成真正的共识。规章制度都是用鲜血总结出来的,不需要再用鲜血来证明它,我们是做安全生产的,是做善事的,我们对所有员工赋有同情心,但在实践中,教育员工不违章,处罚违章的员工,是最大的行善。
“制定赏罚制度要依据班组实际,经过民主讨论研究,做到赏有依据,罚有证据,组员们服气。”
——易安网友孙守仁说到,制定赏罚制度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不能一棒子打死,更不能搞人身攻击;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利于组员的安全与健康;三是有利于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原则,调动组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人参与小改小革,个个争当技术能手;四是有利于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使其达到有序生产;五是有利于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打造特别能战斗的班组,涌现更多的先锋战士,为国家和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六是有利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原则,向企业输送有用人才。
“这事我不会。”=培训做好了没有?
“这事找谁啊?”=职责分清了没有?
“这事不怪我。”=责任分清了没有?
“这事没人教我。”=培训做了没有?
“这事为什么我来做?”=职责确定了没有?
——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面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易安网友小俞提出了相对应的反思思路。
编辑 刘 培